泰安人力資源社保查詢
泰安社保的查詢方式有哪些,查詢泰安社保的途徑是什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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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企業用工和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補繳養老保險費,要嚴格按照規定對條件、程式和辦法進行審查辦理。其中,原來已經辦理待業手續並已繳納待業期間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待業期間的繳費年限予以合併計算,不能補繳待業之後到用人單位工作之前的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將逐人審查單位工資發放財務憑證和明細表、勞動合同、招用人員登記表等原始資料,防止非本單位職工掛靠補繳養老保險費的現象。
針對破產清算企業職工,如果中斷繳費一年以上需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要按原來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補繳。經過轄區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企業,其職工可參照破產清算企業職工補繳養老保險費。
新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不能補繳養老保險費。原來辦理待業手續並且已繳納待業期間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其待業期間的繳費年限可以合併計算。已參加養老保險中斷繳費一年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含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個人繳費人員***,如果補繳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需要按照不低於當年最低繳費基數和現繳費比例,每往前補繳一年加收10%係數的辦法補繳。
此外,通知規定,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已經參保繳費,不得再補繳首次繳費起始時間之前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也不能追補繳費增加繳費年限。如果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所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查批准,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備案之後,可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後,按規定辦理退休,定期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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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養老保險繳費指南
在職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準主要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連部分構成。本文為您介紹泰安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等資訊。
繳費標準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2014年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繳費比例
單位比例20%
個人比例8%
繳費基數
2015年度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高於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全市2015年度企業職工社保月最低繳費基數確定為2623元,月最高繳費基數為13115元。
繳費年限
1、不滿45週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2、參保人年滿60週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並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3、達到65週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