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管理論文

  非政府組織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且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謝謝你的閱讀。

  篇一

  非政府組織

  摘 要: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縮寫為NGO***,出現於50年代,興起於70年代,在過去20年有了飛躍性的發展。如今非政府組織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且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隨著世界民主化浪潮波及全球,公民的政治參與成為當代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中國公民的政治參與無論是廣度,還是深度都是比較低的,誰能 “領導”公民參與政治,非政府組織無疑是最好的領導者!

  關鍵詞:非政府組織;政治參與;市民社會;政治文化

  中圖分類號:D034.5文獻標誌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7-0178-02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縮寫為NGO***,出現於50年代,興起於70年代,在過去20年有了飛躍性的發展。如今非政府組織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且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雖然非政府組織已經存在了半個世紀,但是人們對於到底什麼是非政府組織卻還是模稜兩可。雖然很多學者都從不同的方面闡述了非政府組織的某些特徵,但是如果要是給非政府組織下個準確的定義真是難於上青天。當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就是萊斯特•薩拉蒙教授所給出的定義。他給出了非政府組織的七個特點或者是屬性,認為只要符合這些屬性的就是非政府組織。“組織性,就是有正式的組織機構,有成文的規章制度和固定工作人員;民間性,就是在組織上是獨立的,不隸屬於政府部門,也不受政府支配;非營利性,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即使有了利潤,也不能分配,而只能用於組織的正常運作;自治性,就是有獨立的決策和執行能力,能進行自我管理;志願性,成員的加入或者組織資源的集中不是強制性的,而是自願性的;非政治性,不是政黨,也不以政治權力為訴求,也不參加競選等政治活動;非宗教性,不是宗教組織,不開展傳教、禮拜等宗教活動。”[1]

  一、非政府組織領導公民政治參與的必要性

  1.中國從政府治理社會向市民自治社會轉變的需要

  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又常被譯為“公民社會”,是近年來社會轉型的主要目的訴求。就學術界對市民社會達成共識的觀點來看,市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及其特徵主要包括個人私域、非政府組織、非官方的公共領域和社會運動四個方面[2]。由此看出非政府組織已經被認為是市民社會的核心因素。在一個社會中,政府是最強勢的集團,中國也不例外。政府手中掌握著別的組織難以望其項背的強制力,政府憑藉這種強制力對社會進行治理。但是隨著政府的組織結構的擴大,工作人員的膨脹,原來執行自如的政府現在已經蛻化成一個行動遲緩的“怪物”,對社會的治理呈現出力不從心的狀態。這就說明政府治理社會必須要向市民自治社會過渡。既然是市民自治社會,肯定離不開公民對於社會事務的治理,但是如果每個市民都想直接按照自己的意志來治理,後果可想而知。因此,必須通過非政府組織對公民進行引導,使之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程式來參與政治,明確自己對社會承擔的責任以及在市民社會中的許可權。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公民政治參與合法,合理,高效,有序。

  2.由於歷史原因,中國公民的政治文化普遍偏低,必須通過非政府組織來提高公民的政治文化,使之具備治理國家,建立市民社會的基本政治素養

  政治文化概念是阿爾蒙德首先提出來的。他認為“政治文化是一個民族在特定時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態度、信仰和感情。這種政治文化是在該民族的歷史和現在社會經濟、政治活動程序中形成的。”[3]因此中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人們已經習慣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幾千年的文化積澱,消磨了人民自我治理的訴求,好像治理國家理應成為統治者的事情,與自己無關,因而,公民的政治參與幾乎處於癱瘓的狀態。這種狀態使得迫切提高人民的政治文化成為當務之急。只有提高公民的政治文化,才能使其“對政治體系、政治活動過程、政治產品等各種政治現象以及自身在政治體系和政治活動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4]有更清晰的認識,這樣才能讓公民參與政治內化到每個公民的心裡。而非政府組織可以義無反顧地承擔起這個責任,來提高公民的政治文化水平,使之積極參與國家的政治生活,從而使之適應市民社會的要求。

  3.現代高科技的發展也為非政府組織領導公民參與政治提供了便利條件

  電腦科技的普及,讓偌大的地球成為了一個“地球村”。通過網路,可以將整個世界連線起來。非政府組織可以通過網路方式比如“網上大課堂”來對公民進行政治文化的教育,同時可以通過網上問卷調查的方式來收集公民對於國家政治體系、政治活動的看法和意見,及時地根據民意的變化,進行相應的調整,並且通過網路反饋給公眾,這樣使得非政府組織與公眾之間的交流和溝通簡單易行,從而更能為公民政治參與服務。

  二、非政府組織相比政府組織來說,在引導公民政治參與上的優點

  1.非政府組織善於溝通,使得公眾不排斥,更能代表民意。公民的政治參與必須符合自己的利益和訴求。非政府組織就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營利性的、自主管理的,並且具有一定志願性質的、致力於解決各種社會性問題的社會組織。因此非政府組織既能深入到社會基層的民眾中間, 又能同政府保持較密切的關係。它們可以宣傳和普及國家的法律和政策, 教育和動員民眾, 使他們認識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同時, 又可作為傳達民情的渠道, 反映民眾的願望和意見, 去影響政府政策和計劃以使其更適合民眾的需要。公眾是自覺自願加入非政府組織的,因此他們能夠毫無保留地把自己對於政治制度、政治活動以及各種政治程序的看法、意見和要求呈現出來,從而希望通過非政府組織來使得自己的要求和利益得到滿足。而政府則通過其工作人員或者某種制度來了解民意,鑑於政府的特殊性,民眾與政府之間可能會產生“隔膜”,民眾可能會隱瞞自己對於政治現象和政治程序的真實想法,使得政府得到的所謂的“民意”與真正的民意出現偏差,從而偏離了民眾真正的訴求。

  2.非政府組織具有能夠靈活調整的優勢,在引導公眾政治參與過程中出現問題能調整。既然非政府組織是一種民間組織,在組織上是獨立的,不隸屬於政府部門,也不受政府支配,因此只要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能夠對公眾需求做出及時的反應。能夠依據在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部門的條件變化,制定相應的決策,具有開拓性和創新性,更根據公眾的需求變化來有效地引導公民政治參與,使之實現自己的利益和要求。

  3.非政府組織可以深入社會基層、貼近貧窮民眾,與群眾打成一片,真正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非政府組織能夠接近社會最基層的群體, 促使這些社會成員參與同他們切身利益有關的決策和資源分配。既然非政府組織有能力讓公眾合法公開地表達自己的利益要求,能代表公眾表達自己的政治願望,這就使得非政府組織具備了領導公民政治參與的最重要的條件,使其能真正地想民眾之所想,急民眾之所急,使得非政府組織與民眾的利益休慼相關,從而更好地實現了非政府組織的領導責任。

  參考文獻:

  [1] 萊斯特•薩拉蒙.非營利部門崛起[J].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2,***3***.

  [2] 何增科.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M].北京: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0.

  [3] G .A. 阿爾蒙德.比較政治學[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  [4] 王惠巖.政治學原理: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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