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律師的邯鄲職稱論文

  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相對的委託人就要向律師支付報酬,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謝謝你的閱讀。

  篇一

  律師文化之我見

  摘 要:律師文化是執業律師這一 法律 職業共同體的共同的獨特的文化,律師文化外顯就是執業律師共同體的共同的 哲學 信仰,律師文化歸屬就是執業律師共同體的共同的意識形態,律師文化核心就是執業律師共同體的共同的價值取向,律師文化表象就是執業律師共同體的共同的行為方式。

  關鍵詞:律師文化;外顯;歸屬;核心;表象

  律師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 社會 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這支執業人員組成的隊伍就叫做律師團體,屬於法律職業共同體。象其他組織或者團體一樣,這個團體有自己特定的環境條件和 歷史 傳統,從而也就形成自己獨特的哲學信仰、意識形態、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於是就具有自己獨特的文化。換言之,維繫這個共同體的不是血緣或者地緣關係,而是一條無形的紐帶――職業同質性,這種同質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者知識技能專業化,二者獨特的思維方式,三者共同的價值理念。簡言之,律師文化的特質和表徵可以描述為:律師文化是律師團體的共同的獨特的哲學信仰、意識形態、行為方式和價值取向的內涵,是知識技能專業化、獨特的思維方式、共同的價值理念顯現。

  律師團體本來就有文化現象,但律師文化的提法是新近的事情。中華全國律協律師 發展 戰略委員會在綜合考慮 中國 律師業發展的歷史、現狀和發展前景,結合律師隊伍建設的需要,確定制定《中國律師文化建設綱要》這一重大 研究 課題,課題組經過調研,草擬了《中國律師文化建設綱要》***討論稿***。2006年5月20日至21日,由中華全國律協律師發展戰略委員會主辦的“中國律師文化建設研討會”在京召開,方才對討論稿進行了調整、補充和完善,但尚未對律師文化作出明確界定。可以想象,對於律師文化的研討尚屬初級階段,對於律師文化的認識仍系童蒙時期。藉此,本文擬就律師文化的幾個 問題 略表點滴之見。

  一、律師文化外顯--律師文化是一種哲學信仰

  文化是歷史的凝結成的穩定的生存方式,其核心是人自覺不自覺地建構起來的人之形象。在這種意義上,文化並不簡單地是意識觀念和思想 方法 問題,它象血脈一樣,熔鑄在總體性文明的各個層面中,以及人的內在規定性之中,自發地左右著人的各種生存活動。文化所代表的生存方式總是特定 時代 、特定民族、特定地域、特定領域中占主導地位的生存模式,它通常或以自發的文化模式或以自覺的文化精神的方式存在。從這一界定不難看出,對於人的生活和人的世界而言,文化的確是最深層次的東西,它是人的活動及其文明成果在歷史長河中自覺或不自覺地積澱或凝結的結果。

  哲學是關於世界觀的學問,他研究的是關於宇宙和人生的最根本的道理。哲學既是世界觀,又是方法論,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哲學是時代的產物,每種哲學所處的時代決定和制約著它的主題。不同的民族、地域、領域的人們,都有不同的哲學基點、視角或曰關注中心,也有不同的哲學意義上的思維方式,甚至在表述方式和使用的哲學範疇上也各有特色。但無論如何,哲學總包含著對人生百態的理解,即對於人生目的、價值和道路等重大問題的基本看法和根本態度。可見,哲學依存於文化,它以各種文化形態為其發育的土壤。凝聚著時代各種文化形態精神的哲學,又是文化的一種形態。

  從以上 分析 可以看出,哲學與文化的確有著不解之緣,哲學總是特定時代、特定民族、特定地域、特定領域的主導性文化模式或文化精神的外顯,哲學一方面折射了特定的文化模式,另一方面也以理性的方式重構這些文化模式或文化精神,甚至塑造或引導人類的文化精神。律師文化是執業律師共同體在長期的實踐活動中所形成的並且為共同體成員普遍認可和遵循的具有本共同體特色的價值觀念、團體意識、行為規範和思維模式的總和。和其他領域文化的 規律 一樣,執業律師有自己獨特的哲學信仰,這種信仰來源於執業律師實踐活動的特定的環境條件和歷史傳統,又是律師文化的一種外顯形態。

  二、律師文化歸屬--律師文化是一種意識形態

  文化是伴隨整個人類社會共存的東西,探討人類社會的意識構成,不能不涉及社會文化。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文化泛指人類創造的一切成果,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狹義的文化則指人類的精神文化,包括一切社會意識形式和人們的風俗習慣、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等。文化的功能除包括意識形態的功能外,首先具有資訊的功能,特別是具有教化、培育和塑造人的功能,還具有促進社會發展的功能,更深的一層是具有認識的功能。在這種 理論 意義上看,文化從本質上說是對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地域、一個領域、一個團體、一個組織的生存方式的反思。

  律師文化是執業律師這一職業共同體在特定的執業環境條件和意識的歷史傳承中不斷提煉、積澱形成的對共同體的生存方式的反思。律師文化不是指律師的知識修養,而是指律師對知識的態度;不是指理想,而是指奮力實現理想的心理;不是指人際關係本身,而是指通過人際關係體現出來的為人處世的哲學;不是指競賽和獎牌,而是指獎牌折射出來的榮譽觀;不是指舒適優美的工作環境,而是指對工作環境的情感;不是指規章制度的條文,而是指對規章制度的認同。從律師文化的這些特點來看,律師文化屬於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的共同的心理活動現象的集結,屬於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的共同的精神生活現象的總成。

  意識是與存在相對應的哲學範疇,是指社會生活中的精神方面,是社會精神生活現象的總稱。從總體上看,意識並不等於認識,意識包含著知、情、意三者的統一,是人類知、情、意的精神結晶,也就不同於一般的心理,而是高度理性化和理想化的心理。從意識活動的各個層次上看,意識可以區分為社會意識、群體意識、個人意識,群體意識又可劃分為民族、階級、小團體、職業性的各種意識。從意識的這種理解來推論,律師文化作為人類文化的組成部分,屬於人類文化的精神文化部分,具有意識形態的內涵和功能,屬於意識形態中的群體意識。一言以蔽之,律師文化歸屬於意識形態。

  三、律師 文化表象--律師文化是一種行為方式

  對於文化,最常見的最通俗的理解是:人們的行事方式,或者具體的說譬如在組織或者 企業 裡,指的是人們在組織或者企業裡的行事方式。本質上說,文化不僅是指人們的行為方式,它還包括人們所共有的價值觀、信念和其他決定人們做什麼和怎麼做的基本前提,這些價值觀、信念和前提來源於人們解決實際 問題 的有效 方法 ,人們通過 學習 而獲得這些文化,並把它們傳授給新一代。換言之,文化是一個群體在適應外部環境和進行內部整合時,在不斷解決各種各樣問題的過程中所獲得的、為所有成員所認同的一套基本 理論 ,這些理論已在實踐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因而也會作為一種觀察、思考和感知各種問題的正確方法而傳授給每位新成員。根據這樣的理解很容易看到,不管是共同的價值觀,還是共同的信念,還是共同的其他決定人們做什麼和怎麼做的基本前提,律師文化作為一種現象表現出來就是執業律師這一職業共同體的共同的行為方式。

  將律師文化解釋為律師文化的表象是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的行為方式,在實踐中是有充分的例證的。在律師文化之下,表現出來的是每一個成員都應當遵循共同的職業倫理,亦即律師文化在律師執業領域中具體表現為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而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正是規範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執業行為的文化顯現。 總結 我國 法律 職業道德建設的 歷史 軌跡,有這麼一個結論:我國的法律職業道德建設首先是從律師的職業道德建設開始的,而且 目前 又以律師的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較為全面。我國的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不僅形成了較全面的行業自律行規範,亦即律師職業已形成了相對充分的行為規範體系,而且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和明確的制裁措施。顯然,我國的實踐表明,律師文化的表象能夠理解為律師文化是一種行為方式。

  四、律師文化核心--律師文化是一種價值取向

  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是由一定數量的活生生的人***執業律師個人***組成的,律師文化就是起主導作用的多數執業律師個人在共同體和執業過程中對執業價值觀念和行為規範的趨同化認識。另一方面,執業律師個人是在律師事務所中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實施業務的,就可以做這樣的認識: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是律師執業內部大環境,律師事務所是律師執業內部小環境,律師事務所文化是律師文化的最典型、最明顯、最直接的反映。因此,可以從組織文化的視角來考究律師文化的核心。

  組織文化是指一個組織共有的價值觀體系,包括組織共有的價值觀念、行為方式、道德規範、習慣、儀式、精神、作風等。就像部落和民族用圖騰和禁忌規範成員如何與同伴及外?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苯煌?謊??櫓?燦兄傅計涑稍庇Ω萌綰渦卸?奈幕?5?牽?櫓?幕?暮誦氖親櫓?燦械募壑倒勰鉅嗉醋櫓?餐?募壑等∠潁?形?絞健⒌賴鹿娣丁⑾骯摺⒁鞘健⒕?瘛⒆鞣緄戎徊還?譴硬煌?慕嵌忍逑終庵止餐?募壑等∠頡>嚀謇此擔?櫓?幕?奶卣骶褪瞧涔餐?募壑倒厶逑檔囊幌盜洩丶?卣鰨?饕??ù蔥掠朊跋鍘⒆⒁庀附凇⒔峁?ㄏ頡⑷思實枷頡⑼哦傭ㄏ頡⒔?⌒摹⑽榷ㄐ緣紉幌盜械奶卣鰨?庥倘繅環?謝?鉤賞跡?櫓?稍倍宰櫓??值墓餐?星欏⒃謐櫓?杏τ械男形?絞劍?冀?⒃謖夥?謝?鉤賞忌稀W櫓?幕?饕?親櫓??裎幕???內容 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組織核心價值觀、組織道德、組織精神、組織風氣、組織目標,組織道德、組織精神、組織風氣、組織目標只不過是組織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闡釋,組織核心價值觀是組織成員評價事物重要性和優先次序的共同標準,是組織成員共同的思想基礎、信仰支柱和行為準則,因而也是組織文化的核心和基石。

  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作為一種組織,律師文化 自然 就是一種組織文化,律師文化就具有組織文化的特徵。因此,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總是要把共同體公認的最有價值的物件作為共同體追求的最高目標、最高理想或最高宗旨,一旦這種最高目標和基本信念成為統一共同體成員行為的共同價值觀,就會構成共同體內部強烈的凝聚力和整合力,成為統領共同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動指南。因此,從組織文化的視角來思辨,律師文化的核心亦即律師文化的核心和基石,是執業律師職業共同體的共同的價值取向。

  如前述,律師共同體有自己特定的執業環境條件和歷史傳統,而且其執業環境條件和歷史傳統是複雜的。象其他文化現象一樣,律師文化是一種複雜的人文現象。要深入認識律師文化,應當從總體上把握律師文化的本體觀、比較觀、構成觀和建設觀。也如前述,儘管熱心人不少,但律師文化的研討尚處摸索時段,總體認識律師文化尚待諸路同仁的共同探討。因此,本文僅就律師文化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嘗試性的和粗淺的思考和詮釋,若能為探索和構建律師文化盡添磚加瓦或拋磚引玉的微薄之力,則作本文已達筆者的起意和初衷。

  參考 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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