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競價管理規定
競價是通過市場運營機構***或電力 交易中心***組織交易的賣方或買方參與市場投標,以競爭方式確定交易量及其價格的過程。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供應商選擇制度和競價管理,加強工程施工安全和質量管理,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廣東省長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規定》、《廣東省長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供應商”是指在公司、公司下屬各二級單位承包工程專案的施工過程中,根據與公司、公司下屬各二級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勞務分包、供應材料及/或裝置、提供技術服務及其他服務的勞務分包商、材料或裝置供應商、服務供應商。
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專案部在進行勞務分包、材料採購、租賃/採購裝置時,對於市場比較成熟,選擇的空間比較大的專案,原則上都應通過競價方式選擇供應商,並與所選擇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公司、分公司/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在選擇供應商時,若採購/分包專案已事先確定有相關工程結算單價和標準化合同文字時,主辦單位可按公司、分公司/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對供應商考核評分高低順序依次進行協商,實行同價、同一合同條件下,分高者得的原則來確定供應商。採用此方法確定的供應商需得到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的事先批准。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的競價工作,由公司下屬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實施,不得委託其下屬現場專案部或部門進行。有關的現場專案部和部門在選擇供應商的競價過程中,應負責向其所屬單位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提供擬進行分包專案的技術要求、裝置、人員以及其他有關的具體要求,提供有關的造價資訊資料,並協助或配合其所屬上級單位進行供應商的選擇和競價工作。
第五條 本規定為公司內部競價工作的指導性原則,公司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均應遵照執行。
第二章 競價管理機構
第六條 公司、分公司/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應分別組建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負責
本單位供應商的管理和內部競價工作。
第七條 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在內部競價工作上的職責:
1、負責對公司下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和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供應商的選擇工作以及有關競價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2、稽核並決定是否批准下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的有關供應商選擇的立項檔案和競價檔案。
3、對下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選擇供應商時進行資格審查的結果以及最終競價結論進行稽核,並決定是否批准。
4、負責公司下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供應商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和監督。
5、對下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供應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或整改意見。
第八條 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在內部競價工作上的職責:
1、負責其管轄範圍內供應商的日常管理和考評工作。
2、負責其所需供應商的選擇以及有關競價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管理。
3、負責具體競價專案的立項、競價檔案***包括資格預審或資格審查檔案***及報價評審辦法的審定,負責標底價的制定或審定。
4、負責對供應商資格預審或資格審查結論的稽核和報批。
5、負責組織對供應商報價方案進行評審、做出書面評審結論,並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批准。
第九條 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在進行具體專案競價時,還應成立具體專案的競價工作小組和報價評審小組。
***一***競價工作小組的職責
1、負責具體競價專案的立項及報批工作。
2、負責具體專案競價檔案***包括資格預審或資格審查檔案***和報價評審辦法的編制、報審、報批。
3、負責有關競價工作的具體實施和落實。
4、參與有關報價評審和有關組織工作。
5、負責在競價工作結束後寫出本次競價工作總結,報本單位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定,並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6、負責在競價工作結束後及時將有關競價檔案整理歸檔。
7、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報價評審小組的職責
1、負責按規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對潛在報價人遞交的資格預審檔案進行評審,並寫出評審結論報本單位勞務分包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採用競價過程中一併進行資格審查方式的,負責在報價評審過程中對潛在報價人的資格進行審查,並寫出書面評價結論。
2、負責按照規定的報價評審辦法和競價工作進度計劃,按期完成對潛在報價人報價檔案的評審,並於評審工作結束後寫出書面評審結論,同時列明中標候選人名單,報其本單位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條 公司下屬各部門在選擇供應商進行競價時,由有關主辦部門按本細則規定牽頭組織實施。主辦部門應牽頭成立競價工作小組和報價評審小組,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按第九條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
第三章 競價辦法
第十一條 競價方式
***一***公司選擇供應商的具體競價方式,可由競價主辦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採用邀請集中競價方式;或採用議價方式,即邀請單獨報價、並分別議價的方式進行。
***二***有關單位採用競價方式選擇供應商時,應當採用邀請集中競價的競價方式。但擬分包工作量在30萬元以下、且能進行合同總價包乾的專案,以及個別專業性和壟斷性強或競爭性嚴重不足的專案,在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書面批准後,也可採用議價方式進行。
***三***競價主辦單位採用邀請集中競價方式或採用議價方式選擇供應商時,均應事先制定詳細可行的競價方案,並按本準則規定程式進行立項和報批。
第十二條 邀請集中競價
***一***參加競價的潛在供應商數量下限
1、採用邀請集中競價方式選擇供應商時,在遞交報價檔案截止日,實際遞交報價
檔案參加競價的報價人不應少於3家。當實際遞交報價檔案的報價人少於3家時,應按無效競價處理,對所有競價檔案不予集中開標,並應將理由當面告知報價人。在徵求報價人同意後,可按議價方式分別議價。如果報價人不同意的,可將報價檔案退回報價人。
2、競價主辦單位在編制競價檔案時,應在競價檔案的報價人須知部分明確告知報價人前款所述情況出現時的處理辦法,以及對因此產生的後果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等事宜。
***二***標底價及控制價
1、採用邀請集中競價方式時,競價主辦單位應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情況事先制定標底價。
2、根據實際情況不適宜事先制定標底價的,可事先制定控制價,在開標時以所有報價人商務報價的算術平均數和競價主辦單位的控制價加權平均後得出的價格作為標底價。競價主辦單位的控制價以及所有報價人報價的算術平均數各自應占的權重,由競價主辦單位在競價方案中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3、對個別沒有市場價可供參照,無法事先制定標底價或控制價的專案,也可以所有報價人商務報價的算術平均數作為標底價。
4、競價主辦單位應在競價方案中規定報價人商務報價偏離標底價的上下限***下稱“報價控制範圍”***。開標時對超出報價控制範圍上限的報價應作為廢標處理。對開標時超出報價控制範圍下限的報價,可不作為廢標處理,但在開標後、發出中標通知之前,應要求報價人提供競價主辦單位滿意的、足以證明報價人有能力按此報價完成擬承包任務的證據,並應同時提供相應的承諾書。
5、採用邀請集中競價方式時,可採用最低價中標法,即開標時商務報價在競價主辦單位規定的報價控制範圍內的最低報價中標。
6、競價主辦單位在編制競價檔案時,應將本款前述競價方案在報價人須知部分明確告知報價人。
***三***採用邀請集中競價方式時,應按照本準則第四章第十三條的規定對潛在報價人進行資格審查,可根據具體情況採用資格預審的辦法進行,也可採用在競價過程中一併進行資格審查的辦法。
第四章 競價程式
第十三條 立項與報批
***一***公司有關主辦部門、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根據具體工程專案施工的實際需要,擬採用競價方式選擇供應商時,應首先進行立項並編制立項檔案,在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後組織實施。
***二***立項檔案應包括:擬進行競價採購/分包的專案情況簡介;進行競價採購/分包的原因;擬選擇供應商的數量;擬競價採購/分包的專業種類和主要工作內容;選擇供應商的競價工作安排和競價工作進度計劃、競價方案等內容。
***三***在編制立項檔案的同時,應組織編制競價檔案。競價檔案應包括資格預審檔案、競價檔案、評審辦法三個檔案,但在競價過程中一併進行資格審查的,可不單獨編制資格預審檔案。競價檔案應連同立項檔案一併上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批,也可單獨上報審批。
***四***公司有關主辦部門、分公司及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在其立項檔案和競價檔案被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應按本準則規定的程式以及經批准的立項檔案和競價檔案,並根據立項檔案中的競價工作安排及工作進度計劃,按期完成供應商的競價工作和報價評審工作。
第十四條 資格審查
***一***採用邀請競價方式進行勞務分包時,在進行競價之前應對潛在報價人進行資格預審。對個別工程專案,因工期緊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宜採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的,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競價過程中一併進行資格審查。
***二***採用在競價過程中一併進行資格審查的,只有其資格符合規定的資格評審辦法有關要求並給予合格通過的,才對其報價進行評審。對資格審查沒能合格通過的報價不予進行評審。
***三***對競價時已列入公司合格供應商名單的原有勞務分包商,可不再進行資格預審或資格審查,可直接邀請其參加競價。
***四***勞務分包商資格預審或資格審查的標準應按照“公司新進勞務分包商的准入制度”執行。
***五***採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報價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向擬邀請的潛在報價人發出資格預審通知,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其前來領取資格預審檔案,並可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
***六***資格預審檔案格式中應有資格預審須知,明確告知資格預審檔案的編制要求,
包括要求潛在報價人提供有關人員、裝置、資信、業績等證明材料,以及資格預審檔案的遞交截止日期和具體時間等事宜,並應在資格預審檔案格式中附有相關檔案格式或表格。
***七***從發出資格預審檔案到遞交資格預審檔案之間的時間安排,應給潛在報價人編制資格預審檔案的合理期限,一般不少於7個工作日,具體可根據競價工作進度計劃的安排進行具體規定。
***八***競價工作小組應在規定的遞交資格預審檔案截止日期和時間內,在有關監督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組織簽收潛在報價人遞交的資格預審檔案,對逾期遞交的資格預審檔案或密封格式不符合資格預審須知中要求格式***如果有***的資格預審檔案,可拒絕簽收,並當面告知當事人拒收的理由。
***九***在簽收資格預審檔案後,應及時集中密封和移交專人保管。競價主辦單位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應及時組織對潛在報價人遞交來的資格預審檔案進行集中評審,並按競價工作進度計劃按期完成資格預審檔案的評審工作。
***十***對潛在報價人進行資格審查時,必要時還應對其有關資格、資信、裝置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以核實其所報有關資訊的真偽。
***十一***評審工作結束後,評審小組應寫出評審結論並應列明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報價人名單,在報本單位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後,提交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五條 發出資格預審結果通知和報價邀請書
***一***在資格預審結果經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競價主辦單位應按時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報價人發出通知,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前來購買或領取競價檔案價。同時應向沒能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報價人發出資格預審不合格通知。
***二***競價主辦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按時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報價人發售/發出競價檔案。競價主辦單位在分發競價檔案時,可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
***三***從發出競價檔案到遞交競價檔案截止日的時間安排,應考慮給予報價人編制報價檔案的合理期限,一般不少於14個工作日,具體應根據競價工作進度計劃的安排,在競價檔案的報價人須知中做出規定。
第十六條 遞交報價檔案和集中開標
***一***報價檔案的遞交和簽收
1、競價主辦單位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應在競價檔案中規定的遞交報價檔案截止日期和時間內,組織簽收報價人遞交的報價檔案,並在簽收報價檔案後及時集中密封並移交專人保管。
2、對逾期遞交的報價檔案或密封格式不符合報價人須知中要求格式***如果有***的報價檔案,應拒絕簽收,並當面告知報價人拒收的理由。
***二***集中開標
1、競價主辦單位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應在遞交報價檔案截止日的當天,組織對報價人遞交的報價檔案集中開標或競價。
2、開標時,所有報價人及競價主辦單位的有關人員應當到場。開標現場應設定簽到表,所有參加開標的報價人及競價主辦單位的參加者均應在簽到表上簽名。
3、競價主辦單位事先制定有標底價的,應在開標現場於開標之前首先公佈標底價以及競價主辦單位的報價控制範圍,然後方可進入開標程式。
4、競價主辦單位事先不制定標底價,而是按所有報價人商務報價的算術平均數和競價主辦單位事先制定的控制價加權平均後得出的價格作為標底價;或以所有報價人商務報價的算術平均數作為標底價的,應在開標前告知報價人競價主辦單位的報價控制範圍,然後進入開標程式。
5、開標時,在對報價檔案啟封之前,應由開標人當場檢查報價檔案的密封情況,並向監標人和所有報價人明示報價檔案的密封狀況,在無異議後啟封。
6、在報價檔案啟封后,應首先檢查報價檔案的完整性和形式符合性。經檢查報價檔案的完整性及形式符合性均符合競價檔案中明確告知的有關要求後,移交唱標人唱標。對經檢查其報價文價的完整性及形式符合性不符合有關要求的,可當場宣佈廢標。
7、開標人應在監標人的監督下逐一將報價檔案啟封、移交唱標人唱標,同時記錄人員應將報價人的報價當場公示於事先設定的公示牌或電子螢幕上,並進行書面記錄。
***三***報價人不少於3家
在遞交報價檔案截止日,如果實際遞交報價檔案的報價人少於3家時,則不予開標,並應將所有報價檔案集中封存保管。具體處理辦法按第三章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四***入圍的報價人
1、如果競價檔案中要求報價人將商務標和技術標在報價時同時遞交的,開標時應
先開商務標,並應根據競價主辦單位事先制定的報價控制範圍,確定商務報價入圍的報價人。
2、技術標開標應在商務標開標的當天另擇時間進行。技術標開標應只對那些商務報價進入競價主辦單位報價控制範圍的報價人進行;對開標後其商務報價沒能入圍的報價人的技術標不予開標。
***五***最低價中標法
1、競價主辦單位也可在資格預審階段,要求潛在的報價人將技術方案***技術標***單獨成冊編入資格預審檔案,同時給予技術標一定權重,在對資格預審檔案評審時一同進行評審。
2、在競價階段只進行商務標報價,並可按本準則第三章第十二條第***二***款第5項規定的最低價中標法競價,於開標時當場決定中標單位。
3、採用最低價中標法、並於開標時當場決定中標單位的,可不再進行商務標評審。
***六***報價檔案及原始記錄資料整理和保管
開標工作結束後,應將所有報價檔案、開標記錄檔案、簽到檔案等檔案和原始記錄資料收集、整理,並集中保管。
第十七條 報價評審
***一*** 評審
1、開標工作結束後,競價主辦單位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應及時組織報價評審小組對入圍的報價檔案進行評審。
2、報價評審小組應根據其所屬單位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規定的報價評審辦法,並在競價工作進度計劃規定的期限完成報價評審工作。
***二***報價評審辦法
1、由競價主辦單位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在立項階段,根據競價方案組織制定,並在立項報批時一同上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2、採用技術標和商務標一同報價辦法時,評審辦法可採用打分法,總分按100分計。根據擬競價採購/分包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技術標和商務標在總分值中各自應占的權重和分值,並根據專案對技術、工期、裝置、人員等具體要求和特性,進一步細劃和設定應評價的各權重因子及各因子分值。
***三***評審結論與報批
1、報價評審小組在完成報價檔案的評審後,應寫出報價評審結論,並列明中標後選人名單,並報其所屬單位的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批准。
2、報價評審時應當對各入圍報價人的清單報價進行認真分析,對存在的不平衡報價、錯誤、漏項等問題進行澄清。
3、除技術標在資格審查階段已經作為報價資格的一個權重、並業已做作出評審結論外,在報價評審時還應對報價人的技術標進行評審,並應在評審結論中寫明技術標各項權重的評審和得分情況。
4、採用在競價過程中一併進行資格審查的,還應單獨寫出對各入圍報價人的資格審查結論,並連同報價評審結論一同上報審批。
第十八條 中標通知、簽訂合同
***一***中標通知
在報價評審結論經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競價主辦單位應及時向中標的報價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其根據通知書中規定的日期和地點前來簽訂合同。
***二***簽訂合同
1、合同的簽訂由公司授權給競價主辦單位以其本單位名義簽訂,並加蓋分公司或公司直屬專案經理部的合同專用章。
2、在簽訂合同之前,競價主辦單位應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式,對有關合同進行評審和報批。
3、合同簽訂後,競價主辦單位應及時將合同正本原件報備公司經營部。
第十九條 競價工作總結
***一***在每次競價工作結束後,競價主辦單位應對競價工作進行書面總結,簡要介紹本次競價工作的實施過程,總結本次競價工作中的經驗、有待完善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
***二***競價工作總結應上報公司供應商管理領導小組備案。
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總則
***一***根據有關於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加強公司及所屬公司的管理和監督,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三***內部審計是在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對公司各部門以及公司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等進行監督,獨立行使審計職權,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業務上同時受上級審計計機構的領導和地方審計機關的監督。
內部審計的任務
1.主要任務有:
***1***對公司及所屬公司的資金、財產的完整安全進行監督審計。
***2***對公司及所屬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投資和經費的預算,信貸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經濟合同的執行以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3***對公司及所屬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4***對公司及所屬公司的承包經營責任的審計評議,配合上級審計機構對公司主要領導人及所屬公司的主要領導人的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5***對公司及其他所屬各公司基建工程專案的概***預***算的執行、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和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6***對公司及所屬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侵佔國家、公司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8***貫徹執行有關審計法規,制定或參與研究本公司及所屬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
2.辦理公司領導、上級審計機構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以及配合上級審計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及所屬公司進行審計。
3.對公司的下列專案審計部必須會籤***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專案;
***2***經濟合同,包括採購合同;
***3***公司的年度會計報表。
4.審計部不定時對上述專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職權
1.主要職權
***1***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被審計單位應按時向審計部報送有關計劃、預算、決算報表和檔案資料等。
***2***檢查實物、憑證、帳冊、有關檔案和資料。
***3***參與有關的會議。
***4***索取有關的證明材料。
***5***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作出臨時制止的決定。
***6***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以採取必要的臨時措施,並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7***監督被審計單位嚴格執行審計決定。
***8***對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有權直接向上級審計機構如實反映。
2.對違反財經法紀和大量浪費的被審計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可建議公司總經理給予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作程式
1.審計部在年初應根據上級審計部門的部署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確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請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在實施審計計劃時應擬訂審計方案,審計範圍、內容、方式和時間,並通知被審計單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在審計中必須做好工作底稿,記錄審計過程,各種旁證材料齊全,作好調查記錄並應有相關人員的簽名蓋章。
4.審計中如有爭議應如實反映給領導,必須依法有據,實事求是地提出解決辦法,切忌主觀、武斷。
5.每項審計工作結束最遲不得超過兩個星期提出審計報告。
6.審計報告的要求;
***1***事實清楚***2***資料確實***3***依法有據***4***建議恰當
7.審計報告在徵求補充審計單位意見後***不是同意審計報告***,報送公司經理審定批示,作出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通知被審計單位執行。
8.被審計單位在聽取審計部審計報告草稿後有不同意見時,首先對事實和資料是否確切可提出補充意見,經審計部查明後修改或補充,對審計報告的法規依據,處理建議的內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審計部可以採納或維護報告。
9.被審計單位對總經理指示的審計報告必須執行,審計部必須在一定時期內向總經理報告執行結果。
10.審計報告後由於情況變化和有新的重要資料,事實查明後,被審計單位應向審計部報告的同時向總經理報告,由總經理決定原審計報告修改或繼續執行。
11.每個審計報告以及工作底稿附件等必須在一個月內整理裝訂成冊歸檔備查。
獎懲
1.對審計工作成績顯著的工作人員以及在揭發檢舉中的有功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審計人員洩漏機密,有以權謀私、舞弊行為者應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而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對打擊、報復、檢舉、揭發的人員不論其職位高低,在公司內部由總經理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給予行政經濟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直到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內部溝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公司資訊溝通和資源共享,用溝通來促進管理,融洽關係,增進理解。
第二條 溝通型別:請示與彙報、檔案與資訊溝通、會議溝通、內刊溝通、員工成長溝通
第三條 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請示與彙報
第四條 請示、彙報的範圍
1、請示範圍:超出自己的職責許可權範圍或自己職責許可權內的重大的可能影響到本公司權益的事項,需要得到上級指示後才能進行的工作應向上級請示。
2、 彙報範圍:
下級向上級彙報下列事項:
上級佈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在工作過程中遇到的難點或產生的新問題;
工作上的建議或意見;
其他認為應該彙報的事項 第五條 請示彙報方式可根據事項的重要性和緊急程度選擇使用下列方式向上級請示彙報:
1、口頭請示、彙報;
2、書面請示、彙報。書面請示彙報及書面請示的批覆保留存檔。
第二章 員工成長溝通
員工成長溝通可以細分為“入職前溝通、崗前培訓溝通、試用期間溝通、轉正溝通、工作調動溝通、定期考核溝通、離職面談、離職後溝通管理”等八個方面,從而構成一個完整的員工成長溝通管理體系,以改善和提升人力資源員工關係管理水平、為公司領導經營管理決策提供重要參考資訊。 第六條 入職前溝通
招聘選拔面試時,招聘主管負責人對企業擬引進人員進行企業基本情況介紹等初步溝通,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文化、企業目標、企業經營理念、所競聘崗位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加盟公司後可能遇到的工作困難等情況進行客觀如實介紹,達到“以企業理念凝聚人、以事業機會吸引人、以專業化和職業化要求選拔人”之目的。
第七條 崗前培訓溝通
對員工上崗前必須掌握的基本內容進行溝通培訓,以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提高對企業文化的理解和認同、全面瞭解企業管理制度、知曉企業員工的行為規範、知曉自己本職工作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考核標準、掌握本職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以幫助員工比較順利的開展工作,儘快融入企業,度過“磨合適應期”。
第八條 試用期間溝通
1、溝通目的:幫助新員工更加快速的融入企業團隊,度過"磨合適應期",儘量給新員工創造一個合適、愉快的工作環境。
2、溝通責任者:人事行政部、新員工所屬直接和間接上級。人事行政部主要負責對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試用期間的溝通;部門管理人員以外的新員工溝通、引導原則上由其直接上級負責。
3、溝通頻次要求:
人事行政部:
新員工試用第一個月:至少面談1次***第一個月結束時***;
新員工試用第二、三個月***入司後第二、三個月***:每月至少面談1次。
新員工所屬直接上級:可以參照人事行政部的溝通頻次要求進行。
4、溝通形式:面談、電話等方式外,人事行政部還應不定期組織新員工座談會或其他形式進行溝通,可與新員工崗前集中培訓結合進行。
第九條 轉正溝通
1、溝通目的:根據新員工試用期的表現,做出是否轉正的建議和意見。若同意轉正的,應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後的改進建議和希望;若不同意轉正或延長試用期的,應中肯的分析原因和提出今後的改進建議。
2、溝通時間:
新員工所屬直接上級:進行新員工轉正評價並形成部門意見時。
人事行政部:在稽核部門員工轉正並形成職能部門意見時。
第十條 工作調動溝通
1、溝通目的:使員工明確工作調動的原因和目的、新崗位的工作內容、責任、挑戰及希望,以使員工比較順利的融入到新崗位中去,同時以期達到員工到新崗位後更加愉快、敬業的工作之目的。
2、溝通時機:
人事行政部:在決定形成後正式通知員工本人前。
調動員工原部門直接上級:在接到人事行政部的員工調動決定通知後立即進行。
調動員工新到部門直接上級:在調動員工報到上崗之日,相當於新員工的入職引導和崗前培訓溝通。 第十一條 定期考核溝通
結合員工績效管理進行***參照績效考評制度相關規定進行***。
第十二條 離職面談
1、溝通目的:本著善待離職者原則,對於主動離職員工,通過離職面談瞭解員工離職的真實原因以便公司改進管理;對於被動離職員工,通過離職面談提供職業發展建議,不讓其帶著怨恨走;誠懇的希望離職員工留下***,以便跟蹤管理。
2、 溝通時機:
第一次:得到員工離職資訊時或做出辭退員工決定時;
第二次: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妥善準備離開公司的最後一天,一般安排在結賬前。
離職面談責任人:
原則上由人事行政部和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共同組織:
第一次離職面談:對於主動提出辭職員工,員工直接上級或其他人得到資訊後應立即向其部門負責人和人事行政部反映,擬辭職員工部門負責人應立即進行離職面談,瞭解離職原因,對於欲挽留員工應進行挽留面談,對於把握不準是否挽留的應先及時反饋人事行政部以便共同研究或彙報,再採取相應措施。
第二次離職面談:對於最終決定同意離職的員工,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第二次離職面談。原則上企業談話人應比離職者的職級略高至少應對等。第二次面談可以採取離職員工填寫《離職員工面談表》的相關內容方式配合完成。第二次面談應技巧性讓離職員工自願留下***,以便跟蹤管理。
4、離職原因分析:離職原因分析每半年應定期進行1次,由人力主管負責完成,報分管領導,以便改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離職後溝通管理
1、管理物件:屬於中高階管理人員、關鍵技術人員或具有發展潛力的員工,並且不是因人品、工作失職等原因主動離職的員工。
2、管理目的:通過誠心、真心的關心,建立友善的終生關係,使其能成為企業外部可供開發的人力資源,更是企業文化、企業形象的正面宣傳視窗。
3、管理方式:
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關係管理的人員應建立此類員工的離職後續管理檔案,檔案內容至少應包括離職去向、離職原因、***、後續追蹤管理記錄等內容。
離職時誠懇的要求留下***。
一般應在員工離職後1個月內、3個月內、半年內、1年內分別電話溝通關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