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

  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需要規範化,為此,企業制定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處理公司財務事項的規範和準則,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內的所有公司和部門。

  第三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條 企業應當認真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和資金運用全過程的監控,嚴格內部牽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條 企業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1.原始記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裝置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報廢、變賣,都要按照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統一規範的各種原始記錄格式、內容的填制要求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

  2.計量驗收工作:公司各種財產物資的購置、領用、轉移,產品的入庫、銷售及各個環節都要嚴格執行公司的計量驗收制度,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3.定額工作:配合公司各職能部門,對生產經營活動中人力、物力、財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額,參與考核修訂。

  4.內部計劃價格工作:財務中心牽頭負責公司內部價格的制定工作,根據財務管理和經濟責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種產品、在產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計劃價格。

  5.財產清查工作:公司各項財產物資的轉移、調出、調入、收發、領退、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處理,都要履行嚴格的報批稽核手續。每年11月底進行一次全面財產清查工作,及時處理財產變動情況,確保公司財產物資的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

  第六條 本公司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公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企業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承辦不合法、不真實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經濟業務,必要時可直接向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反映。

  第七條 公司財務應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定期、及進、準確地上報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資料。

  :資金管理

  第八條 資金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 取之合法,使用合規;

  2. 開源節流,講求效益;

  3. 內部牽制,防範風險;

  4. 管理有序,責任到人;

  第九條:資金籌集:

  1.公司倡導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包括:吸收現金、非現金投資,長期、短期借款,發行股票、債券等;

  2.資本金的增加、變動,應按法律程式經批准和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確認,不得弄虛作假;

  3. 款應根據經可行性論證的專案和生產經營需要,有可靠的投資回報和還款來源並講求資金成本。

  第九條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管理

  1.內部牽制

  ***1***貨幣資金實行賬款分管,印鑑分管;

  ***2***出納不得任採購、銷售、實物收發、保管業務,不填制及管理往來帳,不核對銀行對帳單和銀行日記帳;

  2.財經紀律

  ***1***現金的提取、保管、使用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條例》;

  ***2***銀行帳號的設立、使用應遵守國家的《銀行結算辦法》、《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嚴禁設立帳外帳或公款私存,一經發現,嚴肅追查並追究責任;

  ***3***出納必須憑經稽核、編號、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不得先斬後奏或以借條、白條原始憑證充抵庫存;

  ***4***外匯的收入、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法規、政策。

  2. 現金等價物

  短期投資的購入或證券帳號的開設必須遵守證券管理有關法律、法規,並按企業內部職責、許可權、程式批准後辦理,嚴禁私自炒作。

  第十一條 結算資金管理:

  1. 應收帳款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入帳有據,處理合規;

  ***2*** 跟蹤管理,掌握動態;

  ***3*** 清理及時,回款迅速;

  ***4*** 節約資金,力戒損失;

  ***5*** 職責明確,失誤必究。

  2. 債權的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各類業務發生應收帳款應符合銷售成立的有關條款;

  ***2***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符合有關投資專案的規定和檔案;

  ***3***暫借和墊付款項應按內部規定經批准,附件和手續齊全。

  3. 跟蹤管理和清理回款

  實行“源頭負責制”,誰經辦的業務,發生的款項,誰負責到底,並納入業績考核。

  4. 債務重組事項應按程式,經批准,並預測分析可有發生的重組損益。

  :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以貨幣資產、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在不超過淨資產的50%的比例內,進行投資;兼併、收購、租憑其他企業的股權;購入一年內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均構成公司的長期投資。

  第十三條對外投資的計價方法,應以投資時支付的價款或者評估確定的金額計價,即成本法計價。企業對外投資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分清佔股比例、投資總額等並妥善保管。對企業溢價或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溢價或折價差額,應採用直線法在債券續期內分期攤銷。對短期投資或者說長期債券的轉讓,應嚴格審批手續,正確計算損益。中期或年度終了,應對長期投資逐項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並且此項降低的差額在可預計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應按此差額計提長期投資跌價準備。

  第十四條 企業根據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比例分別採用成本法、權益法進行核算,企業對外投資股權在20%以下的***不含20%***的採用成本法,股權在20%-50%的採用權益法,股權在50%以上***不含50%***的,應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第十五條 本公司對投資專案實行專人跟蹤管理,財務部門應做好專案投資成本與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資的專案,都要建立專案投資檔案,按照投資物件、反映和記錄自該專案資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資成本***包括應計利息和有關費用***和投資回報***實現上交利潤***對每個專案的投資回報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考核。

  : 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六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對非貨幣性資產的購置、建造、增加、出售、減少、盤存、計價等作出規定,規範操作。

  第十七條 財產物資管理的原則:

  1. 全員管理:物資管理是企業各部門、有關人員共同的任務;

  2.全過程監控:從採購、生產耗用、出售到保管、收、發、存動態監控;

  3. 綜合管理、分級管理相結合;

  4. 遵守內部牽制制度,涉及採購、驗收、保管、使用等環節的業務實行物、款、帳三分管原則,不可同一人單獨完成。

  5. 實行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業務工作相結合,管物的部門和人員,必須對相應的採購成本、資金佔用等負責。

  第十八條 物資增加:

  1.企業應建立物資詢價制度,掌握市場價格資訊,貨比三家,主要生產物資應有定點供應單位;

  2.採購、生產、加工、盤盈及接受投資、捐贈或債務重組的物資應按規定計價;

  3.物資應按歸口管理堅持質量檢驗、核實數量、憑證驗收;

  4.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符合企業投資業務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門自行採購物資;

  第十九條 物資減少:

  1. 不論什麼原因發出和減少物資都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嚴禁以購代耗或以便條、借條發貨和充抵庫存;

  2.存貨減少應按企業會計政策進行計價;

  3.處置、轉讓固定資產應按內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辦理;

  4.盤虧、報損物資應按規定許可權經批准,並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5. 生產耗用物資應按企業生產計劃、消耗定額規定,使用憑證、辦理手續,產品報廢補料應有質檢部門確認;

  第二十條 物資保管和盤存

  1.倉庫保管人員對庫存實物數量完整、質量完好、帳務記錄正確、手續完備、庫房整潔安全及資金定額負責;

  2.各類存貨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永續盤存制或實地盤存制,每月自行盤點,年度中期組織抽查,年末全面清查,並在部門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復查,符合率低於規定指標的應擴大抽查面;

  3. 各部門涉及物資保管、使用和業務的人員離崗時,應先辦妥交接手續,按規定退還或借用的物資。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1. 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貨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物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

  2. 按企業確定的會計政策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成本管理

  第二十二條 加強成本管理和原則:

  1. 經濟效益的原則:這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標;

  2. 全面管理原則:即全過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員管理;

  3. 責任制原則:責權利相結合以責為中心,賦以相應的許可權,完善內部授權制度,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4. 科學管理原則:科學的分析、預測,有效的防護性控制和過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單純的事後算帳;

  5. 歸口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財務部門是歸口總管單位,各項指標應按業務性質、 級下達落實各部門、各工段直至個人。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體系及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種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迅速予以糾正;

  :內部稽核

  第二十五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產安全、增值和經營業績真實,資訊資料正確,企業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職責、許可權, 財務部門相應設定稽核人員或崗位,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進行財務稽核;

  1. 對會計各崗位處理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簿啟用、結轉、會計報告的核查;

  2. 對計劃、預算及執行情況進行核查;

  3. 對銀行及票據保證金帳戶進行核查;

  4. 財產物資出入庫憑證及帳實相符等情況稽核;

  5. 重要票證管理情況核查;

  6. 其他必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