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官制是怎樣的
楊堅建立隋朝後,按照內史崔仲方的建議,廢除北周實行的仿照《周禮》的六官官制,建立以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以及尚書省六部為核心的朝政機構。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隋朝官制:尚書
尚書作為官職,始設於秦代,但僅是少府屬官。西漢武帝時,開始提高尚書的權力,賦予其決策的職能。到東漢光武帝時,尚書增加為六曹,並稱為尚書檯,成為實際上的國家政務中樞機構,“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到三國兩晉時期,尚書檯從少府中獨立出來,稱為“尚書省”,正式成為全國政務的最高機構,結構也逐漸複雜。但直到南北朝末年的北齊和陳時,尚書省的下層機構與官吏配置,仍未穩定和規範,如陳朝的尚書省設定尚書五員,郎官二十一員。而北齊尚書省設定尚書六員,但下轄二十八曹,其中的都官尚書則統轄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五曹。其設官數量不等,管轄職權和範圍也不同,差異甚大。
隋代的尚書省地位很高,管理全國政務。《隋書·百官志》說:“尚書省,事無不總”。這句話說明了尚書省在中央最高行政機構中權力之大,地位之尊。當然,這並不是說尚書省包攬一切。尚書省的總官署名叫尚書都省,置尚書令、左右僕射各1人,總領吏部、禮部、兵部、都官***開皇三年改刑部***、度支***開皇三年改民部***、工部等六部。六部長官是尚書,與尚書令、左右僕射合稱“八座”。吏部掌文官選授考課,吏部尚書絞吏部侍郎2人,主爵侍郎1人,司勳侍郎2人,考功侍郎1人。禮部掌學校、禮樂。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侍郎各1人,主客,膳部侍郎各2人。
兵部掌軍籍輿馬,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侍郎各2人,駕部,庫部侍郎各1人。都官掌刑政司法,都官尚書統都官侍郎2人,刑部,比部侍郎1人,司門侍郎2人。度支掌財稅出納,度支尚書統領度支。戶部侍郎各2人,金部、倉部侍郎各1人。工部掌工程建造,工部尚書統工部。屯田侍郎各2人,虞部、水部侍郎各1人。六部共24曹36侍郎,分司曹務,直宿禁省。尚書省的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上一般不授人,隋代只有煬帝時的楊素因為有翊戴之功,又平定了漢王諒,方進位尚書令。但是煬帝對他“外表殊禮,內情甚薄”。他有病,煬帝雖然頻頻遣名醫賜藥,“然密問醫者,恆恐不死”。所以隋代尚書官實際上是左右僕射***從二品***。其中左僕射判吏部,禮部,兵部,兼掌糾彈;右僕射判都官,度支,工部,兼知財政用度。僕射的屬官有左右丞各1人,都事8人。煬帝時把都事撥到六部去了,另增設左右司郎各一人來代替,他們就是唐代左右司郎中的前身。隋代尚書是一個機構完整的中樞政務部門,與前代大不相同。“侍郎”掌一“司”之事,與後代的“侍郎”不同。
隋朝官制:中書省
中書也為漢武帝時所設定,以宦官擔任,在內廷幫助皇帝傳達詔令。曹魏時正式設立中書省,其“掌贊詔令,記會時事,典作文書”,成為獨立的為皇帝起草詔令的機構。歷兩晉南北朝,“國之政事,併為中書省……總國內機要,而尚書唯聽受而已”。形成了中書決策,尚書執行的格局。但南北朝後期的北齊、北周的中書省兼職太多,如修國史、管理宮廷伎樂、判理刑獄等,不利於決策的專門化。門下省來源於秦代的皇帝侍從官,漢代作為外朝官吏的加官,還未形成官署機構。到曹魏時始稱為“侍中省”和“散騎省”,到南北朝時期,才開始稱為“門下省”。門下省由掌管對皇帝詔令的傳達,逐漸擁有對詔奏的封還與駁正之權,開始形成與尚書、中書兩省對朝政決策權力鼎足而三分的態勢。由於門下省從漢代皇帝侍從官演變而來,所以到南北朝末期,仍然負有侍奉皇帝生活起居,如飲食、醫藥、車馬等事務,其宮官性質十分濃重。如北齊的門下省,下轄有尚食、尚藥、主衣、齋帥、殿中諸局,這些完全是侍奉皇帝的機構。到南北朝末期,尚書、中書、門下三省的機構及其在朝廷決策行政系統中的職權地位,雖已基本定型,但其職權的專業化及機構的規範化過程,則還未最後完成。隋文帝正是在這一歷史演變的基礎上,進一步對三省制度進行調整使其規範化。
隋朝官制:門下省
在隋初是侍奉諫議機關,掌審查政令及封駁諸事。其長官有納言二人***正三品***,它本是侍奉內廷,以備皇帝之顧問。《隋書·柳機傳》載,柳機在文帝開皇年間為納言,“當近侍,無所損益,又好飲酒,不親細務”。所以不久就出為華州刺史。次官有給事黃門侍郎4人,負責糾正奏章得失。《隋書·柳雄亮傳》載,雄亮任給事黃門侍郎時,“尚書省凡有奏事,雄亮多所駁正,深為公卿所憚”。煬帝時去“給事”二字,另加置給事郎4人,這就是唐代給事中的前身。此外,還有錄事、通事令史各6人。隋初還有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4人、諫議大夫7人,都是諫官。煬帝說他生性不喜人諫,所以把諫官全部罷廢了。隋初,門下省還掌皇帝衣食供奉等日常生活事務,統城門、尚食、尚藥、符璽、御府、殿內等六局。城門局:設校尉2人,直長4人。尚食局:設典御2人,直長4人、食藥4人。尚藥局:置典御2人,侍御醫、直長各4人,醫師40人。符璽、御府、殿內局:置監各2人、直長各4人。
隋朝官制:內史省
後來改為內書省,為中樞的制令機關,專司起草皇帝詔令。隋初置監、令各1人,後來廢監,置令1人***正三品***。內書令,本稱中書令,在漢代本是掌禁中書記的,所以稱“中書”。漢武帝時,司馬遷受腐刑出獄後就當過中書***謁者***令。魏晉以來,中書令掌出納王命,南朝多以諸公兼之,至隋代才以專人任其職。煬帝時,內書令已不常置,往往以其次官內書侍郎行其職。內書省的屬官還有舍人8人,掌起草制令;通事舍人16人,掌宣奏。不過,在隋代也偶有內書侍郎親自草擬詔敕,如《隋書·薛道衡傳》載:高祖時薛道衡任內書侍郎,“每至構文,必穩定空齋,蹋壁而臥,聞戶外有人,便怒。”其勞心焦思若此,所以文帝讚揚他說:“薛道衡作文書,稱我意。”
隋朝官制:祕書省
這是掌握具體事務的官署,祕書省掌圖書籍藏整理。這個官署一般比較清閒,長官為祕書監***正三品***1人,次官有祕書丞1人。屬官有祕書郎4人、校書郎12人、正字4人、錄事2人,領著作曹、太史曹。著作曹掌國史修撰,有著作郎2人,佐郎8人,校書郎、正字各2人。太史曹掌天文曆法,置太史令、太史丞、司歷各2人,監候四人。隋煬帝大業年間,又新置儒林郎10人,掌明經顧問,唯詔所使。文林郎21人,掌撰錄文史,檢討舊事。
隋朝官制:內侍省
是內廷的侍奉機關,隋初由宦官擔任。置內侍***從四品上***2人為其。次官有內常侍2人。屬官有內謁者監6人,內寺伯2人,內謁者12人,寺人6人,伺非8人,統領尚食、掖庭、宮闈、奚官、內僕、內府等六局。煬帝時改內侍省為長秋監,有長秋令、少令、丞等皆用士人,低階役使人員則用宦官。以上是隋代中樞機構的“五省”,朝廷內外政務皆由其統轄,為中央最高執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