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性探討

  【論文關鍵詞】教育理論 教育實踐 結合性 實踐群體 理論研究群體

  【論文摘要】以往探索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多是從理論研究者與實踐者的差異角度展開的,這樣的研究思路有助於克服教育理論工作者與教育實踐者之間的矛盾,但難以為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結合提供富有針對性的啟示。因此,從教育理論的可實踐性入手,探究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中介,結合的層次對應性,弄清其結合的內外機制,就成了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研究取得突破的關鍵。 
  
  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就是教育理論被實踐群體內化並用以指導實踐,研究者根據實踐群體反饋,對教育理論進行修正、完善的相互作用過程。由於教育理論與實踐都具有層次性,這就決定了其結合也有一定的層次對應性。加上不同種類教育理論品格和目的指向的差異,因此不是所有的教育理論都能為實踐群體所選擇和內化。只有那些具備內化條件與結合機制的教育理論,才能成為真正指導教育實踐的可行性理論。
  一、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條件
  (一)教育理論的可實踐性
  在整個教育理論體系中,指導教育實踐的理論必須保持自身的可實踐性。因為具有實踐性的理論才能回到實踐中去接受檢驗,並隨著時代、實踐和科學的發展而不斷髮展。那些從學科邏輯體系中演繹、從其他學科移植或翻譯引進的教育理論,因其缺乏與教育實踐結合的土壤,缺乏與教育實踐歷史的、情景性的聯絡,很難直接用來指導教育實踐。教育理論要具有可實踐性,就需要經歷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發展過程。因為只有這樣創生的教育理論,才能做到以客觀事實為根據,在創生指向上具有針對當下教育實踐的目的性,具有走進實踐群體內心世界的親和力,形成特定歷史條件下指導實踐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等系列實踐特性。
  縱觀歷史上對教育實踐產生廣泛而深刻影響的教育理論,可以發現教育理論的可實踐性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具有切合實際的指導性,這是成為指導教育實踐理論的前提。二是切實可行的操作性。實踐者行為的改變是教育理論最終得以實踐的重要標誌,它往往以師生形成新的操作程式加以顯現。三是實事求是的推廣性。教育理論具有切合實際的指導性,表明其對指導特定條件下的某些實踐活動是有效的,但能否在一定層面和範圍內推廣,才是真正表明其指導實踐深度和廣度的關鍵。四是面向生活、面向社會的大眾性,這正是教育理論走向實踐群體的特有品格。指導實踐的教育理論,只有面向生活才具有現實的生命力,做到與時俱進;也只有面向大眾,才能獲得實踐群體的支援,打牢踐行教育理論的群眾基礎。
  (二)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中介
  首先,要形成在二者結合中起橋樑作用的中層教育理論。中層理論是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K·默頓提出的一種社會科學研究思路,他提倡在整體的社會理論體系和具體的實踐研究之間建構一類與特定領域和實際問題相關的中觀層次的概念體系。中層理論的定義決定了中層教育理論建構者既要有紮實的相關理論基礎,能準確、完整地、富有創造性地解讀抽象的理論文字,又要與實踐群體有著密切聯絡,具有豐富的關於當前教育實踐的經驗,並能深刻把握和理解當前教育實踐的狀態。中央和省市教科所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本途哂姓庵值錳於籃竦奶跫???強梢嶽?米隕砑仁搶礪堊芯空哂質鞘導?傅頰叩乃?厴矸藎?≡衿渲凶釵?貝?逃?導??枰?睦礪圩魑?腥氳悖??橄蟮慕逃?礪圩饔τ眯約庸ぃ?醞飫脣逃?礪圩鞅就粱??恚??岣壞慕逃??樘嶸??傅際導?睦礪邸U庋?ü溝鬧脅憬逃?礪郟?燃岢至順橄蠼逃?礪鄣幕?揪?瘢?職啞淅礪酆誦謀涑閃艘子諼?導?呃斫夂筒僮韉姆椒ǎ?傭?鸌帕?嶠逃?礪塾朧導?鬧薪樽饔謾?br />   其次,藉助對教育政策的影響走向實踐。教育理論要實現大面積地與教育實踐的結合,最為有效的捷徑就是通過影響教育政策的制訂,藉助教育政策對教育實踐產生廣泛作用。要成為這種影響教育政策研製的教育理論,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教育理論建構主體具有參與教育政策研製的權力。這類教育理論建構主體可直接以建議或提案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觀點,通過影響相關研製者的思想,將自己的理論滲透到教育政策之中乃至為教育政策的研製提供理論基礎。二是教育理論本身恰好是教育政策研製者所需要的。就不同層次教育理論對教育政策研製的影響看,只有那些影響較大且反映了時代教育改革脈搏、代表多數人心聲的基礎教育理論,才易引起教育政策研製者的關注。因為以此為基礎制訂的教育政策才能既反映時代特徵,又能得到多數人的支援。[1]就應用教育理論而言,因其能為教育政策研製提供具體建議和技術支援,因此只要研究的問題與政策制訂者所要解決的難題相關,就容易引起關注。至於推廣性教育理論,因其關注的是教育理論具體化、實效化的推廣辦法,與特定情境中教育政策的研製和教育行政直接相關,因此這類理論也為教育政策研製者青睞。
  (三)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層次對應性
  從教育理論與研究物件的劃分上,可區分為“事實——規律”“評價——規範”“規範——行動”和“事實——解釋”等層次。就教育實踐而言,可分為國家和省區教育行政——市縣校行政——師生群體三個層級。儘管個別層次教育實踐群體可以同時與多個理論層次結合;同一層次教育理論,也可能為不同實踐層次者所用。但不得不承認,由於不同層次實踐群體的需要層級和對理論的解讀能力不同,制約了其在選擇與之結合的教育理論層次上具有較大的偏好和主流特徵。這就要求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必須滿足“門當戶對”的層次對應條件,才能實現“幸福”的聯姻,產生“耦合”效應。根據二者的層次特徵,筆者擬從三個層面考察其結合方式。首先是巨集觀層面的結合。即“事實——規律”“評價——規範”教育理論與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實踐的結合,其多以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方式體現出來。為了有效實現巨集觀層次的結合,在政策研製過程中需要邀請各類教育專家參與,以便吸納廣大教育研究人員的最新理論成果。其次是中觀層次的結合,即“評價——規範”“規範——行動”層面教育理論與市縣校教育行政實踐的結合。在當前條件下,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通過學習相關“評價——規範”理論,結合上級政策和法規精神制訂考評方案;根據“規範——行動”理論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實現該層次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結合。再者是微觀層次的結合。即“規範——行動”和“事實——解釋”教育理論與教師層面實踐的結合。教師通過學習並運用相關“規範——行動”理論,解讀、內化市縣校的實施細則,結合長期積累的教育經驗,轉化為指導自身教育實踐的操作程式,實現教育理論向實踐的轉化。[2]
  上述結合表明,每一教育實踐層次都是對應兩個層次以上的理論,其中一個理論層次既連線上一層次實踐群體,又指導下一層次實踐群體,以形成兩個實踐群體之間相互溝通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