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禮樂文化對建築的影響
【論文關鍵詞】建築理論 禮樂文化 空間序列 建築審美
【論文摘要】中國傳統文化中“禮樂文化”對中國傳統建築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影響不僅表現在建築形式上,更在建築審美的精神層面上有著顯著作用。在車重傳統建築觀的基礎上發展現代建築是我們至今關注的重要問題。
禮樂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儒家文化中一個涵蓋面極廣、影響極深的文化範疇。它涉及的範圍大到朝廷典章,小到民間日常生活的進退起居,幾乎包括了精神文化的所有領域,其影響之深遠超過了任何一種思想理論。
“禮”,是整個中國封建時代一切社會觀念的基礎。它體現在社會政治制度中,也體現在思想理論、文化藝術和民俗心理等各個文化層次中。“樂”,包括了音樂、舞蹈、詩歌等所有的古代表演藝術。它是禮的藝術化表現形式,是禮的精神和藝術精神的綜合體現。禮的本質是上下尊卑的等級倫理;樂的精神則是調和各等級類別之間的關係。禮和樂的緊密結合,體現了中國古代社會政治和文化藝術互相作用,相輔相成的發展趨向。這一現象在中國古代的建築藝術上也有鮮明的表現。
1“禮”對建築的影響
“禮”的本質是“序”。在我國古建築中的體現就是中軸對稱、突出重點,縱向的空間序列發展要主從分明。這在宮廷建築、祭祀建築、學校建築、宗教建築,以及大型的民居建築中表現得很明顯。
建築的空間序列是體現秩序感的最好方法。不僅宮殿如此,就連民居建築的組合形式也是如此。儒家宗法倫理,成為居室建築表現的主題。
1.1同姓聚居,家和為貴
中國傳統民居的分佈多為聚族姓而居。從同族村落、塢寨,同祖的府第到同宗的庭院,皆以血緣為紐帶。就平面佈局而言,中國傳統民居多為向平面展開的組群佈局,絕少高高聳立的樓房。向平面序列展開的平房,由若干個單體建築構成庭院,再由一個個庭院組成村落或塢寨。這種以組群的對稱、和諧創造“和睦”之美的佈局形式,實際上便是宗法倫理中“家和萬事興”觀念的反映。為了家族成員的和睦相處,因而在建築佈局上淡化個體而強調組群,而且用牆圍合成一個個向心力極強的家庭院落,以增強家庭的凝聚力。牆內為一姓之家,牆外為異姓之地。院牆,成為家與家之間在地域與心理上的分界線。
1.2尊卑有禮,男女有別
中國傳統民居的佈局講究正室居中,左右兩廂對稱在旁,這實際上是宗法倫理中“禮”的體現。家族中的禮主要表現為父尊子卑,長幼有序,男女有別。因而在居室的安排上父母之居稱正屋;一般安排在整個組群的中軸線,居中在上,以顯示其在家庭中的至尊地位。在正屋的兩邊,對稱排列東西兩房,歸子孫輩居住,稱為“廂”。“房,旁也,室之兩旁也”。很顯然,房對正屋而言,屬於從屬地位,這與其居住者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吻合的。父與子的居室除了在座落方位上有別外,往往在建築規模、室內裝飾與陳設上也有尊卑之分。父輩所在的正屋建築面積較大,其基座高低、臺階級數都在一院之中居首。屋頂式樣也是一院中最高階的。至於室內裝瑛,更是主次分明。
在重視父子尊卑的同時,傳統居室的佈局也注意長幼有序、男女有別的原則。隨著私有制的產生,婦女的地位逐漸下降,淪為男性的附屬品。宗法倫理對男女之別的要求重在限制和規範婦女的行為自由與人身自由。反映在居室的佈局上,首先表現為男居外庭,女居內室。一般情況下,婦女不能擅自步出院外,外人亦不能輕易入內院。古代將女人所居之處稱為“閨房”。由此可見,閨房,必定是處在院內幽僻之處,並有層層門戶隔斷,避免與外界交往。人們習慣上將妻子稱為“內人”、“內室”,實際上便是婦女在居室佈局中身份的反映。甚至有的地區在住宅內專修狹長的弄堂,供婦女和僕役行走,以避免他們經過,干擾禮儀性極強的廳堂。
1.3以堂為尊,崇祖敬宗
堂不僅是活著的家長之居所,同時也是祭祀祖宗的場所。傳統的宗法觀念認為,一族一家之祖雖已離開人世,但他們的在天之靈仍會關照在世的子孫,視他們“孝”的程度賜福降災。因此,人們選擇家庭居室中最尊的“堂屋”為祖宗立牌位,舉行祭祖活動,以顯示對祖宗的尊重和孝敬。同時,也證明目前與之同處一堂的家長受祖宗認可和庇護,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動搖。由於“堂屋”既為在世家長之居,又為在天祖宗靈位之所在,因而家庭中最重要的活動一般也在堂屋舉行,成為家庭成員集匯的場所,頗有氏族公社時的“大房子”遺風。既然“堂屋”在家族居室中的位置是如此重要,因而整個居室建築的安排自然以它為核心,在佈局安排上皆位於中軸,居中在上,周圍的建築皆以其為軸心,通過封閉的院落,形成強烈的向心力。
北方的四合院,長輩住正房,下輩住廂房,前後輔助房間則為家奴,下人的住房,整個庭院的建築秩序象徵著家族內部的倫理秩序圖1。
南方民居的堂屋天井組合也是如此。堂屋是家族的象徵,正中供奉祖宗牌位,家族內部重大事務都在這裡進行。以堂屋為中心進行組合當然是家族倫理秩序的最理想的形式,若是大家族的聚居便以幾個甚至成群的堂屋來組合。湖南嶽陽縣的張谷英村便是典型。張谷英村是從明代遺留至今的兩個大家族聚居村落之一,目前住在村中的2 000多人全部是張氏後裔。村中建築按家族組合形成完整佈局,平面為“豐”字形結構,中軸線上一連幾進堂屋,兩邊分別對稱地伸出幾道橫向分支,每一分支又由幾進堂屋組成。每一組分支的堂屋由一個分支家族居住,而每一間堂屋以及兩邊的廂房則由一個家庭居住。整個建築群的佈局形式就是一個完整而形象的宗法家族社會。幾進堂屋中以最後一進堂屋為上堂,祖宗牌位就供在這裡,這裡是家族最高權威的代表。下面則按輩份大小,遠近親疏依次排列。在這裡,建築空間的序列感表現為一進又一進的堂屋,造成了倫理秩序的森嚴感和家族權威的神祕感。民居中尚且如此,那麼皇宮建築中那重重宮門、進進院落就更不用說了。
2“樂”對建築的影響
“樂”的本質是“和”,即以令人親切的富有藝術感染力的形式來陶冶人的性情,調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建築中體現就是不求嚴格對稱、無明顯的主次之分,根據需要自由組合宜人的空間尺度和體量。總的來說,給人一種精神上的舒適感,樂的這種特點主要表現在園林建築和文教建築中。
書院,作為一種具有綜合功能的文教建築,其組合方式是禮的秩序和樂的和諧相結合的典型。書院建築是中國傳統的教育方式的形象體現。作為教學場所,它有授課的講堂、自修的齋舍和藏書樓;紀念名人是一種重要的教育手段,因而它必須有專門的祭祀建築;陶冶性情也是中國傳統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有條件的書院還必須有園林。一般較大的書院就是上述這些功能的綜合體,如何把它們統一起來,這中間就涉及到一個觀念形態和建築形式相結合的問題,禮和樂在這裡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學是莊重、嚴肅的,因而講堂、齋舍、書樓一般都按中軸對稱佈局來體現嚴格的秩序感;而作為書院師生休息和陶冶性情的園林建築則完全是寓著“樂”的審美意義。在另一層意義上,所有這些建築的組合方式,也體現了一種樂的和諧,正如我們說建築是凝固的音樂一樣,哪裡是高潮,哪裡是低潮;哪裡需要莊嚴,哪裡需要歡快,這種和諧的組合,就是樂所追求的最高理想。
建築藝術包括設計、營造與欣賞、使用兩個階段,文人不僅直接參與園林、書院等建築的建造,同時也是這些建築的主要使用者。他們在這類建築中從事高層次的文化活動,或吟詩作畫、讀書思考,或講學授徒、著書立說,以他們超脫塵世、簡樸自然、清靜高雅的生活方式,增加了建築的文化氣氛,充分體現建築所要達到的“物我融合”的意境。
由於寄情山水、崇尚自然之美,因此文人對各地的風景名勝關注頗多,留下了大量描繪讚美名山勝水的詩畫佳作。而且,文人們在觀察再現自然景色的同時,將風景名勝加以總結,歸納出各地的幾“景”,促進了它們的集中、凝鍊和發展,使之漸漸成為概括各地文化建築特色的景點。而在這些景點處又有很多極有特色的樓臺亭閣等風景建築,它們一方面表現了當地的自然景色之美,另一方面,在不斷的興衰變遷和重修改建之中,也融進了文人對於景點的認識、理解,甚至想象和發揮。例如,朱熹在湖南講學期間,曾專為長沙嶽麓山的風景取名題額,使這些風景集中起來變成赫曦臺、道鄉臺、道中庸、極高明、翠微諸亭等建築景觀,出現在嶽麓山腳下的嶽麓書院附近,併成為書院的組成部分與其他原有景點共同形成新的山水名勝。至今,赫曦臺等史蹟仍儲存在嶽麓山之下,並依然是人們旅遊觀光、賞景抒情的好去處。可見,無論文人園林、書院或風景建築,它們在空間、光、影、色的藝術表現的同時,還有聲音的藝術表現,文人們朗朗的讀書聲、優美的琴聲與大自然的風聲、雨聲、潺潺流水之聲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幅幅有聲有色、動人心魄的建築畫面。這也是中國古代建築中禮樂文化互相融合的表現。
3結束語
縱觀中外建築文化的歷史,如果說西方建築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單體造型及風格式樣上的豐富性,那麼中國建築則以群體組合而見長。而這種群體組合又正是中國傳統的禮樂文化所規範的社會群體意識在建築藝術中的反映。對於當今世界來說,禮的那種嚴格劃分等級界限的本質內容當然是應該擯棄的,但在藝術形式上,那種突出重點的佈局方式,運用序列空間的組合來造成特定精神氛圍的手段,則是在許多地方仍然可用。建築群體的和諧組合,以及建築環境對人的精神的影響都是當今世界越來越重視的問題。它可以說是在現代建築思潮流派紛繁複雜、此消彼長的變幻中永遠存在的話題。中國傳統建築中“禮”的建築秩序和“樂”的審美理想早就開始了它在各類建築中的實踐,這一點值得我們去認真深人的學習和探討。
【論文摘要】中國傳統文化中“禮樂文化”對中國傳統建築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影響不僅表現在建築形式上,更在建築審美的精神層面上有著顯著作用。在車重傳統建築觀的基礎上發展現代建築是我們至今關注的重要問題。
禮樂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儒家文化中一個涵蓋面極廣、影響極深的文化範疇。它涉及的範圍大到朝廷典章,小到民間日常生活的進退起居,幾乎包括了精神文化的所有領域,其影響之深遠超過了任何一種思想理論。
“禮”,是整個中國封建時代一切社會觀念的基礎。它體現在社會政治制度中,也體現在思想理論、文化藝術和民俗心理等各個文化層次中。“樂”,包括了音樂、舞蹈、詩歌等所有的古代表演藝術。它是禮的藝術化表現形式,是禮的精神和藝術精神的綜合體現。禮的本質是上下尊卑的等級倫理;樂的精神則是調和各等級類別之間的關係。禮和樂的緊密結合,體現了中國古代社會政治和文化藝術互相作用,相輔相成的發展趨向。這一現象在中國古代的建築藝術上也有鮮明的表現。
“禮”的本質是“序”。在我國古建築中的體現就是中軸對稱、突出重點,縱向的空間序列發展要主從分明。這在宮廷建築、祭祀建築、學校建築、宗教建築,以及大型的民居建築中表現得很明顯。
建築的空間序列是體現秩序感的最好方法。不僅宮殿如此,就連民居建築的組合形式也是如此。儒家宗法倫理,成為居室建築表現的主題。
1.1同姓聚居,家和為貴
中國傳統民居的分佈多為聚族姓而居。從同族村落、塢寨,同祖的府第到同宗的庭院,皆以血緣為紐帶。就平面佈局而言,中國傳統民居多為向平面展開的組群佈局,絕少高高聳立的樓房。向平面序列展開的平房,由若干個單體建築構成庭院,再由一個個庭院組成村落或塢寨。這種以組群的對稱、和諧創造“和睦”之美的佈局形式,實際上便是宗法倫理中“家和萬事興”觀念的反映。為了家族成員的和睦相處,因而在建築佈局上淡化個體而強調組群,而且用牆圍合成一個個向心力極強的家庭院落,以增強家庭的凝聚力。牆內為一姓之家,牆外為異姓之地。院牆,成為家與家之間在地域與心理上的分界線。
中國傳統民居的佈局講究正室居中,左右兩廂對稱在旁,這實際上是宗法倫理中“禮”的體現。家族中的禮主要表現為父尊子卑,長幼有序,男女有別。因而在居室的安排上父母之居稱正屋;一般安排在整個組群的中軸線,居中在上,以顯示其在家庭中的至尊地位。在正屋的兩邊,對稱排列東西兩房,歸子孫輩居住,稱為“廂”。“房,旁也,室之兩旁也”。很顯然,房對正屋而言,屬於從屬地位,這與其居住者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吻合的。父與子的居室除了在座落方位上有別外,往往在建築規模、室內裝飾與陳設上也有尊卑之分。父輩所在的正屋建築面積較大,其基座高低、臺階級數都在一院之中居首。屋頂式樣也是一院中最高階的。至於室內裝瑛,更是主次分明。
在重視父子尊卑的同時,傳統居室的佈局也注意長幼有序、男女有別的原則。隨著私有制的產生,婦女的地位逐漸下降,淪為男性的附屬品。宗法倫理對男女之別的要求重在限制和規範婦女的行為自由與人身自由。反映在居室的佈局上,首先表現為男居外庭,女居內室。一般情況下,婦女不能擅自步出院外,外人亦不能輕易入內院。古代將女人所居之處稱為“閨房”。由此可見,閨房,必定是處在院內幽僻之處,並有層層門戶隔斷,避免與外界交往。人們習慣上將妻子稱為“內人”、“內室”,實際上便是婦女在居室佈局中身份的反映。甚至有的地區在住宅內專修狹長的弄堂,供婦女和僕役行走,以避免他們經過,干擾禮儀性極強的廳堂。
1.3以堂為尊,崇祖敬宗
堂不僅是活著的家長之居所,同時也是祭祀祖宗的場所。傳統的宗法觀念認為,一族一家之祖雖已離開人世,但他們的在天之靈仍會關照在世的子孫,視他們“孝”的程度賜福降災。因此,人們選擇家庭居室中最尊的“堂屋”為祖宗立牌位,舉行祭祖活動,以顯示對祖宗的尊重和孝敬。同時,也證明目前與之同處一堂的家長受祖宗認可和庇護,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動搖。由於“堂屋”既為在世家長之居,又為在天祖宗靈位之所在,因而家庭中最重要的活動一般也在堂屋舉行,成為家庭成員集匯的場所,頗有氏族公社時的“大房子”遺風。既然“堂屋”在家族居室中的位置是如此重要,因而整個居室建築的安排自然以它為核心,在佈局安排上皆位於中軸,居中在上,周圍的建築皆以其為軸心,通過封閉的院落,形成強烈的向心力。
北方的四合院,長輩住正房,下輩住廂房,前後輔助房間則為家奴,下人的住房,整個庭院的建築秩序象徵著家族內部的倫理秩序圖1。
南方民居的堂屋天井組合也是如此。堂屋是家族的象徵,正中供奉祖宗牌位,家族內部重大事務都在這裡進行。以堂屋為中心進行組合當然是家族倫理秩序的最理想的形式,若是大家族的聚居便以幾個甚至成群的堂屋來組合。湖南嶽陽縣的張谷英村便是典型。張谷英村是從明代遺留至今的兩個大家族聚居村落之一,目前住在村中的2 000多人全部是張氏後裔。村中建築按家族組合形成完整佈局,平面為“豐”字形結構,中軸線上一連幾進堂屋,兩邊分別對稱地伸出幾道橫向分支,每一分支又由幾進堂屋組成。每一組分支的堂屋由一個分支家族居住,而每一間堂屋以及兩邊的廂房則由一個家庭居住。整個建築群的佈局形式就是一個完整而形象的宗法家族社會。幾進堂屋中以最後一進堂屋為上堂,祖宗牌位就供在這裡,這裡是家族最高權威的代表。下面則按輩份大小,遠近親疏依次排列。在這裡,建築空間的序列感表現為一進又一進的堂屋,造成了倫理秩序的森嚴感和家族權威的神祕感。民居中尚且如此,那麼皇宮建築中那重重宮門、進進院落就更不用說了。
2“樂”對建築的影響
“樂”的本質是“和”,即以令人親切的富有藝術感染力的形式來陶冶人的性情,調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建築中體現就是不求嚴格對稱、無明顯的主次之分,根據需要自由組合宜人的空間尺度和體量。總的來說,給人一種精神上的舒適感,樂的這種特點主要表現在園林建築和文教建築中。
書院,作為一種具有綜合功能的文教建築,其組合方式是禮的秩序和樂的和諧相結合的典型。書院建築是中國傳統的教育方式的形象體現。作為教學場所,它有授課的講堂、自修的齋舍和藏書樓;紀念名人是一種重要的教育手段,因而它必須有專門的祭祀建築;陶冶性情也是中國傳統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有條件的書院還必須有園林。一般較大的書院就是上述這些功能的綜合體,如何把它們統一起來,這中間就涉及到一個觀念形態和建築形式相結合的問題,禮和樂在這裡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學是莊重、嚴肅的,因而講堂、齋舍、書樓一般都按中軸對稱佈局來體現嚴格的秩序感;而作為書院師生休息和陶冶性情的園林建築則完全是寓著“樂”的審美意義。在另一層意義上,所有這些建築的組合方式,也體現了一種樂的和諧,正如我們說建築是凝固的音樂一樣,哪裡是高潮,哪裡是低潮;哪裡需要莊嚴,哪裡需要歡快,這種和諧的組合,就是樂所追求的最高理想。
建築藝術包括設計、營造與欣賞、使用兩個階段,文人不僅直接參與園林、書院等建築的建造,同時也是這些建築的主要使用者。他們在這類建築中從事高層次的文化活動,或吟詩作畫、讀書思考,或講學授徒、著書立說,以他們超脫塵世、簡樸自然、清靜高雅的生活方式,增加了建築的文化氣氛,充分體現建築所要達到的“物我融合”的意境。
由於寄情山水、崇尚自然之美,因此文人對各地的風景名勝關注頗多,留下了大量描繪讚美名山勝水的詩畫佳作。而且,文人們在觀察再現自然景色的同時,將風景名勝加以總結,歸納出各地的幾“景”,促進了它們的集中、凝鍊和發展,使之漸漸成為概括各地文化建築特色的景點。而在這些景點處又有很多極有特色的樓臺亭閣等風景建築,它們一方面表現了當地的自然景色之美,另一方面,在不斷的興衰變遷和重修改建之中,也融進了文人對於景點的認識、理解,甚至想象和發揮。例如,朱熹在湖南講學期間,曾專為長沙嶽麓山的風景取名題額,使這些風景集中起來變成赫曦臺、道鄉臺、道中庸、極高明、翠微諸亭等建築景觀,出現在嶽麓山腳下的嶽麓書院附近,併成為書院的組成部分與其他原有景點共同形成新的山水名勝。至今,赫曦臺等史蹟仍儲存在嶽麓山之下,並依然是人們旅遊觀光、賞景抒情的好去處。可見,無論文人園林、書院或風景建築,它們在空間、光、影、色的藝術表現的同時,還有聲音的藝術表現,文人們朗朗的讀書聲、優美的琴聲與大自然的風聲、雨聲、潺潺流水之聲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幅幅有聲有色、動人心魄的建築畫面。這也是中國古代建築中禮樂文化互相融合的表現。
3結束語
縱觀中外建築文化的歷史,如果說西方建築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單體造型及風格式樣上的豐富性,那麼中國建築則以群體組合而見長。而這種群體組合又正是中國傳統的禮樂文化所規範的社會群體意識在建築藝術中的反映。對於當今世界來說,禮的那種嚴格劃分等級界限的本質內容當然是應該擯棄的,但在藝術形式上,那種突出重點的佈局方式,運用序列空間的組合來造成特定精神氛圍的手段,則是在許多地方仍然可用。建築群體的和諧組合,以及建築環境對人的精神的影響都是當今世界越來越重視的問題。它可以說是在現代建築思潮流派紛繁複雜、此消彼長的變幻中永遠存在的話題。中國傳統建築中“禮”的建築秩序和“樂”的審美理想早就開始了它在各類建築中的實踐,這一點值得我們去認真深人的學習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