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裝置維修涉及到許多安全相關問題,因此公司必須要制定相應的維修管理制度,以免意外情況的發生。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篇一

  第一條:裝置維護保養實行分級管理,抓好維護保養制度的建立,嚴格執行裝置的維護規程,分廠、車間要安排好計劃,要具體組織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開展裝置升級賽,並定期進行評級、檢查。崗位工人實行三定:定機、定人、定職責。做到臺臺裝置有人管、時時處處有人抓,形成一個從上而下的裝置管理網。

  第二條:狠抓專業知識的培訓工作。廣泛開展“操檢結合”、“一專多能”和“三好四會”。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維修、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條:嚴格執行潤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加油或換油,使裝置潤滑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第四條: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不準超負荷和拼裝置;不準違章作業;非本機人員不準隨意操作和使用裝置;不準隨意取消和調整加大裝置安全裝置的設定值;不準隨意拆、卸、割、焊和改變裝置結構。

  第五條:開展裝置維護保養升級賽,確保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並依靠操作工人和維修工人的共同努力,在不斷提高裝置完好率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甲級維護”和“紅旗裝置”的比例,提高我公司的生產裝備水平。

  第六條:加強技術訓練,提高操作水平,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操作規程學習,經考試合格後方能准許獨立操作;操作與維修人員也應按規定進行定期考核,合格者准許作業,裝置操作與維修人員每年均應分期分批地進行不同形式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

  第七條:操作工人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使裝置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檢修工人要填好檢修記錄。

  第八條:認真執行裝置的定期檢查評比、考核工作,堅持計劃檢修,保證裝置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篇二

  目的: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防止事故發生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

  責任:工程部維修人員及裝置操作人員

  程式:

  1工程部根據巡檢情況,制定裝置維修計劃。

  A、檢修的分類

  B、小修:不拆機檢查,調整、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的少量修理。

  C、中修:部分拆卸、清洗、檢修、調整或更換部分易損件。

  D、大修:整機拆卸、清洗更換易損件、更換修復主要部件並對附屬。

  2裝置、電氣系統等進行修復處理、恢復裝置效能的精度。

  A、工程部根據巡檢中發現問題,安排組織小修、中修。小修原則應不影響生產。如小修造成停產壹天以上,應報主管領導批准。中修計劃在實施前半個月書面報告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B、裝置大修由工程部與生產部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協商進行。大修計劃應寫明檢修時間、內容、檢修的備品備件購置計劃和檢修人員等,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C、檢修完畢由裝置使用部門負責試車驗收,檢修內容詳細記錄存檔。

  3裝置的操作維護保養

  a在裝置執行前對裝置狀態進行例行檢查。

  b嚴格按裝置標準操作規程執行裝置。

  c裝置在執行中應經常檢查執行情況,有無雜音及異常振動,發現問題應及時停機檢查,以免發生事故。

  d正常停機後,切斷電源,關閉各種閥門,認真清潔保養裝置並定期潤滑。

  e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主要裝置的執行記錄及潤滑記錄

  4、裝置的維修

  a工程部維修人員每週兩次對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內容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裝置執行情況是否正常,是否超負荷、裝置零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等,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解決。

  b維修人員巡檢中發現的問題應積極採取措施,根據巡檢情況對裝置故障的原因、週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裝置的大、中、小修提供依據。

  c裝置在使用中出現故障,影響生產正常進行時,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工程部,工程部組織維修人員進行現場搶修。

  篇三

  一、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標準《電氣安裝工作規程》作業。

  二、在進行電氣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三、維修和保養電氣裝置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四、維修班班長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並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五、一般情況下,儘量避免帶電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裝設隔音擋板,並有專人監護。

  六、在一經分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形狀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牌。

  篇四

  1 目的

  降低裝置故障維修時間,降低裝置故障率,提高裝置使用率

  2.作業範圍:裝置部、生產部、採購部、供應部備品庫

  3.作業定義:提高裝置維修效率,保證裝置完好率,簡化作業流程

  4.作業權責:簡化相關作業流程,主動分析故障原因,為裝置保養提供依據,為裝置操

  作提供標準。

  5. 作業內容

  5.1 裝置故障

  5.1.1 作業人員在依據裝置保養程式進行裝置保養時或使用過程中發現異常依據該

  機臺操作指導書。

  5.1.2 裝置使用人填寫《裝置故障維修單》進行報修作業。

  5.1.3 維修人員接到《裝置故障維修單》後立即進行故障分析。

  5.2 故障分析

  5.2.1 維修人員依據《裝置故障維修單》及使用人員所描述之現象,分析此故障屬哪

  方面故障。

  5.3 有無備品備件

  5.3.1 維修人員依據故障分析的結果帶齊相應的工具對故障裝置進行維修。

  5.3.2 當確認裝置零件無法正常使用且無修復價值後,維修人員應到資材備品庫領用

  備品進行更換。

  5.3.3 當無備品時維修人員應依據〈採購程式書〉進行備品請購。

  5.4 排除故障

  5.4.1 維修人員對裝置之故障進行排除。

  5.5 裝置是否修復

  5.5.1 確認已經將報修的故障排除,則進入試車。

  5.5.2 確認未將報修的故障排除,則返回5.2故障分析

  5.5.3 確認是否產生新的問題,若產生新的故障則返回5.2故障分析

  5.6 試車

  5.6.1 由操作人員依據該裝置的操作指導書對故障排除後的裝置進行試車。

  5.6.2 對未修復的故障,由維修人員與裝置主管共同判斷是否需要委外維修

  5.6.2.1 需要委外則進入《採購程式》

  5.7 驗收

  5.7.1 操作人員對試車結果進行判斷。

  5.7.1.1 可以正常生產依據該裝置的操作指導書則進行驗收,進入5.9 結案

  5.7.1.2 仍然不能正常生產,則返回5.2故障分析

  5.7.2 當無法委外維修,則由裝置和製造處主管共同判斷是否需要再修。

  5.7.2.1 需要再修,則返回5.2故障分析

  5.7.2.2 無再修價值,則進入5.8裝置報廢

  5.8 裝置報廢: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單》進行報廢申請,由廠主管裁決是否報廢。

  5.8.1 同意報廢,則對裝置進行報廢處理,進入《固定資產報廢程式》

  5.8.2 不同意報廢,則返回5.2故障分析

  5.9 結案:將維修記錄歸入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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