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淺析論文
社會主義制度下的農業政策具有調節農村生產關係、自覺運用農業經濟規律、維護農民整體的長遠利益、促進科技發展等多重作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我國農業補貼政策分析》
提要: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人類社會的衣食之源,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像我國這樣的農業大國更應該注重促進農業的進步與發展。農業補貼政策正是促進農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本文在明確了農業補貼的相關概念後,結合WTO《農業協定》,對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現狀進行分析,指出我國在實施農業補貼政策的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並提出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建議。
關鍵詞:農業補貼;WTO《農業協議》;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3文獻標識碼:A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農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對於我國這樣的人口眾多特別是農村人口比重大的國家來說,農村是其他生產部門的重要消費市場,而農業又是向其他部門提供生產資料的重要市場,因此更應該加強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實施農業補貼政策正是我國政府支援與保護農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以促進我國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早日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目標。
一、農業補貼的概念
一般意義上的補貼是指政府通過財政手段向某種產品的生產、流通、貿易活動或者某些居民提供的轉移支付。農業補貼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農業支援與保護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和貿易進行轉移支付,以實現農業部門的收入目標,彌補自由市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足。
WTO《農業協定》是目前規範和約束各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基本準則。《農業協定》裡所涉及的農業補貼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即對出口進行補貼及國內支援。目前,我國政府所實施的農業補貼政策主要是指國內支援政策,主要包括對農產品的價格支援政策、對農民的直接補貼、農業科研的發展及人員的培訓等政策方面的支出。
二、通過WTO國內政策支援體系來看我國農業補貼現狀
WTO《農業協定》將農業補貼措施分為了兩種型別:一種是要求各國政府承諾削減的措施;另一種是不要求各國做削減承諾的措施。同時,考慮到各國之間實力的差別還專門規定了對發展中國家農業的國內支援與補貼的差別待遇,以促進其農業發展。具體地,按照對產出結構和農產品市場造成的扭曲程度不同,可將國內支援政策分為“綠箱”政策、“黃箱”政策和“藍箱”政策。
一關於“綠箱”政策。所謂“綠箱”政策就是指很少或沒有引起生產和貿易扭曲的國內支援政策。主要包括:一般政府農業服務計劃、糧食安全儲備補貼和糧食援助補貼、與生產不掛鉤的收入補貼、收入保險計劃、自然災害救濟、休耕補貼、環境保護補貼及地區援助補貼等。“綠箱”政策屬於免除削減承諾的國內支援措施。在我國已實行的“綠箱”政策中,涉及農業補貼的政策主要有20項,包括一般政府農業服務計劃涉及9項:糧食安全儲備補貼涉及4項;國內糧食援助補貼涉及1項;自然災害救濟3項;環境計劃下的支付2項;地區援助計劃下的支付1項。而生產者收入穩定計劃、收入保險、資源休閒補貼、價格調整投資補貼等政策在我國目前的農業政策體系中還未涉及。
二關於“黃箱”政策。所謂“黃箱”政策指對生產和貿易有直接扭曲作用,需要限制和逐步削減的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農業投入品如種子、化肥等補貼。一般用綜合支援量來衡量。協議規定,自1995年開始,發達國家在未來六年內1995~2000,在1986~1988年為基期的基礎上,削減20%,發展中國家在未來十年1995~2004削減13%。長期以來,我國對農業的補貼絕大部分是“黃箱”補貼,這些補貼約佔整個農業補貼的70%。
三關於“藍箱”政策。所謂“藍箱”政策是指那些雖然對生產和貿易有扭曲作用,但是以限制生產面積和產量為條件的國內支援政策,是“黃箱”政策中的特例,可以免除削減承諾的國內支援措施。“藍箱”政策對生產和貿易的扭曲要比“黃箱”政策輕。目前只有歐盟、冰島、挪威等少數國家和地區使用。我國未實行藍箱政策補貼。
三、我國農業補貼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農業補貼政策起步低,總體補貼水平低。雖然近些年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農業補貼政策,對於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於我國的農業補貼政策起步較晚,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儘管政府提供了較大力度的財政支援,但是由於我國農村人口基數大,農業人口平均得到的補貼就很低了,因此增收效果並不明顯。
二未充分利用WTO政策體系
1、“綠箱”政策中缺乏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在“綠箱”政策中,我國缺少6項與收入支援有關的政策。生產者收入穩定計劃、收入保險、資源休閒補貼、價格調整投資補貼等政策,在我國目前的農業政策體系中尚屬空白。
2、“黃箱”政策中支援利用不充分,特定產品支援力度更低。按我國承諾的微量允許標準8.5%,但現階段我國農產品總的綜合支援量低於此水平,特定產品支援力度更為薄弱。
3、“藍箱”政策閒置未用。我國對農業補貼的約束主要來自資金不足,而非WTO規則的限制導致的“藍箱”政策的閒置。目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財力不斷提高,應嘗試逐漸採用“藍箱”政策以擴大補貼空間。
三補貼手段單一且不均衡,缺乏管理效率。在補貼手段上,我國的農業補貼資金大都來自於財政資金,對金融及稅收資金方面的應用少,這一方面會增加政府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也限制了資金的使用規模,使得補貼力度不夠大,往往達不到應有的效果。除此以外,我國的農業補貼還存在不均衡的問題,例如在基礎設施的投入、農業科研的發展以及人員的培訓等方面不夠重視。目前,我國的農業補貼管理分屬於不同的部門,這樣雖然有效地限制了一些部門亂用濫用補貼資金,但也限制了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發展,導致效率低下。
四、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建議
一加大支援力度,建立健全農業補貼法律法規。對農業部門的政府幹預是我國乃至世界各個國家普遍採用的政府政策,儘管《農業協定》中對削減各國對農業的補貼做了相關規定,但是各國仍通過各種方式對農業進行補貼。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更應該把促進農業發展作為工作之重,應當在財力允許的範圍內加大對農業補貼的支援力度,並且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使各個部門、各項工作都能有法可依地有效進行,從而促進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穩步發展。
二構建完善的“綠箱”保護體系,充分利用“黃箱”支援體系。“綠箱”政策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裡屬於免除削減以外的國內支援政策,因此我國應充分利用“綠箱”政策,彌補尚未利用的空間,加大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大農業科研的發展和人員的培訓等重點方面的投入力度,構建完整的農業支援體系。充分利用不超過8.5%微量許可的“黃箱”政策,加大對農業的支援力度,調整支援目標和結構,由對農產品流通領域的間接補貼向對農民的直接補貼轉變,充分且高效地利用“黃箱”空間。
三加強金融支援,提高管理效率。金融支援是促進我國農業補貼的重要途徑,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的金融體系還不健全,服務主體少,能力弱,不能有效地滿足農民和農村的需求,這就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增加服務主體的數量,增強已存金融機構的能力,滿足農民的信貸要求,加快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
農業補貼管理體制也是制約補貼政策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我國農業補貼政策長期效果不佳的局面,因此應對我國現存的補貼體制進行改革,實施統一標準,統一發放,統一管理的管理政策,提高農業補貼的效率,建立一套完整的適應WTO框架下的完整的農業支援體系。
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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