芻探會計資訊失真的制度因素論文

  會計資訊是指會計單位通過財務報表、財務報告或附註等形式向投資者、債權人或其他資訊使用者揭示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資訊。會計資訊是否失真。是評價會計作為一個資訊系統的工作質量與可靠程度的重要標準。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芻探會計資訊失真的制度因素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

  芻探會計資訊失真的制度因素全文如下:
 

  一、產權制度不清晰是會計資訊失真的根本原因

  首先,我國目前會計資訊失真之所以成為普遍現象,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企業制度改革過程中,企業產權歸屬關係界定不清楚,強調政企分開、自主經營的同時,作為企業產權最終所有者的監督機構的監督職能受到削弱,而代表企業法人財產權的監督機構卻未能建立,導致會計資訊失真的受害物件不明確,因而無法實施有效的監督,會計資訊失真問題比較突出。

  其次,由於產權歸屬不明確,導致企業會計監督權的缺位,經理把持企業,形成所謂的內部人控制局面,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往往與企業利潤最大化背道而馳,扭曲了會計資訊作為企業經營最大化的手段,目前我國企業會計在人事上由企業負責人任免,財政部門只是在業務上進行培訓,在會計監督上沒有真正行使企業所有者的權利。

  最後,產權歸屬明確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如果企業產權主體明確,當其產權受到傷害時,可通過交易行為達成協議,以確定損害方應為此所付出的代價,從而達到資源優化的目的。反之企業產權不清晰,將會使部分產權置於公共領域,形成所謂的“公共產品”,為謀求公共產品產權利益的企業往往扭曲會計資訊。例如承包經營,產權界定是基於短期的利潤指標,有的承包人就通過少提或不提折舊,將費用資本化等手段來追求短期利潤,不顧企業長遠發展,並使企業的會計資訊不全面、不真實。

 

  二、會計制度的不完善是會計資訊失真的直接原因

  1.按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中規定,企業的許多經濟業務在會計核算方法中具有可選擇性,從而引起會計資訊失真。

  例如企業存貨的計價方式就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分批實際法等多種方法,另外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壞帳處理方法、對外投資核算方法、所得稅會計核算方法等等,都可以做出不同的選擇。即使是兩個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完全相同,不同的方法對期末存貨及銷售成本的水平有不同的影響,因此,財務報表資料有所不同,使得會計資訊使用者對兩個企業的財務分析發生扭曲。可供選擇的方法越多,會計主體就越傾向於選擇對反映其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有利的辦法,而不管該辦法是否能客觀、公允的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可供選擇的方法越多,會計主體就越可能頻繁地變更會計核算方法,而不論這種變更是否合理、合規。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會計資訊失真。2004年筆者參加了集團公司2003年度財務審計工作,集團公司下屬企業在建工程及改造工作已基本結束,但集團下屬企業固定資產總額增加較少,多數完工投入執行資產不轉資,通過少提折舊來調劑利潤,達到完成承包任務的目的。

  2.財務報表運用貨幣計量,本身就有侷限性。

  首先幣值穩定假設本身在劇烈的通貨膨脹的情況下,是不成立的,因而建立在幣值穩定基礎上的財務報告在物價持續、劇烈變動時,不可能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次當前有不少難以用貨幣計量、但卻對決策有用的資訊被排除在財務報表、甚至財務報告之外,例如在技術含量較高的行業中,人力資源和智慧財產權是企業的巨大財富,但人力資源的價值在財務報告中卻不能得到反映,智慧財產權的真正價值也難以在無形資產中顯現出來。

  3.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固有的估計和專業判斷會引起會計資訊的失真。

  無論是會計準則還是會計核算制度,都是連線會計理論和會計實務的橋樑,但會計學本身並不是一門精算科學,允許有大量的估計和專業判斷,這種學科屬性反映在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中,就留下大量的估計和判斷空間,使得會計資訊或多或少不能真實、準確地反映會計主體實際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

  4.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的滯後性是引起會計資訊失真的另一制度原因。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作為一種規範,往往落後於經濟業務的發展速度,致使企業完全按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去核算,在沒有相應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的期間內,會計主體對這些經濟業務或現象要麼不作任何核算和披露,要麼核算和披露不充分,從而導致會計資訊失真。“瓊民源”事件的教訓導致了中國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的產生,便是典型的例證。再如在我國前一段時間,因缺乏期貨投資及其他新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核算披露的規範,導致許多擁有期貨投資和其他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主體因未披露或披露不充分而導致會計資訊失真。

  5.會計的一些法規的相對不穩定性造成制度執行的效果差,導致會計資訊失真。

  一項規章制度出臺後,將會影響到我國各行各業的經濟活動,因此,如果會計規章制度變動得太頻繁,將會使這些規章制度涉及的單位難以應付,各單位執行的力度不統一,久而久之,這些制度的效果將會大打折扣。例如資產評估制度在實行過程中,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資產評估來虛增企業的資產和利潤。

  三、消除會計資訊失真制度因素的對策

  1.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真正實現產權清晰、權責清楚、管理科學、政企分開。明確產權關係,完善代理制度,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產權制度及相關的產權監督系統。對於產權問題,應明確關係,劃小共有產權的範圍,縮減代理層級,變過去由政府委託管理為產權人直接委託代理人管理,產權人對於代理人有直接的任免權利,從而強化產權人的監督作用。在明確產權關係的同時,應建立和完善代理人市場,企業所有者從代理市場選擇代理人,代理人市場應存在激烈競爭,構成對代理人的威脅機制,對於不稱職的代理人實行市場禁入制度。與此同時,完善對代理人的績效考評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從而使代理人忠實的完成其代理職責,克服代理人行為失控及操縱行為。

  2.強調和規範會計報表附註的披露。在證券市場發展的新形勢下,會計資訊已真正成為投資者判斷企業機會和風險、引導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適應這些變化,我國對會計資訊披露提出了許多新的具體要求,比如,要求企業披露各企業的分部資訊,使報表使用者瞭解企業不同分部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瞭解分部風險的大小,從而在總體上把握企業風險和機會,這樣投資者對未來預測就多一分把握,少一分不確定性;

  同樣,由於會計假設和估計的存在,使得會計報表的資料只能是相對真實,而不可能絕對真實、因此必須要求企業在會計報表中,除反映貨幣資訊外,還應通過表外附註等其他形式提供對決策有用的非財務資訊例如重大投資專案、人力資源、環境資訊等,或對會計要素的定義做出修正,改變確認標準增加會計報表的容量,使得現今被排除在報表之外的一些重要資訊也能得到明確而恰當的反映。

  3.加快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步伐,為會計核算和報告提供規範。

  應當看到,我國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尚在建設中,還需進一步完善。為此我們應當借鑑國際會計準則和其他國家會計準則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經濟發展和現實情況及趨勢,加緊制定適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會計慣例協調的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並適時地對已經發布的具體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進行修訂,為會計核算和報告提供及時、權威的規範,減少會計資訊失真;在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中,嚴格規定各種會計核算方法的使用範圍,加大各種具體會計核算方法使用的審批力度,對於變更會計核算方法的行為做出嚴格的規定和披露。

  4.在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中堅持“以歷史成本計量為主,多種計量屬性結合使用”的原則,確保會計資訊的相關性。歷史成本雖然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的特點,但缺乏相關性,在科技進步迅速、物價變動幅度大的社會背景下,往往難以反映會計主體的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導致高估資產或造成潛虧。因此,應當以歷史成本為主的前提下,採用公允價值、脫手價格、現行價值等多種計量屬性結合使用,以更為可靠地核算和反映會計主體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使會計資訊更接近實際。

  另外,在保證傳統的會計核算基礎上,根據我國目前的物價變動特點及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程度,選擇一些受價格影響較大的專案進行必要的調整,並把調整的情況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詳細說明,以供會計資訊使用者參考。隨著多種計量屬性的引入以及穩健性原則在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制度中的廣泛和深入應用,會計資訊會越來越接近實際情況。

  5.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儘快出臺《會計法》實施條例,依法處置會計舞弊者。企業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內控制度只是對《會計法》部分內容的細化,但除此之外,《會計法》還有許多內容需進一步細化,否則不利於內控制度的建設,例如《會計法》在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各種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各種違法行為達到怎樣程度才構成犯罪,應依據那些條款給予何種處罰,均無具體標準,可操作性不強。

  另外,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會計法》、《證券法》、《公司法》、《刑法》等規定了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處理處罰規定,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相當難度,一是由於會計舞弊行為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多方參與,相互因利害關係結成關係網,難以發現;二是執法部門力量薄弱,經驗缺乏;三是各有關執法部門相互配合意識不強,各自為政。建議在當前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通過建立審計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紀監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聯絡會議制度,通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會計資訊失真情況和會計舞弊行為,對於其中已經構成違法違紀的嚴重會計舞弊行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我們堅信,只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會計資訊質量將會越來越高。

  總之,會計資訊失真決不僅僅是會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或秉承領導旨意而作假的問題,它與一國現行的產權制度、會計制度緊密相關。因此,治理會計資訊失真就不能侷限於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單純的就會計治會計,而應把它當作一個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綜合治理,站在更高層次,從根本上消除導致資訊失真的制度因素。會計資訊的真實性是相對的,任何時候我們都不可能做到會計資訊與實際情況完全吻合,但我們完全可以做到會計資訊的公允,即非常接近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