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獸醫論文範文精選
我國鄉鎮畜牧獸醫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對於我國農村經濟甚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社會公共安全以及民眾身體健康等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畜牧獸醫論文,供大家參考。
畜牧獸醫論文範文一: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成效分析
摘要:為進一步規範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穩步推進畜牧獸醫執法體系建設,促進畜牧獸醫執法與司法的有效銜接,本文立足河南省新鄉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現狀與實際,結合三年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實施成效,對畜牧獸醫綜合執法進行了分析和總結。
關鍵詞: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分析
當前我國畜牧業正處於加快轉型的關鍵時期,也是畜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多發期,推行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已成為畜牧業發展的大勢所趨。2012年,河南省新鄉市在原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基礎上,組建了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三年來,執法監管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特別是在增強執法力量、拉長執法鏈條及提高執法效率等方面效果顯著。
1實施畜牧獸醫綜合執法的背景與現狀
在2011年河南省部分地區發生“瘦肉精”事件後,為了加強對畜牧業的監管,新鄉市政府決定在原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下稱動監所加掛“新鄉市畜牧獸醫執法支隊”牌子,通過委託執法的方式,承擔市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對獸藥、飼料、生鮮乳、種畜禽管理中的行政處罰、執法監督職能,實行一套人馬、兩個牌子,即動物衛生監督所在承擔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等法定職責的同時,也承擔畜牧獸醫執法職責。之後,全市所轄13個縣市、區按照市級模式也相繼成立了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在縣市、區動監所加掛畜牧獸醫執法大隊牌子,在鄉鎮動監分所加掛畜牧獸醫執法中隊牌子,全部開展了綜合執法工作。全市共設立縣級動監所畜牧獸醫執法大隊13個,鄉級動監分所畜牧獸醫執法中隊57個。鄉級動監分所為縣動監所派出機構,人、財、物由縣動監所統一管理。目前全市編制總數為370名,其中新增編制118名,增加了46.8%。
2取得的成效
綜合執法機構設立之初,執法人員對於獸藥、飼料、生鮮乳、種畜禽等環節的執法辦案非常陌生,無從下手。為此,市、縣兩級綜合執法機構從基礎抓起,通過定期培訓、技能競賽、網上考試、案卷評查等方式,著重於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最終取得了一定成效,查處的案件在數量和質量方面都有了較大提高。依照表1和表2的資料,自2012年底成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以來,各縣市、區執法辦案力度有了明顯地提高,尤其是2013年隨著各畜牧獸醫執法大隊的成立,執法力量進一步凝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與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形成合力,對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明顯加大,查辦案件數量明顯增多。
3成效分析
3.1逐步建立畜牧資訊平臺,提高執法效率
針對基層動監分所實施產地檢疫、養殖環節病死生豬無害化處理監督等日益繁重的任務,新鄉市改變原有的監管模式,建立畜牧資訊平臺,將應用現代網路、通訊和可視等資訊化科技手段融入畜牧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新鄉市現已初步建立起市、縣和企業二級三層的資訊化監督和服務體系,實施對畜產品從畜牧業飼料、獸藥到養殖、屠宰加工、運輸等環節的全程質量安全監管和追溯,大幅降低了畜牧獸醫違法行為發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基層人力,提高了畜牧獸醫執法效率,進而提升了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2創新機制,增強綜合執法能力
新鄉市積極探索建立養殖環節病死豬定點存放、集中收集、集中處理機制。2015年在原來基礎上新建兩個大型動物無害化處理廠,以提高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效率,同時探索建立動物衛生監督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有機統一的執法機制,明確養殖、生產、經營等環節的監督內容,落實風險分級、量化監督措施,實現辦案資訊共享、考核內容相互融合。
3.3推進可追溯體系建設,實現違法行為可追蹤
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是通過對動物個體或群體進行標識,對動物的飼養、運輸、屠宰及動物產品的加工、儲藏、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相關資訊進行記錄,做到“生產記錄可查詢、產品流向可追蹤”。在發生疫情或出現違法事件時,對動物飼養及動物產品加工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有效追蹤與溯源。獸藥、飼料二維碼追溯體系,是對生產的獸藥、飼料產品一一對應生成加密的二維碼產品資訊,將二維碼噴寫或標貼於產品最小包裝上,任何人均可通過指定的二維碼掃描系統或手機軟體查詢到相關的企業資訊和產品資訊,追本溯源,鑑定真偽。
4改善畜牧獸醫執法現狀的途徑
4.1正確解決綜合執法中“強制措施”的實施問題
首先應科學定位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將其設為畜牧獸醫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與動物衛生監督所在各自授權範圍內履行職能。其次明確縣級和鄉鎮派出綜合執法機構的工作職責,縣級畜牧獸醫執法大隊以開展定期執法監督和查辦案件為主要職責,鄉鎮畜牧獸醫執法中隊應以開展日常監管、規範生產經營行為為主要職責,縣鄉兩級各司其職。
4.2在市、縣兩級畜牧獸醫執法機構設立公安警務室
上世紀九十年代,新鄉市在延津縣動物檢疫站設立了畜牧派出所,對當時動物檢疫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結合目前畜牧獸醫執法案件的辦理情況,設立公安警務室十分必要。
4.3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的有效銜接機制
目前已在畜牧獸醫執法機構中嘗試建立了“兩法”銜接資訊共享平臺,這對行政案件依法及時向司法機關移交起到了促進作用,但案件移交難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這就需要畜牧獸醫執法部門與公、檢、法、司等部門的溝通交流,完善制度,形成合力,使案件承辦做到依法、快捷、高效。
畜牧獸醫論文範文二:畜牧獸醫法規體系完善措施
摘要:近年來,我國的畜牧獸醫體系逐漸得到完善,為我國畜牧獸醫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我國畜牧獸醫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健全,需要進一步完善,才能促進畜牧業的提升與發展。
關鍵詞: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問題;對策
畜牧獸醫體系所包含的範圍廣泛,其中不僅僅包括著畜牧獸醫技術方面以及服務方面的一些體系,還包括著政策法規體系以及法律法規體系。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接觸的就是畜牧獸醫技術以及服務方面的體系。但隨著現代動物疫病的不斷出現,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國家政策已經對畜牧獸醫的發展上給予了非常大的支援,以保證畜牧獸醫體系更好的發展。
1我國畜牧獸醫法規體系的現狀
畜牧獸醫所從事的有關畜禽飼養管理技術工作,飼料廠從事化驗員、產品銷售和技術服務工作,各級獸醫站從事地區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各級衛生防疫站或監測站從事畜禽防疫和檢疫工作,寵物醫院從事診療、美容等工作可以保障人們的健康及食品安全,並且能夠保障農牧業的良好發展。在畜牧獸醫的法規體系之中,有著規章、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諸多的法規,其中畜牧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有數十部之多。這數十部的法律法規,還對畜牧業相關的工作人員制訂了工作規範,對一些相關的部門制訂了日常的畜禽養殖、飼料獸藥、動物防疫以及質量安全等所需要去履行的各項職能。但由於我國畜牧獸醫業起步較低,發展較慢,工作人員的素質也普遍較差,所以這些法律的實施就比較困難,從而暴露出這些法律法規中的一些不完善之處。
2我國畜牧獸醫法規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2.1行政執法困難
目前,雖然我國畜牧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總數已有了數十部之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中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首先執法主體上的問題,在我國,若是發生突發事件或是重大疫病時,動物防疫部門、食品安全部門以及衛生部門等都會運用自身的行政執法能力解決問題,但是根據《動物防疫法》來說,行政執法的能力只存在於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但在處理事件時,許多部門的加入就導致了執法主體的分歧。這樣一來,就會降低各部門的行政執法效率,若是事件處理不當,相關部門之間就可能互相推卸自身的責任,最為嚴重的就是延誤了受害群眾的救治及保護時間,後果不堪設想;其次,執法規範以及執法人員的素質問題,就我國目前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來說,其中對一些執法規範的要求非常的不嚴謹,這就會使得執法人員在執法中沒有一個參考標準,導致對執法把握不準從而導致一些嚴重的問題發生。
2.2對畜禽產品的檢驗檢疫以及監管力度不夠
在近年來,由於畜禽產品安全而導致的問題,使得人們的生命財產健康受到了極大的威脅,也證明了畜禽產品的檢驗檢疫以及監管方面力度不夠。造成這類問題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讓不少的畜牧產品經營者有空子可鑽。
2.3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在畜牧獸醫方面法律雖多,但還有著諸多的不完善之處,一些法律的實施細則也並不能及時地對外公佈,這就使得一些法律法規在實際工作中很難實行。我國在獸醫以及動物屠宰方面,只有相關的規範進行約束,這些規範從根本上說並不能算作是法律,故而也就缺少了法律所帶來的威懾力,導致人們對這些規範視而不見,這些問題都制約了我國畜牧業的健康發展。
3我國畜牧獸醫法規相關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完善畜牧獸醫法律法規
一是要去對已有法律進行完善以及細化,及時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法規或是實施細則;二是要使我國目前的畜牧獸醫法規與國際相接軌;三是要去填補一些畜牧獸醫領域的法律法規空白,從而使得畜牧獸醫的法律法規能夠更加的完善。
3.2嚴格執行畜禽產品檢驗檢疫以及監管制度
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檢驗檢疫的標準比較寬鬆,故而就導致了我國近幾年來食品安全事故的頻發,所以說必須要嚴格畜禽產品的檢驗檢疫標準。《動物檢疫法》以及《獸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對官方的獸醫制定更加明確的標準,才能實現真正的專業化。
3.3加強畜牧獸醫相關的行政執法能力
目前我國畜牧獸醫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完善,在其執法的過程中更是困難重重,所以必須要加強畜牧獸醫相關的行政執法能力。一是改變多方執法的缺點,統一執法部門;二是提高相關執法人員的素質;三是要加強對畜牧獸醫相關的行政部門的管理。
參考文獻
[1]包玉華,賀豔,張博.我國畜牧獸醫法律法規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黑龍江畜牧獸醫,201412:1-3.
[2]張輔.試論當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中的問題及對策[J].畜牧獸醫科技資訊,201001:26-28.
[3]趙樂樂.基層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農業技術與裝備,201423:46-47.
畜牧獸醫論文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