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冬至禮儀習俗

  冬至是中國古代具有代表性的歲時節日之一。那麼冬至有什麼習俗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夠幫到大家哦!

  

  關於冬至一詞的含義《孝經說》解釋如下:至有三義,一者陰極之至,二者陽氣之至,三者日行南至,故謂之至。冬至這一天,太陽走到南迴歸線最頂端,所以是“日行南至”,這一天是北半球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所以是“陰極之至”,從此以後一陽來歸,日照時間開始一天比一天增長,所以是“陽氣之至”,大自然從這一天開始新的變化。與此相關聯,期望著萬物復甦,春天到來,世界上許多民族從古以來形成了很多慶祝太陽復活的儀禮。

  1、做為自然年歲首的冬至

  在中國古代,冬至很早就成為一年中最重要的歲時活動之一,並長期以來受到與正月一樣的重視。它並不完全是人為設定的節日,而是以一年之中太陽發生顯著變化的時點作為基礎形成的。所以,人們為冬至設定的各種活動大多基於對於冬至太陽變化的認識並與之關聯。

  從太陽的自然變化來說,冬至是一個自然年的開始。圍繞這一特徵,有關冬至的歲時文化發展出了許多豐富的內容。就其表現具體而言之,一是中國古代曾長期存在過以冬至為年始的歷法,二是相當長時期存在過以冬至月為新年的時期。以冬至為年始的歷法,至今仍儲存在今天彝族的歷法中,有關的情況可以參考劉堯漢、盧央等關於彝族十月曆的研究。從《詩經•豳風•七月》的敘事和《管子》中的敘歷來看,這種十月曆法確實有古老的傳承。二是冬至所在的十一月,長時期曾被設為一年之首,這就是古人所謂的“建子”。古有三歷之說,以為夏商周三代各建寅、建醜、建子為正月。三歷之論,古有異說,以殷人建醜之說而論,唐朝司馬貞《史記索引》即稱“唯黃帝及殷周魯並建子為正”。這方面的問題有待今後專家們的繼續研究。而周魯並建子為正是可以查證的。秦以暴亡,漢承秦制,但以十月為歲首的習慣一直承續。這種局面直到漢武帝採用“太初曆”為止。《史記·曆書》記載到:至今上漢武帝即位,……乃改元……因詔御史曰:“……今日順夏至,黃鐘為宮,林鐘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自是以後,氣復正,羽聲復清,名復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太初曆”一直被採用到東漢紀元 85 年。在陰陽五行觀念發達的古代中國,朝代更迭後常常會易正朔改服色。但一種歲時文化一旦形成後,並不是一定隨著曆法而變化的,它有時會植根於自己得以生長的土壤而生長。以冬至為新年和冬至月長時期做為歲首,導致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即或曆法變易,冬至月早已不是正月,但冬至仍和新年擁有近於同等重要的地位。有關冬至的歲時文化有很多與新年的元日非常類似,歲時活動的內容也和元日一樣多姿多彩。《顏氏家訓》中即將冬至和歲首交舉:

  已孤而履歲,及長至之節,無父拜母,……無母拜父。南人冬至歲首,不詣喪家。

  由此可知當時冬至和歲首同樣行“拜父”、“拜母”的新年之儀。

  對冬至這種同於新年的重視不僅限於六朝。有唐二百九十餘年,歷凡八變,其中只有武則天天授元年至十一年和肅宗上元二年這一年實施的是建子歷。但人們一如既往對冬至十分重視。朝廷方面的情況下面將單獨介紹,而民間的情況則可參照日本留學唐朝的僧人圓仁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記載:

  開城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之節。道俗各致禮賀。住俗者拜官,賀冬至節。見相公即道:“晷運推移,日南長至。伏惟相公尊體萬福。貴賤官品並百姓,皆相見拜賀。出家者相見拜賀,口敘冬至之辭,互相禮拜。” 開城五年冬至節,僧中拜賀曰:“伏惟和尚久住世間,廣和眾生。”蠟下及沙彌對上座說,一以書儀之制,沙彌對僧,右膝著地,說賀節之詞。

  這裡的“致賀禮”、“互相禮拜”和六朝顏子推所言“拜父”、“拜母”一樣是賀歲之儀。並且在唐代,朝廷給予了冬至與新年同樣的重視。《唐六典》“吏部郎中”條注與“都官郎”條都規定,冬至日與元日同樣“休假七日”,官奴婢則給予三日的休假。又鄭慶餘《大唐新訂吉凶書儀》有“元正日、冬至日二大節準令休假七日”,由此可知唐朝對冬至的重視,到中晚唐也都是一以貫之的。在冬至日,朝廷和元日一樣舉行朝賀和宴會。

  宋人稱冬至為“亞歲”,重視冬至一如唐人。周密《乾淳歲時記》記載冬至的情況說: 朝廷大朝會,慶賀排當並如元正儀。而都人最重一陽賀冬。車馬皆華整鮮好,五鼓已填擁雜庚於九街。婦人小兒,服飾華炫,往來如雲。

  關於這一點,我們還可以從宋人筆記中另舉出例子。宋人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載: 十一月冬至,京師最重此節。雖至貧者,一年之間積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備辦飲食,享祀先祖。而從《清嘉錄》記錄的“冬至大如年”這樣的諺語中,已經可以看到明清人對冬至的重視,這方面的材料很多,這裡不細舉了。

  2、冬至與祭天

  古代中國人很早就認識到冬至這一自然現象,並對其間蘊涵的陰陽訊息變化給以極大的重視。比如《夏小正·十一月》就提出:

  隕麋角。隕,墜也。日冬至。陽氣至,始動。諸向生皆濛濛,符矣。

  關於《夏小正》所記是否就是夏代生活是有爭論的,這一點這裡不想多加論及。但我們至少可以說,夏人是很可能已經認識到冬至這一自然現象的。到了殷代,已經有了“日中測影”即以圭表測量日影的科學方法,在技術上完全可以精密地測定冬至的日期了。同時,在殷墟卜辭中也出現了用指冬至的“至日”、“至南”、“南日”等文字,如果再把廣泛流行於商代的日神信仰考慮進來,那麼可以肯定地說,殷商時代我們的先民已經認識到冬至這一自然現象,並給以了充分重視。有人推測殷商時代的大祈“清祀”即與冬至相關,我認為這是有一定道理的。

  《漢書·郊祈志》雲:“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於郊祈。故聖王盡心極慮以建其制。” 蓋依照君權神授的天命思想,帝王的權力實上承於天。在這樣的思想體系中,冬至日所發生的一系列自然的變化,當然會被賦予各種象徵意義。特別是從戰國至兩漢之間,陰陽五行和讖緯思想極其活躍,冬至之日應祭天逐漸成了普遍流行的看法。

  有關冬至祭天,《周禮·春官·神仕》雲:

  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物鬽,以禬國之凶荒,民之喪禮。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雲: 凡六樂者……大變而致象物及天神。……凡樂圜鍾為宮,黃鐘為角,大簇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天神”,鄭玄注為北辰。關於冬至祭天的理由,唐賈公彥本條疏中解釋如下:禮天神必於冬至,禮地祗必於夏至之日。以天是陽,地是陰。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是以還於陽生、陰生之日祭之也。

  《周禮》一書成書於戰國時代,但其內容混承夏商周三代文化之餘,其關於冬至祭天的記載,亦當作如是觀。鄭注“天神”為北辰。但北辰本楚地神祗,其影響及於全國是出身楚地的劉邦建立漢政權以後的事情。這一註釋明顯是把後起的祭祀文化與傳統的祭祀文化混在了一起。但是,作為“六經”之一,《周禮》的權威性在漢代已經得到確立,鄭注在後來也成了理解經典的權威解釋。這一切都對中國古代的“冬至祭天”這一傳統祭祀文化的定型、延續和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對古代中國的帝王們來說,祈天祭天是所有祭祀活動中級別最高的。因為“君權神授”,皇帝賴以統治國家的權力來源正是天。天是主宰人類萬事的全能神,它掌握著每個人的生死壽夭、窮通禍福,也掌握著國家政權興亡的機樞。所以,歷朝歷代都把冬至祭天作為國家重要的祭禮儀式加以重視。相關的典章制度也因之日趨完善。可以說,冬至與政權的正統性之間的這種內在關聯,是中國古代文化的特殊性所決定的。換言之,這也是中國古代冬至文化的一個重要特徵。所以,自漢武帝元鼎五年真正實行了冬至祭天的活動後,儘管隨著時代變化而出現一些短期的變動,但冬至祭天大體被歷朝歷代制度化,成為朝廷歲時活動中最重要的一項。唐代為例,從《貞觀禮》到《顯慶禮》到《開元禮》,變化的不過是被祭祀的諸神秩序而已,而冬至祭天這一根本是不曾發生變化的。希望對有關的細節做考察者,可以參考《大唐開元禮•吉禮》中保留下的有關冬至祭天的詳細做法。

  3、冬至與陰陽訊息

  有關中國古代冬至的活動內容,史籍如《新唐書·禮樂志》等記載得非常詳細。對這些內容做一下歸納,大體包括了皇帝接受群臣朝賀、諸州、諸藩貢進貢物、交付有司、設宴會、歌舞作樂等內容。除此之外,與冬至相關,朝廷還有各種特別的歲時活動,考察一下《新唐書》唐太祖、太宗、高宗、中宗、玄宗諸帝的本紀,這一點是很清楚的。比如,開元 11 年玄宗本紀中就有如下記事:戊申,有事於南郊,大赦。賜奉祠官階勳爵,親王公主子一官,高年粟帛,孝子順孫終身勿事,天下脯三日,京城五日……

  類似的記事散見於各代皇帝的本紀中,集其大略,可以歸為八項:一是前舉的朝賀和宴會;二是行南郊祭天之儀;三是大赦;四是賜官吏職位與賞物;五是天下大脯三日京城五日;六是免租稅;七是敬老,賜老;八是褒獎孝子順孫、節婦義夫。

  這些活動中,有很多是與冬至的自然年開始的特殊地位、曾經作為歲首月的歷史地位、冬至祭天的祭祀傳統的形成相關的。比如,朝賀和宴會、賜官吏職位與賞物、天下大脯等活動,可以從天子與民同樂這一角度來理解;免租稅、敬老、賜老、褒獎孝子順孫、節婦義夫以及大赦天下等,則多少有些複雜。蓋基於天人感應思想,人間統治的德是通天的,“人德”與“天德”有聯動關係。以大赦為例,這其中有德政的成分,所謂“大福所賜,豈獨在予,思與萬方,均其惠澤”,說的就是這一面,而另一面還與陰陽訊息相關,即通過減少人間的“陰”的部分,達到藉此協助陽氣的增長的目的。在董仲舒有名的“天人三策”中曾講過: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大者,在於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天使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

  既然陽為德、陰為刑,而冬至為一年陽氣最弱、陰氣最盛之日,那麼這個一陽初起的特別時期,在這陰陽訊息轉換的重要時刻,廣施德政而增加“陽”的力度,釋放罪人而減少“陰”的壓力,都有助幫助陽氣的升騰。從邏輯上,這也完全符合弗雷澤所說的初民模擬巫術思維和順勢巫術思維的。《舊唐書》卷 50《刑法志》記載唐朝赦囚的具體做法時稱“太宗又制……其有赦之日,武庫令設金雞及鼓於宮城門之右,勒集囚徒於闕下,摑鼓千聲,訖。宣詔而釋之”。同樣記載亦見《唐六典》、《通典》。這裡提到的金雞與鼓,從民俗學角度分析,實際上也和去刑益德減陰增陽有關。限於篇幅,這裡對此不作展開。

  4、冬至與飲食

  比較常見的是,在中國北方有冬至吃餃子的風俗。俗話說:“冬至到,吃水餃。”而南方則是吃湯圓,當然也有例外,如在山東棗莊、東平、汶上、曲阜、鄒城,冬至習慣叫做數九,流行過數九當天喝羊肉湯的習俗,寓意驅除寒冷之意。

  冬至是養生的大好時機,主要是因為“氣始於冬至”。因為從冬季開始,生命活動開始由衰轉盛,由靜轉動。此時科學養生有助於保證旺盛的精力而防早衰,達到延年益壽的目的。冬至時節飲食宜多樣,谷、果、肉、蔬合理搭配,適當選用高鈣食品。冬至經過數千年發展,形成了獨特的節令食文化。吃餃子成為多數中國人冬至的風俗。當然也有例外如在山東省滕州市流行冬至當天喝羊肉湯的習俗,寓意驅除寒冷之意。

  冬至吃水餃

  每年農曆冬至這天,不論貧富,餃子是必不可少的節日飯。諺 雲:“十月一,冬至到,家家戶戶吃水餃。”這種習俗,是因紀念“醫聖”張仲景冬至舍藥留下的。

  滕州羊肉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