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關於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
在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指示中要求黨員幹部:“把合格的標尺立起來,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把黨員的先鋒形象樹起來,用行動體現信仰信念的力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3篇,希望能夠幫到你。
篇1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中國共產黨在長期實踐中探索立下的嚴明紀律和規矩,是我黨帶領全國人民克服種種艱難險阻,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法寶。但是近年來,一些黨員幹部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逾越紅線、突破底線,滑向了違紀違法的深淵,走向了黨和人民的對立面,說到底就是淡忘了使命,喪失了敬畏,撂下了擔當。
此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全黨行動的準則,也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不可違反、不可變通的底線。黨員幹部在貫徹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時,應該做到像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會上指出的那樣:“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黨員的道德行為都關乎黨的形象和威望。所以,黨員幹部必須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堅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線。按照的要求,“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講修養、講道德、講廉恥,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養成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做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來,做合格黨員,起碼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線、紀律底線、政策底線、道德底線。但是,黨員幹部必須堅守的底線絕不僅於此,有些底線是以法律、紀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的,有些底線是約定俗成的,需要所有黨員共同堅守。對黨員幹部來說,明底線、守底線是一門修身正德、幹事創業永無止境的必修課。也就是說,做合格黨員,必須牢固樹立底線意識,時刻牢記越過底線的嚴重後果,始終警示自己堅守底線,“把合格的標尺立起來,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把黨員的先鋒形象樹起來,用行動體現信仰信念的力量”。
篇2
在大多數人眼中,紀委是反貪反腐的“戰士”,殊不知他的真實身份是審查黨員幹部行為的“教導主任”,他手中的那把戒尺不是法律,是比法要求更高的紀律。
每名共產黨員都曾高舉右拳莊嚴宣誓:遵守黨的章程、嚴守黨的紀律,誓要用黨章、黨紀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但又有多少落馬乾部在淚水中悔恨自己背離黨章太遠,視黨紀為空物。長時間重“硬體”輕“軟體”,導致部分黨員幹部缺少政治理論學習,逐漸脫離紀律的約束,最終走上違紀違法的不歸路。
與普通人相比,共產黨員的先進性要求黨員不僅要接受法律的監督,更要受到比法律嚴格、標準更高的紀律的制約。比如思想鬆懈,大部分的初期表現只是對自己的要求放鬆、作風散漫,並沒有涉及到違反法律的層面。然而拿紀律的“尺子”一量,則已經明顯“越軌”。而且從實際的案件來看,涉及違法的往往起因於違紀,要查違法必要先查違紀。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先從嚴。嚴的根本在於紀律。必須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就要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陽奉陰違、私立門派的事都不能幹;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就要求緊密圍繞在黨中央周圍,不能培植私人勢力;必須遵從組織程式,就要求按章辦事,不能尋租放行、違規操作;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就要求令行禁止,不得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就要求嚴於律人,不給他們利用身份謀取私利的機會。
如今,在“打老虎”痛快人心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思考如何更好地發揮紀委“教導主任”的功能。既然是先違紀再違法,那我們就要想辦法讓他們不能違紀、不敢違紀。不能牢記黨紀的就暫時不批准入黨,對黨紀的約束還存在僥倖心理的就通過實際案例讓他信服,對違反黨紀的就堅決按章處置。每名共產黨員都要時刻提醒自己:紀律是黨員幹部行為的底線。
篇3
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是我們黨在新形勢下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的根本保證。全面從嚴治黨,要害是嚴,關鍵在治。《準則》和《條例》的頒佈實施,表明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
標本兼治的戰略選擇。《準則》和《條例》堅持立德立規並舉、自律他律互補,“高得上去、低得下來”,體現了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的有機統一,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證和實踐支撐。《準則》是自律,是“航標”,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提供行動指南;《條例》是他律,是“雷池”,為黨組織和黨員劃定禁區。《準則》如同高線,重在立德向善,把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挺立在先;《條例》好比底線,重在立規糾錯,防止違紀行為滑向違法的深淵。這是管黨治黨的基本路徑。
廉潔自律準則“從高不就低”。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進行修訂,體現了我們黨的高超政治智慧和高度政治自覺。2010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曾是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性制度,但也存在“制度網眼過大、約束範圍過小”等問題。按照關於“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的要求,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進行修訂,形成《準則》,使其明確成為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廉潔自律正面清單,發出了全黨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準則》與中華民族道德規範歷來“從高不就低”的傳統相契合,緊扣廉潔自律主題,要求黨員正確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係,強調領導幹部把廉潔自律主題貫穿於從政、用權、修身、齊家的全過程和各領域,為全社會樹立起看得見、摸得著、夠得到的高標準。
黨紀處分條例“抓大不放小”。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改造升級”,體現了鮮明的問題導向和堅定的實踐導向。《條例》突出了政黨特性、黨紀特色,全面體現了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黨紀嚴於國法、執紀先於執法的原則。將原來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規範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6類,使其內容和要義迴歸黨的紀律,為廣大黨員開列了一份遵規守矩的“負面清單”,讓紀律底線成為“全天候通電”、不可碰觸的高壓線,促使其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行為底線。
體現革命理想高於天。理想信念是廉潔自律的內在支撐,廉潔自律是理想信念的外在表現。全面從嚴治黨,要靠紀律防線,亦需思想道德防線,兩手抓、兩過硬,才能努力破解“不想腐”的難題。《準則》是僅次於黨章的高位階黨內法規,將其規範物件從“關鍵少數”擴至“最大多數”,變“禁止”為“倡導”、“不準”為“自覺”,敦促所有人入黨之初、從政之始潔身自好、廉潔自律,從而前移紀律防線和執紀關口,促使8700多萬黨員在道德品行方面引領社會風尚。特別是在當前人民群眾對腐敗和不正之風最痛恨,對正風肅紀、廉潔自律最關切的背景下,尤其需要如此。《準則》扭住這個關鍵問題,將黨章關於廉潔自律的要求具象化、實體化,成為黨心民心的“公約項”。《準則》易記易誦易懂,弘揚了黨的立規建制的好傳統,借鑑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表述,微言大義、要言不煩,將“四個必須、八條規範”的落腳點放在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紀律性上,集中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最前面。“破法”無不始自“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底線,就不會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條例》著力破解黨規混同國法、套用“法言法語”等積弊,並將紀律防線從法律防線中剝離出來、推向前去,實現了黨紀相對於國法的整體前移。其中,凡是國家法律已有的內容,就不再重複規定,共去除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複的內容。同時,鎖住紀律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清單,體現了“更早更小,更嚴更實”的執紀問責理念,集中表現為正風肅紀新實踐的“固化條款”,即關於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不請示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違紀條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實踐導向,也強化了越往後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治理理念。這就拉高了紀律標準,使過去沒人管的事、不願問的責有人管、有人問,避免黨員退守到公民底線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執紀”,為倒逼“不敢腐”、強化“不能腐”、實現“不想腐”提供了長遠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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