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類推

[拼音]:Yindu Lishi Dang’an Weiyuanhui

[英文]:Indian Historical Records Commission

印度政府的檔案諮詢機構。1919年成立,本部設在德里。初創時有8名成員:教育部部長為當然主席,帝國檔案部主任為當然祕書,馬德拉斯邦檔案館和孟加拉邦檔案館館長為當然委員,教授、學者4人為委員。委員會每年開例會兩次,後改為每年開年會一次,閉會期間常務工作由祕書辦理。委員會的任務是就檔案的編目、利用、出版、開放等問題向政府提供諮詢意見。1924年增設通訊委員,由每個邦各指定一名,但不經邀請不能參加委員會的業務會議。1942年實行新的組織條例,將委員會成員分為3類:普通委員5人,由印度政府提名,是委員會的核心;協會委員,由大學和某些協會選派,與普通委員享有同等權利;通訊委員,最多不得超過40人。

印度獨立後沒有成立專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印度國家檔案館擔負檔案管理機構的一些職能。由於國家檔案館館長擔任歷史檔案委員會的祕書,可通過委員會對各邦檔案工作施加一定影響,並可通過委員會交流各邦檔案工作情況。委員會對邦檔案館的建立、檔案開放和出版檔案檢索工具等起了促進作用。歷史檔案委員會也聘請外國學者擔任通訊委員,以期加強國際交流。20世紀50年代,中國檔案學家吳寶康和歷史學家尚鉞被聘為通訊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