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加強管理

  公司怎麼樣才能加強管理呢?公司如何才能提高管理能力?小編為你帶來了“”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創業公司如何提高管理能力

  近幾年,創業進入了一個新常態,對於初創或者是已經成熟的傳統創業公司轉型,由於很多創始人都是產品經理或是技術工程師出身,所以,對於如何管理團隊真的不太懂,下面小編總結了9條法則,創客們可以參考與學習一下!

  清晰的架構

  接手任何一個部門最重要的事情,是明確或者重新調整組織架構。架構的關鍵是:誰在什麼位置,負責什麼內容,一定要明確。 這樣,出了問題,大家都清楚誰應該出來承擔責任。取得了成績,誰的功勞也很清楚。

  明確的目標

  領導不是決定怎麼爬梯子的人,他是決定把梯子搭在哪個牆上的人。所以他必須明確的指出這個目標方向,向全員傳達。如果這個沒有做好,再優秀的團隊也不會拿出好的結果。

  沒有權利,沒有責任

  天底下沒有讓馬兒跑,又不讓馬兒吃草的事情。領導給員工明確的委託了要求,就要明確的授權和投入資源給他。否則,出了問題責任不是他的,而是領導的。領導的一個重要職責,是為下屬解決他們解決不了的問題。而領導能提供的,其實就是權力和資源,並且用好他們。

  視覺化

  團隊大了,最大的問題就是:你看不到問題。即使團隊還小,組建一個視覺化的工具和流程的組合是必須的。這樣你的團隊才有足夠的可擴充套件性。否則後期很容易出問題!

  分割和適當的中間結果檢查

  把一個大專案分割成多個時間點做檢查可以有效的管理風險。確保檢查的結果不是虛的。一定要求可見的,最好是可觸控的產品。匯入一些敏捷管理的方法保證這一點。

  企業和個人如何加強債權管理

  企業和個人如何加強債權管理?公民個人經濟往來的日漸頻繁,普通公民由於合同、侵權、借貸、買賣等各種原因,個人也會對外產生債權債務。如果數額較大,疏於管理,“三角債”、“回款難”等給個人債權債務的回收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此,企業和個人特別是企業業主、經營者、個體戶掌握一些基礎的債權保護知識是非常必要的。

  一、加強諮詢調查

  加強諮詢調查,經濟交往前儘可能掌握對方基礎資訊。如果是個人,應當瞭解對方身份證資訊、家庭住址以及資產情況。如果是企業則應瞭解企業的工商登記資料、營業執照、辦事機構的房產資料、財產權利資產、股東身份、股東的財產必要時可以查閱對方的公司工商登記檔案。這樣為債務產生後的權利主張提供基礎依據。

  二、儘可能採取書面形式確定債權存在

  個人經濟交往中,口頭協議、君子協定較多,當然這具有便利、快捷的優點,但是也有無法舉證的劣勢。因此,在大額債權形成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採取書面形式來確定債權數額、利息、期限等基本要點。即使不能簽訂合同、欠條也要採取錄音、錄影、傳真、銀行打款、證人作證等方式來儲存好間接證據。

  三、簽訂合同內容要儘可能詳細明確

  如合同雙方的名稱或姓名和地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驗收方式和標準、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風險的轉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法等合同的基本條款雙方一定要全面仔細考慮並詳加約定,防止出現陷阱和漏洞。

  四、履行中發生改變的要及時簽訂補充協議、備忘錄等文字證據重新確定

  在雙方約定的原事項發生重大變化,如期限、數額、質量、價款有改變,此時特別要注意對重大變化要及時補充或者修改原來的約定。往往就是對這些變更沒有及時儲存證據,發生糾紛時由於對方否認變更而導致自己陷入“有理說不清”的局面。

  五、履行中發現對方經濟能力惡化要及時停止支付

  按照我國法律,如果經濟過程中,發現對方出現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而對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可以停止履行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六、一定要格外注意訴訟時效問題

  訴訟時效由於屬於法律專業問題,專業技巧性強,因此很容易被忽視。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一般來講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時效為一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規格的商品未宣告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訴訟時效原則上從履行其期限屆滿或者債權人要求支付之日起算。因此,債權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債權收到法律的保護,就要及時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向債務人提出要求償還債務的請求並且要特別注意儲存好提出請求及請求送達債務人的證據。

  如果沒有及時提出請求,或者雖然提出催款請求但是沒有儲存證據的,即使向法院提出訴訟,由於沒有其他合法的導致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的法定事由,且債務人提出了債權已超過訴訟時效,那麼法院將駁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的合法請求。因此,對於法律知識及風險意識薄弱的公民個人來講,一定要格外注意訴訟時效問題,否則將陷入“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的尷尬境地。

  七、一定要強化證據意識

  訴訟一般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即當事人要對自己主張的事實負擔舉證義務,如果舉證不能,則可能承擔敗訴後果。因此,不僅債權人一定要破除“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觀念,儲存好證據。而且債權人在自己的債權保護整個過程中都一定要有證據意識,把整個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證據材料包括書證、物證、當事人陳述、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鑑定結論和勘驗筆錄儘可能儲存下來,必要時可採取公證、法院證據保全等措施,以免將來出現糾紛時因缺乏證據使權利得不到保障。

  另外注意不要隨意給對方出具書面材料或在對方的催帳、對帳和其他材料上簽字等,在和對方電話交談或直接談判中講話要特別小心謹慎,不要隨便認可或承諾。在經濟往來中,當事人之間經常使用口頭、電話等方式進行溝通,法律意識比較淡漠。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涉及訴訟,舉證就成為了困難。因此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培養證據意識,儘量採用傳真、郵寄、電話錄音等方式,使該證據更容易儲存下來,因為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八、行使代位權

  行使代位權,代替債務人向其債務人直接行使到期債權。如果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且其對外享有到期債權,則債權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權,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直接向債權人償還等額債務,從而變相實現債權。

  九、行使撤銷權

  行使撤銷權,對債務人惡意躲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予以撤銷。如果債務人為了規避債務的償還,而惡意放棄自己的債權、財產等權利或無償轉讓、超低價變賣、贈與處分自己財產,導致債務人還款能力降低或喪失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上述行為,恢復債務人的履行能力。

  十、靈活應用債權轉讓、債務移轉、債務抵消等多種方式實現債權清償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如果有三角債,則可以將其享有的債權向自己的債權人轉讓並通知債務人,這樣債權人即可以減輕自己的債務負擔,也可以變相實現自己的債權。債務移轉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把自己的債務由其他具有償還能力或者與債權人具有其他債權債務關係的第三人償還,這樣也可以變相實現債權。債務抵消是指債權人可以在符合條件時把自己新產生的債務與原債權想抵消而實現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