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如何完善城市治理機制?落實市、區、街道、社群的管理服務責任,健全城市基層治理機制?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的文章,歡迎閱讀。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明確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促進城市持續健康發展的綱領性檔案。

  《若干意見》出臺的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我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程序。城鎮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5年的56.1%,城市基礎設施不斷完備,城市各項功能日趨健全,城市人居環境顯著改善,我國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但必須清醒認識到,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制約了城市持續健康發展。比如, 城市規劃前瞻性、嚴肅性、強制性和公開性不夠,城市建築貪大、媚洋、求怪等亂象叢生,特色缺失,文化傳承堪憂;城市建設盲目追求規模擴張,節約集約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夠,違法建設、大拆大建問題突出,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環境汙染、交通擁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破解城市發展難題,彌補城市發展短板,提高城市發展現代化水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29個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重點突破,研究起草了《若干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討論通過,近日《若干意見》正式印發。

  《若干意見》出臺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於開創城市現代化建設新局面。《若干意見》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引領,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著眼於積極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對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行了科學的頂層設計,這必將對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開創城市現代化建設嶄新局面發揮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有利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若干意見》描繪了未來的城市發展藍圖,這是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巨集偉藍圖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落實《若干意見》,推進城市科學發展,必將會帶動整個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

  三有利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若干意見》強調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這些舉措對於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務均等化,對於提高城鎮化質量、釋放城鎮化潛力,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四有利於建設美麗中國。《若干意見》著力轉變城市發展方式,著力塑造城市特色風貌,著力提升城市環境質量,著力創新城市管理服務,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這是建設美麗中國的必由之路。

  五有利於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若干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與人民切身相關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樂業作為核心,著力破解制約城市科學發展深層次問題,推動治理“城市病”和化解社會突出矛盾,讓城市更安全、更高效、更和諧,使人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

  《若干意見》指出,全面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

  《若干意見》從七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

  一強化城市規劃工作。依法加強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增強規劃的前瞻性、嚴肅性和連續性,實現一張藍圖幹到底。嚴格依法執行規劃,凡是違反規劃的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塑造城市特色風貌。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有序實施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恢復老城區功能和活力,延續歷史文脈。

  三提升城市建築水平。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五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建築市場監管和建築安全監管,實施工程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建立安全預警及應急控制機制。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

  四推進節能城市建設。推廣建築節能技術,提高建築節能標準,推廣綠色建築和建材。全面推進區域熱電聯產、政府機構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工程。

  五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積極推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逐步推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佈局理念。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形成以社群級設施為基礎,市、區級設施銜接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網路體系。形成全天候、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

  六營造城市宜居環境。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制定並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工作方案。提高城市汙水收集處理能力,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七創新城市治理方式。積極轉變城市管理理念,形成政府、社會、市民等多方主體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城市管理格局。加強城市管理和服務體系智慧化建設。

  全面貫徹落實《若干意見》

  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做好這項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必須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敢於擔當,勇往直前,雷厲風行,務求實效,全面貫徹落實《若干意見》。

  一堅持黨的領導。農村工作和城市工作是各級黨委工作的兩大陣地,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要充分認識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城市黨委和政府是城市工作的責任主體,要依據國家、省區、市確定的目標和要求,制定本市現代化行動方案,明確總體要求、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街道、社群黨組織是黨在城市工作的基礎,要以建設服務型黨組織為抓手,帶動社群自治組織、社群社會組織建設,強化便民服務網路建設,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二推進改革創新。實現城市健康有序發展,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創新,為城市發展創造良好制度環境、提供體制機制保障。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要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完成部、省主管部門的機構設定和市、縣城管領域的大部門制改革,加強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要推動建築業改革發展,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全面覆蓋的建築市場體系。

  三實行依法治市。實現城市有序建設、適度開發、高效執行,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下大力氣抓依法治市。科學立法方面,要加快制定、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法律法規體系。嚴格執法方面,要研究推動城鄉規劃法與刑法銜接,嚴厲懲處規劃建設管理違法行為,提高違法違規成本。文明守法方面,要推進城市管理者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城市;增強市民法治意識,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注重人才培養。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關鍵在人。必須加大人力資本投入,穩固城市發展的智力支撐。要培養高素質的城市幹部隊伍,做到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去規劃、建設、管理城市。要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規劃院、建築師事務所,培養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築師,建立培育城市設計隊伍。

  五提高市民素質。要以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推動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實踐,促進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養和社會風尚,提高企業、社會組織和市民參與城市治理的意識和能力。

  六加強組織協調。要建立城市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支援力度。定期召開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新任市委書記、市長培訓,不斷提高城市主要領導規劃建設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落實工作責任。各地要圍繞中央提出的總目標,確定本地區城市發展的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突破重點難點問題。要實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監督考核制度,確定考核指標體系,定期通報考核結果,並作為城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若干意見》的出臺為我們做好新時期的城市工作指明瞭方向。我們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把《若干意見》提出的各專案標任務真正落到實處,加快推進城市現代化建設,創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篇2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及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十屆二次全會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 “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積極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一尊重五統籌”為遵循,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努力開創城市現代化建設新局面,加快建設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美好安徽。

  二總體目標。紮實推進“四創一建”,即創新城市發展方式、建立城市特色風貌、創造城市優良環境、創優城市管理服務,著力打造城市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5%,城市發展質量效益顯著提高,徽風皖韻特色初步彰顯,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較大提升。

  三基本原則。堅持依法治理與文明共建相結合,堅持規劃先行與建管並重相結合,堅持改革創新與傳承保護相結合,堅持統籌佈局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堅持完善功能與宜居宜業相結合,堅持集約高效與安全便利相結合。

  二、強化城市規劃工作

  四提升規劃水平。對接全國城鎮體系規劃、長三角城市群規劃等國家戰略佈局,落實 《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年》要求,統籌城市空間、規模、產業結構,推動形成以合肥都市圈、沿江皖江城市帶、淮蚌合蕪宣發展軸帶、皖北城市群等為主體的網路化城鎮發展格局。加快編制實施跨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促進城市組群發展,形成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產業協作協同的聯動發展格局,提升城市能級和整體競爭力。深入推進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提升行動,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和縣城,加快培育一批新興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鎮,科學確定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促進大中小城市空間協調、產業協作發展。以城鎮體系規劃為指導,以城市總體規劃為統領,以控制性詳細規劃為核心,以專業規劃和城市設計為支撐,以修建性詳細規劃為落腳點,進一步健全層次清晰、上下銜接的城鎮規劃體系。創新規劃理念,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開展水、土地、能源、大氣等環境資源要素評估,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產、以水定人,科學確定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建立綠色規劃體系,保證生態用地,優化生態空間佈局,開展設立永久性城市綠帶試點。

  五創新規劃機制。編制省域空間規劃,建設省級空間規劃資訊平臺,同步推進市縣“多規合一”,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統籌開展城市開發邊界、生態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規劃管理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合一。到2017年底,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空間規劃,省轄市完成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工作。依法加強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式,編制和修改規劃要充分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保障規劃涉及的相關利益主體對規劃編制和修改的知情權、參與權。

  六嚴格實施規劃。牢固樹立“規劃即法”意識,經依法批准的城市規劃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及調整、容積率和用地性質等規劃條件變更,納入政府系統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內容,實行集體決策、依法依規、公開透明、責任到人、記錄在案、問題倒查的決策事項終身負責制。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制定,建立“通則+圖則”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體系,沒有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塊一律不得出讓和開發建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實施以及對違規建設的處理結果,都要向社會公開。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城市建設專案滾動投資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定期向同級人大會報告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確保城市規劃的嚴肅性和連續性,實現一張好的藍圖幹到底。完善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度,增加組成人員中專家和公眾代表比例,逐步實行規委會決議票決制。充實規委會辦公室力量,強化統籌協調。完善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全面推進省轄市向縣市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推進利用衛星遙感監測等多種手段輔助規劃督察工作。強化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依法公示公開規劃,鼓勵當地居民對違反規劃的開發建設行為進行舉報。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必須依法設立,並依據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核定四至範圍。

  三、塑造城市特色風貌

  七提高城市設計水平。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加強對城市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結合當地自然、歷史、文化、建築、園林等特色資源,確定城市特色定位,體現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 2017年,編制完成城市特色風貌規劃總體城市設計。完善城市設計導則,注重城市特色要素表達,運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築符號和建築材料,突出鄉土樹種和市樹市花展示。加強報刊亭、公交候車亭、路燈、店招店牌、標識牌等“城市傢俱”設計。城市新區、核心區及重要風貌區要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同時開展城市設計,在城市設計指導下進行建設。單體建築設計方案在形體、色彩、體量、高度等方面必須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大中城市要進行高層建築布點研究,優化城市輪廓線。加強城市特色風貌規劃檔案管理,將城市設計納入城市規劃管理資訊系統。

  八加強建築規劃設計管理。按照“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方針,突出建築使用功能以及綠色低碳環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築外觀形象。依據城市特色風貌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加強對大型公共建築、超限高層建築的規劃設計審查,開展大型公共建築工程後評估。大力推廣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到2020年,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築、申報綠色建築的公共建築和綠色生態示範小區全部應用BIM技術。尊重城鄉規劃、建築設計規律,完善城鄉規劃、建築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制度,允許採用規劃設計方案招標或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提倡綜合評標法,消除不合理最低價中標現象。進一步規範和發展規劃設計市場,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規劃院、建築設計院和建築師事務所。開展優秀建築設計競賽、勘察設計大師評選,造就一批優秀建築師隊伍。

  九保護歷史文化風貌。嚴格實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街區保護規劃,將文物保護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加強城市歷史風貌區、古遺址、古建築、近現代歷史建築以及工業遺產等各類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城市風貌。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所有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探索歷史建築分級保護模式,編制重要歷史建築保護規劃,加強新建建築與歷史建築在空間尺度、風貌色彩等方面的協調控制。有序實施老城區更新改造,優先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傳統街區整治復興行動,防止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建設性破壞行為,恢復老城區功能和活力。注重保護與開發並重,規劃建設一批特色小鎮。

  四、提升城市建築水平

  十改進建築市場監管。提倡優質優價、優質優先,堅決遏制和打擊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作用,將企業信用資訊與招投標、評優評獎、工程擔保等掛鉤,建立健全守信獎勵、失信懲戒機制。加強國有資金投資建築工程專案監管,完善專案管理、造價控制、工程變更、竣工結算、審計監督等制度,保障國有資金安全,提高投資效益。嚴格執行涉企收費清單制度,推行工程履約擔保、施工企業銀行保函制度,切實減輕建築企業負擔。

  十一提高建築工程質量。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五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全面實施專案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市縣政府監督責任,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管控,嚴格加強對工程監理的監管。充分發揮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作用,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解決質量安全監督力量不足問題。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制度。大力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深化建設專案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廣工程總承包制。改革建築企業用工制度,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大力弘揚“徽匠”精神,加快培育適應現代建築業發展的產業工人隊伍。

  十二加強建築安全監管。實施工程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重點抓好房屋建築、城市橋樑、建築幕牆、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鐵、地下管線等工程執行使用的安全監管,做好質量安全鑑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預警及應急防控機制。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裝置的安全監管,落實專項施工方案,切實防範安全生產事故。強化對既有建築改擴建、裝飾裝修、工程加固的質量安全監管,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承重結構、臨街破牆、破窗開門等違法違規裝修行為。持續開展城市老舊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落實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安全主體責任,嚴防發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十三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以預製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預製構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裝修等為重點,加快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積極開展建築產業現代化試點城市和示範基地建設,建立適應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技術、標準和管理體系,培育建築產業現代化龍頭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建築產業現代化一體化產業鏈,裝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爭到2025年,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

  十四大力推進建築節能。進一步提高新建建築節能標準,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執行更高的節能標準。鼓勵各地結合自然氣候特點,推廣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規模化應用。建立公共建築能耗監管雲平臺,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各類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準。結合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穩步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動節約型醫院、校園、機關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試點示範。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築能效比2011年提高20%,大型公共建築和公共機構實現能耗監管全覆蓋。加快發展綠色建築,大型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資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引導房地產專案按照綠色建築標準建造。推廣建築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保護環境的適宜技術,提升綠色施工水平。開展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推動綠色建築由單體示範轉向區域示範。到2020年,新建建築按綠色建築標準設計建造比例達到60%以上。

  五、完善城市公共服務

  十五大力推進棚改安居。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為主保障困難群體基本住房需求,構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市場為主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在全省開展“兩治三改”三年專項行動,即治理違法建設,治理違法用地,大力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城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力爭到2019年底,全省城鄉違法建設、違法用地得到全面處理,治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危房和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創新棚戶區改造體制機制,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推行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支援。因地制宜確定住房保障標準,定期公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健全准入退出機制,完善輪候制度,提高保障效率。

  十六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加強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加快推進地下空間暨人防工程綜合利用規劃編制。穩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抓緊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規劃,綜合考慮城市遠景發展,統籌各類管線實際發展需要,預留和控制地下空間。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統籌兼顧城市新區和老舊城區,新區管廊規劃與新區規劃同步編制,老舊城區管廊規劃結合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線改造、軌道交通建設、人防建設和地下綜合體建設等編制。凡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各類管線必須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區域不得新建管線。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案前期工作,科學合理制定分年度建設計劃。建立健全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有償使用、運營管護等相關政策、標準和管理制度,確保管廊正常執行。

  十七優化街區路網結構。加強街區的規劃和建設,扭轉“寬馬路、大街區”的開發理念,原則上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城市新建街區面積不超過4公頃、街區長度不超過250米,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城市新建街區面積不超過3公頃、街區長度不超過200米。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佈局理念,加快形成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積極採用單行道路方式組織交通。打通各類“斷頭路”,提高道路通達性和路網完整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

  十八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統籌公共汽車、輕軌、地鐵等多種公共交通協調發展,到2020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以上、大城市達到30%以上、中小城市達到20%以上。加強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促進不同運輸方式和城市內外交通之間的順暢銜接、便捷換乘。加強公共交通停車場、保養場、港灣式停靠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汽車進場率達到85%以上。擴大公共交通專用道的覆蓋範圍,加快公共交通智慧化發展步伐。推進標準化首末站建設,實現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改革公交公司管理體制,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增強公共交通運力。倡導步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方式,優化路權分配,到2020年,所有城市和縣城完成步行和自行車道路體系建設改造,所有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城建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車系統。各地要抓緊編制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充電樁建設專項規劃和5年滾動建設計劃,合理佈局建設停車場、立體車庫和充電樁設施,新建建築應按規定配套建設停車位,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築配建停車位時應建設充電樁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十九增強公共服務供給。優化公共服務設施空間佈局,整合文化、教育、體育、醫療衛生、養老、商業網點等專項規劃,促進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把公共服務設施配置要求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推動社群用房、中小學、幼兒園、超市、菜市場以及社群養老、就業服務、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公共交通等設施與地塊開發同步進行,打造城市便捷生活圈。合理安排城市商業綜合體建設,把握市場容量,防止盲目擴張,優化專案佈局,促進供需平衡。加強社群服務場所建設。加強對現有公共服務設施的挖潛利用,推動機關、企業等單位的公廁、體育設施等向社會開放。合理規劃建設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空間,方便居民文體活動,促進居民交流。強化綠地服務居民日常活動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夠見到綠地、親近綠地。城市公園要免費向居民開放,嚴禁違規佔用公共空間。動態調整公共服務範圍和標準,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二十切實保障城市安全。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地下管網提升改造。提高城市排澇系統建設標準,及時開展行洪河道、排水設施、受納水體普查和積水易澇點排查,加快實施河道水系綜合整治和排澇泵站建設改造,提高應對極端天氣能力。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備用水源建設,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水安全保障體系,供水水質穩定達標。建立健全包括城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在內的城市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動態管理制度,健全城市抗震、人防、防洪、排澇、消防、交通、燃氣、熱力、氣象、應對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統,加強城市防災避難場所建設,統籌推進防空陣地建設,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能力。開展城市重點單位、重要部位、重要基礎設施以及人員密集場所、建築垃圾堆放場所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好預警防範工作。加強城市安全監管,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地理資訊系統,建立省市聯動、實時監管的城市執行安全監測平臺,建立專業化、職業化的救災救援隊伍,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力量協調聯動機制,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形成全天候、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

  六、營造城市宜居環境

  二十一完善城市生態網路。加強城市生態修復,有計劃有步驟地修復被破壞的山體、河流、溼地、植被,做好城市工業汙染場地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工作。到2017年底,各市要完成城市生態評估,編制生態網路規劃,制訂生態修復工作方案,明確生態修復專案。到2020年,完成50%生態修復專案。到2025年,基本完成城市生態修復。開展基本生態空間控制試點,推行基本生態空間佔補平衡制度。推動生態建設和城市建設深度融合,統籌規劃城市綠地系統、水網綠道系統、外圍生態綠地、郊區農地林地等,實現城市內外綠地連線貫通,把好山好水好風光融入城市。堅持適地適樹,廣植當地樹種,減少人工干預,推進群落式栽植。保護古樹名木,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鼓勵發展屋頂綠化和立體綠化。積極建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到2017年,省轄市園林綠化主要指標全部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到2020年,所有城市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標準,80%以上縣城達到國家園林縣城標準,60%以上省轄市達到國家森林城市標準,70%以上縣城達到省級森林城市標準。加快城市綠道以及環巢湖和皖南區域景觀綠道建設,到2020年,建成以城市綠道為基礎、區域綠道為骨架的全省綠道網路。

  二十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要結合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有機更新、地下老舊管網改造等,以解決城市內澇、治理黑臭水體和雨水收集利用為重點,大幅度減少城市硬覆蓋地面,推廣透水建材鋪裝,大力建設雨水花園、儲水池塘、溼地公園、下沉式綠地等雨水滯留設施,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努力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迴圈。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二十三推進汙水大氣治理。強化城市汙水治理,加快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推進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汙水截流與收集。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到2020年,省轄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汙水全收集、全處理,汙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以缺水城市為重點,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城市工業生產、綠化澆灌、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中水。自2018年起,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應配套建設中水回用設施。以中水潔廁為突破口,推動新建住房安裝中水設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綜合整治城市揚塵和餐飲油煙汙染,禁止城市及近郊區燃燒高汙染燃料。加大城市工業源、面源、移動源汙染綜合治理力度,開展汙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推行清潔生產,著力減少多汙染物排放。加快調整城市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優化城市產業佈局,淘汰落後產能,開展迴圈經濟試點示範建立,推廣工業園區集中供熱。探索規劃建設城市風道,形成有利於大氣汙染物擴散的城市空間佈局。深化長三角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健全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力爭到2020年基本消除重汙染天氣,全省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改善環境質量。

  二十四加強垃圾綜合治理。建立政府、社群、企業和居民協調機制,通過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綜合迴圈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提質達標進度,加強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綜合整治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和不達標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強化城市保潔工作,推進垃圾收運處理企業化、市場化,提高生活垃圾清掃機械化水平和密閉化運輸率。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40%,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省轄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30%以上。

  七、創新城市治理方式

  二十五推進依法治理城市。適應

  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新要求,加強重點領域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省轄市要加強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地方立法,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法規規章體系。完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標準體系,加大標準的實施監督力度。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堅決遏制領導幹部隨意干預城市規劃、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的行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執法機構與司法機關的案件移送、協調聯動等工作機制,嚴厲懲處規劃建設管理違法行為,強化法律責任追究,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二十六改革城市管理體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作為全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深化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合理確定城市管理執法事項範圍,明確行政處罰權劃轉部門與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推進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到2017年底,實現市、縣政府城市管理領域的機構綜合設定。強化執法力量配置,按照權責清晰、事權統一的原則設定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推進執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提升執法效能。深化市政公用事業單位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管辦分開、建管分離,建立市場化的園林綠化、衛生保潔等服務機制,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推動城市管理執法進小區。

  二十七完善城市治理機制。落實市、區、街道、社群的管理服務責任,健全城市基層治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街道、社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以社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帶動社群居民自治組織、社群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建立健全社群為民服務和綜治維穩信訪工作平臺,增強社群服務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推動城市管理扁平化,在城市探索區直接管理和服務社群體系。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實踐,建立完善市民行為規範,增強市民法治觀念,促進市民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社會風尚,提高企業、社會組織和市民參與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意識,實現城市共治共管。

  二十八加快建設智慧城市。實施“城市管理資訊共享”行動,加強市政設施執行管理、交通管理、環境管理、應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數字化平臺建設和功能整合,建設綜合性城市管理資料庫,搭建智慧城市公共資訊平臺。實施“網際網路+城市”行動,促進大資料、雲端計算、物聯網等新一代資訊科技與城市管理服務相融合,加快建設智慧社群、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文化旅遊、智慧氣象,推進城市綜合管理智慧化。加快“寬頻安徽”建設,推進光纖入戶程序,加強鐵塔等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公共網路安全保障。城市開展公共無線網WIFI建設的,必須同步建設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到2017年底,市、縣全部建成數字化城管平臺。到2020年,全省建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智慧城市管理平臺。

  八、強化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開城市工作會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支援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相關工作。市縣黨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目標要求,制定本地推進城市現代化行動方案,明確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落實工作經費。

  三十強化責任追究。實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監督考核制度,確定考核指標體系,定期通報考核結果,並作為各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將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政府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內容。各級政府應當向本級人大會報告城市規劃的實施情況,並接受監督。

  三十一強化隊伍建設。制訂幹部培訓計劃,利用黨校、行政學院、專業院校等平臺,加強對領導幹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知識的培訓,引進一批高水平的規劃建設管理人才,加快培養一批懂城市、會管理的幹部隊伍,提高領導城市工作的能力。強化大學教育、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指導省內相關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優化專業與課程設定,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城市管理和建築施工隊伍。

  三十二強化資金保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建設管理,按照政府主導、財政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注重績效的原則,創新城市建設管理投融資機制,全面推廣基礎設施建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強與開發性、政策性等金融機構合作,加大對城市建設管理專案的信貸支援。加強對城市建設管理資金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和本實施意見精神,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省委、省政府將就貫徹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