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合同英語語言特徵的探析
[摘 要] 商務合同英語既具有商務英語的特點,同時也具有法律英語的特點。本文根據商務合同英語的特點,從詞法、句法、語用等幾方面探析商務合同英語的語言特徵。
商務合同英語屬莊重文體,即各種英語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種。下面從詞法、句法、語用等幾方面探析商務合同英語的語言特徵。
一、詞彙特徵
1.正式詞語的使用。商務合同英語要對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行為準則的準確涵義和範圍進行直接而明確的規定, 其措詞必須嚴謹、精確、正式, 並不帶個人感情色彩。因此正式詞語在商務合同中使用頻率非常高,俚語、俗語、方言、戲謔語不能出現在商務合同中。為體現其正式與嚴謹的文體特徵,商務合同英語多傾向於用較複雜的介詞短語來代替非正式語體中常見的簡單介詞與連詞。
2.古體詞的使用。古體詞在現代英語口語和一般書面語中極少使用,但在商務合同等法律文體中,古體詞卻大量出現,充分體現出其莊重嚴肅的文體風格。商務合同英語中最常使用的古體詞多為一些複合副詞,即由here,there 和where 分別加上after ,at ,by ,from ,in ,of,to ,under ,upon ,with 等一個或幾個介詞共同構成的複合副詞。這些複合詞中的“here”指的是“this”,即“本檔案合同,協定等 ”,“there”指的是“that”,即“另外的檔案合同,協定等 ”,“where”指的是“what”或“which”之意。
3.法律用語和專業詞彙的使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經濟文書, 其語言屬於法律範疇。合同中大量使用的是正式的法律用語及國際商務方面的專業詞彙。這些詞彙突出法律文字的威嚴。
4.外來詞的使用。商務合同英語中使用的商務類專業術語有不少源於拉丁語或法語,有些則是由其詞根派生或合成,許多術語都有相同的字首或字尾。它們的意義比較穩定,利於精確地表達概念,例如:ad valorem duty 拉丁語 從價關 稅, bonafide holder 拉丁語 匯票的善意持票人, pro rata tax rate 比例稅率拉丁語,即proportional tax rate , force majeure 法語 不可抗力, pro forma 拉丁語 估算表。
二、句法特徵
1.長句的使用。商務合同中的句子與普通英語相比而言,句子結構、長度和使用從句的連貫性要複雜的多。商務合同文體中的完整長句的使用可以準確界定合同當事人的有關權利和義務,排除被曲解、誤解、產生歧義的可能性。句子的狀語和定語從句等附加成分非常多,而且常常位於明顯的位置,對主句意義進行解釋、限定或修飾。
2.條件句的使用。合同要求準確嚴密的規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因而合同英語思維縝密,邏輯性強,既要考慮到各種不同情況,又要排除各種例外情形。合同條文在規定雙方應該履行的義務之外,還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和處理辦法。所以合同條款中有較多的條件句, 尤其是在有關付款、違約責任、不可抗力、財產處理和仲裁等中更是屢見不鮮。英文中最常見的是用in case of或片語in the event of or in the event that等幾種表達方式。
3.名詞化結構的使用。商務合同英語中常常使用名詞來代替動詞、形容詞和長句,這就是名詞化結構。名詞化結構主要是指表示動作或狀態的抽象名詞或是起名詞作用的非謂語動詞,在合同英語中隨處可見。
三、語用特徵
1.模糊語言的使用。雖然商務合同的語言力求準確嚴密、清楚明晰,但是在合同領域運用模糊詞語的現象並不少見。事實上,合同中對雙方權利和義務進行約定時,適當運用模糊語言作輔助,反倒可以確保合同條款的周密和完備。
2.“贅述”現象。合同英語中同義、近義詞連用的現象看似是一種“贅述”現象。實際上,為了符合合同英語滴水不漏的特徵,有時詞語的“贅述” 能使交際者更有效地傳遞資訊。只要資訊接受者準確無誤地接受了資訊,這種表達方式就不屬於贅述。 因此,同義、近義詞連用的“贅述”現象具有重要的語用價值。
四、結語
英文商務合同是正式的法律檔案, 它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語言特徵, 其中最重要的是準確、完整和嚴密。瞭解和分析商務合同英語的語言特徵,能夠幫助我們正確認識語言現象,而且對於提高語言運用的有效性、得體性和語言交際能力是大有幫助的。
參考文獻:
[1]呂英莉 肖文科:商務合同英語的文體特徵[J].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報,2006,84:427~429
[2]黃 曄 敬志紅:略論英語商務合同翻譯的規範性[J].湖南農業大學學報,2006,73:85~87
[3]莫再樹:商務合同英語的詞彙特徵[J].山東外語教學,2003,6:47~49
[4]黃 曉 鍾 文 孫婷婷:淺談商務合同英語的詞彙特點[J]. 天府新論,2006,6:220~221
[5]張禮貴:涉外合同英語的長句特徵及其翻譯[J].讀與寫雜誌,2007,4 8:24~26
商務合同英語屬莊重文體,即各種英語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種。下面從詞法、句法、語用等幾方面探析商務合同英語的語言特徵。
一、詞彙特徵
1.正式詞語的使用。商務合同英語要對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行為準則的準確涵義和範圍進行直接而明確的規定, 其措詞必須嚴謹、精確、正式, 並不帶個人感情色彩。因此正式詞語在商務合同中使用頻率非常高,俚語、俗語、方言、戲謔語不能出現在商務合同中。為體現其正式與嚴謹的文體特徵,商務合同英語多傾向於用較複雜的介詞短語來代替非正式語體中常見的簡單介詞與連詞。
2.古體詞的使用。古體詞在現代英語口語和一般書面語中極少使用,但在商務合同等法律文體中,古體詞卻大量出現,充分體現出其莊重嚴肅的文體風格。商務合同英語中最常使用的古體詞多為一些複合副詞,即由here,there 和where 分別加上after ,at ,by ,from ,in ,of,to ,under ,upon ,with 等一個或幾個介詞共同構成的複合副詞。這些複合詞中的“here”指的是“this”,即“本檔案合同,協定等 ”,“there”指的是“that”,即“另外的檔案合同,協定等 ”,“where”指的是“what”或“which”之意。
4.外來詞的使用。商務合同英語中使用的商務類專業術語有不少源於拉丁語或法語,有些則是由其詞根派生或合成,許多術語都有相同的字首或字尾。它們的意義比較穩定,利於精確地表達概念,例如:ad valorem duty 拉丁語 從價關 稅, bonafide holder 拉丁語 匯票的善意持票人, pro rata tax rate 比例稅率拉丁語,即proportional tax rate , force majeure 法語 不可抗力, pro forma 拉丁語 估算表。
1.長句的使用。商務合同中的句子與普通英語相比而言,句子結構、長度和使用從句的連貫性要複雜的多。商務合同文體中的完整長句的使用可以準確界定合同當事人的有關權利和義務,排除被曲解、誤解、產生歧義的可能性。句子的狀語和定語從句等附加成分非常多,而且常常位於明顯的位置,對主句意義進行解釋、限定或修飾。
2.條件句的使用。合同要求準確嚴密的規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因而合同英語思維縝密,邏輯性強,既要考慮到各種不同情況,又要排除各種例外情形。合同條文在規定雙方應該履行的義務之外,還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和處理辦法。所以合同條款中有較多的條件句, 尤其是在有關付款、違約責任、不可抗力、財產處理和仲裁等中更是屢見不鮮。英文中最常見的是用in case of或片語in the event of or in the event that等幾種表達方式。
3.名詞化結構的使用。商務合同英語中常常使用名詞來代替動詞、形容詞和長句,這就是名詞化結構。名詞化結構主要是指表示動作或狀態的抽象名詞或是起名詞作用的非謂語動詞,在合同英語中隨處可見。
三、語用特徵
1.模糊語言的使用。雖然商務合同的語言力求準確嚴密、清楚明晰,但是在合同領域運用模糊詞語的現象並不少見。事實上,合同中對雙方權利和義務進行約定時,適當運用模糊語言作輔助,反倒可以確保合同條款的周密和完備。
2.“贅述”現象。合同英語中同義、近義詞連用的現象看似是一種“贅述”現象。實際上,為了符合合同英語滴水不漏的特徵,有時詞語的“贅述” 能使交際者更有效地傳遞資訊。只要資訊接受者準確無誤地接受了資訊,這種表達方式就不屬於贅述。 因此,同義、近義詞連用的“贅述”現象具有重要的語用價值。
四、結語
英文商務合同是正式的法律檔案, 它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語言特徵, 其中最重要的是準確、完整和嚴密。瞭解和分析商務合同英語的語言特徵,能夠幫助我們正確認識語言現象,而且對於提高語言運用的有效性、得體性和語言交際能力是大有幫助的。
參考文獻:
[1]呂英莉 肖文科:商務合同英語的文體特徵[J].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報,2006,84:427~429
[2]黃 曄 敬志紅:略論英語商務合同翻譯的規範性[J].湖南農業大學學報,2006,73:85~87
[3]莫再樹:商務合同英語的詞彙特徵[J].山東外語教學,2003,6:47~49
[4]黃 曉 鍾 文 孫婷婷:淺談商務合同英語的詞彙特點[J]. 天府新論,2006,6:220~221
[5]張禮貴:涉外合同英語的長句特徵及其翻譯[J].讀與寫雜誌,2007,4 8: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