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險新規定
生育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婦女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失去正常工資收入來源時,提供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2016年成都的生育保險有哪些新規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印發的《關於調整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等規定的通知》作出解讀。成都優化調整現行生育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降低用人單位和個體參保人員的繳費負擔,擴大待遇享受範圍。
成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生育保險政策調整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下調了繳費費率。生育保險是單位繳費、職工不繳費的社會保險。此次成都市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從0.6下調到0.5,直接降低了用人單位的繳費負擔。
二、取消了繳費捆綁,個體參保人員負擔降低。具體來說,取消了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人員的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捆綁徵收的繳費政策,沒有生育意願和不願意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個體參保人員可以不再繳納和參加生育保險。
三、支付方式發生變化。改變了以前單位參保人員繳費不滿12個月就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情況,用人單位只要繳納了生育保險費,其女職工或男職工未就業配偶都能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其中繳費未滿12個月的,可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繳費滿12個月以後再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進行支付。
另外,對於有生育意願的個體參保人員,此次政策調整也作了統籌安排,即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可自願繼續繳費,按原辦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其生育醫療待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進行保障,保證了生育婦女均能獲得必要的生育保障。
生育保險問與答
1、保險待遇怎麼算?***一***生育津貼:以企業上一年度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總額除以365日後,按不同情形分別計算生育津貼:
1、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乘以98日;
2、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乘以14日;
4、剖宮產增加15日;5、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日。
***二***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床位費和藥品等費用。生育醫療費實行定額結算。
2、保險費怎麼報銷?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他醫學證明、婚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他醫學證明、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摺。
生育險的申報期限: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由用人單位或本人到社保機構申報生育保險待遇,逾期未申報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申報時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實施最新細則
第一條根據《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辦法》第二條規定範圍的用人單位和人員***不含離退休人員***,應按照《辦法》的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在《辦法》實施前,已按《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單位和人員,從2006年10月1日起按《辦法》規定繼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和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所在地按《辦法》的規定參加生育保險。
第三條 用人單位和人員參加生育保險時應提供下列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一***用人單位: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書;
3.《成都市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
4.《成都市社會保險人員增加表》;
5.勞動合同;
6.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有關證件、資料。
***二***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
1、身份證;
2、戶口薄;
3、個人結算性存摺;
4、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證件、資料。
第四條生育保險實行“全市統籌、分級管理、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生育保險基金全市調劑使用。
第五條生育保險費按以下方式徵收:
***一***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在本市統籌範圍內的用人單位,以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總額作為基數,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計算公式為:單位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總額×0.6%。用人單位職工本人繳費工資低於本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生育保險繳費基數。
***二***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本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生育保險繳費計算公式為:本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0.6%。
***三***參保單位和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的生育保險費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併徵收。
職工辦理退休或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城鎮自由職業者領取基本養老金後不再繳納生育保險費,同時終止生育保險關係。
第六條按照《辦法》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生育醫療費補貼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規;
***二***初次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從辦理之月起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滿12個月生育的。已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不間斷滿12個月***不含補繳***後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產施行前應持有計劃生育部門批准的生育指標。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津貼按《辦法》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按以下標準實行定額結算:
1.妊娠滿7個月施行剖宮生產或剖宮流產的3000元;
2.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2000元;
3.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1000元;
4.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400元。
第九條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連續不間斷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的,其配偶屬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非城鎮人口、城鎮無業人員或已參加生育保險但繳費不滿12個月的***不含補繳***,按《辦法》第八條規定享受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的50%的一次性生育醫療費補貼。其補貼標準如下:
1.妊娠滿7個月施行剖宮生產或剖宮流產的1500元;
2.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1000元;
3.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500元;
4.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200元。
夫妻雙方均參加了生育保險,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由男方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規定已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但未達到本實施細則規定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生育保險基金補足;已達到本實施細則規定補貼標準的,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第十條計劃生育手術費價格標準按照省、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即:宮內施行放置節育器45元;宮內施行取出節育器46元;藥物流產術127元***藥物流產術不全施行清宮術增加47元***;人工流產術85元***施行鉗夾增加12元***;中孕期引產366元[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引產增加50元];輸精管結紮術150元;輸卵管結紮術510元;輸精管吻合術370元;輸卵管吻合術400元。
第十一條上述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生育醫療費補貼隨本市價格主管部門的調整而逐步調整。具體調整方案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共同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二條參保人員生育時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引起的妊娠膽淤症、產後出血、子宮破裂、羊水栓塞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住院醫療費報銷辦法比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其數額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個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費用以後,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標準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部分不予報銷。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個人先支付的特殊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住院醫療費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病種範圍,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辦法》實施情況予以逐步調整。
各醫療機構應嚴格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其它有關規定合理制定醫療方案、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提供醫療費用專案詳細清單,並接受社保經辦機構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三條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一***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摺。
***二***男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相關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係證明、配偶的失業證。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相關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係證明、配偶的失業證、個人結算性存摺。
***三***申領計劃生育手術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手術費收費票據、病情證明書、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婚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手術費收費票據、病情證明書、身份證、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摺。
***四***報銷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住院醫療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計劃生育併發症住院醫療費審批表》一式兩份、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複式處方、單位證明、出院證明書、婚姻證明、社會保險卡、身份證。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計劃生育併發症住院醫療費審批表》一式兩份、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複式處方、出院證明書、婚姻證明、社會保險卡、身份證、個人結算性存摺。
3.申報輸精管吻合術、輸卵管吻合術費用的,除需上述證明外,還需提供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相關證明。
參保人員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供委託人的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
***五***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資料。
第十四條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範圍:
***一***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生育或終止妊娠所發生的費用;
***二***超過《辦法》及本實施細則規定標準之外的費用;
***三***已辦理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後所發生的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四***生育前實施人工輔助生殖術產生的費用;
***五***已在本市統籌區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的;
***六***超出《辦法》規定的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辦法》第十條所稱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引起的併發症住院醫療費,指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從入院到出院期間連續不間斷髮生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
第十六條《辦法》第十一條所稱視為參保年限,指《辦法》實施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在省社保局參加行業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初次參加生育保險時,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連續參保年限視為生育保險參保年限;《辦法》出臺前不屬於生育保險參保範圍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加生育保險前,其在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連續參保年限視為生育保險參保年限。《辦法》第十一條所稱生育保險關係轉入本市年限計算辦法,指生育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後轉入我市的,轉入前的生育保險繳費年限與轉入後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實行生育保險省級統籌前轉入的視為初次參保。
第十七條本實施細則由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與《辦法》同時施行。各區***市***縣要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