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術能力等同資訊科技能力嗎
資訊科技和教育技術二者雖有較密切的聯絡,但卻屬於不同的學科,並有各自不同的研究物件和研究範疇,通過資訊科技培訓和教育技術能力培訓所要達到的目標也完全不同。為了使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取得實效,我們必須對兩者作出明確區分。
為了提高我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促進教師專業能力發展,2004年12月25日,教育部正式頒佈《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這是建國以來我國頒佈的第一個教師專業能力標準,它的頒佈與實施是我國教師教育領域一件大事,將對我國教師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2005年4月,為貫徹落實這一標準,教育部啟動了“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這一專案包括培訓、考試、認證等3個部分。培訓內容是指達到教育技術能力標準所需要的知識與能力(分初級、中級、高階,並側重教學能力要求);考試內容和培訓內容基本一致;認證是指按照稽核認定的考試成績授予教師相應等級的證書。
關於這次教育技術能力培訓,教育部師範教育司負責同志特別強調:這是新一輪國家級中小學教師的全員培訓。由於需要培訓的教師有上千萬***據2003年初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的統計,在編的中小學教師有1028萬,若加上幼兒園教師則有1300多萬),其艱鉅性可想而知,其社會效益與影響之大也不言而喻。
教育技術能力:提升教師專業化水平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學教師的專業化水平較低,教師沒能像醫生、律師、工程師那樣,被看成專業人員。要想改變這種狀況,必須首先提高教師的專業化水平;而要提高教師的專業化水平,關鍵是要提高教師應用教育技術的能力——這是因為教育技術能力的核心內容是教學設計,而教學設計是把教學理論、學習理論與教學實踐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橋樑科學;它要依據教學理論和學習理論對整個教學過程、教學活動、教學步驟進行科學而具體的規劃;要為廣大教師提供一套有效而且可操作的策略與方法。這就表明,教育技術能力是任何學科(包括文科、理科、醫科、農科……)的教師都必須具有的能力,是大、中、小學每一位教師都必須具有的能力,也就是“如何進行教學的能力”(它相當於醫生“如何進行治病的能力”、律師“如何幫人打官司的能力”)。
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正是從“如何教”的角度對中小學教師的專業技能提出了規範的要求,而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這一計劃的核心是教育技術能力培訓)的目的則是要保證這一要求能真正落到實處——使每一位中小學教師都具有這方面的專業技能。達不到這一要求,不具備必要的教育技術能力,即使你有大學畢業文憑,也沒有資格當教師。由此可見,“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的實施,將對我國教師專業能力建設起何等重要的作用。
除了要達到上述目的以外,實施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專案對於我國基礎教育領域正在大力推動的新課程改革和農村遠端教育工程也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新課程改革的核心是要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讓青少年生動、活潑、主動地發展,為此應改變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學生的學習方式,而應用教育技術正是改變教與學方式的有效途徑;另外,資訊科技與各學科教學的整合還是新課改成功實施的必要條件,而有關資訊科技與課程整合的理論、模式與方法(即如何在各學科教學中進行有效的整合)則是現代教育技術的基本內容。所以實施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專案,使廣大中小學教師儘快提高應用教育技術的能力,是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迫切需求。
農村遠端教育工程的核心則是要實現優質教學資源共享,使農村和貧困地區的青少年也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而應用教育技術正是實現教學資源共享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手段。
教育技術與資訊科技: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對於實施教育技術能力培訓的上述目的、意義,大多數的教育界人士(包括教育部門領導和學校的校長、教師)有較正確的認識,但是也還有人在這方面認識不足,甚至有較大的片面性。其中一個很典型的、有失偏頗的看法是,把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和傳統的資訊科技培訓等同起來,認為資訊科技就是教育技術;認為掌握了資訊科技能力就是掌握了教育技術能力。這是一種相當普遍的、很有代表性的看法,也是一種非常有害的看法———其直接後果就是以資訊科技培訓取代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從而使研究制定《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和貫徹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的目的、意義落空;使長期以來專家學者、領導幹部、廣大教師為此作出的努力和奉獻的心血付諸東流。因此對這種看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認真予以糾正。
事實上,資訊科技和教育技術二者雖有較密切的聯絡,但卻屬於不同的學科,並有各自不同的研究物件和研究範疇。資訊科技屬於技術學科,其研究物件是資訊,研究範疇是對資訊的獲取、儲存、分析、加工、變換、傳輸與評價;教育技術則屬於教育學科,其研究物件是有合適技術支援的教學過程與教學資源,研究範疇則是對有合適技術支援的教學過程與教學資源的設計、開發、利用、管理與評價(這裡所說的合適技術,包括現代技術、傳統技術、有形的物化技術和無形的智慧技術,當然在很多情況下是指資訊科技,但是決不應把這裡的“合適技術”僅僅理解為資訊科技)。
通過資訊科技培訓和教育技術能力培訓所要達到的目標也完全不同:通過資訊科技培訓是要使被培訓者具有資訊科技素養,即具有利用資訊科技的意識、能力與道德。其中,利用資訊科技的能力是指獲取、儲存、分析、加工、變換、傳輸與評價資訊的能力。通過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則是要使被培訓者具有教育技術素養,即具有運用教育技術的意識、能力與道德。其中,運用教育技術的能力是指對有合適技術支援的教學過程與教學資源進行設計、開發、利用、管理與評價的能力,也就是在有合適技術支援的教學環境下進行教學設計並有效地組織與實施教學活動的能力。
為了達到各自不同的培訓目標,這兩種培訓教材的內容體系也有很大差別——資訊科技培訓教材是圍繞各種資訊處理技術而展開,教育技術能力培訓教材則是圍繞教學設計和教學實施的各個環節而展開。
儘管教育技術能力培訓中也會涉及大量資訊科技的內容,但其目的是利用這類技術來優化教學過程以提高學習的質量與效率(而且不僅可以利用資訊科技這一種有形的物化技術,還可以利用其他的有形物化技術和無形的智慧技術),這和資訊科技培訓中完全以學習、掌握資訊處理技術為目的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同樣道理,儘管資訊科技培訓中也會涉及不少教學資源開發、教學軟體利用和教學自動測評等教學應用的內容,但其目的是通過這類教學應用作案例去驗證相關的資訊處理技術的實用性與有效性(而且不僅可以通過教學應用去驗證,還可以通過其他領域的應用去驗證),這和教育技術能力培訓中完全以學習、掌握如何進行教學設計和有效實施教學活動為目的也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總之,為了使這一輪中小學教師的教育技術能力培訓不致流於形式、不致成為變相的資訊科技培訓,必須對教育技術和資訊科技、以及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和資訊科技培訓按照如上所述從學科性質、研究物件、研究範疇、培訓目標和培訓教材內容體系等多方面作出明確的區分。認識到應對這二者(即教育技術和資訊科技、以及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和資訊科技培訓)作出明確區分非常重要,能夠對這二者按照如上所述方式作出明確的區分更為重要。因為這是決定這一輪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