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券介紹

  地方政府債券,又稱地方債、市政債券,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普遍採用的債務管理方式。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地方債券發行的目的

  地方債券又稱“市政債券”指由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足夠的資金運用於修造公路、開辦學校、醫院等公共事業。地方債券最明顯的好處就是稅收方面的優惠,這是最主要特徵,也是最能吸引投資者的地方。地方債券一般在券面上載明固定的利息率,所以收入穩定,且一般而言地方債券信用都比較高。同政府公債一樣,地方債券的期限也分為長期、中期、短期3種,以便於投資者進行債券到期結構的搭配,確保完全和較高的收益水平。地方債券按照發行的部門及收益水平分為:普通責任債券、收益債券、工業收益債券及有限責任公債等。

  地方債券的特徵

  1、安全性高。政府債券是政府發行的債券,由政府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 ,是國家信用的體現。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最高的,通常被稱為金邊債券。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是一種較安全的投資選擇。

  2、流通性強。政府債券是一國政府的債券,它的發行量一般都非常大,同時,由於政府債券的信用好,競爭力強,市場屬性好,所以,許多國家政府債券的二級市場十分發達,一般不僅允許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還允許在場外市場進行買賣。發達的二級市場為政府債券的轉讓提供了方便,使其流通性大大增強。

  3、收益穩定。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政府債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證,其信用度最高,風險最小,對於投資者來說,投資政府債券的收益是比較穩定的。此外,因政府債券的本息大多數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價格一般不會出現大的波動,二級市場的交易雙方均能得到相對穩定的收益。

  4、免稅待遇。政府債券是政府自己的債券,為了鼓勵人們投資政府債券,大多是國家規定,對於購買政府債券所獲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稅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投資的公司債券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入個人所得稅,但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可免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在政府與其他證券名義收益率相等的情況下,如果考慮稅收因素,持有政府債券的投資者可以獲得更多的實際投資收益。

  地方債券現狀解析

  地方政府通過制度創新,逐步完善債務管理方法和債務流轉機制,形成寬口徑的地方財政債務管理制度,有利於規範運作地方政府債務,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同時,中國金融市場內在的結構缺陷是資本市場相對發達,而貨幣市場不發達;資本市場中,股票市場發展迅猛,而債券市場相對滯後。在發達國家作為重要金融工具的地方債,在國內尚屬空白。因此,地方債務的債券化,是地方政府完善對地方經濟管理與服務職能的必然要求,也是財稅體制改革深化和金融市場發展的客觀趨勢。在中國進行地方債的發行與流通試點,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首先,地方政府發債動機強烈,債券的內在品質較高,這是地方債發行的有利條件。地方政府供給地方債的動因主要有二,一是緩解迫在眉睫的債務壓力。

  通過發行地方債實現行債務“掉期”,不失為一種現實明智的選擇。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地方債償還的長期性***最長可達20—40年***和靈活的提前贖回能力***Frank J.Fabozzi等1998,p.351***,能充分緩解地方債務壓力,有利於地方財政靈活安排與排程財力分配。二是基於降低成本的考慮。較之其他債務壓力緩解方式,地方債務債券化的顯性與隱性成本較低。以地方金融風險的財政化轉移模式***即向中央銀行借款***為例,中央銀行再貸款年利率為3.24%***2002年2月21日調整後***,而同期進出口金融債券的發行利率僅為2.11%,中長期國債利率也不到3%。地方債因風險高於國債,其發行利率可能略高於國債,但仍低於再貸款利率。因此,地方債發行成本低於中央銀行借款的資金成本。地方債較高的內在品質,主要源於趨於成熟的稅收擔保條件。

  其次,中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市場條件正逐漸具備。日趨市場化的多樣化的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發行制度,以及日漸規範完善的債券交易流通市場,為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制度基礎。經過20餘年的培育和初步發展,中國債券發行渠道不斷拓寬,品種日益增多,除櫃檯和交易所發行外,銀行間市場異軍突起,成為債券發行的主戰場;債券現貨、回購等交易日益活躍,流動性增強。同時,一批熟悉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實力雄厚、資信良好的債券發行中介機構也迅速崛起。現有債券發行和流通市場的規範拓展,為地方債券發行和交易提供了成功“先例”和較為寬鬆的政策環境。

  第三,地方債的市場需求巨大。這種市場需求主要來自金融機構、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國內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資金充沛,證券投資需求穩步上升。據統計,到2001年底,各商業銀行的存差高達兩萬餘億;證券類資產***主要是國債和金融債***在總資產中的佔比,已由1997年的不到4%,上升至2001年的18%。保險公司在投資渠道偏窄和存款利率降低的不利格局下,也急於為高達2000億元的保險基金尋找證券投資途徑。由於法規限制,也基於穩健經營的需要,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在謀求穩定的高收益證券投資組合中,對債券與基金情有獨鍾。但現有的債券、基金品種和發行規模,遠不能滿足其需要。其他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也迫切需要新的債券品種,以解決債券投資面狹窄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