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借款人的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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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款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貸款方按照合同規定,取得約定數額的貨幣;

  2***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日期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當事人雙方可以重新確定期後的利率;

  二、借款人的義務

  1***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2***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3***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4***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向貸款人返還貸款並支付利息***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5***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違約的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時間支付利息***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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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的限制

  ①借款人不得同時向同一轄區的貸款人的不同分支機構分別借款;

  ②告知義務。借款人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生產經營的情況,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虛假的生產經營資料借得與自己的償還能力不相稱的借款,影響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為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註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方面進行投機性的經營活動;

  ⑤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業務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謀取非法收入,《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作為中間商在原貸款價格***利率***上再加價轉讓,抬高融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

  ⑦借款人不得違反國家外?[管理的規定,使用外匯貸款,在我國的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可自由兌換前,國家仍然要對外匯資金實行監管及對從業***外匯***機構進行資格限制,用來保證國家外匯資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基本資料

  借款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資料來證明自己的財產基礎,這樣才能申請借款。如下:

  公司資料

  1、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貸款卡。

  2、 公司借款前三年內的年報、三個月的財務報表,六個月的對公賬單。

  3、 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支付憑據,近三個月水、電費單。

  4、 近六個月各項稅單,已簽約的購銷合同***若有***。

  5、 企業名下資產證明。

  個人資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

  2、 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身份證。

  3、 借款人、房產權利人戶口本。

  4、 借款人、房產權利人結婚證。

  5、 個人資產證明,如房產、汽車、股票、債券等。

  6、 個人近六個月或一年的銀行流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