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註冊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麼

  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那麼你聽說過標註冊人嗎?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標註冊人的相關法律知識。

  標註冊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商標註冊人的權利

  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對該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二***商標註冊人的義務

  1、商標註冊人應當對其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時,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2、商標註冊人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法律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其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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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的撤回方法

  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其申請註冊的商標刊登註冊公告之前,由於某種原因不需繼續註冊商標時,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撤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具體申請要求如下:

  一、撤回商標註冊申請辦理途徑

  申請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二、撤回商標註冊申請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視窗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視窗打收文條形碼→查收准予撤回通知書

  三、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的,應提交如下書件:

  1、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書並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並由經辦人簽字;

  2、原受理通知書;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並出示原件,在申請書上當面簽字;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四、准予撤回商標註冊申請通知書的送達

  ***一***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商標局收到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後,經審查認為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發給申請人准予撤回商標註冊申請通知書。

  ***二***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收到撤回商標註冊申請後,經由審查通過認為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將准予撤回商標註冊申請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