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你聽說過合同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

  欠缺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

  ***一***合同的形式

  1、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3、合同法解釋***二***對默示合同的推定解釋:

  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民法上典型的沉默規定:繼承與遺贈的不同、試用買賣中試用期屆滿的沉默、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人所為的民事法律行為中,催告後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沉默等。

  ***二***欠缺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

  1、原則:不成立或不生效;

  2、例外:因履行而治癒;

  3、其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215條***

  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定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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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我國《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該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經濟合同的形式是指經濟合同當事人之間明確權利義務的表達方式,也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表現方法。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經濟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

  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對話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達成的協議。當事人在使用口頭形式時,應注意只能是及時履行的經濟合同,才能使用口頭形式,否則不宜採用這種形式。

  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書面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通過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凡是不能及時清潔的經濟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在簽訂書面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除主合同之外,與主合同有關的電報、書信、圖表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書面形式便於當事人履行,便於管理和監督,便於舉證,是經濟合同當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