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廈門勞動法婚假規定介紹

  婚假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勞動者依法享有婚假的權利。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廈門勞動法婚假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廈門勞動法婚假規定

  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

  廈門婚假相關資訊

  晚婚假取消 至少7天的假期沒了

  計生法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對晚婚晚育夫妻的獎勵和福利,源自於1970年代起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規定:“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現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夫婦,可享受晚婚假10天。

  不少上班族表示,一旦草案刪除了晚婚晚育的獎勵規定,極少企業會這麼“仁慈”,仍會給員工保留這些假期。草案雖然刪除了‘晚婚晚育’的字眼,但希望婚假的10天假期還是可以保留的。

  取消晚育獨生子女獎勵,孕媽或少50天假

  “全面兩孩”政策將推行的訊息出來後,一直有說法是會停辦獨生子女證。家住水蔭路的伍小姐屬於晚婚晚育,目前懷的是第一胎,她的預產期是在2015年12月31日。“原來一直以為要到明年全國兩會才會通過,我估計那時我已經可以辦好獨生子女證,能休35天的產後獨生子女假了。沒想到這麼快實施,現在我的產假都不知道還剩多少了。”伍小姐預估,她將痛失15天晚育假和35天獨生子女假。

  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檔案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係***,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係***。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檔案

  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週歲、女子為滿20週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週歲或者女子年滿23週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