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年假規定能不能衝抵病假

  勞動法規定,職工申請年假的時候,不僅要批假,同時還要支付其年休假期間的工資,那年假能不能衝抵病假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年假能否衝抵病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年假能否衝抵病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職工治病休息的時間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病假工資待遇。因此,職工只要患病或發生非因工負傷的情形,即有權向用人單位申請休病假,用人單位無權拒絕職工正當的病假申請。所以,職工生病需請假的,一律須先使用年休假的規定欠缺一定合理性。當然,若職工當年的病假累計達到某種情形時,用人單位可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4條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8條的規定,確定相關年休假待遇,這幾種情形是: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 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這也從側面說明了若職工當年休病假未達到上述程度,不能先用年休假折抵病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傷殘,除按規定比例發給職工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外,還應發給各項國家、省、市規定的各項生活補貼,如上述的病假待遇低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各項生活補貼之和***現為97。44元***,原則上按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各項生活補貼之和的標準發給。

  《關於職工保險福利若干問題處理的通知》病假工資 ,對在12個月內病假累計不滿6個月的職工,本年的病假工資,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簡稱月均工資***為基數,如超過上年度市屬***縣級市***職工月均工資,則以上年度市屬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連續工齡不滿5年,按45%發給,滿5年不滿10年,按50%發給;滿10年不滿20年,按55%發給;滿 20年及以上,按60%發給;獲得各級政府授予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職工,按65%發給。享受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離休、退休待遇的職工,按 70%發給。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病假是不需要先用年休假折抵的。也就是說,病假休完了,可以再接著休年休假,只有你符合兩個假的條件。那麼,規定病假必須先用年休假折抵的單位很明顯就是在違法法律的規定。

  勞動法年假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勞動法年假的工資計算

  1、職工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根據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休假等同於在正常工作。有些單位通過規章制度規定,職工休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等,均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也就是說,上班獲得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出勤獎,休年休假一樣應獲得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這裡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計局第1號令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

  3、年休假工資計算不同於加班工資計算。

  在有的地區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可以通過合同約定。國務院年休假條例明確規定年休假工資計算基礎為日工資收入,尤其要注意該條例強調了計算基數是工資收入而不是工資。企業不能通過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來約定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基數。因此,企業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資成本將遠高於安排員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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