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為什麼層出不窮呢
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那關於就業歧視為什麼層出不窮的因素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就業歧視層出不窮的原因,希望對你有幫助。
就業歧視為為何層出不窮
第一、主客觀共同造成就業歧視。
招聘有一些約定俗成的慣例。比如祕書都是女性,招男性感覺會比較奇怪,而且女性更加細緻耐心,更適合做祕書。至於身高、相貌等條件,主要是考慮到祕書還擔任部分接待工作,我們傾向於外形條件更好的。
第二、歧視緣於市場競爭。
我想在這個問題上,所有的單位都是一樣的態度——擇優錄取。在經濟學上,“歧視”的根源在於資源的稀缺,市場必須有競爭才能最有效地利用資源,而競爭必然意味著選擇和淘汰,不正確的歧視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中不可能維持。比如我們經常看到,有錢的乘坐豪華轎車、漂亮女孩參加選美大賽、學習好的就讀名牌大學、個子高的打籃球等等,這些本身就是社會競爭中的一般規則。
第三、歧視也有客觀原因。
如果我國制定了反就業歧視的法律法規,會對你們的招聘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首先,當然會按照國家的法律來辦。但實際上,專家所稱的就業歧視,往往不全是我們主觀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我說要北京戶口的,不是我們歧視非北京生源的學生,而是北京市人事侷限定了指標。因為按照北京市人事局檔案,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達成協議後要向人事局申報,人事局批准後,向有關高校出具接收函,用人單位才可以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但大家都知道,人事局對進京指標的審批是嚴格而慎重的,因此,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得不優先考慮不佔指標的本地學生。也就是說,歧視是有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在這部法律出臺的同時,一些人事、勞動制度也能配套,否則在實際操作中很難進行。不過,歸根到底還是當前我國的就業崗位太稀缺,僧多粥少,自然挑肥揀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