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報到證什麼情況能改派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係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

  情況

  1.第一種情況,開始和A企業簽訂了就業協議書,並報到證已經派遣到了A企業相關的城市,而學生工作幾個月後,辭職了,去了另一個B城市工作。如果這個B企業能接收你檔案,那麼這個就必須改派了。

  2.第二種情況,學校交給同學的報到證,出現錯誤,如姓名,專業甚至派遣地區。發生錯誤,那麼就必須重新開具報到證。嚴格講不屬於改派

  3.第三種情況,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係發生了變化。

  4.第四種情況,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託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

  5.第五種情況,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6.第六種情況,畢業半年後,找到工作,並能接收檔案關係等。將派遣回原籍的報到證,改派到你要去的單位所在城市。報到證兩年有效,個別地區只要兩年內是可以改派的。嚴格的地區,一般是一年才能改派,切記。

  7.第七種情況,已經就業或者未就業的學生,考上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在規定年限內,必須報到證改派。

  注意:改派時間一般是從你畢業開始算起,第一個一年內改派,可是個別地區是可以兩年內改派。甚至三年內,故一定要在改派的期限內。一定要了解清楚後辦理,別耽誤了最佳改派時間。學校是你們可以求助的地方,他們可以協助你改派。

  方法

  改派建立在原單位同意的基礎上,並需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新接收單位、新接收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跨省的和從市縣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的改派還需省教育部門簽署意見。

  按教育部門的要求,對已經落實就業單位並領取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原則上兩個月內不予受理改派手續,而且各高校對辦理改派手續也都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因此,要辦理改派手續,必須要原單位同意解除協議,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同意,新單位同意接收,新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如果新的單位沒有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為單位的上級人事主管部門並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門的改派程式和時間期限辦理相關改派手續。對於符合進A市落戶條件的,經改派之後,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進行落戶手續。按現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戶口本來就是遷往A市的,可以不用辦理改派手續,只需持與原單位解除關係的證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報到,把人事關係以個人或單位的方式委託人才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