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抬頭是什麼意思發票抬頭的特點

  發票的抬頭,就是購物人名稱。如自己購買,就寫自己的名字。那麼你對發票抬頭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發票抬頭是什麼意思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發票抬頭的定義

  限制性抬頭是指僅限於交付款項給收款人,不得轉讓。例如,Pay Dana Only僅付戴納,或Pay Dana Not Transferable僅付戴納,不得轉讓。出票人開立限制性抬頭的匯票,是不願使匯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發票抬頭的寫法

  實務中常見有以下寫法:

  1Pay to John Smith Only

  2Pay to John Smith Not Transferable

  3Pay to John Smith,然後在票據正面加註“Not Transferable”的字樣.

  我國《票據法》規定,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即相當於上述限制性抬頭的寫法。限制性抬頭的匯票不可流通轉讓。

  發票抬頭的特點

  這種規定方法實際上表明,匯票金額只能付給特定的抬頭人,但該特定的抬頭人不能將匯票下的收款權利轉讓給他人。儘管這種匯票在各種匯票中最具有安全性,但因其流通性差而在貿易中使用較少。

  指示性抬頭demonstrative order

  這種匯票可以經過背書轉讓。如:

  1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beijing;

  2 pay to the A Co. or order;

  3pay to the A Co.

  外國的票據

  按照《英國票據法》,票據也可做成來人抬頭pay to holder,這種匯票不指定收款人名稱,而只寫明付給持票人或來人。匯票的債務人對“來人”,即持有來人抬頭匯票的持票人負責,無須持票人背書,僅憑交付就可以轉讓。如:

  1pay to bearer

  2pay to A Co. or bearer

  但是《日內瓦統一票據法》和我國《票據法》不允許匯票做成來人抬頭。我國票據法第22條明確規定,匯票必須記載收款人名稱,否則匯票無效。《日內瓦統一票據法》第1條也有類似規定。

發票抬頭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