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有期限嗎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即為工傷認定。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期限的相關法律知識。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期限

  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超過1年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不予受理。


  在職工因交通事故發生工傷事故時,部分職工可能因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賠償款,而忽略了本應該獲得的工傷保險待遇。部分職工對行使權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認知,導致本應可以取得的權力喪失,十分可惜。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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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傷認定的注意事項

  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型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

  4.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

  5.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

  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

  職業病患者應寫清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屬於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2***由於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於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6***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7***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8***受傷害職工或親屬意見欄應寫明是否同意申請工傷認定,以上所填內容是否真實。

  ***9***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資料和受理意見欄應填寫補正材料的情況,是否受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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