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的經營方式

  建築企業是從事建築產品生產和經營的經濟實體。它是建築生產力發展和建築技術進步的主導力量。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有:自營、承發包、商品化和聯合指揮部方式。

  1、自營方式 。

  這種方式是指建設工程專案由業主自己組織力量完成的經營方式。包括建設工程的計劃編制、設計委託、地點選擇、土地徵用到施工組織,都由業主自行完成。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有利於業主對工程全過程的集中統一管理,可以調動業主完成工程任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缺點是組織機構不穩定,技術力量弱、管理水平低、經濟效益差。

  2、承發包方式 。

  這種方式是指業主***建設單位稱甲方***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建築承包企業***稱乙方***,並由承包企業按期優質全面完成建設施工人任務的經營方式。它是我國目前普遍採用的一種經營方式。在經濟關係上承包企業直接對業主負責,業主對國家或董事會負責。為了明確雙方的經濟關係,業主與承包企業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協議書,以分清責任、分工協作、互相制約、互相促進、共同努力保證任務的順利完成。工程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這種承發包經營方式,由於企業自身和外部條件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具體的經營方式:

  ***1*** 總、分包方式。這種方式是指有一個建築承包企業作為總包,並與業主直接簽訂工程合同,然後根據企業滋生與外部環境等條件,將部分工程分包給二包企業完成,通過分包合同的形式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及分包對總包負責,總包對業主全面負責。

  ***2*** 聯合承包方式。這種方式是指有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的建築承包企業向業主承包共同完成工程施工任務,並按各自的資金投入、人力份額或人物劃分分享利潤與承擔風險。

  ***3*** 設計—施工聯和承包方式。這種方式是指有設計院所和建築施工企業聯和承包,共同負責完成工程專案的設計和施工任務。由於設計和施工一體化,可以減少中間合同的簽訂與變更,能提前開工日期,加快工程進度,經濟效益較好,因而國內採用面日益增大,美日等國的建築企業也都在採用這種經營方式。

  3、商品化方式。

  這種方式又稱一攬子承包、交鑰匙方式,屬於開發式經營,也稱一體化經營方式,儘管名稱不同,都是指由地區建委或主管部門將建設專案發包給一個建築企業***如開發公司***,由他負責全部建設工作,包括從計劃、設計、施工到交鑰匙供使用者使用,實行一體化經營。這種方式在民用建築商廣泛應用,其優點是加強了建築企業的自主權和責任心,減輕了業主負擔,減少了單位間的矛盾,節省了人力物力,有利於加快建設速度,提高經濟效益。

  4、聯合指揮部方式。

  這種方式一般是在一些大的、工藝複雜的重要工業建設專案中採用,由專案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建築安裝企業等共同派人組成聯合***現場***指揮部,並全面負責該工程的建設任務。

  建築企業的內容

  構成建築企業的基本條件包括:①有一定的生產物件和經營目標;②擁有一定數量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③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人員;④擁有一定數量和技術水平的勞動隊伍;⑤具備以上條件,依法登記,獲得批准,在銀行開戶,具有法人資格者。中國建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擔負的任務是,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為社會提供建築產品和勞務;在生產過程中實現價值增殖創造國民收入,為國家和企業提供積累。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建築企業相比具有明顯特點:①多種經濟並存,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占主導地位;②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③確立勞動者在企業中的主人翁地位,並在企業的各項制度中得到保障;④建築企業的區域性利益服從國民經濟整體利益。

  設定原則建築企業的設定,一般受社會經濟結構、生產力發展水平、生產社會化程度的制約。中國建築企業的設定按以下原則:①地區化,即以大中城市為依託,形成各類經濟中心,按地區建設規模及輻射能力部署建築力量;②專業化,按照建築產品性質,實行專業化分工與協作***見建築生產專業化和聯合化***;③聯合化,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把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建築製品生產及科學研究等業務活動分別組合在不同的聯合體中,如建築安裝工程聯合企業,材料綜合加工聯合企業,科研、設計、施工一體化聯合企業和綜合開發企業等,充分發揮資金和技術優勢,提高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裝置的利用程度,以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加快建設速度。

  型別中國建築企業的分類有:①按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分為全民所有、集體所有以及各類合資經營的企業;②按管理形式分為區域型、城市型和現場型企業,還有專事承擔海外工程的企業;③按專業化分類時,有按產品物件分的冶金、鐵路、化工、電力等專業企業;也有按工藝專業化分的基礎、結構吊裝、裝修、裝置安裝、管道安裝等專業化企業。

  隨著80年代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展,中國建築企業將進一步擴大生產經營自主權。在服從國家計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有權選擇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和合理安排產供銷活動,有權支配自留資金、任免幹部、自行決定用工辦法和工資獎勵方式,有權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確定建築產品價格,以充分發揮企業生產經營的多樣性、靈活性、進取性,並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世界建築企業概況蘇聯和東歐國家的建築業發展了專業化的大型聯合企業,如住宅建造聯合企業、冶金建設聯合企業、電站建設聯合企業等。這些聯合企業有自己的建築材料、機械裝置供應基地和構配件預製廠,大部分建築生產過程在工廠內進行,現場主要進行基礎施工和上部建築的裝配與裝置安裝。在資本主義國家,大型的聯合企業和小型的專業化企業同時發展。大型聯合企業擁有雄厚的技術力量,能包攬新技術研究開發、勘察設計、構配件生產和施工組織管理等多種業務,通常作為總承包人在國內和國際建築市場進行競爭。小型企業多從事模板、砌築、裝修、金屬結構安裝、電氣裝置和衛生裝置安裝等專業,作為分承包人發揮自己的專長,與大型企業形成互相依存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