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環境的初一政治論文
國際環境問題的產生和發展有著深刻複雜的政治,經濟,社會與歷史背景。小編整理了,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篇一
環境問題與環境合作
一、國際環境問題
***一***國際環境問題的概念。
國際環境問題,是指由於人類在長期的生產生活過程中,因不當利用自然資源,向環境大量排放汙染物而造成的越境汙染損害,全球性自然資源與生物多樣性的破壞,從而導致地球環境發生不利於生態系統和人類生存改變的現象。
***二***國際環境問題的成因。
國際環境問題的產生和發展有著深刻複雜的政治,經濟,社會與歷史背景。在環境問題的演進中,自然環境極其自身的改變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導致環境狀況的惡化,但是人類發展的事實證明,大多數環境問題是人類自身原因引起的。這類原因主要有:
1、各國的工業化程序與人口增加是地球環境破壞的直接原因。
世界人口在工業革命後呈高度增長趨勢,造成對地球環境的極大壓力。據統計,世界人口在羅馬帝國滅亡時期只有四億,到了1600年開始超過10億,到了九十年代初,世界人口已經達到了52億 。另外,據聯合國的推算,世界人口在1994年已經達到了56億6千萬人,到了1999年已經達到了60億。社會經濟的發展使得人類對自然資源和能源的依賴程度也大幅度提高。
2、人類傳統的發展觀念是地球環境問題不斷惡化的思想根源。
經濟學家的研究認為,當決定使用資源的人忽視或者低估環境破壞給社會造成的價值時,就會出現環境退化。其原因可以分為市場失靈和政策失誤兩大類。
市場失靈是指市場不能正確分析和估計環境資源,從而導致商品和勞務的價值不能反映它們的成本。 導致資源存在的不能夠出售的那部分用途常被忽視,從而導致環境資源的過度利用。對環境資源的開放式管理使得它們可被任何人利用,而資源的環境效應不能被使用者認識,從而導致環境的破壞。
政策失誤是指當政府的干預政策不能糾正甚至反而造成獲知加劇了市場失靈時,就會發生政策干預失靈。例如,對農業的能源投入個對伐木和開發牧場實行補貼、公共部門排汙不承擔責任以及公共土地和森林的低效能管理等。
二、國際環境合作的基礎
國際合作原則是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最初由《聯合國憲章》第74條予以確認,在國際環境法中奉行這一原則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在世界範圍內實行環境保護的協同與合作,是隨著環境問題的全球化過程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程序中出現的國際環境管理形式,並且這種合作越來越緊迫。國際環境合作的基礎可以歸納為以下原因:
***一***全球環境問題的嚴峻性和複雜性。
環境問題的危害性在於它不僅僅阻礙了人類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它危及著人類的生存。目前全人類正面臨著“自作自受”的全球環境危機,形勢非常嚴峻。例如,溫室效應、臭氧層破壞、生物物種銳減、土地沙漠化、海洋環境汙染等許多問題並不只是某一個國家的內部嚴重的環境問題,而且已經成為了全球性的公害,成為了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威脅;再加上環境問題本身帶有客觀複雜性和不確定性,全球環境危機的化解,並非哪一個國家之能力所及的,唯有國際社會各個成員,尤其是主權國家的同舟共濟、通力合作。國際環境合作,是解決國際環境問題的唯一出路。
***二***人類環境意識的覺醒與增強。
隨著人類環境意識的提高,人們逐漸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全球化,認識到全球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認識
到在共同危機面前的各國能力的有限性,認識到國際環境問題的解決對整個國際社會和全人類的發展的有益性,進而使得環境合作的意識和願望才深入人心,使得國際環境合作成為國際社會的一種共識,這為國際環境合作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這種認識有待進一步加強並逐步轉化為各個國傢俱體實踐。
***三***國際政治與經濟的發展狀況。
當今世界的時代主題——和平與發展,為國際環境合作提供了實踐平臺,使得國際環境合作更具可行性。國際和平穩定的政治秩序為國際社會共同面對全球環境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和氛圍,可想而知,如果沒有和平穩定的政治環境,國際環境合作的開展就會更加艱難。環境資源是每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最為根本的物質條件和基礎,但另一方面世界經濟的發展又為國際環境合作創造了條件,環境問題的解決最終要依靠一定的物質力量。
***四***環境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
國際環境合作有賴於科學上的共識,要求對環境問題的形成原因、發生機制、危害特點及方式、變化規律、發展趨勢、防治對策等形成較為一致的科學認識,否則必然會喪失國際環境合作的科技基礎。環境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必將為國際環境合作提供越來越堅實的科技基礎。
三、國際環境合作的發展及其障礙
自1972 年聯合國召開的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並通過《人類環境宣言和行動計劃》以來,到1992 年的“環境與發展會議”,國際環境合作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為代表的國際環境組織紛紛成立,設立環境管理機構的國家也越來越多,目前設定環境管理機構的國家已達到150 多個。環保投資不斷增多,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會議頻繁召開,國際環境合作領域的談判也日益增多,上世紀90 年代以來平均每月就有一次。國際環境法得到迅速發展,國際組織決議、政府間宣言、雙邊協定、地區性公約和全球性公約等國際法律檔案數量不斷增加,內容廣泛,涉及到環境問題的各個領域。“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各國共同的發展戰略,“綠色文明”成為各國共同的發展目標。但是,由於世界各國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模式、政治體制、地理環境、資源狀況、歷史傳統和風俗習慣的差異,當前世界各國在國際環境合作方面仍然存在著不同甚至對立的利益和主張,再加上國際環境問題本身的複雜性,這些都構成國際環境合作發展的障礙,主要體現在客觀現實、思想觀念、行動實踐三個方面。
***一***客觀現實。
國際環境問題具有普遍性、整體性、共同性、科學技術性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它的解決不是任何一個國家單槍匹馬能夠勝任的,而且環境問題涉及一系列自然、經濟、政治以及法律等各種複雜問題和利益關係,這些往往會造成有關國際環境公約和協定製定的不完善,使得制定的各項具體措施在操作上存在很大困難,從而阻礙國際環境合作的進一步發展。
***二***思想觀念。
全球環境意識雖然日益深入人心,但在國際環境合作的過程中,狹隘的國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觀念往往左右著合作的方方面面。每個國家的環境利益都不是孤立的,區域性會影響到全球環境的惡化,最終損害的是每個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為了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全球環境意識有待進一步轉化為各國的實際行動,各個國家不應該著力強調各自的區域性利益,而應著眼於整個國際社會利益,當然,這有賴於現代主權觀由以國家利益為主向兼顧國家利益與全人類共同利益之間的平衡轉化,有賴於全球環境意識的進一步發展和國際環境合作實踐的進一步推動,尤其是大國的現實推動。
***三***行動實踐。
當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圍繞環境惡化的責任與義務公平分配問題、關於資金援助和技術轉讓問題、國際貿易的環境標準等問題形成了涇渭分明的兩大陣營。在這一對尖銳的矛盾中,發達國家居高臨下、處於攻勢,政治經濟上的霸權主義使得發達國家在所有國際環境問題談判中佔據統治地位,並且國際環境組織大多在發達國家的操縱下,而發展中國家,既缺資金又缺技術,也缺乏談判的影響力,在國際環境合作問題上往往處於很被動的境地。可以說,國際政治經濟秩序中存在著很多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因素,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國際環境合作公平性的實現。
四、我國與國際 環境合作
***一***全球環境合作。
參與聯合國等國際 組織開展的重大環境活動。中國重視環境保護領域裡的國際合作,還體現在積極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開展的各項重大環境活動。從1972年6 月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到2002 年南非的約翰內斯堡,聯合國可持續 發展委員會歷次會議,中國均派出高階代表團參與,並積極進行會議前期的系列籌備 工作。中國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臭氧層保護、清潔生產、迴圈 經濟、環境 教育和培訓、長江中上游洪水防治、區域海行動 計劃和防止陸源汙染,保護海洋全球行動計劃等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國還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機制。
***二***區域環境合作。
在區域合作方面,中國積極參與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的各項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活動,出席歷次亞太經合組織環境部長會議。中國加強和推動與周邊國家或相關地區的合作,積極參與區域合作機制化建設。取得的成果有:***1***建立中日韓三國環境部長會議機制,定期進行政策交流,討論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2***啟動大湄公河次區域環境合作機制,並於2005年成功舉辦第一屆大湄公河次區域環境部長會議,提出了次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走廊計劃等合作專案。***3***積極參與東盟與中國***10 + 1***和東盟與中日韓***10 + 3***機制下的環境合作。***4***在中國政府的倡議下,2002年召開了第一屆亞歐環境部長會議,通過了《亞歐環境部長會議主席宣告》,就開展亞歐環境合作的基礎、潛力及合作原則等方面達成基本共識,確定了亞歐環境合作的關鍵領域和重點。***5***建立了中歐環境政策部長級對話機制和中歐環境聯絡員會議機制。***6***2006 年2 月召開了中國——阿拉伯國家首次環境合作會議。
***三***雙邊環境合作。
在雙邊合作領域,我國先後與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等42個國家簽署雙邊環境保護合作協議,與11個國家簽署核安全合 作雙邊協定或諒解備忘錄。在環境政策法規、汙染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氣候變化、可持續生產與消費、能力建設、示範工程、環境技術和環保產業等方面廣泛進行交流與合作,取得一批重要成果。我國還與歐盟、日本、德國、加拿大等13個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了多項環保領域的合作。在與發達國家進行環境合作的同時,我國還積極開展與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合作與交流。為配合中非合作論壇的後續行動,中國舉辦“面向非洲的中國環保”主題活動,推動中非在環保領域的交流與合作。2005年中國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舉辦了中非環保合作會議。我國政府還舉辦了“非洲國家水汙染和水資源 管理研修班”,幫助非洲國家開展環境培訓。
五、結論
國際環境合作,任重而道遠。只有世界各國增加責任觀念,共同協作,才能切實改善國際環境,謀求人類的共同繁榮。國際 環境合作,有衝突,有障礙,有挑戰,更有機遇。國際合作不僅是國際環境法的基石,而且表現為國際環境法一些具體措施和制度,是我們 在處理國際環境問題應當堅守的基本原則。
註釋:
參見[日]木宮高彥著.公害概論.有斐閣***日文***1974年版,第250頁.另參見宋健主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知識.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384頁.
參見 經濟合作與 發展 組織編,丁德宇等譯.貿易的環境影響.中國環境出版社1996年版,第三頁.
參考文獻:
[1]邵津.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2]白桂梅.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年版.
[3]楊世英.關於國際環境合作基本問題的探討.當代論壇.2007年.
[4]楊清.國際環境合作的發展和特點.環球視野.2004年.
篇二
論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與環境倫理
摘 要:論述了生態環境問題,即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的被破壞;分析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實現“代際平等“;提出可持續發展戰略旨在促進人類之間以及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的另一個目標。
關鍵詞:環保;可持續發展;環境倫理
一種文明如果把掠奪和征服自然視為自己的價值。那麼,環境汙染與生態危機的出現就是必不可免的。環境危機是不能通過單純的技術手段來解決的。
我們要突破技術決定論的侷限,把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放在文明轉型和價值重鑄的大背景中來加以思考,從世界觀和價值觀的高度尋找環境保護的新支點。
保護環境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也只有實現了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護。無論是從全球範圍,還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人類文明都發展到了這樣一個階段,即保護生態環境,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經濟能夠得到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也是人類文明得以延續的保證。要實現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從環境倫理的角度看,我們需要同時調整好三對關係,即人與自然的關係,當代人與後代人的關係,以及當代人之間的關係。
一、生態環境問題
生態環境問題,首先表現為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的被破壞。發生於20世紀後半葉的人與自然之關係的總體性危機,是人類沿著工業文明的軌跡向前發展的必然結果。工業文明的價值指標是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或人類沙文主義***。這種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以近代的機械論世界觀及***人與自然的***二元論為基礎,把人與自然對立起來,認為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擁有者;自然被演繹成僵死的原料倉,毫無內在價值可言;人的使命就是去征服和佔有自然,使之成為人類的奴僕。作為人類中心主義硬核的世俗人本主義,則把人完全理解為一個受其感性慾望驅使的“奴隸”,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使這些慾望得到滿足。既然文明的指向是使人的慾望的滿足,那麼提高人類征服和掠奪自然的能力,使人們的越來越膨脹的慾望得到滿足,便成了近現代文明的基調。
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目標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實現“代際平等”。確實,環境危機之所以引起人們的普遍不安與廣泛關注,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環境危機不僅影響了當代人的生活質量,還威脅著後代人的生存。
在人類以往的歷史中,由於人口的稀少以及人們所掌握的控制與破壞自然的力量非常有限,因而他們對自然的開發離自然的承載極限還非常遙遠。相對於稀少的人口及有限的開發力量而言,自然的財富可以說是無窮無盡的。人們無須擔心自己的行為會毀滅後代的生存家園;即使一個地方的區域性生態環境被破壞了,人們還可遷徙到別的地方去生存。加之人們的知識非常有限,無法準確地預見其行為的遙遠後果,所以,對遙遠的後代的倫理關懷基本上沒有進入古人的思維視野。然而,工業革命以來的歷史完全改變了人類的代際圖景。到了20世紀後半葉,一方面,由於人口的爆增,人均資源消耗量與廢物排放量的劇增,人類對地球的開發正在接近地球的承載極限;另一方面,由於知識的增加,我們已經能夠準確地預見我們的行為對於後代的生存環境的影響,因而,如何在當代人與後代人之間公平地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資源的問題,便躍入了當代人的思維視野。
三、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的
可持續發展戰略旨在促進人類之間以及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和諧***《我們共同的未來》***。
這兩個目標的實現都取決於當代人***具體的正在活動的一代人***的努力。當代人之間能否公平地分配環境保護的成本與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勵人們的環保行為的制度安排,這直接決定著人與自然的和諧這一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如果當代人之間尚且不能實現某種最低限度的公正,那麼,我們就很難指望他們會真正關心遙遠後代的利益。因此,當代的集體努力與個人選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的關鍵。
把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這是由於,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這是人作為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貧困是對這種權利的剝奪,它使人作為人的價值得不到實現。同時,貧困與破壞環境往往是互為因果的。因此,消除貧困,減少貧富差距,是國際社會的共同義務,也是實現代內平等的內在要求。
要在全球的範圍內實現消除貧困、保護環境的目的,國際社會就必須採取共同的行動。在民族國家層面,政府應制定適合本國國情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定嚴格的環保法規,鼓勵企業與個人的環保行為。在國際層面,人類應建立一個更加公正而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維護和平,反對軍備競賽,使各國能夠更多地把有限的資
源用於保護我們這個“唯一的地球”,而不是用於研製“先進”的殺人武器;發達國家應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的經濟和技術援助,增強欠發達國家保護環境的能力。同時,我們還應積極配合各種非政府組織、特別是聯合國發起的保護地球的民間環保活動。
以制度安排和政策導向方式表現出來的集體行為,不過是諸多個人意願與個人選擇的綜合表現。除非我們每一個人都關心環境,並採取具體的行動,否則,任何政府都不會有動力***或壓力***推行環保政策。即使政府制定了完善的環保法規,但如果每個公民都不主動遵守***對任何一種法律的主動遵守都來源於對該法律的道德合理性的確認***,那麼,再好的環保法規也起不到應有的效果。因此,作為公民,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提高自己的環保意識。
地球上的資源是有限的;生態系統吸收我們排放的廢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整個地球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我們都生存在一個渺小的“地球村”中;為他人敲響的喪鐘,也是為我們自己敲響的喪鐘。因此,我們必須選擇一種與地球的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綠色生活方式。我們的消費習慣直接決定著商家的投資取向,購買和使用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商品,無異於支援破壞環境的行為。購買和使用包含瀕危動植物成份的產品,則等於間接毀滅瀕危物種。因此,作為消費者,我們應把手中的貨幣選票投給那些符合環保標準的產品,並選擇一種崇尚儉樸的綠色消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