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的評職稱論文
建築的歷史,是建築生產、發展、成熟、變化的過程。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謝謝你的閱讀。
篇一
傳統的建築與建築的傳統
摘要:我國古代建築歷史悠久,雖經時間沉澱,朝代更迭,但具有鮮明特色的建築風格和樣式一直傳承下來。我國古代歷來不重視工匠,建成建築在文獻中雖然輝煌,但並未形成建築學科。歷經宋、清兩代,建築傳統做法僅藉由兩部重要建築法典得以傳世。時至今日,如何面對傳統建築,及如何繼承傳統建築中不受時間、樣式所影響,也即是建築的傳統,成為現代建築師所關注的焦點。本文嘗試列舉並分析了建築具有自主性的三個因素,並結合我國傳統建築中的特點,提出現代建築設計時,如何利用建築的基本問題來回應對傳統建築的繼承和表達,在面對傳統時應採取何種態度。
關鍵詞:傳統建築建築自主性
1925年,從康奈爾大學畢業的中國第一代建築師呂彥直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中完成了南京國民政府委託的中山陵設計,這一專案被譽為“中國固有式”建築的開山之作。建國後,樑思成在《祖國的建築》中發表的兩張“想象中的建築圖”,力圖說明中國建築的“民族樣式”及傳統形式在新中國的表現。及至20世紀80年代,北京、天津、承德等地大規模興建仿古街,1996年北京西客站投入使用。從1910年代到21世紀初,在近一個世紀的歷程中,各代建築師始終以將傳統建築為我用為己任,力求在傳統文化、傳統樣式中尋找出新中國可以繼承並具有文化自豪感的建築設計方法。直到今天,雖然在表達手法上已經從簡單的大屋頂,隱藏到建築背後的建構邏輯,但不可否認的是,此類嘗試依然不斷,建築師從沒有放棄自己的文化責任感,不斷對所謂“傳統”及“建築的傳統”進行解讀與應用,尋找中國傳統建築文化的本質,及建築文化的傳統與現代國際建築文明的契合。
一、 何為傳統
傳統是一種社會積累的經驗,還是一種民族共同的生活方式,或者是某種文化的積澱?傳統既有讓人驕傲的一面,也有令人不堪的無奈,傳統也許是家族賴以傳承的道德樞紐,或者比習慣勢力更加持久而頑強的舊意識。很難給傳統下一個定義,就如同很難給文化下定義一樣,但傳統本身無處不在。
傳統具有一種強大的懶惰力量,這種惰性,並不能完全看做負面力量。傳統本身是個過程,是在一種變化中維持和延續著的,束縛了社會發展的傳統,就是負面的力量,在歷史程序中會被剔除;而在人民無所適從時,利用傳統的惰性,能夠維護文明與文化的根源, 這就是一種正面力量,在特定時間內會被髮揚和尊崇,直至經過儀式化,成為一種形式,最終從新被社會所檢視。
傳統的範圍也很難確定,我國的傳統,多指特定區域和民族的特性,多強調政治權利與道德關係,而忽視多民族特性與民間現象。
在目前的建築學中,我們總是提及的發揚傳統建築特色,更多的是一種文化象徵性的意識形態,所謂的傳統建築,也多指明清官式建築或個別地域特色非常明顯的建築風格。我們所定義的傳統,具有強烈的侷限性和風格特點。這很容易在設計時,陷入對形式的模仿,而脫離建築學本身的意義,尋找美學、哲學或經濟等其他學科的依靠。
二、 傳統的建築
目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來說明傳統建築的範圍到底應如何確定。普遍意義上,我們認為能夠代表我國傳統的建築特色的多為清代及以前的古代官式、民間建築。包括古代殿堂、住宅、祠廟、塔、橋、陵墓等多種建築形式。經過朱啟鈐中國營造學社的努力,經由樑思成、劉敦楨主持,我國傳統建築的研究,在對古建築保護與測繪方面取得了相當詳實的成果。這些成經過不斷研究與發展,形成了我國傳統建築歷史與理論的根基。目前教科書中所講述的古建築傳統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以木材、磚瓦為主要建築材料。主要原因並不是技術、取材等方面,實際上自秦漢起,我國磚石建築就已經頗有成就,唐宋已經有很輝煌的建築,與西方宗教性建築非常強調紀念性相比,我國古建築用材的最主要原因應從美學、信仰等方面解釋。首先道家強調陰陽八卦,而木主生,石主陰,故而常人用的房子多用木材,而陵墓多用石材;其次,對時間的理解,不追求物的永恆,而追求在生命在時間中的輪迴,有來有去,生生不息,即為永恆,所以建築不求永立於世,而是希望能以新代舊,與我國文化有較大相似性的日本,其伊勢神宮每隔二十年重建一次,輪流使用,更是將這種態度表達的淋漓盡致。
2、木結構為主要結構形式。具體有抬樑式、穿鬥式和井榦式三種。抬樑式最為顯著的特徵就是在宮殿、寺廟等高等級建築上使用斗栱。建築的承重與圍護結構分工明確,外牆遮光擋雨,內牆分隔空間,完全不承擔受力。樑柱為結構受力體系,不參與空間劃分。
3、大屋頂形式。我國古代建築的大屋頂,是建築形式中最具符號意義的元素。也成為現代建築師設計時不可迴避的問題。多數設計普遍採取直接從建築的外觀形式上模仿大屋的形式,利用符號的所指,既關於大屋頂的形成原因有多種解釋方法,目前沒有定論,隨著各種研究方法的介入,相關研究結果也很豐富,但普遍較為接受的原因是為了保護柱網外的地基受雨水侵蝕,同時為儘量保證室內採光,出現屋面反曲的形式,根據木材材料的特點,利用榫卯結構搭接而產生舉折。
4、組群的佈局模式。傳統建築的組成都以“間”為單位,以單座建築組成庭院,再以庭院為基礎,形成更大規模、形式各異的組群。建築組群大多采用均衡對稱的方式,沿橫軸、縱軸進行佈置,禮制明確。
三、 建築的傳統
建築作為一種人類文明的成果,談及建築本身的傳統,就不應只侷限於我國的建築文化,而應該在更大的範圍內。在這裡,建築的傳統,指的是建築活動本身對其中持續積累的經驗、文化的積澱的一種統稱。而這種經驗和積澱,支撐著建築具有某種自足自制特質,這種特質,使得建築在歷史的轉變中,始終擁有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內在的意義,得以拋開風格、形式、審美、政治等其他學科的影響,成為具有明顯自主性的學科。
這種學科的自主性,可以簡單歸納為以下幾類:
1、幾何的形式
歐幾里得幾何學和笛卡爾座標系一直是近現代建築師在設計時所遵守的基本幾何體系。雖然經過20世紀,哲學與科學界的廣泛討論,幾何形式並不能成為建築形式脫離意識形態的客觀評判標準,不同的幾何學觀念會導致人們對形式的不同理解,如同現在所流行引數化設計,實際本質上是新的幾何學與科學在特定哲學觀點下所得出的某種建築形式,這種建築創新看起來似乎完全屬於一種新的建築觀念,但其本質,仍然是一種建築風格。而傳統意義上,從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各種新古典主義到現代主義的純粹主義、立體主義,普遍為廣大建築師所接受,併為大眾所理解的仍然是在科學界已經被視為落後代表的歐幾里得幾何學。這是一種久已定型,代代相傳的文化習性與審美傳統。無論幾何學如何變,它在建築界的統治地位依舊牢固,只是會隨著科學的發展,偶爾會出現一些新的面貌,在本質上,依然遵循傳統。
2、雙重意義的空間
“空間”概念的出現是在現代建築開始形成的時候。空間更是哲學討論的話題,具有抽象的概念和理論,藉助與其他學科的發展,來闡釋和分析空間的概念;另一方面,在建築學中,空間具有明確的實體性和物質性,建築活動的本身就是為了營造可供使用的空間,這種營造受科學技術、社會環境,尤其是前面哲學對空間概念的解釋的影響,而不斷髮生變化。
由此,空間的雙重意義自出現以來,一直伴隨著建築的發展,而建築學也一直在努力將其雙重屬性結合起來:使抽象的空間概念體現為建築實物;或者從具體建築物的建造和使用方面發展出抽象的空間形式。
3、符合邏輯的建構
建構的概念可以簡單理解為“對建築結構的忠實體現和對建造邏輯的清晰表達”。建構理論的基礎在於對形式原則的劃分。“建築的每一部分都可以通過核心形式與藝術形式這兩種因素得以實現。建築構件的核心形式是“結構機制與受力關係”的必然結果,而藝術形式則是呈現結構機制和受力關係的性格塑造”。可以說,建構確立結構為本體核心,巧妙化解了建築學堅固形式、藝術與結構的關係。建構形態不僅要求本體建構作用邏輯清晰,而且還要能夠在形式上充分體現建構。當前我們的建構研究還遠沒有達到一種還原建築營造本質的狀態,建築師應更加立足建構的起點,並從現代主義的價值體系中轉移到當代文化語境中。
四、 現代建築設計對傳統的揚棄
在當代,建築設計活動因為技術與社會文化的進步,可操作性變的更加廣泛,建築學本身也越來越依靠其他學科的理論和技術,形成了多種多樣的建築理論,並指導設計。除了將建築學的外延儘量擴充套件之外,還應注意保持建築學科本身自主性的研究深度,將建築的傳統延續下去。結合我國目前建築設計業的情況,如何在保持建築傳統的同時,發揚傳統建築的特色,本文提出以下幾點:
1、注重建構的傳統。前面提到我國傳統木建築的核心是建造體系,是以工匠為主體的“營造”體系,第一代建築歷史學家樑思成等希望將中國古建築提到與西方古典建築相同的高度,提出中國古典主義的說法,實際上是一種風格化的趨向。從營造法式到工程做法則例,突出強調的,除了工程管理,便是具體大木作小木作的詳細做法。實際的建成建築在規則的指導下突出建築整體與區域性的結構合理與邏輯清晰,除此之外的裝飾等幾乎都可以歸為風格。在建國初期,風格的探索,大大遮蓋了民間、工廠、公共住宅等建築對於建構體系的實踐,導致我們目前對建構話語的解釋都直接來至西方,而完全忽略了建國初期這段實踐,在建構路上所做的各種努力和嘗試。因此在國內的實踐應充分發揮中國營造文化的發達和歷史積澱的深厚,培養和利用高素質的工匠,對古建築的建構關係進行細緻的分析,由此實現建構意義的發展,並體現中國建築文化的傳統精神。
2、注重空間的營造。日本學者伊東忠太認為中國傳統的以相似單元組成院落的建築形態,不能按照功能進行劃分,並確定其唯一性;而後李允禾又提出“通用空間”的概念來形容所謂“通用式”空間。這種通用空間的提法,是為了區別西方建築體系中“功能/空間”相對應的形態分類,而中國併為強調此兩者的相互對應。實際上,傳統建築文化中所強調的是“形制/禮制”。形制是決定從民居到官衙、到寺廟和帝王宮殿蛋蛋形態差異所在,而差異的形成,則是禮制所決定。空間完全服務於這兩者,而對功能的需求相比起來弱得多。
3、對風格的揚棄。風格本身並沒有錯,是在特定階段形式所表達的特定形態,但風格明顯受意識形態、社會審美等非建築學自主性的影響。在當代進行建築設計時,不應一味的集中在建築風格的處理,利用建築手法尋找所謂現代中式,而更應從傳統建築中,具有建築傳統特點的方面入手。
綜上所述,我國的傳統建築在當代並不僅成為文化迴歸的一種代表,從建築形式的模仿、手法的簡化去尋找現代中式,而應從建築學科本身出發,基於建築自主性的傳統,結合時代與歷史的發展,尋找兩者結合的契機,為當代建築設計實踐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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