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通告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範文二

  同志:

  您於 年 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範文三

  因我行員工朱韻多次曠工嚴重違反江蘇銀行規章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自2013年8月28日起與朱韻解除勞動合同,特此公告。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管理部

  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