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業管理參考論文
公共事業管理的最終目的在於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公共事業管理中的政府主體職責
摘要: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此《決定》重點闡明瞭未來中國行政改革發展的思想方針,本文以此作為精神指導,結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背景,首先分析了我國政府作為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的依據,然後從三個方面論述了現階段我國政府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主體職責,最後著重強調了我國政府要限定自身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職能。
關鍵詞:公共事業管理;政府;主體職責
一、我國政府作為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的依據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經濟水平得到了迅猛的發展,而與之相對應的經濟、社會、政治以及法律制度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在政府層面,原來的政府角色定位和職能都發生了重大改變,特別是延續了幾千年的官本位思想逐漸消除,在新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確立了作為管理社會事務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角色,這一全新的角色定位從根本上決定了我國公共事業管理的主體必須是政府。[1]
另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公共事務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例如,在教育領域,從以往的連九年制義務教育都需要個人全部負擔到如今的九年義務教育學費全免,窮困學生還能得到額外的生活補貼,對於考取大學但是因為家庭困難面臨輟學的學生國家提供助學貸款,真正做到了“學有所教”;
在醫療領域,過去,普通老百姓最怕的事情就是生病,一旦家庭成員出現重大疾病,就意味著整個家庭的經濟生活都要崩潰,如今農村合作醫療、城鎮醫療保險、大學生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已經基本惠及到了所有的老百姓,以保證所有老百姓能看得起病,真正做到了“病有所醫”;在社會養老領域,國家新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進一步完善了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制度,並從2011年開始試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
在住房領域,我國目前的房地產行業發展迅猛,房價一路狂升,使得很多人面對高房價“望而卻步”,而中國人對“家”有著非常濃厚的感情,因此,都希望能夠擁有自己的房子,為此,國家也加大對老百姓住房保障的投入,目前我國住房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四個部分――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房和公共租賃房,國家有關部門也制定了相應的實施計劃,以確保老百姓能夠“住有所居”。這些翻天覆地的變化對於公共事務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具體要求:
第一,公共事務的範圍擴大提高了對管理的需求,這決定了公共事業管理的主體必須是政府。隨著公共事務逐漸向非政府領域擴張,社會公共組織也越來越多,組織之間彼此會出現很多矛盾和摩擦,因此,必須由政府來對這些龐雜的社會公共組織進行協調和管理,以免資源浪費。
第二,公共事務管理的法律化、規範化趨勢,決定了公共事業管理的主體必須是政府。公共事務管理髮展的又一個基本趨勢,就是管理的法律化和規範化。[2]隨著我國的法治化程序的日益邁進,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後,我國社會的各個方面都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對於公共事務的管理也不例外。國家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公共事務的範圍以及具體內容,規定了社會公共組織的成立條件,以及社會公共組織開展公共事務所遵循的程式等等,正是通過這種立法的方式使得整個公共事務的開展變得更加規範化。顯而易見,要想做到管理的法律化和規範化,政府必須在其中起著核心作用。
二、我國政府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主體職責
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我國確立了市場經濟的道路,隨後的三十多年,我國經濟進入高速發展期,最終一躍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正如偉大革命導師馬克思所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的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因此也出現了很多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舊制度,因此,需要進行很多重大的改革,我國政府也一直在探索改革之道,直到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之後,基本上已經明確了未來中國各項重大制度的轉變,顯然,這些轉變必須以政府作為主導來開展。而在公共事業領域,傳統的政府角色定位和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其新的發展趨勢,因此,在新一輪的改革中,政府應該重新界定自身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主體職責。
***一***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當下中國,貧富差距過大應該是最突出的社會問題之一,這個問題的產生有著一定的歷史原因,當初實行改革開放,中央制定相應政策,集中力量辦大事,要鼓勵一部分地方先富起來,然後先富帶動後富,為此在東部沿海城市劃定了部分經濟特區,進行重點發展。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這些經濟特區確實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當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與之相反的中部和西部地區,還有著很多地區未擺脫貧困。古語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巨大的貧富差距已經成為了社會的一個巨大隱患,當今社會上出現的仇富心理就是最好的證明。維持社會公平正義一直以來都是政府的神聖職責,而幫助貧困人民這類弱勢群體也是社會公共事務中的重要部分,因此,政府應該大力支援扶貧專案這類社會公共事業,讓整個社會更加公平。
***二***打造“服務型”政府
由於長期受“官本位”思想的影響,我國政府一直屬於管制型政府,對於社會大小事務都要進行控制和干預,因此產生了繁雜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程式,這大大降低了辦事效率,非常不利於社會公共事務的發展。例如,想在我國境內成立一個公益組織,必須到民政部門進行註冊,經過層層審批後,才能得已成立,而且有很多成立門檻,這大大降低了社會上的熱心公益人士的積極性,由知名國際功夫巨星李連杰發起成立的“壹基金”在成立之初就遇到過很多阻撓。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決定》也特別針對政府改革指明瞭具體方向,即政府的角色必須進行轉變,要從“統治者”轉變為”服務者”。[3]
***三***供給公共產品
公共設施和公益性產品,都有投資多、經濟效益低和社會效益高的特點,一般市場主體不願投資或無力投資,但公共產品又是社會活動和經濟發展所必需的。[4]因此,政府必須參與這些公共部門的經濟活動,為市場體系的完善和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創造和提供必要的、良好的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
三、限定政府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的職能
歷史和實踐都充分證明,政府什麼都管還不如什麼都不管,市場經濟要求建立“大社會,小政府”的公共事業管理體制,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決定》更是要求政府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角色必須實行戰略調整和轉變,必須限定政府的權力和職能。一方面,使政府退出經營和社會服務領域,將原來由政府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交由社會私人組織去經營管理;另一方面,向地方和基層下放管理許可權,使行政決策與執行儘可能地由接近服務物件的各級行政單位作出,以提高工作效率。社會的力量是無窮大的,政府必須相信在市場機制下,社會自行運轉效率一定會更高,政府要做的就是對其進行適當的監管和引導。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人們對社會力量的需求也將擴大,公共事業也將進入快速發展期,因此,我國未來的公共事業管理工作將更加複雜多樣,因此,在政府職能改革的重要關頭,一定要加大對公共事業管理部門職能的改革,明確其職權範圍,砍掉不必要的職能,然後將更多的社會力量引進公共事業,以適應未來公共事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郭金玲. 公共事業管理中的應然與實然[J]. 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06***
[2]朱廣忠. 公共事業管理主體與客體的本土化分析[J]. 雲南社會科學. 2006***06***
[3]賀榮蘭. 公共事業管理的制度選擇[J]. 甘肅科技縱橫. 2007***03***
[4]田昭容. 全球化與中國政府的行政改革[J]. 中國行政管理. 2007***09***
>>>下頁帶來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