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會計論文範文精選
管理學的學科屬性反映了這類知識的基本特徵,準確地認識這些特徵有利於更好地研究和學習管理理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管理會計論文,供大家參考。
管理會計論文範文一: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啟示
一、國外大學的法人治理模式
與我國高校相比,國外發達國家的大學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突出體現為具備基本類似的法人治理結構即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多采用董事會***或理事會***治理結構。儘管政府可任命部分董事會成員,董事會作為最高管理機構,負責財務等重大決策和日常事務的執行,但是在不同的國家,大學的執行模式也有差異,其主要區別在於政府管理、控制這些大學的方式及程度。
***一***外部治理模式
在高等教育發達的國家,大學的外部治理模式,因公立和私立不同、歷史和文化背景不同,從政府和高校的關係上看,大致可以分以下三類:
1.政府控制型。
這一模式的突出特點是:政府控制較為嚴格,大學自主性相對較弱。其主要代表國家包括德國***新世紀以來以“還大學於社會”為旨趣的改革前***、法國、盧森堡、荷蘭等國;一些地中海沿岸的南歐國家***尤其是希臘和葡萄牙***以及法人化改革之前的日本也可歸為此類。在日本,學校是政府行政機構的一部分,政府承擔公立大學日常運作所需的預算全額,教職員工為國家公務員,並由政府支付薪酬。政府雖在一定程度上認可學校在教學研究和人事方面的自主性,但並未賦予其實現財政自主化的權利。
2.政府監督型。
這一模式的突出特點是:高等學校是自治體,具有比較充分的自主權。其主要代表國家為美、英兩國。政府與大學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中央及地方政府為公立大學提供經費支援,而公立大學在經費使用方面享有較高自主權;多數大學實行董事會治理結構;公立大學在人事制度方面實行預算管理而非編制管理,引入競爭的準市場內容;由第三方機構對學校的辦學質量與社會聲譽進行評價。有訊息表明,近年來政府控制型模式中的日、德兩國由於本國公立大學執行機制的僵化與低效,借鑑政府監督型模式,實行了一系列改革,以提高公立大學的自主性與競爭力。
3.巨集觀調控型。
這一模式的突出特點是:高校在辦學方面有相當大的自主權,政府通過法律來對私立大學進行巨集觀調控。其主要代表為美國、日本。如前所述,日本的私立大學所佔比例最大,美國的私立大學發展水平最高。日本政府通過《大學令》《教育基本法》《私學振興財團法》《私立學校振興援助法》等,根據法律對私立大學進行巨集觀調控,以影響私立大學的發展規模和方向。美國通過《權利法案》《國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規定聯邦政府要向私立高等學校提供長期資助。政府通過財政支援將其高等教育相關政策反映到大學管理制度上,實現對私立大學規模、型別以及科研方向等的巨集觀調控,使其沿著有利於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民眾需求的道路發展。美國政府對私立大學的質量控制主要依賴獨立於政府、大學之外的第三方鑑定機構。就法人治理結構而言,儘管國外大學具有大致相同的董事會***或理事會***法人治理結構,但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在治理結構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呈現出不同的特徵。
***二***內部治理模式
由於各國法律和歷史背景的差異,不同國家藉助型別不同的治理機制和法律形式來實現大學的功能,具體如下:
1.委員會管理模式。
英國的一些大學採用了此模式,通過龐大的委員會體系進行管理和決策。這一治理結構通常由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董事會和副校長等組成。其中,校務委員會主要由來自商業界、工業界、地方行政當局、地方教育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校外成員組成,是大學形式上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確保校務的誠信、公開與透明,對大學的發展戰略方向進行頂層設計,商議財務規劃、招聘政策等,並監控已制定目標和基準的實施情況,確保資金使用得當、各項管理措施充分到位等。學術委員會是大學的最高學術管理機構,主席由副校長擔任,其成員通常包括大學的全體教授、系主任、教學人員、管理人員和學生代表等,主要負責制定學術發展戰略、科研促進措施、稽核教學內容、督促學生紀律等與教學科研密切相關的工作。學術委員會向校務委員會報告工作。校董事會擁有監督學校活動及資源使用、人事任命、財務管理等權力。校長一般由具有較高聲譽的人士擔任,但只作為學校的象徵與代表,發揮領導權威的作用,副校長才是“首席學術和行政官員”,擁有人事任免權力、學術權力和財務權力。
2.董事會管理模式。
美國高等教育從建立以來一直沿襲了一個基本制度,即以董事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與企業中的董事會對企業活動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致,大學的董事會對學校也承擔著最終責任。作為大學的法人機關,美國高校的董事會大多接受學校創立者的信任委託,並以信託的方式持有學校財產,其主要職責是使受益人利益最大化、聘任大學校長和籌措與管理學校資源。美國大學的內部管理模式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外行領導內行”———由校外非教育行業人士管理大學。這種管理模式使得董事會能夠站在公共利益與消費者的角度監督公立高校的辦學績效,並促使學校對社會需求做出必要的迴應。美國公立高校內部權力機構通常由董事會、行政委員會與學術評議會組成。董事會負責大學規章修訂、組織變更與發展方向規劃,行政委員會負責學校重要行政事務處理,學術評議會則負責學術事務審議以及學校發展建議的提出。總體看,董事會的職責主要集中在學校的發展戰略層面,而對校內具體的日常運轉工作則不做過多幹涉。美國高校的行政委員會成員通常包括校長、副校長、財務長、學院院長、董事會代表、校友會代表、學生代表等,其職能主要集中在聘任學校主管、管理學校財務、簽訂協議與契約以及授權處理重要行政事務。學術評議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學術管理機構,是大學學術權威的代表,確定並管理學校總的學術政策,負責學科建設與發展、課程設定與教學管理、學位事項與對外學術交流活動,同時也負責教師的聘任、考核與晉升等事務。
二、國內大學治理結構中存在的問題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我國普通本、專科招生數1998年為108.36萬人,2010年增加到661.76萬人,2013年增加到699.8萬人;研究生招生數1998年為7.25萬人,2010年增長到53.82萬人,2013年增加到61萬人。高等教育取得巨大進展,實現大眾化,這是毋庸置疑的成功之處,然而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國內高校也因人才培養質量有待提高、行政化積弊嚴重等問題而受到詬病。
***一***辦學自主性受到抑制
從外部來看,我國高校書記、校長多由政府主管部門任命,即便個別校長由學校內部選舉產生,也必須經過政府主管部門認可,代表政府主管部門行使對大學的管理權力。這種體制在一定的歷史階段對於提高領導者素質和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在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發展階段後,其缺陷逐漸體現出來。教育主管部門在對高校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存在“管得過多、管得過死”的現象,抑制了大學辦學的自主性,導致學校個體活力喪失、創造力下降、辦學特色弱化,逐漸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有些高校因行政權力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導致官僚、腐敗現象滋生,嚴重掣肘學校科學發展,在社會上給高等教育造成惡劣的影響。
***二***資源配置不夠均衡
長期以來,我國的大學多由國家***政府***出資興辦,具有學校資產國家所有或公共所有的性質;承擔提供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公益性或非營利性;在內部管理機構設定、人事制度、財政供給等方面較多受到政府直接的行政控制。這種治理結構的特點在於教育資源的集中分配,這種分配製度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各高校為爭取自身發展所需的資源,把教學、科研中一些涉及經濟利益的任務作為硬性指標,與學校內部的“績效分配”制度掛鉤,使教師疲於應對各種指標的完成,無暇加強自身學術修養及關注學生個性發展,導致責任不到位、精力投入不足、主導作用發揮不夠。教師與學生缺乏必要的溝通,在指導學生樹立科學精神、掌握科研方法、遵守學術規範、撰寫學術論文等方面還存在不足,甚至對學生的學術失範問題也無法及時覺察。
***三***育人主體積極性弱化
大學的主體是教師和學生,以教師和學生為主體的人才培養工作是大學的核心。根據《高等教育法》規定,目前我國的大部分高校都設有學術委員會,但是由於定位不明確、委員產生機制不規範、人員組成結構不合理、教授治學水平不平衡等問題,導致其“審議學科、專業的設定,教學、科學研究計劃方案,評定教學、科學研究成果等有關學術事項”的職能未能得到充分的發揮。高校科研、學科、平臺、國際交流合作等優質資源全面向人才培養轉化的人才培養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尚不健全與完善。高校缺乏引導教師心無旁鶩地安守教學崗位的保障制度與物質條件,不能在制度上鼓勵更多的教師重視教學、潛心教學。教師隊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浮躁、功利的傾向,有的教師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重科研輕教學、重學科輕育人;有的教師工作積極性不足,教學理念落後、教學方法陳舊,缺少對學生科學思維的訓練,難以激發學生對學術探究的熱情。
***四***社會合作制度有待完善
在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一些高校相繼建立了學校董事會。當時《高等教育法》對於多元化投資體系雖然有明確的表述:“國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它社會組織和個人向高等教育投入”,但卻未對董事會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確,關於董事會成員之間的權力分配及責任界定也較為模糊,阻礙了高校董事會職能的發揮。在高校內部,負有社會合作職能的社會合作處、校企合作處等部門開展工作時無法可依、無章可循,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在社會層面,由於社會合作制度不完善、不健全,高校引入社會資本合作辦學的前景不明朗,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的動力不足。這一切都使大學難以通過有效的途徑實現籌措辦學資源和擴充套件社會合作的目標,一些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社會合作關係也難以得到持續、健康、有序的發展。
三、國外大學法人治理模式對我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啟示
大學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各行各業所需要的人才,為科學進步提供創新技術與成果,為人類文明進步實現知識傳播與傳承……正如塔潘所言,“在人類所有的社會機構中,沒有哪一個會像大學一樣如此重要和富有影響”。由於歷史條件、文化傳統以及社會制度的不同,各國大學法人治理結構都不盡相同,並不存在一個統一的模式。經合組織的一項研究指出,“從整體上說,這是一個沒有明確界定的領域”。雖然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從一些發達國家的大學法人治理模式中概括出一些規律性的認識,對我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改革與實踐有所啟示。
***一***轉變政府職能
從外部治理結構來看,我國高校與各級政府一樣,其管理者均按政府行政的級別進行設定,大學中的書記、校長按照政府的行政體制,都享有相應的等級與待遇。在國外,公立大學資產主要來源於公共資源或公共財政,國家或地方政府並非普通意義上的財產所有者,其權利主要體現為可對高校行使特別權力,可要求大學提供基本的社會公益性公共服務以及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義務等,但不允許其具體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從事營利性經營;如學校有經營利潤,也應嚴守“不分配約束”,將其用於自身事業發展。當前國外高等教育的發展趨勢是“政府監督型”逐步完善,而“政府控制型”逐漸向“政府監督型”轉變,我國政府高等教育行政部門可鑑於此,轉變行政理念、轉換行政職能,積極推動高校從“國家控制”向“政府監督”轉變,對大學減少干涉、增加支援,切實加強高校辦學自主權,激發其辦學活力與創造力。2015年3月,教育部有訊息稱今年將印發有關推進管、辦、評分離的檔案,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簡政放權、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這方面,美國由具有專業性、中立性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大學質量與信譽進行評估、評價的模式可資借鑑。針對我國高等教育現狀,建立“管、辦、評”分離的治理結構,政府通過政策、規劃、經費、評估等槓桿對大學進行間接引導調控,大學則在取得辦學主體地位和自主權的同時有效自律,構建科學的內部治理結構,將有效提升高校治理能力。
***二***推進依法治校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組織機構。我國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11號***修訂後明確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具備法人條件”。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大學作為事業單位,也需要具備與之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才能具有決策能力和管理能力,以行使權力,承擔責任。2011年《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釋出實施,至2015年底,教育部及中央部門所屬的114所高校將分批全部完成章程制定與核准工作。大學章程是大學的“憲法”,是“政校分開、管辦分離、依法辦學、社會參與”的現代大學制度的集中體現。從國外經驗看,包括學校、醫院等在內的公共服務機構,都普遍或較多地採用法人治理模式,我國的大學在建立內部法人治理結構時,可以創造性地參考這些治理模式,設定相對獨立的決策、執行、監督機構,實現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互分離制衡,藉以實現學校內部治理的制度化,提高運作效率、公信力與透明度。
1.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在國外多元化公共服務機構提供主體中,公立公共服務機構與我國的事業單位相似性較大,其法人治理的基本型別與模式或資借鑑。因此,可在大學法人治理模式改革過程中,根據我國政治社會體制特徵,根據政府對不同型別高校的管理要求,結合不同學校的層次與特點,選擇符合實際的法人治理模式。如前文所述,發達國家大學法人治理結構的核心在於,由利益相關者組成董事會和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層,構建權責分明、互動互利的有效機制,約束與激勵利益相關者,促進高校自身的良性發展。堅持黨委在大學治理中的領導核心地位,是完善我國大學內部治理結構必須堅持的前提和方向。2014年10月,中共中央釋出《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學校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規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說,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
2.科學定位新時期的理事會***董事會***。
在國外主要發達國家,不少大學採用以董事會為核心的大學治理體系、校長為中心的大學行政管理系統和學術委員會學術管理體系。在這一模式中,董事會是大學的最高決策機構,成員由不同利益相關者組成,主要負責學校發展方針政策的制定;校長是大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由董事會指定並受董事會委託,管理學校日常行政事務。我國公立大學的書記、校長目前由政府任命,但可在學校社會合作制度建設過程中,參考國外大學內部治理結構中的董事會模式,建立吸收校外利益相關者參與學校決策和決策諮詢的制度,從而改變決策機構全部由校內人士組成的模式,使其能夠更好地體現公共價值、行使辦學權力。2014年7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理事會規程***試行***》釋出,稱“本規程所稱理事會,係指國家舉辦的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等學校***根據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需要,設立的由辦學相關方面代表參加,支援學校發展的諮詢、協商、審議與監督機構,是高等學校實現科學決策、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重要組織形式和制度平臺”。“高等學校使用董事會、校務委員會等名稱建立的相關機構適用本規程”。這一規定的釋出實施,為國家舉辦的高校遵循高等教育本身的規律和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原則,將新形勢下的董事會功能定位在有利於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有利於高校與企業的產學研結合以及體現管理、服務、協調上指明瞭方向,也為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和健全高等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創造了條件。在我國,民辦高校發展的時間比較短,有關法律制度也不夠健全,董事會對內是學校事務的決策者與指揮者,對外則是學校的代表與權力象徵,對董事會自身的監督與制衡還需要進一步規範。在這方面,世界各國私立高等教育的發展實踐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3.平衡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關係。
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並存是高校組織結構的特有現象。國外大學內部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基本上是相對獨立的,如:英國的大學行政與學術兩權分離,學術權力佔主導,教授行會權力較大,教授們享有很大的獨立性;美國的大學行政與學術兩權互相滲透、各司其職,董事會把握學校發展的方向和脈絡,校長貫徹董事會的意志並且協調行政工作,學術事務交由教授會處理。2014年3月,我國《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正式釋出實施,明確了學術委員會在學校學術組織體系中的最高學術機構定位。國外高校的內部管理模式中,主要是賦予以教授為主體的學術委員會在學術事務上實際的決策權,強化學術權力,防止學術問題行政化,同時建立健全的權力結構和執行機制,防止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兩個系統孤立執行。鑑於此,我國高校學術制度建設過程中,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也應建立起相互制約、相互平衡的關係。行政權力是學術權力的壓力與動力,學術權力是行政權力的基礎與制約。
四、總結
現代大學制度的建設是一個歷史的過程,涉及社會、政治、高校等諸多方面,因此必須與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社會制度、教育制度相適應,切忌盲目照搬或簡單複製國外的大學治理理念與模式。在政府簡政放權,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基礎上,各高校必須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積極穩妥地推進內部治理結構改革,以保證教育方針的貫徹、學術的創新與發展,以及社會服務使命的實現。
管理會計論文範文二:校內實訓基地制度建設探析
1探索校內實訓基地制度建設
1.1實訓基地管理制度的制定
校內實訓基地的建設不單是建設場地、購置裝置等硬體那麼簡單,更復雜、更系統的是“軟體”的建設,即實訓基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設計和制定。首先要明確實訓基地的功能定位;然後是各項制度的制定,主要包括實訓基地經費投入制度、師資隊伍建設制度、實訓基地教學管理制度、實訓基地其他保障制度等;最後是實訓基地的質量監控制度。實訓基地成功執行後,還面臨進一步提質改造的任務,力爭國家級專案或跟知名企業合作的任務,這就需要形成一個質量監控制度,不斷在執行中發現問題,再改革其弊端,使其能夠長期有效發揮良好的作用。
1.2合理配置資源
校內實訓基地是消耗性的,裝置更新維護、新基地建設、師資引進等多個環節離不開資金的支援,沒有合理持續的資金投入,校內實訓基地很容易成為“枯島”,實訓教學會受到影響。但是目前各地方院校實訓基地的資金來源單一,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一旦政策變動,資金來源斷裂,則校內實訓基地的發展就會停滯不前。另一方面,各實訓基地的外部融資能力較弱,很多企業雖然想跟高校合作,投入資金,但是由於高校行政審批手續繁瑣,缺乏靈活性,打消了企業的想法。最後,學校缺少資金的合理分配和監管,各地方高校雖然有財務管理制度,但是在資金的使用和分配上,缺少民主的監管,也缺乏透明的資金公開制度,這使得很多實訓老師付出的努力很難得到相應的報酬,教師積極性不高。當前不少學者對校內實訓基地的建設模式進行了研究。陳玉華[5]認為校內實訓基地建設模式分為學校主導型、築巢引鳳型、校企共建型、優勢互補型、多元共建型和選擇互補型。沈華錦、蔣喜峰認為校內實訓基地建設模式有院校自建實訓基地、校企共建實訓基地、院校聯建實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等。不管哪一種校內實訓基地建設模式,都應多方籌措資金,通過政府申請、社會資金、企業投資等方式保證基地資金的投入。學校在經費使用上要向實訓基地傾斜,充分保證實訓基地教學裝置經費投入。在政策上要向教學一線傾斜,在二次分配、福利發放、評優評先、外派培訓等方面優先考慮專業教師。資金保障是維繫基地長效執行的前提,主要通過以下3個方面建設保障制度。
***1***多方籌集資金,建立穩健的資金投入制度。首先,地方院校應建立實訓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確保每年用於實訓基地資金的合理比例,並由相應的學院領導擔任負責人,建立實訓基地經費籌措制度,落實校內實訓基地建設資金的管理問題。再者,學院和有關係部應開拓思路,大膽創新,拓寬籌措實訓基地建設資金的渠道,從創造自身效益、爭取合作企業支援、聯合社會力量辦學等多方面解決實訓基地建設的資金來源問題。最後,要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2***切實提高實訓教師待遇,建立激勵制度。實訓基地的建設除了“硬體”建設外,還包括改善教師待遇、獎勵學生創新等“軟體”方面。如果指導學生的實訓老師沒有教學積極性,學生沒有學習積極性,那麼實訓基地只是沒有活力的“擺設”。因此,要建立實訓教師的待遇制度,並設立師資引進、師資教學教育獎勵資金,使人才“進得來,安得下,用得上”。另外,學校還要設定專案培育經費和獎學金,激發有潛力的學生開展創造性的工程實踐學習和研究工作,獎勵有突出成果的學生和教師。
1.3師資隊伍建設
按照“加強校企合作、引聘人才、培養教師骨幹”的原則,通過“內部培養、同行交流、企業引進”等方式,學校要構建實訓基地教師交流雙向機制,建立兼職教師資源庫,制定實訓基地實踐教學管理辦法和基地教師能力考核辦法,加強兼職教師和基地骨幹教師實踐能力培養,嚴格骨幹教師考核評價,建立實訓教學監控體系,培育一支專兼結合的校企一體化實訓基地指導教師團隊,實現實訓課堂與生產崗位的無縫對接。
***1***建立企業師資和學校師資雙向交流制度。一方面學校提倡教師到企業頂崗實踐,另一方面鼓勵企業技術專家到學院任教。制度上要架設一座交流的橋樑,加強校企一體化實訓基地教師雙向交流機制建設,提高學生在實踐教學過程中的實訓質量,實現實訓指導教師與企業技能專家的深度合作與互動。
***2***健全企業來校工作的兼職教師的選聘、考核制度。學校與合作企業共同制定《學院兼職教師引進與管理的實施意見》,建立兼職教師資源資訊庫;根據實訓專案需要,聘請企業的技術專家來校內實訓基地現場指導,使學生掌握過硬的生產操作技能,並在考核專案中明確獎懲制度。
***3***教師進企業學習培訓的制度。我們制定《實訓指導教師到企業實習培訓管理辦法》,特別對青年教師建立實訓基地指導教師到企業培訓激勵機制,鼓勵指導教師定期到對口企業掛職鍛鍊,積累實際工作經驗,為教師參與企業科研和技術服務創造條件,引導實訓基地指導教師參與企業創新專案;對於在企業表現優秀的實訓基地指導教師,在職稱晉升、職務聘任、進修和科研立項等方面實行優先政策。
2實訓基地制度建設實證
南華大學地處湖南二線城市衡陽市,是典型的地方院校,與沿海高校相比沒有地域優勢,但近年來學校充分發揮地方高校特色,在卓越工程人才方面成績顯著,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師、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單位,是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基地。以南華大學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軟體卓越工程師培養為例,學院於2009年設立了軟體工程教學改革實驗班,2012年成為卓越計劃試點專業,並建立了校內實訓基地,完善了校內實訓課程體系,實行“2+1+1”的卓越工程師人才培養模式,在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在原有教學管理體制建設的基礎上,學校通過制度建設,強化組織保障體系,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保持基地的高效執行,初步探索形成一套適合地方高校校內實訓基地精細化管理體系,保障了卓越人才培養的實施。通過回訪企業***如北京聯信永益、佛山青松科技等***得知,由於零培訓直接上崗,且綜合素質過硬,企業對畢業生非常滿意,並紛紛表示希望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3結語
地方高校校內實訓基地可以更好地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因此,為了保障其長效發展,發揮其潛能,基地保障制度尤顯重要。從制度設計層面來看,高校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步實施,貫徹部門領導負責制。隨著校內實訓基地的不斷髮展,如何構建一套合理和個性化的基地制度,是一個值得繼續探究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