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環境下之法學實踐教學研究論文

  環境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學科,而兩型社會建設需要大量環境法律人才,這就要求 環境法學 加強實踐教學。要克服目前我國 環境法學 實踐教學的不足,就需要改變實踐教學觀念、更新實踐教學體系、豐富實踐教學方法、完善實踐教學考核機制、建立實踐教學保障機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司考環境下之法學實踐教學研究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司考環境下之法學實踐教學研究全文如下:

  法學不僅是一門理論性程度很高的學科,同時也是一門對實踐性要求很高的學科。在歷年的司法考試中都非常注重對考生的實踐操作能力的考察。在這種考察形式下,即使考生將法條背得亂熟,但如果不理解在實踐中的操作,很多情況下還是找不出正確的答案,因此,探討和研究法學學科的實踐教學方法本身不僅有理論意義,也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尤其對那些有志於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學生來說。

  一、實踐教學的內涵和特點

  通常講的實踐教學有以下兩個不同角度的理解:

  一是從其內容的角度,相對於理論教學而言,是指直接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為目的的教學;二是從其形式的角度,相對於課堂教學而言,是特指通過一定的實踐工作形式***包括真實的和模擬的***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的教學方式。

  前一種理解比後一種理解的內涵更加廣義。實踐教學作為一種以培養學生實踐工作能力

  為主的教學方式,具有以下主要特點:一是實踐教學具有實踐性。實踐教學主要通過課堂外有計劃、有組織的一系列實踐活動來培養法學學科學生具體應用法律基本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次,實踐教學具有教學性。實踐教學作為一種教學方式必然具有教學性。它雖然在課堂之外進行,卻也必須納入教學計劃之中,並且是在教師的精心安排和指導之下進行,是整個法學教育的一部分。第三,實踐教學還具有參與性。實踐教學是在學生和教師的積極參與之下進行的,必須以學生親身參與實踐為主,以教師指導為輔,在實際的工作或模擬的實踐活動中讓學生學會主動應用所學知識並結合自身能力解決問題。要像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的那樣,對學生實行“六大解放”:“解放他們的頭腦讓他們去想,解放他們的雙手讓他們去做,解放他們的眼睛讓他們去看,解放他們的嘴讓他們去說,解放他們的時間讓他們去做自己喜歡的事,解放他們的空間讓其自由發展。”

  二、對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反思

  在砸爛公檢法的年月裡,談不上法學教育。因此中國真正的近代法學教育歷史並不悠久,基本上從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開始的。在此階段,法學教育的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都走進了法律教育工作者的視野。各法學高等院校基本上都在學生畢業之前的最後一個學年,安排一定時間實習,體驗短暫的當法官、檢察官的感受,除此之外大部分時間都是理論教學。應當肯定法學教育在二十多年來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培養了大批的法律優秀人才。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認識法學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這是不斷提高和完善教育質量的前提。

  首先,在教育目標上,我國的法學教育基本上是一種學歷教育。

  學生歷經強烈競爭步入高校之後,曾幾何時流行過“六十分萬歲”的口號。學歷教育對學生衡量和評價的體系和標準是以試卷分數高低為依據的。無論是獎學金的評定,還是畢業應聘時提交的個人簡歷,課程分數在其中都佔據絕對的主導地位。

  其次,在教學模式上,突出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對實踐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在教學方法上,教師基本上是“一言堂”課堂上從始至終,對學生不停地灌輸,學生的主要任務是記筆記,通過課程考試,取得學分,拿到學位。師生之間展開的課堂討論和互動交流很少。

  第三,在教學內容上,十分重視理論教學。每門學科在授課過程都是強調其體系的完整性。理論的系統性。每門課程教師都是從緒論開始,介紹本學科的研究物件,然後按照教材體系逐章逐節地進行講解其概念和基本制度規定,講述的順序是固定的、學時的安排是有周密計劃的。在強調系統性的同時,學生對理論的理解是機械的,而不是生動的;是抽象的,而不是具體的。許多課程在理論內容的講述上教師可以說是滔滔不絕,但在學生渴望的應用性較強的內容方面卻又是嘎然而止。

  第四,從教學效果評析,學生的分析思辨能力得不到訓練,思考創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實務操作能力更是得不到培養。因此,當一批批的畢業生走出校門,步入工作崗位之後,解決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太低。很多學校裡的“高材生”工作後不再是佼佼者,產生很強的失落感。

  三、加強實踐教學在法律教育中的價值

  法學教育中能力的培養與知識的傳授是同等重要的,加強實踐教學對法學教育改革的重要意義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加強實踐教學是全面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索質的要求。學生相對於學校猶如企業所生產的產品,產品要適應市場的需要,質量要得到消費者的認可。學生的培養要面向實踐的需要,適應人才市場的需求。實踐是學生的最終歸宿,只有大學階段重視實踐教學的環節,才能為學生畢業後的順利過渡搭起一座橋樑。

  其次,加強實踐教學能夠彌補“註釋教學法”的不足。法學教育傳授基本理論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理論的傳授也必須聯絡實際。單純的對現行法律規定和制度講述很難培養出學生實際運用法律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加強實踐教學也有助於提高理論學習的興趣,可以使學生對理論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記憶。因為實踐的需要永遠是人們認知世界的動力。脫離實踐的純理論教學往往是使學生進入“磕睡狀態”的學習,雖然理論學習佔據了絕大部分的時間,但是真正的理論掌握得並不紮實。加強實踐教學並不是偏廢理論知識的教學,而是將知識與能力相結合。在實踐教學的背景下,學生應用理論知識的空間更廣闊,理論學習的熱情會更高,法律不再是空洞、抽象的條文,而是靈活地解決實際問題的工具。

  法律條文在形式上是抽象的,但是法律條文背後的法律事實卻是十分生動具體的;法律規定看起來是相對穩定的,但是法律現象卻是在日益變化的。將抽象的條文應用於具體的實踐,用穩定的法律制度去解決新問題,需要的絕不是擅長死記硬背的應試型人才,而是一種思考能力、推理能力、運用能力,這此能力的培養都是傳統註釋教學方法欠缺的,需要在實踐中彌補的。

  再次,加強實踐教學對教師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從教學主體方面可以提高教學質量。加強實踐教學從教師的角度來講不僅要從觀念上有所創新,不能因循守舊,重要的是也要提高教師自身的基礎索質。實踐教學既需要教師課堂內的指導,還要在課堂外對學生實踐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指導,教師的責任更大,而且需要的法律專業知識是綜合性的,不再侷限於某一具體法律部門。在實踐教學中,學生面對的法律事實、法律現象、具體案情所包含的資訊是多方面的,既有實體法的問題,也有程式法的問題,對案情的判斷需要自己從諸多現象中去找尋證據加以分析。教師作為學生的後盾就需要自己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不能再侷限於從書本到書本,從理論到理論。教師的索質提高了,對提高教學質量所發揮的作用將是巨大的。

  四、實踐教學法之於法學教學的優勢分析

  1、實踐教學法打破了部門法教學的藩籬,使部門法教學中割裂的知識密切地聯絡了起來。在傳統的課堂法學教育中,任課老師僅僅講授一門特別劃定的部門法,案例分析和考試也都預設好了範圍,因而學生難以學到法律的綜合運用。如將實踐教學法運用於“經濟法”教學中,雖然課堂教學也是如此,但實踐活動卻把學生置於真實的環境中,使同學們必須跨越部門法的界限,將有關的知識有機的結合才有可能解決實際問題。如在經營者侵犯消費者人格尊嚴案件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解決此類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據,但憲法知識、民法基本理論、侵權法知識、合同法知識、企業法知識、公司法知識、民事訴訟法知識、證據法知識、法律文書寫作知識、律師實務知識、邏輯學知識等都複雜地融在了一起,而這些知識來源於不同課程的課堂教學。如果我們不提供給學生這種融會貫通的實戰機會,學生在課堂中學到的往往只是零散的、片斷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識,這顯然不是法學教育應有的日標。

  2、實踐教學法為學生提供了更加靈活和真實的訓練機會

  個案分析教學、模擬審判教學已在法學教育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它給學生提供了近乎實戰的環境,但個案分析教學中教師選取的案例往往都是典型的和濃縮的,答案一般也是固定和明確的,學生比較容易“對號入座”。而完全的實踐教學中學生所而對的案例往往是複雜繁瑣的,答案也未必是唯一的。模擬審判雖然比個案分析教學法進了一步,從純文字發展到了雙方對壘,第三方裁判,但仍擺脫不了“死案例”的侷限。在一般的模擬審判中,案件的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明確,審判結果預先知道。多數情況下是同學們場下背背臺詞,出場演示一番,便告結束。即使不預設臺詞,由同學們臨場發揮,也只能是較人限度的靠近真實,而不是事實的真實。因此,模擬法庭同樣代替不了完全的實踐教學,而只能是完全的實踐教學的基礎。

  3、實踐教學法能夠充分調動同學們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便於教師因材施教。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當成年人在負有一定責任的角色中學習時,他學習的動力就更人,也就更為主動。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同學們分工協作,各司其責。或分頭去圖書館、上網查閱資料,或拜訪老師和律師請教問題,或集中討論、辯論甚至主動舉辦模擬審判。他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對獲取知識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急切和渴望,這在平時的教學中是極其罕見的。

  4、實踐教學法不僅鞏固了同學們已有的知識,更教會同學們如何獲取新的知識。我國已駛入法治建設的快車道,新法律、法規的出臺,原有法律、法規的修訂,其數量之人,速度之快,均令人日不暇接。如果要把所有這些基於現行法律條文之上的知識全都灌輸給學生,我們的學制恐怕只能為終身制了,而事實上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筆者認為,法學教育的真諦應當是使學生學會如何去學習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單純地灌輸某種既定的、凝固的知識,實踐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恰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劑良藥。這種教學方法訓練了學生如何在解決具體案例中學習尋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釋法律和使用法律,其目的是培養學生持續學習的能力。這種教學方法固然可以幫助學生鞏固書本知識,但它的價值更在於教會學生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單純的背誦兒條法律條文。這也是法律執行的內在規律和特點對我們法學教育的客觀要求。

  5、實踐教學法有助於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現實案件往往是複雜靈活的,不像書本知識那樣相對凝固,學生碰到的問題對老師也可能是全新的,沒有現成的答案可以告訴學生,所能提供的只能是教師自己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路。在與學生討論的過程中,假設各種可能性,引導學生去發現有關的事實材料、法律規範、各種可變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間的複雜關係,在自己開動腦筋的同時,也啟發學生開動腦筋思索。通過這種思考和分析,既找出最佳的可行方案,也培養了學生法律思維的方法。

  五、加強實踐性法律教學形式概述

  ***一***課堂教學模式轉變,融入實踐性教學

  1、個案分析教學

  個案分析教學法始創於哈佛法學院,讓學生從分析真實個案中發掘及瞭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訴訟的基本原則和程式。啟發學生將所學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司法實踐和訴訟代理中,具體操作方法因人、因案而異。我們稱這種方式叫做疑難案例辯論,目的是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疑難案件進行討論,重視知識的融會貫通,增強學生運用基礎理論分析解決複雜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

  關於案例的選擇,其一,可以由任課教師自主選擇典型案例、情節,自行設計問題,在課堂上組織學生辯論。辯論不限於就事論事,可以鼓勵學生就案件背後的法學原理、訴訟觀念、訴訟傳統進行分析和評價,藉以培養學生獨立地分析和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探討和爭論中,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和最便捷的方法。其二,可以由學校或以院系為單位邀請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庭庭長業務骨幹或者邀請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等與法學任課教師一同和學生討論案例。亦可由這些受邀人員以學術講座的形式講解疑難案例。

  運用個案分析教學法進行教學,可以融入提問式教學和對談式教學,形成互動,改變傳統教學模式中教師唱獨角戲、學生被動聽課的局面,使學生成為教學環節的主體和積極參與者。在這種相互交流的氣氛中,創造一種和諧、平等的對話氛圍,增強學生的自信心,以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發掘其內在的智慧和潛力,使所學知識直接轉化為處理具體問題的能量,提升法律素養。

  2、模擬訓練教學法

  模擬教學方法通常從不同角度劃分可有多種形式:一是從模擬主體上劃分,可分為教師模擬、學生模擬、師生共同模擬,以及師生與當事人的“共同模擬”;二是從模擬的物件上劃分,可分為真情實景模擬,虛擬場景、片段模擬,疑難問題、事件處理模擬,各類訴訟角色模擬;三是從模擬的目標劃分,可分為自我介紹訓練,接待當事人訓練,詢問案件情況訓練,調查證據訓練,與司法機關打交道訓練,協商、談判訓練,法庭辯論、辯護訓練、訴訟文書寫作訓練,職業道德訓練,等等。總之,模擬訓練把學生帶入一個虛擬的假定情景中,人為製造種種複雜疑難的情節,讓學生面對困難、矛盾和衝突,獨自去處理、解決矛盾,從中觀察學生應付突發事件的態度和解決疑難複雜問題的能力。

  從我們目前的教學過程來看,主要採用現場演示評議法,跟蹤拍攝回放法,分組對壘法,角色換位法等方式進行模擬訓練,取得了較大的收效,活躍了課堂氣氛,增加了學生的參與性,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增加了他們實戰的感覺和經驗,深受學生們的喜愛。在模擬的狀態下,讓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過程,熟悉與案件相關的實體法和程式法,鍛鍊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意識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相互協調配合能力。

  3、合理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適當採用多媒體技術

  資訊科技的發展促進了教學技術的提高,為教育創新開闢了一條廣闊的途徑。多媒體技術和多媒體網路進入課堂,給傳統教學注入了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把學生帶進了一個聲、像、圖、文並茂的新天地,大大提高了教學效果。多媒體教學為現代教育注入了新活力,法學課堂教學適當增加多媒體手段,可以克服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通過動態畫面再現案例真實場景,增強課堂教學的真實性和趣味性。

  ***二***增加課外法學實踐活動,增強法律適用能力

  1、公眾法律意識調查

  公眾法律意識調查的目的是使學生全面瞭解、接觸、認識社會,從多角度看待、分析社會現象,學生通過公眾法律意識調查,瞭解公眾法律意識狀況,牢固樹立學生的法律意識、增強使命感。時間可以安排在學期初始的勞動實踐課,調查地點在院校內、附近公眾場所。也可以安排在假期的社會實踐課,學生可以到工廠、農村、政府機構瞭解與法律相關的社會現象,認知現實存在的社會現實。同時,可以送法律到企業、到農村,為工人、農民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進行普法教育。

  關於調查方法,可以由教學的教師對學生進行培訓,學生設計好公眾法律意識調查文卷由教師審查合格後,對調查物件進行問卷調查。在每年的春季開學時彙總交任課教師,由之對調查報告進行分析和指導。使學生在設計問卷中,在彙總材料時,在總結調查結論時,在普法教育過程中明白自我對法律認知的空白所在,促使自己在以後的課堂學習中認真學習,提升自我的法律素養。

  2、旁聽審判

  旁聽審判的目的是通過實案瞭解、學習專業知識,同時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排學期中間進行。由任課教師學校或院系聯絡法院組織一至二次有典型性的案件的旁聽,並在公開開庭前的1周通知,按照確定的開庭時間組織學生和部分專業課任課教師到庭旁聽。任課教師在開庭結束後對案件進行講評。

  3、法律義務諮詢

  法律義務齊詢是學生運用所學知識無償回報社會,為有法律疑難的公民或者單位提供法律幫助,同時,通過實際法律問題來檢驗學生在學習中的長處和不足,亦可發現教師在教學中的問題與不足,為學生今後在校學習彌補不足指明方向,為教師發現了教學中的問題,從而促使其不斷改進教學,保證教學的高質量。法律義務諮詢地點的選擇上,應選擇在人流量相對集中、容易引起社會、新聞傳媒重視的中心地帶進行。任課教師應根據學生的專長,針對廣大市民的實際需要,將學生分成了刑法組、民法組、勞動法組等若干組。在正式進行法律諮詢的前幾天,要求學生進行了專業知識強化訓練,讓其熟讀了大量法律條文和有關的司法解釋。為鍛鍊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交際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熟悉地方政府工作情況,法律義務諮詢的聯絡、準備工作自開始全部由學生獨立完成。

  4、聘兼職法學教師作報告

  大學生學法的根本目的在於用法,增強法的適用能力是提升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關鍵。因此,可以聘請有著豐富實踐經驗的資深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一些長期在監獄同各種犯罪分了作鬥爭的獄警等法律工作人員給大學生作一些現實性的、實踐性的法律報告。使象牙塔內的單一的大學生活和外界豐富多彩而又複雜多樣的社會生活聯絡起來。為大學生順利走向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當然聘兼職法學教師也可以作為課堂內的實踐性教學。

  5、帶領學生去監獄參觀

  公民應當依法行事,違法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最為嚴厲的莫過於對犯罪分了的刑罰處罰。帶領學生去監獄參觀,請典型案例的犯罪分了為學生講述犯罪的原因造成的社會危害現在的悔罪感受等。這種現身說法遠勝於空洞蒼白的理論說教,將會對學生遵紀守法觀念產生極大影響。

  6、刑事偵查與物證技術試驗

  刑事偵查與物證技術試驗包括刑事偵查試驗和物證技術試驗。前者是指法科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模擬刑事犯罪偵查活動,熟悉偵查程式,掌握偵查技巧的一種實踐活動。後者則是通過進行科學試驗掌握髮現、固定、解讀物證的科學技術手段的一種實踐教學方式。

  7、專業實習***畢業實習***

  專業實習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安排以及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事一定的司法實際工作以驗證所學的理論知識、訓練綜合運用專業理論知識的能力、瞭解司法實際、藉以掌握一定的實際的工作技能和有關的社會知識,積累實踐經驗的實踐性教學活動。由於大多數學校將專業實習主要安排在大學四年級進行,因此專業實習又被稱為畢業實習。專業實習通常實踐期限較長,而目_是在實際的單位或部門進行具體的一些法律工作進行,是學生鞏固所學理論、獲得實踐經驗、增強工作能力的重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六、個案分析教學在法學教學實踐中的應用

  個案分析教學法是19世紀70年代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1906年首創,到20世紀初,個案分析教學法在美國各重要法學院推行,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經受實踐考驗的個案分析教學法已經廣泛為美國法學院所信服和普遍使用。個案分析教學法是通過研究法官的判決來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則與法律推理。在教學法上以蘇格拉底問題討論法代替傳統的課堂講授,故有被稱為“蘇格拉底方法”。目前個案分析教學法的使用在區域上早已不侷限於美國,在教學內容上也不僅僅侷限於法律。個案分析教學法在我國法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歷史學、美學等很多學科教學過程中都使用個案分析教學法。但我們的個案分析教學法已經中國化了,即使在法學教學中也與美國的個案分析教學法有些不同。美國人認為個案分析教學法不適合龐大的制定法體系,我國法律傳統深受大陸法系的影響,在很多地方不同於英美國家,大陸法系的法律在形式上主要特點是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以制定法為主。雖然是以制定法為主,但在法學教學過程中,由於個案分析教學法不是直接講述比較枯燥的理論,而是通過生動具體的案例分析,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獲得法律理論知識和積累處理案件的經驗,課堂效果比較好,師生互動性強,深受老師和學生的喜愛。作為培養未來法官和律師的一個重要陣地,大學法律採用個案分析教學法對今後從業也是大有裨益的。

  個案分析教學法也是我國目前法學課堂教學中的主要方法。方法實施的效果關鍵取決於具體操作過程。

  ***一*** 個案分析教學法之特點

  1、學生是個案分析教學過程的主體

  在個案分析教學法中,學生是課堂的主體,教師的作用是組織課堂、引導討論。事先向學生布置題目,要求學生閱讀案例,學生在辯論和教師指導中學到知識、鍛鍊才幹。同時教師可以通過隨機點名提問,發現問題,回答問題,總結提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基本原理。

  2、佈置任務,創造場景,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

  個案分析教學法實際上是強迫學生參與到課堂學習中去,要求學生真正從實際工作的角度來思考問題,使學生感到上課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必須全力以赴。所以,學生除了積極參與課堂教學外,還必須組成學生小組,來緩解學習的巨大壓力。這種教學法重視學生的參與過程,而不是單純地進行理論講授。其真諦在於把學生髮言也作為全體學生學習的一個方面,從而最大限度地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3、通過主動參與,提高學生能力

  個案分析教學法讓學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現自己,鍛鍊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膽量、快速反應的能力等。

  4、立體透視案例,體現因材施教

  在個案分析教學法中,看待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方法應當是因人而異,培養的學生不一定是“知識分了”但卻必須是“能力分了”。在這種教學法中,教師也能夠充分發揮作用,實際上這是對教師的要求更高了,教師可以因材施教,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運用不同的方法來發揮各種型別學生的優勢,挖掘他們的潛能,從而達到使所有的金了在這裡都能發光的目標。

  5、重在討論過程,寓原理於討論之中

  在個案分析教學法的課堂上,不單純地去追求一種正確答案,而是重視得出結論的思考過程。每個教學案例所涉及的問題都必須由同學們自己進行分析、解釋和討論。這種教學法的成功取決於學生參與的程度,而能否參與,又與學生是否為每個案例做了充分的準備有關。為了準備參與,學生們得一頭扎進圖書館查詢資料,自覺學習。有時為使學生對問題討論得更加深入,故意出難題,在所展示的案例中把必要的條件去掉,讓學生提出假設,使課堂非常活躍。只要是學生說得有道理,能把自己的觀點闡述清楚,表達明白,就是有能力的表現。

  6、所學知識可操作性強

  這種教學法能夠密切聯絡社會實踐,有利於學以致用,有利於理論與實際的結合,實用性可操作性非常突出,培養出來的學生是實用型人才。

  ***二***個案分析教學法課堂教學需要一定的硬體基礎

  現代大學教育要充分利用現代教學手段,在課堂教學中展示準確而大量的資訊給學生。實踐中,有的學校領導認為法學教育只需要一支粉筆、一塊黑板、一本教案就可以了,硬體投入不足。把案例寫在黑板上太浪費課堂時間,如在課堂上朗讀案例,學生不能全而詳細地把握案例,造成學生課堂交流的主動性無法發揮,嚴重影響教學效果。

  我國的法學教育從上個世紀末開始了在本科教育在人數上大規模擴張,每個班級50人左右。班級擴大了,對個案分析教學法的實施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因為課堂個案分析教學法要展示師生就案件涉及的諸多問題進行雙向交流並作出處理的全過程。班級人數多,影響效果。有的學校由於教育師資力量缺乏,進行合班上課。教室基本無法組織大課堂案例教學,學生髮言老師和其他同學聽不到,師生交流無法正常進行,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交流也沒有效果從法官的裁判中分析一般的法律原則和推理幾乎成為不可能。

  ***三***案例選擇

  英美國家的個案分析教學法使用的案例多是高等法院止訴法院聯邦法院已經判決的案件。在法學院的教學中大量學習這些案例,和英美國家培養司法實踐的操作能手的目的是相配的。也培養的法科學生“像律師那樣思維”,有著深厚的遵循先例判決的傳統,個案分析教學法為今後的律師實踐打卜了堅實的基礎。但我國在教學過程中,對於案例的選擇往往不那麼嚴謹,案例來源主要有:法院的判例、老師杜撰的案例、未經法院審判的案例。法院的判例。教學案例為法院判決過的案例,這種個案分析教學法在我國又稱為“判例教學法”。但我國法院的判例是不公開的,通過公共媒體能夠獲得的法院判例數量有限,加之我國法院的判決書製作非常簡單,以至於對一些案件關節點的處理方而都會存在模糊不清的現象。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學校在個案分析教學法的案例選擇上無法完全採用發育已經判決的判例。老師杜撰的案例也就應運而生了,按照英美國家嚴格的個案分析教學法的概念進行界定,這樣的教學方法已經不是個案分析教學法了,但在我國通常來說仍然把它歸為個案分析教學法範疇。老師或學者杜撰的案例靈活多樣,在課堂教學中能夠解決教學中的問題,幫助學生掌握法律知識,這種方法為我國法學教學中廣泛採用。未經法院判決的案例也是教學中慣常使用的,對未經判決的案例進行分析,根據具體法學理論和法律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這種方法在西方法學教學中被稱為“診所法”。我國沒有這樣的嚴格劃分,統屬個案分析教學法。在個案分析教學法的實踐中,我們認為應儘可能地選擇法院的判例,如果判例的判決書有瑕疵,教師可以適當根據案情和法學理論運用法律邏輯處理方法進行完善。

  案例的針對性。方法的使用是為目的服務的,在課堂教學中要解決哪些問題,作為老師要帶著特定的問題去選擇特定的案利,而且在案利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要有集中性,低年級的不宜選擇一些複雜的具有很強綜合性的案例。難易程度適中。在案例的難易程度上,所選擇的案例不宜過於容易,一目瞭然的案例對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提高沒有幫助;當然也不宜非常困難。

  ***四***課堂組織

  個案分析教學法的臨場組織是個案分析教學法的關鍵環節,組織過程的合理性直接決定教學效果。

  1、原則要求。

  第一、強調理論分析和邏輯推理方法。判例法國家採用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的已經判決的案例作為個案分析教學法的分析物件,而且已經生效的判決書本身也及其強調判決的說理性,從判決書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對整個案件的處理思路以及運用的推理方法和過程。對於那樣的案例教學法的實施,能夠培養學生像法律人一樣思考,強化學生對案件的綜合處理能力和邏輯思辨能力。對案例的學習也直接會給今後的法律職業奠定基礎,在對法律專業的學生實施個案分析教學法時候,重視用專業的法律語言進行理論分析,演繹法官處理案件的思索過程是十分必要的。以增強未來法官或其他法律職業者對紛繁複雜案件處理能力,這種能力在課堂上就要進行有目的有步驟的培養和訓練。

  第二、啟發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在案件的處理中迅速找出作為法官所要解決的若干焦點問題並根據各種證據和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法律理論尋求公正的處理結果。在具體操作方而指導學生對案例所涉及的相關理論和諸多法律法規進行研讀,找出解決問題的途徑。

  第三,加強師生雙向互動交流。單向的灌輸早已不適應新教學形勢的需要了,在組織教學過程中,尤其對於一些性格內向的學生更要給予特殊關注,鼓勵他們勇於表現自己,甚至是在課堂上進行表演,以克服他們的怯眾心理。幫助他們樹立信心。畢竟法律職業需要很強的表現慾望和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第四,對課堂討論的控制和把握。實際上課堂上的老師有時扮演法庭上法官的角色,主導法庭審判,集中學生對有爭議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進行有組織辯論。

  2、具體操作。個案分析教學法在課堂上有多種方法,如案例評析法、案例討論法、案例模擬法。在實踐中評析方法又有兩種:

  ***1***由理到例的案例評析。上課時先講授完幾個基本概念、理論原則之後,針對所講內容適時地插入案例進行評析,藉助此案例,可以幫助學生儘快地理解消化前而所學的概念和理論。

  ***2***由例到理的案例分析。在上課時開門見山地向學生丟擲一個案例,並通過此案例,提出相關的法律問題,這樣可以先在學生的頭腦裡畫上問號,引起大家思考。讓學生是帶著問題有針對性地積極主動地聽課,所以並不會感到枯燥和厭倦。在案例討論、評析過程中,由於學生對法律知識點的理解程度不同,思考問題的角度不同,再加上案例事件本身的歧義性,學生很可能會產生法律適用的多種備選方案。對於學生這種積極思維的結果,任課教師應注意予以保護和鼓勵,同時引導學生如何協調法律衝突,如何站在最合適的法律角度,對關鍵法律問題如何識別與分析,引導學生如何抓住主要法律問題,同時兼顧其他法律問題,以尋找最佳解決途徑。學生討論結束後,針對案件本身的法律問題所涉及的多種知識點以及學生討論研究出來的解決方案,教師應予以適當的點評。對於明顯錯誤的解決方案應指出錯誤所在和原因,對於一時難以得出明確結論的問題,應鼓勵學生課後繼續討論研究。教師的點評應恰到好處,既要注意鼓勵學生積極思考,勇於提出個人觀點,又要注意如何引導學生正確思維。實施案例教學時,教師要注意對用於自由討論的時間資源的分配和控制,合理分配案例介紹時間、問題提出時間、學生討論時間、教師總結和點評時間,安排好討論問題的最佳順序。

  方法的實施效果和熟練程度課堂的駕馭能力有直接關係,所以個案分析教學法的實踐經驗積累非常重要。“熟能生巧”,在個案分析教學法的實施過程中針對教學內容和學生反應,及時完善和調整各個環節,以取得最佳教學效果,這需要老師對個案分析教學法的深化理解。

  七、診所式法學教育:法學實踐課改革的新嘗試

  ***一***診所式法律教育的來源

  診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法學院興起的法律實踐性課程。這種模式是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設立某種形式和內容的法律診所,使學生接觸真實的當事人和處理真實案件,在診所教師的指導下學習、運用法律,培養學生運用法律的實際能力,促使學生對法律的深入理解,縮小學院知識教育與職業技能的距離,培養學生的職業意識觀念。醫學和法學雖然是兩門不同的科學,但在學習方法上有相似之處。比如,醫生僅有理論而沒有實踐經驗,就有侵害病人健康剝奪病人生命的危險;法官,檢察官乃至律師沒有司法經驗,同樣能使當事人傾家蕩產、妻離子散,進而影響到社會的治安秩序,降低國家法律的威信。在醫學教育的過程中,醫學院就讀的學生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從事臨床實習,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很難想象沒有實踐過的學生***包括教師***,會成為合格的醫生***合格的醫學教師***。當法學教育引入這種教學方法時,法學院保留了“診所”稱號,強調從實踐中學習,通過在真實案件中代理真實客戶辦案,深化對法律知識的掌握和理解。

  診所式法律教育的興起是因為美國的教育改革家們認識到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學院式或純理論的法學教育所培養出來的人才無法適應法治社會的發展,於是想到了美國最旱的法學教育方式—學徒制的教育方式。18世紀末以前,美國的法律教育是放在律師事務所進行的,稱為學徒制的法律教育。在律師事務所,學生跟著有經驗的律師學習,在執業律師辦公室“閱讀法律”,影印並起草訴辯狀、閱讀案例和有關法律實踐的文章,觀察導師們如何處理案件,那時存在的法學院只是學徒制法學教育的補充。但是學徒制法律教育也存在問題:沒有衡量標準,學生不需要經過考核,學生也沒有受到系統的法律教育。為克服這些弊端,學院式法律教育漸漸開始興起。學院式的法學教育是案例教學***分析與推理上訴案件中的司法意見,在對特定案例的分析中推匯出一般的運用原則***加期末考試。它對於學習法律分析與推理是一種有用的方法,但它很難讓學生學到律師的其他技巧如解決問題、事實調查、交流、辯護、談判、訴訟等,而且學生將全部時間用在書本和講座中,因此與現實隔離開來,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對法律實務知之甚少或者根本就不瞭解。而且,僅僅從書本和講座中學習法律知識,是難以從理論與實踐的對比中發現理論的漏洞與缺陷的,對法學理論的研究和發展也是極為不利的。“要想更有意義地研究和學習法律,不能與社會隔絕而僅僅滿足於對法律理論或法哲學的探討。因此19世紀20、30年代美國法律現實主義運動的一群學者開始呼籲引進改進後的學徒制來擴大法學教育的範圍,改進後的學徒制就是在法學院中設立診所法律教育制度及課程。

  診所式法律教育制度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出現,社會可以藉助於法學院的師生力量為窮人提供法律幫助。當然,真正推動法律診所在全關建立的是20世紀60年代。當時,肯尼迪·約翰遜政府發動“向貧困宣戰”的運動,福特基金會提供了1000萬美元的資金,以資助願意建立診所專案,為窮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學院。法律診所的興起還有一個原因是針對學院式的法律教育對律師的職業道德教育的無為無能。美國曆史上的水門事件提醒了人們,律師職業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因為法律職業本身對道德要求很高,而律師和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被看做是對司法公正負有責任的人員。將學生引入實務領域,並向他們介紹司法人員阻礙或推動人們期望的社會變化的能力,他們就會明自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而不是像以往那樣認為對他們是可有可無的。法律診所教育是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最好的載體。美國律師協會後來規定,法學院的成立必須開設法律診所課程。

  ***二***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美國將其診所教育成功的經驗向各國法學院推廣,得到了一些國家法學教育者的認可。從2000年開始,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幫助下,借鑑美國法學院的經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等國內11所法律院校陸續開設了診所課程。隨著越來越多的學生熱衷法學專業,高校設定法學院和法學專業的增加,研究法學實踐課改革創新,開展診所式法律教育已成為各高校法學專業的必修課。

  1、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是克服傳統法學教育弊端的需要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的法學教育基本上是一種學歷教育,教學目標及教育模式也是圍繞著學歷教育設立及展開的。這種教育模式在教學中以傳授法學理論為主,所涉及的內容只限於對法律知識的掌握和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著重對法律關係的研討,從學理上去分析各種法律現象,重視掌握理論分析的能力,強調學理性思維的重要性。這種教育模式讓學生學到了許多理論知識,同時,也使學生掌握了學理性的思維方式並運用這種方式學到更多的理論知識,為將來的上作和科研打下了紮實的理論基礎。同時在這種法學教學模式下,教師的教學是單向的、封閉的,學生的學習是被動的、消極的。現有的教學模式中沒有明確的培養

  學生積極思考、創造性思維和批判性思維的日標要求,教師在備課乃至上課的整個過程中,基本上不考慮與學生的主動,將已經準備好的知識要點以自己的方式單向性地灌輸給學生,而沒有顧及學生的感受。教師評價學生的優劣往往是根據學生最終的考試成績而不是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不是解決問題的能力。教學活動就大多數學生而言,是被動地聽課和考試,自己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提高了多少並不重要,因為評價課程學習如何的傳統機制是考試和考試成績,他們關注的主要是考試成績或者說是分數。

  診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門法律實踐教學課程。主要的教學方法有兩種,一是課堂模擬練習;一是真實案件的代理。無論哪種方法都能夠學到很多在原來的法律教育模式中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例如:待人接物的技能,觀察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能,實際操作的技能,等等。

  診所式法律教育也是一種以學生為主角的教學方式。無論是課堂內的模擬角色訓練,還是課堂外的案件代理,學生都是處於主角地位。教師在這裡只是指導者***或幫助人***,只是引導學生去探討解決問題的各種可能性,指導學生怎樣去檢索有關的法律規範,怎樣去收集事實材料和相關證據,尋找有利和不利因素,發現各種因素之間的關係,引導學生自己開動腦筋進行思索。學生對法學理論、法律條文、社會狀況、人際關係、案件性質與情節、訴訟請求與訴訟關係,以及被援助的法律服務物件都有了更為生動、具體深刻的理解,所學的法律知識不再是表面化的、書本上的了,而是在實際的演練、操作中,變得鮮活和富有生命力了。因此,它能最大限度地調動起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達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診所式法律教育方式的教育目標直接定位於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它通過解決具體而實際的問題,鍛鍊學生的實踐能力。在診所教育中,教室和社會都是學生的課堂。學生在模擬練習中,扮演案件所需要的各類角色,在教師的指導下體驗律師、調解員、法官等角色的活動過程,學會怎樣接待自己的當事人,怎樣經歷一件案件的完整過程,怎樣運用法律和訴訟技巧,怎樣將理論和實際緊密結合在一起;更為重要的是,學生在這裡可以直接接觸真實的案件,從事實際的代理上作,這就把他們放入了一個非控制的場景中,而對著沒有現成答案的問題,迫使他們自己動手檢索法律,與教師或同學討論對於法律適用的認識。這種教學方式也許不會像在課堂上那樣,可以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的法律知識,但在培養學生運用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方而則是傳統的課堂教學形式不能及的。

  2、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是彌補法學實踐教學不足的需要

  我國現行的法學教育系統中也有自己的實踐教學環節,例如:以案例分析討論形式出現的案例教學和案例分析方法,以理解程式為主的模擬法庭教學方法以及師傅帶徒弟式的法律實習方法等。不可否認,這些環節的設定給傳統法學教育帶來了明顯的衝擊,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對培養學生適用法律的實際能力***包括創造性的理解和應用法律***有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問題開始逐漸顯露出來。案例教學法是容易被學生接受的教學方法。它以案例為載體,老師在講課過程中為學生創造一個被加上和整理過的事實背景。在這個背景中,學生開始獨立的探索歷程。它最大的優勢是有了事實背景,重視實踐和理論的聯絡。這種方式曾被推崇為改善我國法律教學落後體制的靈丹妙藥。但案例教學法最大的弊病也在於這一事實:它依賴的事實經過了處理。教師通過有主觀因素的篩選,排列幷包裝了他選擇的事實。這也是案例教學存在“標準答案”的原因。模擬法庭就是由學生扮演法庭開庭中的各種角色,以虛擬或真實的案例***由需要決定***為藍本,按照法庭開庭的順序,模擬開庭審判,使學生在模擬中體會實戰。它作為一種受學生歡迎的教學方式,一度被視為法學教育改革的一種成功模式。但這種方式的侷限性也很明顯:一是真正參與的學生非常有限,而且準備活動需要投入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一是這種模擬“遊戲”色彩太濃,缺乏真實感,難以激發他們的創造性和參與興趣;三是事前進行大量的有針對性的準備,缺少真實審判中臨場發揮環境,學生是將已背好的臺詞在模擬法庭中的重現,體會不到真實審判中那種脣槍舌戰的壓力和能力。畢業實習是傳統的實踐形式,是對學生學習成果的綜合考核,之所以將其安排在畢業前夕,主要是為了讓學生在參加上作以前對實踐有切身的體會,不至於紙上談兵。但實習是學生作為旁觀者去聽、去看、去跟隨,協助法官、檢察官、律師辦理案件,只是作為助手參與案件。實習中法律事務的觀看者而非操作者的地位,決定了實習沒有任務沒有壓力,當然也就沒有熱情沒有責任。案件也是偶然遇到,沒有針對性,甚至相當多的學生不能親臨一個案件的全部審理過程,往往是接觸辦案後剛剛進入角色,實習就結束了。加之多數實習單位因業務壓力及對學生缺乏實際上作能力的不滿,對他們的實踐缺乏熱情,疏於指導,削弱了實習的教育意義。所有這些方式的運用基本上是為了達到一個主要的目的,即幫助學生了解和理解法律,從而知道法律條款的意思是什麼。在更多的情況下,是教師將自己對法律的學理認識去影響學生,甚至教師會依照自己對法律的理解選擇合適的案例,指導學生進行討論、模擬,然後以達到統一認識為圓滿結果,學生也按照教師的要求理解了法律的內涵。於是,每一位教師可能因自己的學識和觀點被學生所理解和接納而滿足,學生也會因自己對法律的認識與教師的認識相吻合而感到高興,但獨立思考和創造性思維在這裡得不到應有重視和必要的鼓勵。

  在法律診所教育課程中,它並不要求教師把某一法律領域的全部知識傳授給學習者,而是以培養學習者處理法律實務問題的各種技巧為主要內容。由於學生辦理的是真正的案件,接觸的是真正的當事人,遇到的問題不僅對學生是新的,而且對指導教師也是新的。在這裡,沒有明確的問題設定,更沒有統一的答案,案件的事實、問題需要學生去發現尋找,法律分析和法律評價需要學生自己去探索;並且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事先難以預料的情況變化,使已經形成的法律分析被新的法律事實所推翻。這就迫使學生改變在可控教育環境下那種抽象價值判斷的思維模式,從具體案件的各種利益權衡中去進行分析、判斷和評價案件事實,自己動手去檢索法律,主動與教師、同學一起討論法律認識問題。這種培養學習者獨立思考實際問題的學習方式,突出了診所DIY*** Do it yourself***的特點,從而使學生的實踐性思維能力、開拓性思維能力、創造性思維能力和綜合判斷能力等得到充分的啟動和鍛鍊。

  3、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是培養學生法律職業道德素養的需要

  傳統的說教可能給學生一些好的職業道德準則,但最有效的教育莫過於在解決具體的兩難問題時,在老師的指導下,讓學生通過處理真實案件,接受真實的委託,在當事人的需求、案情的複雜等各種壓力和不可避免的道德兩難等環境下做出其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培養出來的職業責任心,是其他法學教育方法所不可比擬的。在診所式法學教育中,職業責任心的教育涵蓋了如何處理衝突和嚴守保密規則,如何處理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如何培養律師技能和職業熱情等問題。診所式教育的許多教學內容就是旨在樹立學生正確的職業道德觀,並形成了一套包含模擬演出、辯論、討論等形式的訓練方法,學生在此過程中身臨其境,在老師的幫助下培養一種強烈的法律職業責任感和道德心。

  從實踐來看,法律診所也是培養學生職業責任和職業道德最理想的場所。診所法律教育中的實際案件代理是以社會法律援助活動為載體的,大多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公共利益或社會安全或殘疾人案件。這些案件的代理最有助於學生討論公正和追求公正,從而有利於培養學生的正義感和職業責任心,也使得我們的法學教育遠遠超出了法律知識和法律上作能力本身,而延伸到了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心、公益心和與之相聯絡的獻身精神等思想品德領域。在這裡學生參與代理實際案件不像專業律師那樣有一定的經濟利益的驅使,他們的上作純粹是非功利的公益法律服務,體現的是社會公正和愛心。它可以一方面使學生感受到法律上作並不只是一種謀生的手段,它還是一個扶助社會弱者、實現社會公正和道德的渠適,從而加深學生對法律本質和功能的認識,培養學生法律上作的職業責任心、職業道德。另一方面,它讓學生在這種公益性援助活動中體會人類的愛心和真情等非功利的方而,這對提高學生的思想品德素質和情操無疑具有積極的意義。

  八、模擬法庭教學方法---較好的、值得推廣的實踐教學的方式

  ***一*** 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符合現代教學方法選擇的依據

  高等學校教學中採用的教學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任何教學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又有其侷限性。因此,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要對教學方法進行恰當的選擇,並加以正確的運用,才能充分發揮教學方法的作用。同時由於不同學科的研究物件不同,同實踐的距離也不同,因此在教學方法上必然顯示出各自的學科特點。因此具體到法學本科教學中,教學方法的選擇,就要根據法學專業的特殊情況進行教學方法的選擇。我認為,對法學專業教學方法的選擇,要根據法學專業的教學目標、學科的性質和知識形態以及時間和物質條件的制約,同時教學方法的選擇,還要考慮是否契合現代教學改革的方向。而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選用,完全符合以上這些條件。

  1、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符合法學教學的目的

  方法作為途徑和手段,首先應當服務於其目的。所以法學教育中教學方法的選擇,其首要的依據是要能夠滿足法學教育所要達到的目的。縱觀世界各國法律教育的基本情況,法學教育的目標不外乎兩個:一是為法律行業培養新人,一是為更廣泛的社會成員提供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的訓練。

  總體來講,建國以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法學教育所要達到的目標是第一個,強調的是培養“掌握刀把子”的專政人才或者說政法工作幹部,強調法學專業的學生其就業方向主要的是政法部門。而其後隨著法學專業的招生規模日益擴大及學生就業面的拓寬,隨著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現代社會已經處處離不開法律,法律人才不僅要在教育部要求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法律業務工作,而且要在更廣泛的領域中為公民、機關、團體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務。司法部《法學教育“九五”發展規劃和2010年發展設想》明確提出:法律人才不僅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法律監督部門所必需,而且日益成為全社會急需的通用人才,成為管理國家各項事務的主幹人才。要貫徹、落實素質教育,就必須摒棄傳統法學教育過分強調專業人才培養的教育觀念,不斷拓寬學生視野,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和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應變能力,而不是對一些法律條文的單純註釋和解說,以及一些技術操作層面的簡單訓練。許多學者在論述法學教育的目標問題時也認為,法學教育不僅要為法律職業培養後備力量,也要面向全社會培養法治國家的建設者和管理者,培養各行各業所需要的法律人才。

  但我國目前法律教育的教學實踐所要達到的目標與社會對我國法學專業人才要求的目標取向並不相符,是要培養理論研究型人才而不是能夠廣泛適應社會需要的法律實用人才。在大學裡,教師教給學生的是其本人在本研究領域的一些建樹或者法學界當前爭論的一些理論性問題,教師的出發點是希望以其思維方法去引導學生從事法學研究,培養學生具有寫作能力和發表論文能力的法律研究人才,而實際上學生畢業以後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的是很少的。我們承襲大陸法系的傳統並將其發展到極致,將法律僅僅只是當作一門科學,法律專業的教學活動所要達到的不在於提供解決問題的技術,而在於對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授推導,普遍不對學生進行法律實務所需的技能培訓。教育內容上注重對較抽象的概念和原理加以闡釋和分類,在教學方法上,強調教師的系統講授而不是讓學生參與到教學中去,課堂講授旨在向學生傳授理論知識,忽視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提高,嚴重背離了法學教育的目標。即使為迴應社會對法學教育與實踐差距太大的批評,吸收英美法系判例教學方法而在課堂上所採用的案例教學法,也往往演變成為一種“以案說法”、“以案釋法”,無法發揮教學中學生的主體性作用,無法讓學生參與到教學活動中,讓學生自己去建構知識。

  鑑於我國法學教育的目標應該是不僅要為法律職業界培養後備力量,也要面向全社會培養法治國家的建設者和管理者,培養各行各業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培養出知識、能力、素質三位一體的,適應未來各方面工作需要的合格人才。大學本科法律教育是讓學生獲得從事多種法律職業都必須具備的知識、能力和素質,其畢業生不僅應該掌握法學知識,精通國家法律,具有法學專業應有的素質和寬泛的社會科學知識,同時更要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備較強的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所必須的實際操作能力。而法學專業傳統的教學方法由於忽視對學生素質和從事法律職業必需的實踐技能的培養,因此為適應對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必須探索新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而從適應社會對法學人才實際需要的角度說,模擬法庭這種教學方法正可以彌補傳統課堂教學方法過於注重對學生知識傳授的不足,通過模擬法庭教學方法所提供的綜合訓練,使學生加深對法律基本知識的理解和實際中所需基本的技能的掌握,形成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同時通過教師指導下的對典型案件的模擬實踐操作,培養學生的職業意識和習慣,使其在走入社會以後能夠儘快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

  2、模擬法庭教學模式的採用和現代教學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阪元昂在其《教育工藝學簡述》中指出:“歷來的教學方法論都是從教育思想中尋求其出發點的,因而它們歸根結底是一種旨在實現教育思想的方法論。”舊的教學模式所基於的思想,是約翰·洛克的白板論***即認為未經教授的學生的思想把如同一張白紙,而有待教師在上面書寫***,這種教育思想在教學上突出地表現為重教輕學、重知識輕能力、重一般輕個別。

  而現代學習論早已證明:知識不能由教師機械地灌輸到學習者的頭腦中,“應該以大學生自身的學習特徵為出發點,強調以大學生為中心,以任務與問題為核心,強調大學生參與教學當中併成為教學活動主體,來改革、創新大學的教學方法”。面對新世紀的挑戰,大學的教學方法改革要充分考慮當代大學生的學習特徵。由於大學生們有進行自主性學習的強烈願望和能力,同時有著遠比少年豐富得多的經驗,這不僅為大學生自己主動構建知識創造了條件,也為大學生群體共同解決問題提供了可貴的資源。因此充分發揮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作用,引導和促進當代大學生向自主學習、探究學習和合作學習的方式轉變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模擬法庭這一教學形式正好契合了這一現代教育教學觀念的轉向。在模擬法庭教學過程中,在問題和任務的引導下,通過模擬法庭教學活動中師生之間,尤其是生生之間的互動交流,通過與他人交往、參與下發生的互相協助下去探究問題答案的活動,不僅激發了學生強烈的學習興趣,而且更重要的是營造了一個有利學生才能發展的環境,充分發揮了學生的主體作用,更好的掌握了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技能,培養了學生的合作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3、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符合法學學科性質和知識形態特點

  對於法學學科性質這一問題的認識:有“通識說”,認為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培養人才的首要價值標準,平等、公平、正義的民主思想應該是法律人才職業道德的應有內容,而法學教育作為現代大學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應當是一種通識教育:有“職業教育說”,提出法學教育的最終目的在於對有志從事法律事務的人進行科學且嚴格的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嫻熟的處理社會當中各種錯綜複雜的矛盾,因此法律教育的使命在於進行職業教育或職業訓練。但現在越來越多的學者認識到,單純把中國的法學教育的性質定位為通識教育或者說職業教育都失之片面,法學教育應該具有兩重性。清華大學王晨光教授認為“在法學教育認識上的分歧和悖論實際上反映出法學教育中內在的、與生俱來的二重性,即法學教育的職業技能性和學術研究性”。“法學教育不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和學術培養,而且是一種職業訓練,但是,我國法學教育長期以來片面地強調前者,從而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後者”。對職業教育和訓練的忽視主要體現在我們受大陸法系傳統教育模式的影響,偏重於對法學理論、法律概念的把握和法律條文的解析,教學中採用以教師課堂講授為主的灌輸式教育模式,而沒有考慮在教學中採用實踐性教學方法,由學生們積極地參與學習過程,自己來構築知識、發現知識、轉變知識和擴充套件知識。

  對於多數大學生來說,他們的學習,是與他們自己的職業或職業意向有關的,他們在渴求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也更希望自己能在創新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能有所提高,在法學教育領域更是如此。如果課堂教育主要是知識的教育,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忽視了分析和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能力的培養,必然導致培養出的畢業生無法適應法律職業的要求。而通過在法學教育中開展自主合作的活動式教學活動,恰可以彌補傳統教學方法的弊端,培養學生善於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其解決法律案件糾紛的實踐活動能力。所以模擬法庭教學方法通過與課堂教學方法相結合,以這樣一種活動的方式,能有效地解決法學教育雙重性這一問題。

  同時,現代認知心理學認為:任何領域的專門知識都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回答世界“是什麼”問題的知識,被稱為陳述性的知識,第二類為回答“怎麼辦”問題的知識,被稱為程式性知識。後者又被分為兩個亞類,第一類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熟練的技能,被用於經常出現的情況;第二類是現代認知心理學家所提出來的“認知策略”,被用於新穎的,需要創造性的情境。第一大類知識可以通過看書或教師的傳授獲得。第二類知識涉及怎麼辦的個人經驗,必須通過實踐和個人體驗才能獲得。在法學領域,也同樣存在這兩種知識形式,但無疑法學作為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後一種知識是更為重要的。而目前的傳統教學模式,對於後一種知識的獲得,是沒什麼作用或作用不大的。而模擬法庭這一教學方法的採用,通過讓學生擔任一定的角色,使每一個參與者“身臨其境”的置身於法官、檢察官、律師、原告、被告等身份中,模擬實踐中發生的案件審理,不僅可以訓練學生熟練法學專業學生應該掌握的技能,而且通過學生將課堂上教師講授的知識運用於近似真實的場景中,使學生能設身處地的思考問題、解決問題,大大提高了學生創造性的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

  4、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選擇有時間和物質條件上的優勢

  所有教學方法的運用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投入,而不同的教學方法在時間投入上是不同的。因此教學方法的選擇,不僅應以可能提供的時間條件作為重要的依據,而且應以高效率的教學方法作為選擇的目標。在時間投入上比較,講授法是一種效率較高的教學方法。在英國某學院曾對教學法進行比較,“同樣一個課題,如果用講演法講授,每生每次只需0.05小時***假定一班60人***;用小組討論的形式每生每次則需0.3小時***每組12人***,用實習作業的形式每生每次需0.33小時***每組也為12人***。這些估計是可靠的,因而我們可以強調指出,對於師生的雙方來說,講演法比實習課和小組討論課都經濟些”。但以上的論述己經證明,單一形式的教學方法是不可行的,必須採用其他的實踐性教學方法。而在與其他的實踐性教學方法比較中可以看出,模擬法庭教學方法是一種比較高效率的方法。向實踐學習,培養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實踐能力是必要的,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向實踐學習不是向所有的實踐學習,而是向典型的、符合教學需要的實踐進行學習。模擬法庭的教學活動正是在教師的主導下進行的,教師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模擬法庭教學的進度,使教學活動的進行能夠順利地達到教學的目標,而不至於出現其他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方法經常出現的情況***例如法學專業實習教學和診所式法學教學方法下經常出現的情況***,即由於教師不能控制整個教學活動,可能使教學目標的達到不僅費時費力,甚至有無法實現的危險。

  教學方法的實施離不開必要的物質條件,即使是講授式的教學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條件,如各種教學用房、圖書資料甚至包括儀器裝置***例如教學中多媒體系統的使用***。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採用,對教學條件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一般要求具有專門的模擬法庭實驗室,以取代用一般教室作為模擬法庭的場所,條件好的學校在教學中可以通過運用多媒體手段,對模擬法庭的開庭過程作同步的錄影,這樣既有助於供學生在實驗後進行觀摩和教師點評,也可將一些好的開庭資料儲存下來,供以後進行模擬法庭教學時作為一種參考。要擴大學生的社會實踐範圍,就必然要增加對經費的投入,例如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實習就需要大量實習經費的投入,而診所式法學教育的突入更是要大得多***在中國的推行需要福特基金會的大力支援***。隨著國家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投入,高等學校的教學物質條件正逐步得到改善,而高校領導也應從培養高素質法學人才的高度,認識到模擬法庭實驗室建設的意義,使法學專業的教學方法選擇能有更大的餘地,使教學方法的不斷優化具有必要的物質基礎。況且模擬法庭實驗室的建設並非模擬法庭教學方法能否開展的必要條件,通過將普通教室作為模擬法庭教學活動的場所,也能達到相似的效果,而將普通教室改裝成模擬法庭實驗室的成本一般也不會超過五萬元。所以模擬法庭教學活動的開展,對物質條件的要求並不高,在其推廣上並無物質條件上的障礙。如果能夠通過將模擬法庭教學方法運用範圍擴大的話,使這一實踐性教學模式代替現在高校法學專業學生參加的集中的專業實習,其所節省的實習經費肯定要遠高於對模擬法庭的投入。

  ***二***模擬法庭是較理想的可推廣的實踐性教學方法

  法學作為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專業,如何使法學教育中既有廣博的理論闡釋,又能讓學生掌握基本的實踐技能,是擺在法學教育者面前的一個重要的課題。而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為傳統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結合提供了平臺,豐富了傳統理論教學的內容,不僅更能有利於克服傳統教學模式的不足,又能找到理論和實踐兩者最佳的結合點。

  首先,模擬法庭教學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師生關係更加融洽。傳統教學模式以教師為中心,教師講學生聽,持續下去,學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學習處於被動的狀態,缺乏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影響了教學效果的發揮。而模擬法庭教學突出學生這個中心,突出能力的本位。在模擬法庭的操作過程中,學生必須像當事人的律師或者檢察官或者法官那樣接手模擬案件,扮演著案件的當事人或者參與人的角色,因而必須考慮其所處的角色的利益,怎樣能更好地為當事人服務,以爭取對當事人最為有利的結果。這時學生已經不是學生的角色了,而是律師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了。“在模擬法庭訓練的整個過程中,學生必須把自己的角色轉換為律師、法官、檢察官、當事人等,然後根據這些角色所代表的利益,千方百計的尋找切入點,收集材料、分析案件以期取得最好的結果。這不僅僅是角色的轉換,而且是學生地位和視角的轉換,對學生產生了潛在而深遠的影響。舉例而言,當一個人作為乘客坐車時,他不一定會記住行車的路線。但是,當他坐在司機的位置上時,他就必須認路、記路和分析路線。模擬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把學生置於司機的位置,成為學習的主體,使學生主動地去學習,從而在學習效果上會更好。具體的來說,學生接過具體的案卷材料後,首先要進行分析,瞭解案情及爭議焦點,明確現有的證據及解決爭議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證據,並初步形成解決案件的方案或起草相應的文書,包括調查、財產或證據保全、訴訟等程式。不同的角色扮演必將賦予學生強烈的使命感與責任感,激勵學生主動地、富有創造性地參與模擬法庭活動,不論在鞏固、利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闊學生的視野,培養學生正義感方面,還是在促進學生積極思考,提高應變能力方面,都將對學生產生深遠的影響。

  老師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輔助性的,即挑選或編寫適當的案例材料、提供一般性指導、評價學生的表現,等等。模擬法庭中的老師應當切忌成為正確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維模式禁錮學生的思維,而是應當成為引導學生自行思考、從而由學生解決法律爭議的路標或評論人。老師在指導學生辦案的過程中,對具體案件的指導大多采用一對一的個別指導方式,從而使學生得到更多的具體關注、實際指導和基本技能的鍛鍊,這有利於因材施教;這種教學方法還有利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形成強烈的學習動機;另外,這種方法不僅能夠使課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實用,而且使學生之間的關係以及學生和老師之間的關係更加融洽,有利於形成民主的氣氛。

  其次,模擬法庭教學方法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模擬法庭教學方法克服了傳統教學方法只重視知識傳授的弊端,是對傳統的法學教學法成功突破,真正將學習的主動權交還給學生,把知識傳授與能力培養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地實現了法學教育的目標。一個成功的模擬法庭能培養創造能力。法律條文具有抽象性、概括性,要用有限的條文解決千變萬化的生活問題,需要創造性地運用法律,這就是法律運用的靈活性。例如,程式性的法律條文不可能詳細到法庭中每一句話、每一行為,如何進行具體的庭審,需要用創造性的思維將法律變得生動和易於操作。而如何運用證據證明案情,如何修正不完備的法律條文,更是對學生創造力的直接考驗。可以說,學生在模擬法庭中的言談舉止,不僅僅是學習運用法律的過程,也是創造能力的學習和提高過程。21世紀是提倡通過對問題探究性學習提高創新精神的世紀。模擬法庭就是通過學生對案情的分析中找出問題,並通過雙方對抗的模式激發其強烈的探究精神的。因為對具體案件的分析是在書本或者教師的教案裡找不到答案的,必須通過發揮主觀能動性讓學生自己去探究問題的答案。通過探究,一方面強化了學生的主體地位,激發學生思考,喚起學生求異思維、積極觀察與想象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過模擬法庭教學法的實施,不僅加深了對課本上理論知識的理解,培養了獨立思考能力與創造精神,而且培養了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和資訊處理的實踐能力。具體來說,一個優秀的法律工作者應當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出色的理解運用能力、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的活動組織能力。而模擬法庭教學有利於培養學生的這些綜合素質。一個模擬法庭的成功舉辦首先需要參加模擬審判的學生對法學理論的深刻把握,在研透法律條文的基礎上,具備運用這些條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次應具備法律文書的書寫能力,無論是傳票、裁判書還是代理詞、辯護詞都應規範、準確。第三,要具備較好的司法口才。審判、控辯和陳述過程中,都需要學生展示其雄辯的口才進行說服的工作。這三方面的法律素質均可以在模擬法庭實踐中得到鍛鍊和提高。另外,一個模擬法庭的順利進行需要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可以說,模擬法庭需要尋找素材,確定角色,當事人間互相協調,用證據證明主張要符合邏輯,程式進行應有條不紊,這些都離不開模擬法庭參與者的組織協調。

  最後,模擬法庭的訓練不僅僅侷限在法庭上的辯論,而是一種系統的、全過程的訓練。如果運用案例教學法,用一個案例來說明一個法律規範的運用,學生學到的只是有關訴訟中一個環節甚至是一個點上的知識和分析能力。而模擬法庭訓練一般持續一段時間,學生必須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事實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要點、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因此學生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並通過親身參與,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程序和結局。它打破了傳統法學課程設定按部門法為標準所劃分的人為藩籬,要求學生同時對實體法和程式法進行綜合的考慮。學生以親身投入,實踐開展法庭審判中的各項工作,在準備和庭審過程中他們必須系統的複習和運用案件所涉及的相關實體法和訴訟法知識,這樣能促使學生的法學知識系統化;學生們分成法官組、原告組、被告組、第三人組、證人組、書記員組,對案件的證據和事實以及法律適用進行小組集體準備及分析和討論,能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團結、合作精神以及對複雜事物的觀察和分析能力;法庭調查階段,能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舉證、質證、認證能力;法庭辯論階段的對抗性,能促使學生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庭審中的調解,能培養和提高學生與對手的協調和談判能力;製作代理詞、判決書等法律文書全面的體現了學生對該案件的巨集觀把握和對相關法律知識的系統的應用能力;開庭之後專家和老師的點評能使學生明白自己的長處和短處,並能明白自己今後努力的方向。這些能力提高不僅依賴於對相關法律知識的瞭解,而且依賴於對於各種相關學科和知識的瞭解和應用,比如對於當事人、訴訟參與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陳述和辯論的技巧,對於邏輯學熟練運用,對於與案件相關的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瞭解,等等。因此,模擬法庭的訓練能夠為參與者提供一種綜合的素質訓練,其作用遠非其他傳統的課程所能達到。

  ***三***模擬法庭教學方法

  1、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概念和理論基礎

  ***1***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概念

  模擬法庭由國外moot court或者mock court翻譯而來。對模擬法庭的理解,關鍵在於對模擬一詞的理解,所以有必要對模擬進行解釋。模擬一詞在英文中的對應的詞為model, simulation, model也被翻譯成為模型。按照錢學森的解釋:“模型就是通過我們對問題的分析,利用我們考察到的機理,吸收一切主要因素,略去一切非主要因素,所創造出來的一幅圖畫。”雖然這句話是針對理工科而言的,但也一樣適用於社會科學,也就是說,模型或者模擬的方法,要求研究者穿透客體生動豐富的表面形態,捨去事物次要的細節與非本質的聯絡,找出與研究方向相關的基本因素和本質特徵,然後在這些基本因素的基礎上將客體的原型抽象為認識論上的模型,通過模型再現原型的各種複雜結構、功能及聯絡,從而獲得對原型的更本質、更深刻、更準確的認識。一個成功的模型一般應具有下列基本特徵:第一,它是客觀物件***實體或系統***的抽象,因此必須能夠有效地模仿該系統,貯存原型的主要資訊;第二,它是由說明客觀物件本質或特徵的要素構成的,因此必須由最能夠反映系統本質特徵的一組最少的因素組成;第三,它能夠集中的、充分的、明確的表達出各構成要素之間的有機聯絡。一般而言,模型應當比客觀物件更“簡明”。模型如果搞得過於複雜,將很難對其進行分析和認識,結果會喪失模型的意義。

  所謂模擬法庭教學就是以模擬法院開庭審理的方式,通過學生親身參與,分別擔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將課堂中所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司法基本技能等綜合運用於實踐,以提高學生的操作能力,達到理論和實踐相統一之教育目的的一種實踐性教學模式。當今的社會的發展可以說是日新月異,知識總量急劇增加,而學生在校學習的時間和學習的精力又相對有限,採用一種適合我國國情的新的教學方法—模擬法庭教學法,可以使學生由被動學習轉入主動學習狀態,有效地提高教學效率。模擬法庭教學方法,重在培養學生實務技能,雖然在國外法學院校被普遍使用,在國內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很多大學的法律院系雖對模擬法庭的硬體進行了改善,但對模擬法庭的操作程式的研究卻相對滯後。

  ***2***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理論基礎

  模擬法庭教學法在其理論構建和實踐運用中遵循、契合和創造性地運用了瓦·根舍因的範例教學理論和衝突教學法。瓦·根舍因認為,所謂範例,就是那些在日常生活素材中隱含著本質因素、根本因素、基礎因素的典型事例。範例方式教學就是通過主體與客體、問題解決、學習與系統學習、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相結合的教學方法。實施範例教學,在選擇教學內容時,必須遵循基本性、基礎性和範例性三條原則。基本性原則就是選擇本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為教學內容。基礎性原則,就是在選定教學內容時,要從學生智力發展水平和己由知識經驗的實際出發,並使這些教學內容能成為學生進一步向前發展的基礎。範例性原則,就是在已經選定的基本性、基礎性的教學內容中,再精選出範例性的、典型性的材料作為教學內容,通過個別來說明一般,使學生能由點到面,通過部分來理解與推知整體,產生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的效果。當今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知識總量急劇增加,而學生時間和學習精力又相對有限。在模擬法庭教學中引入範例教學,通過教師精心選取和安排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使學生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前提下,聯絡已有的經驗,學會如何在實踐中正確地應用這些知識和理論,從而使學生真正成為學習的主人,既獲得了知識,也培養了能力,能有效地提高教學效率。所謂衝突式教學,是指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有意識地組織學生把各自的理解表述出來,聚在一起討論,甚至促其產生一定的衝突,以此使學生澄清認識,加深對所學內容的理解,並深入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學習主動性。在教學過程中,由於知識、經驗、智力特點和思維方式的差異,學生們對同一教學內容的理解和闡述是有差異的,而這種衝突在法學中表現的尤其明顯。在實際法律案例中,原被告雙方圍繞有責無責、有罪無罪等事實問題及法律適用問題會進行激烈的爭論,加之我國各項法律有待修繕,對法律條文的爭議、不同見解時有出現,這為在教學中利用衝突教學法組成觀點對立的雙方進行辯論提供了條件。因此在教學中引入衝突式方法是一項很好的教學形式,可以很好的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求知慾望。特別是在教學中碰到疑難知識點時,可以吸收衝突式教學方法的優點,將其運用到模擬法庭教學法中。通過模擬法庭中控辯雙方提出自己的觀點並在此基礎上展開爭論,由審判組同學居中裁決,特別是當爭論過程要求全體學生認真聽取對方的觀點,思考對方的辯論,做到能夠從反方的論證中搜集支援自己觀點的材料,自己的觀點進一步得到完善。通過組織學生進行辯論,激發了學生的學習動機,有利於理論教學的深化,提高了學生學習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當然,衝突式教學在學生學習中的積極作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為學生建立一個既有合作,又有競爭,而且合作多於競爭的教學氣氛,在這種學習情境下,思想能更開放,能更好地聽取並充分利用對方的觀點。這種衝突可以增強觀點的正確性,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

  2、模擬法庭教學法的歷史

  與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大學不同,英國早期的法律教育都是由律師學院承擔的。在中世紀的英國,由於法官和律師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和豐厚的收入,為此,許多中小貴族特別是騎士家庭的子弟對法律行業趨之若鶩。由於中世紀早期英國的皇家法院都設在倫敦,這些有志於法律職業的貴族子弟便雲集於中央法庭所在地的倫敦西區,寄宿在法庭附近的酒館之中,通過閱讀法令和法律著作、幫助當事人訴訟、旁聽法庭辯論等途徑,認真而熱情地汲取法律知識。後來更是聘請開業律師授課,逐漸形成了一些簡易的法律學校,到14世紀以後形成了英國著名的四大律師學院,即林肯學院、格雷學院、內殿學院和中殿學院。學院主要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教學模式,圍繞法院工作對學徒授課,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出席法庭,旁聽律師辯論和法官審案。而律師學院的另一種重要的授課方式是組織模擬法庭,研討審判主管委員和講誦師為他們編制的疑難案例。在模擬法庭過程中,主管委員和講誦師隨時根據學徒的表現,決定哪些人可以成為律師學院的正式成員,即英國律師協會的會員,由此獲得出席正規法庭辯護的資格”。在我國,關於模擬法庭教學方式的採用,有關的材料比較少。目前知道至少東吳大學法學院是採用模擬法庭方式的教學方法。據介紹,“學校在1921年組織了一個實習法庭***模擬法庭***,法庭在週六晚上開庭,由學生充當律師、陪審員和證人,從外面請來的律師、法官和本校的一些教師充當法官。輪流演示3套法律程式—中國法庭***用漢語***、混合法庭***中、英互譯***以及英、美法庭***用英語***”。但孫曉樓先生在《法律教育》一書***第十三章法律學校應有之裝置第二節模型法庭***中在提到國內的法律學校需建有法律的實驗室即模型法庭時說:“國內的法律學校,與這一點好像都不十分注意。他們的課程中間,雖然也有訴訟實習或審判實務等課程,然而他們的演習,都是在普通的教室內舉行,並沒有特別模型法庭的設定”。這說明模擬法庭這種教學模式在舊中國的法律學校是被廣泛採用的,只是這種形式的教學由於沒有建立模型***擬***法庭而不夠規範正式。

  從國際上看,當前的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學教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綜合性大學進行基礎知識和基礎理論的教育,為期三年。第二階段主要是在法學院進行的實務教育,為期32周。為達到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目的,法學院在培訓的過程中,通常採用兩種方式—例項性示範和模擬法庭辯論。而“模擬審判”***模擬法庭***的方法在美國的各個大學中也被廣泛採用,以加強學生的司法實踐能力,並對司法程式給予更多的關注。各國法學院都定期在法學院內部舉行模擬法庭比賽,不少國家還組織法學院之間的模擬法庭比賽;近年來,不少國際模擬法庭比賽也定期舉辦,如美國傑瑟普國際法模擬法庭比賽,維也納的國際商事模擬仲裁比賽,亞洲國際法模擬法庭比賽等等。模擬法庭教學在國外一流大學法學院成為培養高層次法律人才不可缺少的環節,在我國,模擬法庭教學雖然剛剛起步,但這種教學方式很快在全國推廣,國內絕大部分法律院系都紛紛進行模擬法庭教學,不少院系都斥資建立了模擬法庭實驗室,有的法律院校由於對該教學方法較為重視,取得了一些成績。如清華大學法學院雖然組建不久,但經全國人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推薦,代表中國參加了在日本東京舉行的2000年亞洲盃國際法模擬法庭比賽,並獲第二名。這是我國法學院系首次參加這一比賽,並取得優異成績。而浙江大學也已經連續12屆舉辦模擬法庭。2003年十二月,首屆高校模擬法庭競賽在清華舉行,而這次比賽是中國自1977年恢復正規法學教育以來,首次舉辦的全國性法學院校模擬法庭競賽。比賽共邀請了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11所高校參加,清華大學法學院是這次大賽的主辦方。

  3、現行模擬法庭教學中存在的不足

  作為一種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法學教學方法,模擬法庭教學法在我國法學院***系***的教學中,尤其在訴訟法教學中已被廣泛採用。但總體上講,模擬法庭教學法在我國的採用時間還不是很長,還處於剛剛起步的階段,與國外一些法學院的情況相比較,我們的模擬法庭還有許多要改進的地方。其在實際操作中存在有下列弊端:

  ***1***沒有相關的制度,缺乏熟練運用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高水平的教師。在很多大學法學院,模擬法庭僅僅作為一種可有可無的點綴。在實踐中,不少高等學校法學院系的模擬法庭教學很不正規,更多地是穿上各種制服跑跑龍套,沒有真正認識到這種以能力、素質和專業技巧訓練為主的教學方法的深遠意義。許多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模擬法庭教掌時,把模擬法庭弄成了過於追求形式的一項活動而非一種教學的有效方法***有時作為某些法學院一年一度法律活動周的一項重要的節目***。為了保證模擬法庭教學的成功進行,事前往往進行大量的預演,甚至將各種可能的情況都考慮到了,這樣使模擬被做成雙方都事先商量的演戲,不僅讓參加者及旁聽的觀眾感覺效果很不好,也沒有達到模擬法庭教學的目的。有些學校雖然很重視這種教學方法,但由於並沒有認識到模擬法庭的訓練和教學與傳統教學方式的根本區別,又加上沒有相關制度的規定,不少模擬法庭實際上辦成了某種形式的“大專辯論賽”。在模擬法庭教學中控辯雙方脣槍舌劍的辯論,場面上看來確實稱得上成功和完滿,但往往偏離主題,糾纏於概念理論的爭論,對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還顯得很不足,沒有發揮出模擬法庭應該起到的作用。

  ***2***案例選擇不精

  由於教師選取案例往往比較簡單,沒有太大的爭議,導致模擬法庭的一方參加者針對所爭議的問題發表一番辯論意見之後,另一方無法進行有效的反駁,象徵性的說幾句,就再也沒有其他可進行的內容,整個教學活動顯得單調乏味。為達到使學生學會在具體案件中分析事實、靈活運用證據法和程式法的目的,模擬法庭採用的案件不應該是從現行法院判決書中摘錄的事實。因為法院判決書中對於事實的陳述一般都很簡單明瞭,鮮有什麼可供進一步爭辯的餘地。任何有經驗的律師和法官都清楚,大多數案件的事實都不會是明確和簡單的,否則就沒有進行訴訟的必要。同一件事實材料,從不同的當事人和證人的角度,都會有不同的解釋。因此,事實材料應當以當事人為律師提供的素材和訴訟請求為主要形式。當學生接觸案件時,他們需要首先像律師那樣對這些事實材料進行分析、歸納、篩選和建構,從而形成要向法庭陳述的事實,並在這一事實的基礎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見。應當承認,我國多數法學院中的模擬法庭的訓練並沒有為學生提供真實的或比較真實的案件材料,而僅僅滿足於提供一個現成的判決書中所認定的簡單事實。這種做法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模擬法庭式的教學法,充其量不過是“以例說法”。真正的模擬法庭教學應該加強學生如何在散亂的事實材料的基礎上,發現、篩選、認定和建構事實能力的訓練,使學生真正面對一個近似真實的環境,通過問題的解決去提高實踐能力。

  ***3***教學目的單一,不利於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模擬法庭教學一向被認為是訴訟法任課教師講授訴訟程式過程中的一項教學任務,由訴訟法教師獨立進行組織和操作,模擬法庭的運用範圍很小。一把情況下,模擬法庭教學由訴訟法專業教師自行組織,教學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讓學生掌握審判程式中的一些問題,授課時間非常有限,一般是教師提前佈置案例,學生在課下準備一下,通常正式的模擬審判時間只有兩三個小時。在教學中教師也只關注審判程式走的如何,訴訟理論掌握的如何,而並不太關注學生如何組織辯論,怎樣適用實體

  法,如何全面總結,因而整個活動雖然能達到熟悉訴訟程式的目的,但對學生的辨別事實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以及書面表達能力的培養嚴重不足。“而學生也因此孤立的看待模擬法庭教學,在教學中重程式知識輕實體知識、重專業內容輕素質能力培養的思想普遍存在”。

  ***4***模擬法庭教學模式的運用次數太少。有些教師認為,從確定範例到公開教學展示,不但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而且要求指導教師投入大量的精力。所以這種教學方法在運用上不可能不受到限制,一個年級一個學期能堅持搞上一次就很不錯了”。有些學校斥巨資建成了模擬法庭實驗室,但管理上沒有相應的制度,實驗室成為擺設,一學期用不了幾次。因此可以考慮在實體法教學中根據教學內容選擇案件,將學生分為審判組、原告代理人組、被告代理人組,組成簡易的模擬法庭。由原、被告代理人進行起訴、答辯、互辯,由審判組做出裁判。這一形式主要強調的充分利用模擬法庭教學模式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不要求程式的完備,目的也不是為了掌握訴訟程式。我們還可以考慮對學生給與充分的信任,在法學院***系***成立相應的學生自治組織,在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後,由學生自己對模擬法庭實驗室進行管理。通過由學生自己定期組織模擬法庭教學***主要是簡易模擬法庭***,由學生自己蒐集案例,進行課下的準備,庭審過程中可邀請所在院***系***的教師給予一定的指導或者可以利用學校的資源邀請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官、檢察官或律師進行相應的指導。或者可以在將模擬法庭教學作為一門法學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納入教學計劃以後***見前面對代替法學專業實習方案的討論***,由教師組織學生每週定期進行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應該由法律院或系統一安排,有相應的部門法課程教師負責模擬法庭教學活動的開展***。在制定相應的教學計劃的前提下,在實體法和程式法教師的共同參與下,對各種訴訟程式和實體法中的重難點問題進行集中的模擬法庭教學活動。這兩種方式不僅可以充分發揮模擬法庭實驗室的作用,使模擬法庭教學法在培養法學人才上的功能得到了極大的發揮,而且通過經常性的模擬法庭教學使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有了確實的保障,並有利於法學院***系***形成良好的學習風氣。對此,在我國法學教育改革的程序中,法學院***系***應當銳意改革,從更高和更新的角度認識並積極開展模擬法庭教學,為我國培養更多的、能夠在國際舞臺上與國外法律同行並駕齊驅的高素質法律人才。

  4、模擬法庭教學的教學過程

  筆者認為模擬法庭教學模式使用過程中,應該有兩種形式:即簡易庭和正式的模擬法庭。簡易庭一般是指教師在講授實體法知識時,為了使學生深入的理解某個複雜的理論問題而組織的一種小庭。簡易庭不注重訴訟程式進行上的完整性,可以節約時間,以充分利用模擬法庭教學上的優勢。在實踐操作中,教師可以通過在組織學生進行充分的分組討論的前提上,採用一種對抗式的衝突教學法,引導學生對實體問題進行激烈的別論,通過這一實踐性教學方法高效的解決課堂疑問。但在論述中本文主要圍繞正式的模擬法庭教學模式進行。

  ***1***模擬法庭教學前的準備

  模擬法庭教學前要根據情況組織學生觀摩庭審。所謂觀摩庭審是指通過組織學生觀摩法院對案件的開庭審理活動,以增強學生對法院庭審活動的感性認識,為模擬法庭教學法的採用提供實踐上前提。對於沒有任何實踐經驗的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觀摩庭審是一個重要的教學環節,會為下階段的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打下良好的基礎。但如果模擬法庭教學在法律專業的高年級中展開,學生已經在法庭見習甚至實習過了,則組織觀摩庭審就沒有必要了。要使觀摩審判達到預期的目的,最重要的是教師要選擇合適的案例。在選擇案例時,要考慮到學生的特點,難易要適中,有一定的爭議性,最好能當庭宣判,力爭做到程式完整。在觀摩前,老師應向學生介紹案情,但不能發表個人意見。要向學生提出比較具體的觀摩的目的和要求,如要求學生注意觀察審判程式的不同階段審判人員怎樣指揮庭審活動,瞭解不同的庭審階段所要完成的任務等等。有條件的話在觀摩庭審後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討論,對本次庭審活動進行評價。也可以通過觀看教學需要的模擬法庭教學音像資料代替觀摩實際的庭審,並邀請實踐工作中有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或做報告,來做好模擬庭審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由於讓學生自主的完成模擬庭審活動要求學生獲得模擬審判所需的必要的知識儲備,以使模擬法庭順利的進行下去。所以在模擬法庭教學前應該讓學生熟悉訴訟程式和掌握製作審判需要的各種法律文書,並學會如何處理實體法律問題,因此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最好應在學生學完相應的實體法、程式法、司法文書寫作、證據學等課程後進行為宜。

  ***2***確定案例,介紹案情

  所選擇案例的難度問題如何進行處理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一般認為選擇的案例難度要適中。凡是案情過於清楚、責任分明的案件,其法庭調查的過程會比較簡單、庭審過程中圍繞實體和程式問題的法庭辯論也就無法形成激烈的交鋒,同時簡單的案例也不能通過問題和任務引導啟發學生的思維,喚起其積極參與庭審活動的積極性,因此不適宜選擇為模擬法庭教學的案例。但如果案例難度過大,情節過於複雜而千頭萬緒,尤其是需要進一步進行技術鑑定的案例,也會使學生產生畏難情緒,喚起不了其積極性,同樣難以達到好的教學效果。

  由於在實踐中模擬法庭主要是為了幫助學生掌握程式法,因此,運用模擬法庭的程式法老師往往認為案例選擇應明確、簡單,關鍵讓學生掌握訴訟程式就夠了,而從實踐中得來的案例往往頭緒多,牽涉面廣,外在因素也比較複雜:原封不動的搬過來,不僅學生不易理解,還會產生一些不必要的負效應***程式程教師不一定對實體問題有很深的瞭解,可能導致無法回答學生的實體問題***。因此在這種想法下,即使是實踐中的案例,教師也往往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將其核心內容用簡明扼要的語言表述出來,以便於學生理解和掌握。我認為這種看法值得商榷,這種做法不僅使模擬法庭的教學目的過於單一,還達不到培養學生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敢於質疑,敢於進行創新思維的能力和訓練學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同時這種想法表明教師對於學生的不信任和對其潛在的能力估計不足,模擬法庭教學法下,通過學生積極性的充分發揮和學生利用小組合作性學習的方式,很少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所以模擬法庭教學應該儘量選擇難度較大的案例。另外模擬法庭和實驗操作不同,實驗操作是運用已學的知識和規則驗證某個科學命題或原理,而法律作為一種理解性的知識,不存在絕對客觀的確定性和普遍性,標準答案是相對的,結果應是不可預測的,重要的是每個參與模擬法庭教學的學生,都在公平程式的保證下盡力展示了自己,不同的觀點和方案在課堂上激烈交鋒過了。模擬法庭教學不僅要讓學生明白實體和程式問題以及法律知識本身是怎樣的,更要讓學生明白是通過怎樣的法律程式得出了一個怎麼樣的結論。一個好的典型案例能夠很好的創設法庭環境,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喚起學生的積極參與意識。模擬法庭教學方法的著眼點應在於學生創造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發展,而不僅僅是獲得一些固定的法律原理或者程式方面的規則。

  另外,選擇的案件應該材料齊全,包括基本案情的材料、詢問雙方當事人的筆錄、起訴狀和答辯狀、反訴狀、各種證據材料等。應該為雙方當事人都提供一些有利的證據材料,而不能一面倒地偏向某一方當事人,以便雙方當事人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時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水平。例如選擇合同糾紛案件作為案例,原告主張被告違約,而被告主張自己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案件材料中能夠證明這兩種主張的證據都有一些,以便學生培養和鍛鍊舉證、質證和認證能力。至於案例的來源問題,最好是教師作為兼職律師接受的案件,也可以從法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收集借閱己審結的案例,法學院***系***有必要逐步建立自己的案例庫。即使是教師蒐集的案例也應該是第一手的資料,而不應該像其他教學方法一樣,給學生的是第二手甚至第三、四手的資料擬用的案例。因為經過加工後的資訊可能離實際的情況相差太遠,達不到很好的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當然一些與案件無直接關係的材料可以予以剔除,教師也可以根據需要對案情作適當的變動以更適應模擬法庭教學實踐的需要。

  ***3***分派角色,分組討論

  對學生進行分組有兩種方案可以選擇:一種是根據案情可以將全班學生分為審判組、控訴組***原告組***、被告和辯護組***被告組***等,證人、被害人、鑑定人等訴訟參與人可以單獨分組,也可插入各組。要求每個學生必須加入一個組並儘可能擔任一個角色。即使有的學生不能參加到模擬法庭的實戰中去,也必須參與本組的準備和分析、討論案件的工作。但一個班搞一個模擬法庭,參加庭審的人數有限,肯定有一部分學生不能充任角色,得不到實際的鍛鍊。所以另外的一種方案是採取對全班進行分組,以組為單位每組搞一個模擬法庭,這樣全班同學都有機會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證人鑑定人等參與人可由組外同學充任***。即使在全班同學搞一個模擬法庭的情況下,也可以在各組充分準備的基礎上,由教師在各組隨機挑選出參加模擬法庭審判的代表,使每個同學都能感受到壓力和責任,積極的投入到準備活動中去,以減少準備活動中的“搭便車”現象。

  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分組後,指導教師在向各小組介紹案件的情況時,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指導教師首次向原告或被告提供證據時不能將所有的證據材料不加選擇地全部提供給學生;對案件情況的說明最好應該根據案件真實審理過程當中問題出現的先後順序,證據取得的不同途徑及時機逐步提出,證據也要逐步呈現給學生,尤其要分清由原告主動提供的證據與律師在案件進展過程中要求當事人或對方提供的證據;對於對方所提供的證據,由於無法知道證據取得的時間先後,指導教師需要向學生介紹所見到某一證據的時間先後順序。

  在進行模擬法庭開庭之前,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充分的小組討論是保證模擬活動質量的最重要的環節。討論應該採用小組討論而非全班討論是因為全班討論往往造成由極少數學生主導局面,即使在教師成功的使學生參與時,例如“在一個不足40個學生的班級裡,其中4~5個學生相互作用的時間就佔了全班所有學生相互作用的時間的75%。例如在民事案件中,作好這一工作是要組織全組學生深入的討論,各組學生進行討論時都需要明確案件的性質,找出法律關係主體,抓住案件雙方爭議的事實焦點。經過小組討論後,原告組根據對所取得的案卷材料進行初步分析,應確定被告主體、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以及確定支援訴訟請求的證據,然後全組學生共同起草起訴狀,同時律師可要求原告補充相應的證據。被告組學生應該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準備自己的答辯詞,在民事訴訟中必要時可以提出反訴,並確定支援反訴請求的證據。對於審判組學生,應該在全組學生集體討論的基礎上,讓學生制定出詳細的審理提綱,把握住案件審理中的關鍵問題,懂得案件審判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及審判工作的進度。在各組人員分組討論、研究案情時,教師可以給予必要的輔導提示。這裡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討論均不應在各組間進行交流,有條件的情況下,指導教師也最好能分組指導。教師在指導時不應涉及對具體問題的處理,以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儘可能讓學生充分感覺到法律職業的真實狀況。不過在進行角色分派時,對審判組中審判長角色的選任,因為其作為庭審程式的主持者,對整個模擬法庭的正常進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要進行特別的關注,必要時要進行選擇。一般要選擇專業知識紮實、心理素質穩定、有較強判斷能力和控場能力強的學生擔任,同時要重點指導其制定詳細的審理提綱,讓其學會抓住案件的關鍵問題,懂得全面把握案件審判各階段及審判工作的進度等。

  ***4***訴訟文書的準備

  在正式開庭前,學生應被要求準備好相應的訴訟文書,如起訴書、公訴詞、證據目錄和說明、辯護詞、代理詞等,有些文書應按法定程式***如起訴狀、答辯狀等***在庭審前傳遞給對方。一般情況下訴訟文書應要求學生準備不止一種的方案,這樣開庭後根據具體情況選用發揮。例如如果只准備一種辯護詞,公訴人同學在模擬審判時可能並沒有按辯護人準備的辯護詞進行發言,這樣有可能造成辯護方措手不及,提不出反駁理由。而如果臨陣調整辯護內容,就可能難以應對,甚至答非所問。不僅事先準備有關訴訟文書時,最好能夠設計兩三

  種預計的方案,開庭後根據具體情況選用,控辯雙方的同學在整個法庭審理活動中,都應該像真正的當事人一樣,通過小組討論對各種情況進行充分的預計,設計相應的對策。應該強調學生自己動手製作訴訟文書,對於借到的案卷材料中包括的相應的訴訟文書***如訊問筆錄、庭審記錄、公訴詞、辯護詞、起訴書、證詞、判決書等***,不必在準備階段提供給學生,以避免學生照抄。

  在庭審過程中,雖然我們在製作訴訟文書以及進行審判活動時,力求做出充分的準備,甚至做出好幾種方案,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仍然會出現各種無法預計的情況,所以學生不僅要善於向自己提出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並且要在庭審前就要做好學會隨機應變,找出應變措施的心理準備。這對學生的能力提高有好處。例如庭審時證人作偽證怎麼辦?被告人突然翻供怎麼辦?辯護人要求補充鑑定怎麼辦?在實踐中,審判長遇到類似的情況,必要時應依法宣佈休庭延期審理,並將案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但在模擬法庭教學中,應事先考慮周到,避免中斷表演,這要求參與審判的各組同學要考慮各種可能的情況,尤其是對審判組同學。另外,判決書在實踐中理應依法於評議後才能做出,不應“先判後審”,但在模擬法庭中,為了時間上的緊湊,也可預先寫好判決書***最好也是幾份***,最後視模擬法庭控辯雙方辯論的結果酌情修改擬好的判決,當庭宣佈庭審結果,必要時也可以宣佈擇期宣判來結束模擬法庭審判活動。

  ***5***正式開庭

  對於正式的模擬法庭審判,從釋出開庭公告、進行開庭準備到做出判決均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式進行。在有模擬法庭實驗室的學校,應在模擬法庭實驗室進行審判活動,沒有模擬法庭實驗室的也應該應將活動場所進行相應的佈置準備。模擬法庭實驗室的佈置與人民法院的正式審判庭應該一樣,場內懸掛國徽、擺放各個訴訟參與人的標牌。參與審判的法官組學生著法官服,律師組學生著律師服,造成一種嚴肅、正規的氣氛,使學生進入“實戰”狀態,以克服學生的輕視的態度。

  在整個開庭過程中,所有的參與人員都應有一種真實感、責任感和使命感,認識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維護法律的神聖與尊嚴,維護國家、個人***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這一階段要求參與的學生進入角色,各項活動都嚴格按照實際工作的要求開展。開庭過程中,不僅要注重程式的合法性,認識到實體公正的基石是程式公正,還要求對實體問題進行深入的辯論。辯論應該圍繞案件爭議的實體法律問題進行,不能只關注辯論的技巧和場面上的熱鬧激烈,將模擬法庭審判變成大專辯論賽。開庭審判的各個階段的全部工作,教師都應該剋制自己,充分信任自己的學生,放手由學生自己完成審判活動,老師只旁聽審判,不參與、不干涉審判程式的進行。這樣做也是為了杜絕學生的依賴心理,以達到真正鍛鍊學生能力的目的。即使開庭時遇到了問題或遇到了準備階段沒有注意到的情況,也應由學生自己處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中斷開庭程式。“如果存在問題,由教師在開庭後再進行分析和總結,以培養學生的臨場應變能力,即保持審判工作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5、對模擬法庭教學效果的測評

  測評是為了分析利弊,以促進改進教學效果。測評分為二個層次,一是對某一具體模擬法庭執行完畢後的測評,解決的是對具體學生具體表現的評定。模擬法庭這一新的教學方法的採用,必然帶動相應的考核方法的改革。如何改革模擬法庭教學考核方法,是必須研究的新課題。二是對整個模擬法庭教學效果的測評,解決的是教學方法本身的評價和改進。

  ***1***庭後總結與評價

  對於正式的模擬法庭開庭審理結束以後的總結,不能僅僅看成是每位參加審判的學生的小結加教師的“總結陳詞”,更應該看作是一個重要的教學環節,讓它成為師生溝通和進一步展示自我的機會。

  認真作好庭後總結與評價是學生個體能力和素質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方面。首先需要能建立一個真實反映學生能力的評價體系,這也是模擬法庭作為一門實踐課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評價的標準主要應該涉及對學生在模擬法庭教學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進行評價。這些標準主要包括以下:A、在整個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所有程式的進行是否合法,具體的操作是否規範;B、對實體法的運用是否準確,辨訴雙方在起訴答辯以及法庭辯論過程中說理是否清楚、明白和透徹;C、參與活動的學生的語言表達是否流暢、精彩;D、學生的臨場應變能力如何,出現突發事件如何進行處理,是否是雙方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程式進行表演;E、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如何;F、每組學生在整個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合作解決問題的能力如何。對於這裡列出的評價的標準,還應該進一步明確和具體化,能分解與量化的應分解量化,儘量避免用含糊的不切實際的語言來陳述標準。另外標準應事先為全體學生所知,以便學生在活動進行過程中得到正確的引導。

  在有特聘的有實務經驗的教師參加的模擬法庭中,應由特聘教師依司法實務中的庭審要求,現場從總體上來評判模擬法庭的成功與不足,對同學們的表現進行中肯、專業、細緻的點評。如果沒有校外從事實務人員的參加,應該在模擬法庭結束以後,先由參與審判的每一法庭小組經過集體討論後,從法律知識的理解運用、庭審素材、庭審準備、組織能力到庭審實踐中言談舉止各方面的情況進行總結,並認真填寫實驗報告。隨後授課教師應該安排一次庭審總結課。在庭審總結課中,由參與審判的小組代表派人講解庭審的具體訴訟模式和法律規定、實體審理的焦點、判決理由等,可以就本庭有關情況向其他同學提出值得探討的問題,如本次庭審模式的優缺點、關於實體問題的爭論等等。隨後旁聽同學評論任何法庭參與人員表現,也可以對法庭審理談自己的看法,探討庭審中出現的問題。旁聽法庭表演的同學有權對任何旁聽的同學提出與本庭有關的問題,探討有爭議的觀點,被提問同學必須回答。最後是教師對整個模擬法庭活動作全面的啟示性的總結,對同學交流中的獨特見解進行肯定,對疑難問題進行解釋和分析,並對活動和交流中的表現出色者予以表彰。教師作為整個模擬法庭的指揮者,也作為這種教學方式的實施者,應同其他教學方式一樣,肯定教學成果,解決教學疑問,啟示學生更深入地研究,以優化完善理論。

  對參與活動學生的評價方式最好來自教師和學生兩方面,而不應該由教師單方面做出評價。就學生而言,在庭後舉行的參加各方***包括旁聽人員***的相互提問和回答中,在由每組學生派代表講解本組的準備過程開庭審理的情況以及己方在處理庭審過程出現事件的方案中,都也是其他同學進行評價的過程。每個學生要寫出自己參與實踐所做的具體工作***含法律文書寫作***的報告,進行自我評價並對其他同學所涉法庭角色進行評價。就指導教師而言,在充分聽取學生的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後,對整個模擬法庭進行過程進行全面的總體評價,對個體學生的表現做出具體評價。評價時要注重對整個過程中學生的獨特見解的充分肯定,對錶現出色的予以表彰,並可在對整個過程中的成功與不足做出總結。

  為了使模擬法庭收到良好的效果,最好由學生代表和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並制定模擬法庭評分標準表***可以參考前面給出的標準***,按照評分標準給每個模擬法庭小組打分,評出每組的分數作為小組每名成員的成績***這樣有助於學生在模擬法庭教學中有效地進行合作***,作為每個小組每位學生的一次平時作業成績,讓學生看到自己的優劣促使其在今後的學習中揚長避短。還可以評出最佳審判員,最佳公訴人,最佳辯護人,對評出的最佳者在平時成績上再加10分,以資鼓勵。

  ***2***整體教學效果的測評策

  一種教學方法是否成功,最終是由教學效果來評判的。對教師教學效果的評估也是高校教學質量保障系統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通過對教師教學質量的有效評估,學校教學管理者不僅能夠在總體上掌握教學質量,而且可以激勵教師改變傳統的教學方式,使教師明確並改進自己教學中的不足,獲知學生當前的學習效果。目前在許多高校中採用常見的測評方法主要是民意測驗和調查,對模擬法庭教學效果的評價,應該包括對學生的民意測驗,授課教師對學習氛圍變化的感受比較報告,實施模擬法庭教學方法前後學生綜合能力的比較調查,對學生階段實習和畢業實習的調研***如果有的話***,對畢業生的跟蹤調查等。通過這些測評,瞭解和評價模擬法庭教學的成功和不足之處,在以後的教學實踐中予以相應的改進。

  隨著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正由傳統的以知識為第一位的教育,向以現代教育目標—態度能力、實用技術、知識為本的素質教育轉變,主要體現在學生主動參與學習,建立和諧的師生關係。在現代教育理念的背景下,對教師的教學效果評估不再侷限於教師授課本身,而是涉及到包括教師知識寬度、所授課程內容、課程安排、課堂教學組織在內的多種因素。其中,尊重學生,關注師生互動,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進而增強學生的學習價值感,已成為現代教育中影響教師教學效果的不可忽略的因素32。而模擬法庭教學方法正是體現了這樣一種現代教育理念的教學方法,對其進行正確的評估不僅有利於提高其教學質量,而且也有利於這種教學方法的推廣和改進。

  6、模擬法庭教學的保障

  一種好的實踐性教學方法的實施必須有相應的制度和物質技術條件與之相配套,才能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就模擬法庭教學法來說,這些相配套的條件至少應包括:

  ***1***明確課程設定,制定相應的制度。

  有條件的法學院***系***有必要專門開設模擬法庭必修課程,納入教學計劃進行管理,並建立起相應的制度保障。現在不少法學院***系***把模擬法庭作為訴訟法學的一個教學內容,由訴訟法學教師在課內進行安排,通常由於教學時間的有限,一個學期只能安排一次模擬法庭教學活動,致使模擬法庭教學法的應用範圍非常有限。同時模擬法庭操作過程中的隨意性也比較大,訴訟法學教師往往只注重庭審的過程,注重學生對訴訟程式的掌握,而忽略庭前準備和庭後總結環節,更忽視庭審過程中對實體問題的處理,純粹走形式、走程式的情況常有發生,這顯然不利於學生正確觀念和綜合素質的培養。模擬法庭教學作為一種行之有效的實踐教學方法,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必須有好的制度來予以保障和規範。只有通過將模擬法庭教學作為一門課程設定,形成一套較為完備的制度,實現對模擬法庭教學的規範管理,模擬法庭教學的運用才能更為成熟和高效。例如揚州大學政法學院在教師組織模擬法庭教學的實踐上,由系進行經驗彙總,制定了《模擬法庭教學實驗規程》、《模擬法庭管理辦法》、《模擬法庭指導要求》、《模擬法庭參與人員實驗規則》、《模擬法庭教學計劃》、《模擬法庭文書格式樣本》、《模擬法庭實驗報告格式》等,對模擬法庭的具體操作進行指導”。

  要將模擬法庭作為一門每個學生必修的課程單獨設定,設定時間最好在第六學期或第七學期。因為這時的學生已具備參與模擬法庭的基本條件,主要的實體法、程式法課程均已上過;以往的法庭庭審旁聽和已經過的階段性專業實習已使他們對真實的法律工作有了初步瞭解;三年的大學生活也使同學們具備了一定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如果取消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實習,則應將模擬法庭作為一種補充在第七學期開展,而如果沒有取消專業實習,則在第六學期進行模擬法庭教學實習,這樣模擬法庭課程的設定為學生第七學期進行畢業實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根據實踐需要,模擬法庭課程的教學可以分為三至四個階段,主要包括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針對現在採用仲裁方式處理糾紛尤其是經濟的情況不斷增加的現實,在時間、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儘量開設模擬仲裁庭。

  ***2***強化物質保障,設定獨立模擬法庭實驗室

  要有專門的、完整的模擬法庭實驗室以取代一般教室作為模擬法庭教學的場所,模擬法庭要符合《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要求,桌椅應參照正式法庭的樣式製作和擺放,要有法庭應有的一切標誌,如國徽、參訴人員標牌、法槌等。還要配置法官服、檢察官服,其他參訴人員也應要求服裝正式,符合法庭規範。為適應現代科技的發展,應加強多媒體教學手段在模擬法庭中的運用,有條件的法學院***系***可以對模擬法庭的開庭過程作同步的錄影,這樣做既有助於供學生在模擬法庭實驗後進行觀摩和有利於教師進行點評,也可將一些好的開庭資料儲存下來,供以後進行模擬法庭教學時參考。這些均將使模擬法庭活動更規範、更富嚴肅性,有助於培養學生對法律的崇敬感和對法律職業的自豪感。在這方面,清華大學法學院做得比較好。由於非常重視學生實際能力的訓練,清華法學院在其辦公樓明理樓內建有很先進的模擬法庭,可同時容納150人進行旁聽,配備有高保真音響裝置、數字攝像系統、錄影裝置、導播裝置及多媒體演示裝置。擁有如此先進的模擬法庭實驗室可能也是清華大學法學院雖建院不久,卻在國內外一系列的模擬法庭辯論賽中取得了佳績的原因之一吧。

  ***3***要配備相應的人員

  首先要配備高水平的指導教師。首先,模擬法庭教學對法學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要從過去的“傳道、授業、解惑”的角色轉向學生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的引路人。以往那種教師只是埋頭做學問,上課就是將自己在本學科裡的研究成果或者學術界的理論觀點介紹給學生的教學狀況必須要改變。教師要組織好模擬法庭教學,必須建立與保持同司法界的密切聯絡。要正確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法庭審判的準備和解決實際演練過程中所提出的各種問題,就必須深入鑽研有關的各種法律問題。

  具體說來,在這種教學方法下:第一,教師要更加註重學生的感受、學生的需要和學生面臨的問題,而不是主要關注自己,關注自己準備的教案和希望達到的教學效果。這就要求教師改變和學生交往和溝通的方式,不能只關心自己的教案,而必須要考慮學生的需求、實際案件事實和教案的關係,要關心模擬法庭教學最後是否會達到讓學生真正學有所獲。第二,在這種教學模式下不存在所謂的“標準答案”。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這種教學模式強調以學生為中心。在這種模式下,學生要在千變萬化的案情中結合有關法律條文和原理尋找答案,由於學生個人的見解不同,分析能力的差異,答案不可能是一致的。這種情況顯然也不可能預先存在於教師的教案中,學生們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往往會超出原先教案所計劃的問題。教師是按照準備好的教案按部就班的繼續授課還是針對學生的需要隨時調整教學計劃,這對於任課教師來說也是一個需要面對的教學新問題。二是為了使學生真正能夠開動腦筋發揮主角的作用,老師在採用這種啟發式、問題引導式的方法組織教學時,就不能簡單地給學生一個標準答案以代替學生的思維***況且這種給出的標準答案是否標準也是一個問題***。這種教學方法顯然也會改變根深蒂固的形式主義的、經院式的法律思維模式。三是模擬法庭本身就是模擬法院就某一民事或行政案件進行“真實”的審判,其本身是不能先預設答案的。法庭審判不能先預定答案或結果,然後再進行審判。這就要求任課教師要轉換角色,轉變觀念,要不斷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運用能力和知識的含金量。

  一般在訴訟法學的模擬法庭授課中,指導教師不僅要有訴訟法學的任課教師,為保證實體審理的準確性,在具體個案中邀請有關實體法教師參加;而根據實體法教學的需要組織模擬法庭時,由實體法教師自行組織,訴訟法教師進行協助,以便於理論和實踐的適時結合。在有條件的法學院,最好為模擬法庭的開設配備專門的教師,使他們有專門的時間用於模擬法庭教學的指導工作。由於從事模擬法庭教學指導的教師必須有較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較高的實踐操作能力,並要求能隨著我國審判方式的改革同步發展,提高自己的能力。可以採取的方法,除指導教師從事兼職律師工作外,可由高等學校法學院***系***與有關司法部門達成協議,讓教師能有機會到這些部門去工作一段時間,獲得最直接、較充分的實踐經驗,以利於提高其指導水平。同時有必要聘請所在地市的優秀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作為特聘教師,對模擬法庭的審判進行實踐操作的指導,常見的是通過觀看開庭審理,進行庭後評價或指導示範庭,以及引進法庭活動***即法院將對某一案件的審判選擇在所聯絡高校的模擬法庭內進行***。

  7、模擬法庭教學法的改進

  不可否認,在從事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教師的精心安排和參加者積極參與下,在法學院***系***領導的重視下,目前模擬法庭教學在各個環節上的表現往往確實稱得上是成功和完滿的。但問題是,這種“活動式”的教學方法在具體的實踐過程日益存在形式化的傾向。從法學專業教學的角度看,但要想通過形式化的模擬辯論真正引導法學專業學生進入法律科學的堂奧,真正達到促進學生對法學知識的深化和運用,培養學生解決司法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必須要求從過於追求形式的“活動式”模擬轉向具有實質效果的“教學式”模擬轉變,使其真正服務於法律專業學生培養目標的實現。這要求模擬法庭教學切實地在法學專業學生專業培養的總體計劃中得到合理的安排,使模擬法庭教學與課堂講授有機地結合起來並真正發揮其教學輔助手段的作用,通過模擬法庭教學實實在在地幫助學生提高專業素質和實踐操作能力,尤其需要我們從事模擬法庭教學的教師認真地思考與總結模擬法庭教學方法,在實踐中予以改進以提高其教學效果。唯其如此,教師與學生才能從每一次模擬庭審活動中切實獲取專業上的收益和長進,而不是僅僅感到一種新鮮和好奇的刺激。在當下熱烈討論素質教育之時,在認真總結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的基礎上,從其他教學方法和國內外先進的教學思想中受到某種啟發,以改進和提高法學專業模擬法庭教學活動的教學效果,以提高法學專業人才的知識、素質和能力,實現法學教育的教學目標,應當是具有現實意義的事情。

  首先為提高模擬法庭教學的教學效果,有必要借鑑判例教學法的成功經驗。判例教學法繼承蘇格拉底教學法中的獨立思考和懷疑批判的精神,通過教師在課前要求課前大量閱讀材料***包括判例集、教科書,法律條文其它***,然後教師在課堂上引導學生進行分析和討論***分析和討論的內容包括事實和結論,分析和討論的方法是典型的“蘇格拉底式”的***,教師在課堂上很少講授,而是用提問的方式,發動一輪又一輪的促使學生思考的辯論。而目前模擬法庭教學中學生往往沒有做好課前的資料準備,模擬法庭教學的辯論中也少有判例教學辯論中的針鋒相對和窮追不捨,在這方面,判例教學法的實踐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借鑑。

  判例教學法倡導“像律師那樣思考”的教學指標,其目的並非在多大程度上教導學生如何掌握和運用基本的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而是在此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培養法學院學生敏感地意識到並且尋找到既存法律規則在適用眼前事例中的“不確定性”,找到所謂法律的“邊緣”。而法律院***系***學生的模擬法庭教學也應該允許、甚至要求學生盡其可能地摸索法律辯論的外部界線,在即使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則中找到漏洞和空隙,“鑽法律的空子”。這是由法律專業的特殊性決定的,法律教育者應當認識到:法律不是“客觀知識”,法律知識是一種理解的知識,它不存在絕對客觀的確定性和普遍性。普通人眼中的確定性法律在法律職業者的意識中是存在著極大的不確定性。在模擬法庭的教學實踐中,吸收判例教學法的經驗,教師也應當不斷提供模擬的法律實踐,向學生提出問題,學生則通過思考和“研究”提供自己的答案。在學生提供答案的過程中,也應該通過判例教學法的“求異”的教學訓練,讓學生學會發現法律“不確定性”的基本方法和門徑,從而為日後的職業發展奠定基礎。

  在大學中我們一直受到的教育給人這樣一種印象:學習是自己的事情,每個人應該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學業上的成功,不僅不應該藉助別人的幫助獲得成功,而且幫助別人也是不應該的。而在實際的工作中情況卻不是這樣。工作中不可能沒有相互配合和協調,同一個組織的成員不可能互不理睬,互相沒有交往。“在現實世界中,每個層次的工作都有合作。個人加入一個圍繞共同目標組織起來的小組,這些小組又屬於一個為更大目標而工作的更大的組織,這些大組織又組合在一起,朝著更大的超級目標奮鬥。因此,不管這些人在總部還是在分部工作,在社會各團體工作還是在社會經濟體系中和全球經濟體系中工作,他們都在團隊中工作”。而在法律領域中,實際工作的完成,從某種程度上說是法律人的合作與交流的過程,諸如立法議案的合作擬訂與審議、法律事務實施中的合作調查和合作執行等。總之,只有通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內部合作與交流,可以使共同體成員之間相互彌補自身的素質和能力缺陷;而通過共同體與外部成員的合作,可以使法律人才適應社會的特殊要求,解決因受專業限制而不能解決的問題;通過國際間的合作、交流可以博採人類法律文明的精華為我所用。無論從個體角度還是從國家角度,能夠與他人有效地交流與合作是未來法律人才的必備品質。

  不僅社會需要未來法學人才具有能與他人有效的交流和合作能力,模擬法庭教學這種學生集體參加的活動,也需要學生團結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這場教學活動,也只有同學們的積極參與,這項教學活動才能發揮作用,培養出學生的參與意識和團結協作意識。由於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涉及到知識面很多的理論性和實踐性問題,且這些問題的爭論性非常強,這使模擬法庭教學非常適合通過小組合作學習的方式進行學習。對涉及知識面廣泛的各種問題,學生受自己知識儲備和生活閱歷的限制,單個人獨立完成這一任務會有困難,而通過小組合作學習的方式,互相啟發,多角度思考問題,可以充分發揮其群體的創造性。同時合作性學習的經驗告訴我們,學習任務越是困難和複雜,學生們的努力奮鬥就越需要團體的支援。法學專業的模擬法庭教學存在許多法律和事實問題的爭論是並沒有一種標準答案的,而通過一種模擬法庭審判中各方為爭取對自己有利結果的競爭,學生不僅要考慮各種法律和事實問題,而且要考慮對方的反應,這會給學生以挑戰並造成巨大的學習壓力,需要學生學會在合作的情形下解決問題。但合作性學習並非簡單的將學生分組就能夠實現,學生可能不知道如何合作,即使知道了也不一定去做。所以教師在模擬法庭實踐活動中,有必要貫徹合作性學習原理,發展學生的合作能力和技巧,為教學任務的完成提供條件,同時也是為了發展學生交流和合作能力。

  在模擬法庭教學中還可以通過這種教學形式,進行中外先進訴訟程式制度的嘗試,為司法實踐提供有益的借鑑。當前,審判方式改革的重點在於從程式上賦予當事人更多的訴訟權利,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英美法系的“交叉詢問”。“辯訴交易程式”、“當事人主義庭審模式”、“陪審團制度”,大陸法系的“庭前交換程式”、“處罰命令程式”都為我國的訴訟制度改革提供了好的借鑑。這種借鑑就模擬法庭來說,雖然還不成熟,但對司法改革的探索將有所裨益,對於改變傳統的審判模式,完善我國的訴訟制度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