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表演聽眾意識論文範文

  音樂是用有組織的音構成的聽覺意象,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與社會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也是最能即時打動人的一種藝術形式。在所有的藝術類型中,音樂是最抽象的藝術,現實生活中還有用音樂來減輕或消除患者病痛的音樂療法。音樂不僅是藝術門類的一脈,也是作為人類的一種社會現象,是伴隨著人類的出現而產生的,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當代,論文常用來指進行科學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為論文。它既是探討問題進行科學研究的一種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它包括學年論文、畢業論文、學位論文、科技論文、成果論文等,總稱為論文。

  一、聲樂表演前的“聽眾”意識?

  面對一場即將到來的聲樂表演,歌者首先應該關注聲樂作品的選擇。而作品的選擇除了要考慮演出主題、演出型別、演出場地等客觀因素外,最關鍵的也是最應該考慮的就是聽眾因素了。眾所周知,聽眾才是聲樂表演的真正審美主體,從某種意義上講,聽眾“參與”程度的高低關係到一場聲樂表演的優劣甚至成敗。如果在作品的選擇上能夠從聽眾的文化水平、藝術素養、審美趣味等出發,聽眾參與的程度自然會很高,這樣的聲樂表演顯然也更容易獲得認同和成功。一般情況下,聲樂表演者面對的聽眾不外乎幾類:1.專家、同行、文藝評論家、媒體記者。2.狂熱的聲樂愛好者***熱愛並具有一定的聲樂素養***。3.普通聲樂愛好者***只是喜歡而已***。4.被動的接受者***由於偶然的因素成為聽眾***。只要在演出前能夠預先知道大體的聽眾型別,或是聽眾中各型別人數的大致比例,就可以在作品選擇上加以把握了。如果以第一、二種型別的聽眾為主體,所選曲目就應在保證專業水平的基礎上,更多地注重作品的學術性,以便更好地達成學術交流的目的。對於專業型聽眾而言,由於他們精通聲樂藝術,歌者不必擔心因為唱法、語言、風格等能否被理解或接受而影響演出的效果,因而曲目選擇的範圍可以相對寬泛,也不用受唱法、語言等因素的限制。

  因此,在具體演唱實踐中,面對非專業型的普通聽眾,歌者首先可以適當選取一些中國作品或用中文演唱的外國作品,這樣至少可以先從語言上消除隔閡,讓聽眾明白歌者在唱什麼,這一點至關重要。其次,在演唱風格上要選用一種普通聽眾更容易接受的方式來處理歌唱中的咬字、吐字、音色等基本歌唱技術。當然,這一點是建立在歌者成熟的歌唱技巧之上的,而且在這方面國內的很多歌唱家已經為我們樹立了榜樣。最後,即便要選擇用原文演唱外國作品,也應為聽眾準備好作品歌詞的翻譯工作,如通過報幕員的介紹或者舞臺上的電子螢幕顯示等。總之,一定要在聽眾知曉歌者演唱內容的前提下去進行表演,讓每一位聽眾親自“參與”到歌唱過程中,與舞臺上的歌者一起創造聲樂表演的完美境界。當然,我們提倡尊重聽眾或根據聽眾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演唱的作品,但這並不等於盲目地遷就、順從聽眾,而是要順應聽眾健康積極的審美心理和精神需求。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實際聲樂表演中,無論面對哪一類聽眾,也無論演唱作品的專業程度高低,歌者都應該努力保持最好的歌唱狀態,發揮自己的最佳水平,這是作為歌者的一個基本準則,更是歌者應有的職業道德。不能因為聽眾聽不懂或不感興趣而有絲毫的懈怠,否則不僅是對聲樂作品本身的褻瀆,更是對觀眾的不尊重。著名的花腔女高音歌唱家迪裡拜爾針對自己的演唱這樣說道:“不論在歌劇院還是露天小廣場,不論是為農民還是億萬富翁演唱,不論觀眾聽得懂還是聽不懂音樂,演唱對於我而言,是沒有區別的,我用音樂打動他們的心。”④作為歌者必須明白,聽眾文化藝術素質的高低和歌者臨場展示歌唱實力的多少完全是兩碼事,二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更不可以讓前者成為後者的藉口。這是每一位從事歌唱事業的人都應該謹記的。

  二、聲樂表演中的“聽眾”意識

  當聲樂表演的案頭準備工作完成之後,接下來就是全身心投入作品演唱了,在這一過程中同樣需要歌者具備良好的“聽眾”意識。

  首先,在進行聲樂表演時,歌者的眼神除了要與歌曲的內容和情緒保持一致外,還要注意同聽眾進行直接的目光交流。當歌者專注的眼神環顧全場並留意著每一位聽眾時,他們就能從你的目光中感覺到自己被重視,就好像你是在為他***她***單獨表演。每一個人都希望被重視,當歌者讓聽眾感受到了這一點,他們就會更加專注於表演,也更容易與你的歌聲融為一體。那種全然不顧聽眾,唯我獨尊的聲樂表演註定是不會受到歡迎的。

  其次,歌者對於聽眾現場的一些反應,比如喝彩、鼓掌等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時地予以積極地響應,比如可以用簡單的肢體語言配合眼神以示謝意,如果不是嚴肅的演出場合,歌者還可以直接以語言致謝。在一些群眾性的廣場演出中,為了營造現場氣氛,讓聽眾更加專注於自己的表演,很多歌者還會採用互動的方式,如讓聽眾跟自己合唱或者對唱,讓聽眾親自參與到歌唱中來,也有歌者***尤其流行歌手***甚至還走到聽眾中間,與聽眾親切握手等,這些互動方式無疑成為“聽眾”意識又一新的體現。這樣做不僅大大消除了聽眾和歌者之間的陌生感和距離感,還能夠極大地激發現場的氣氛和觀眾的激情,有利於增加聽眾對於聲樂藝術的熱愛,這對於當前社會的聲樂藝術普及顯然可以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儘管上述互動方式在某種程度上的確可以烘托演出的氣氛、增加演出的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互動方式並不是聲樂表演所必需的,它們只是特殊場合下聲樂表演的一些輔助手段而已,而且這些“手段”運用是以不損害歌曲的情緒和意境為前提的。如果將之視為表演的主要內容,那就走進了“聽眾”意識的誤區,同時也失去了聲樂表演的本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