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古希臘民主制度之侷限研究

【論文摘要】:作為現代民主理論的淵源之一,古希臘的民主制度給人類社會留下了寶貴的文化遺產。古希臘民主制度,尤以雅典為代表,在選舉、行政、審判等制度上都具有相當的歷史進步性,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著其不足之處。在解讀古希臘的民主政治時,我們要用辯證的態度去對待其優與劣  
  【論文關鍵詞】:雅典; 民主; 侷限  
  一、古希臘民主制度概觀  
  古希臘文中有demokratia一詞,其demo 意即人民,skratia是統治或權威之意,demokratia就是人民的統治,即 "民主"。在公元前5世紀,希臘諸多城邦都發生了偉大的政治轉型--民主化改革,其中以雅典最為突出,"它的民主發展是希臘城邦政治發展的典型,它的民主制度是希臘民主制度的突出典型"[1],其所描繪的政治景象對現代民主派有著其經久不衰的吸引力。  


  (一) 公民大會  
  雅典實行直接民主制。所謂直接民主制度,就是指城邦的政治主權屬於它的公民,公民們享有直接參與城邦治理的權利,而不是通過選舉代表,組成議會或者代表大會(即代議制)的形式來治理國家。"公民大會"是直接民主的體現,雅典的全體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會,公民大會每月舉行二至四次,解決城邦的一切重大事件,包括選舉和評審政府官員,修改法律、解決財政收支、決定宣戰和媾和、締結和解除盟約、審查中審法庭的訟事等等。每個公民在大會中都有選舉權,且公民大會用抽籤的方式選舉出五百人議事會、陪審員和一般行政人員。伯里克利說:"一個公民只要有任何長處,他就會受到任何提拔,當任公職,這就對他優點的賞賜,跟特權是兩碼事。貧窮也不再是障礙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於國家,不管他的境況有多黯淡[2]"。  

  (二) 行政制度  
  五百人議事會是雅典的最高行政機關,作為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它負責對內處理國家日常事務,如為公民大會準備提案和主持大會等,對外則有權代表國家委派使節。議事會選出議長委員會五十人,分成十個組,每組五人,每組輪流主持日常政務35~36天。所以,在議事會的一年任期內,每個議事會成員都有一次成為主持政務的五議長之一。  
  根據亞里士多德介紹,一般城邦所設行政官員包括,將軍或統帥、市場監理、城市監護、公共水源管理、鄉區監護、司庫、登記民間契約或法庭判決的"註冊司",以及執行法庭判決刑罰的"執罰員"及"典獄官"等等(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第頁)。這些行政官員都是義務職,不支薪金,任期不一,全都由公民大會或者其他相應機構直接選出。全部行政官員並不是在統一的行政首腦領導下形成"政府",而是各自獨立對公民大會或者其相應機構直接負責。  
  每個部落由公民投票選出一位將軍,統率本部落的軍隊,並組成"十將軍委員會",在戰時則統帥軍隊對外作戰。"十將軍委員會"其實是掌握最高政權的行政權力機關,它掌握著一切外交和財政事務。  
  (三) 審判制度  
  雅典城邦設立了十個陪審法庭,作為最高的司法機關,審理重大訴訟案件。陪審法庭總共有6000名成員,平均每個陪審法庭有500人,其餘1000人作為後備。陪審員由通過抽籤方式選出,任期一年,不得連任,年滿30歲的男性公民均有權成為陪審員。陪審法庭除審理重大訴訟案件之外,還有權受理普通公民的申訴。對所受理案件採用開庭審理方式,經過原、被告的申辯之後,由陪審員投票,得票多者即為勝訴。  
  貝殼流放制是克里斯提尼改革中最富有特色的一種制度,主要是針對那些濫用權力,危害國家利益,侵犯公民權利的人而設定的。每個春季,召開一次非常公民大會,先用口頭表決方式提出是否有人危害了公民的自由,必須被放逐的。如果有就召開第二次公民大會,每個人都在陶片或者貝殼上寫上他認為應被放逐人的名字。凡被大多數投票判決有罪的人,就要被放逐十年,期滿之後方可返回雅典。  
  二、古希臘民主制度的侷限  
  毋庸置疑,在古希臘,雅典的政府、政治以及政治生活,極大地優越於大多數人生活於其中的無以計數的非民主政制,尤其它的直接民主制更成為現代民主理論的四大淵源之一,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被矇蔽,也要透過其令人矚目的成就,來辯證的對待它的侷限性。 
  (一) 公民資格的排他性  
  "從當代民主的視野來看,希臘民主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存在一個至關重要的侷限性,那就是,公民資格具有高度的排他性 [3]"。當時古希臘的公民,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公民,而是特指城邦內一小部分成年男性。婦女不是公民,奴隸不是公民,邊遠地區的居民也不是公民,長期居住在雅典的外邦移民同樣也沒有公民的身份。舉雅典為例,全部居民約為30萬,18歲以上的成年男性公民約3~4萬,其中30歲以上享有充分政治權力的公民只有區區2萬人左右。  
  不僅如此,在古希臘,享有民主權利只是同一城邦內具有資格的公民,而對於外邦成員民主是不允許的。也就是說,古希臘的民主只是邦內民主,而對於全體希臘人來說,民主並不存在。  
  公民資格的排他性,在城邦中的公民與居民之間以及各城邦之間都形成了堅深的思想界限。在城邦內部,公民與居民之間的鴻溝,使人感到國家"不再是全民的國家,而是自由公民的國家[4]",而且自由公民是否能夠完全代表全體居民的意志成為與現代代議制民主相類似的問題。  
  在希臘各城邦之間的排他性,導致了各城邦的相對封閉,甚至是不斷的武力侵犯、衝突,這就使古希臘的統一成為不可能,從而也就不可能以強有力的"希臘"來抵抗波斯人的侵略,而只能是以某種鬆散而微弱的方式聯合起來,由此也就註定了古希臘逃不過被馬其頓人和羅馬人征服的命運。

(二) 直接民主制本身的限制  
  雅典城邦政治活動極其頻繁,公民大會每月舉行二至四次,參加的大會的公民要每月兩次前往奧林匹斯山,這就造成在具有公民資格的人中,貧窮的以及居住在遠離城邦的公民事實上行使不了公民權。其他如議事會及陪審法庭的活動等等就更多,如此頻繁的政治活動是普通公民在經濟上和時間上都無法承受的。第一,雅典的官員早期是無薪制,雖然後來有了一定的津貼,但是類似將軍之職仍然是無薪的,這樣貧窮的公民為生活所迫,不敢問津。第二,公民大會頻繁的會議,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要求農民放棄農活,手工業者放棄生產,然而為了生計部分公民會選擇放棄,尤其是遠離城邦的公民在時間上更是難以行通。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雅典的士兵都是公民軍,都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充任,戰時是軍隊,平時則是民兵,在戰爭爆發時,無論是鄰邦的內戰還是波希戰爭之類的外敵入侵,這部分人都無法參與公民大會。據統計,"經常能出席公民大會的人數只佔公民總數的1/5左右。[5]  
  (三) 政制中存在的問題  
  1. 直接民主制對於公民的價值造成"政治肥大"  
  直接民主制需要公民將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公共政治之中,公民為了更可靠實現自身的自由和權利也不願放棄參與公共政治的機會,政治成為了對公民來說最有價值的事務。以至於公民大都寧願犧牲私人空間,荒廢經濟事務等也要參與到民主政治中來,造成了社會生活各種功能的深度失衡,薩託利稱之為"政治肥大"。所以可以這樣說,古希臘的民主是及其奢侈的,它是以犧牲公民的生活和其他社會價值為代價的。 
  2. 龐大的行政機構的潛在矛盾  
  雅典的民主主要依靠龐大的行政機構來維持。議事會的500人以及陪審法庭的6000名成員,其總數約佔雅典當時充分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的1/3,還有其他官吏、士兵等等,構成了在當時的經濟條件下已經是相當龐大的行政機構,其執行所需社會成本和經濟成本都非常巨大,而"政治肥大"卻又壓縮了經濟發展的空間,更加地違背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社會發展規律,存在著一定的矛盾隱患。3. 公民素質低造成裁判的不科學性  
  公民大會、議事會、陪審法庭的成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他們對於所需要裁判的問題並沒有專業的知識和技巧,也沒有形成自己獨立的意見,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大多數公民的投票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這也就給反動煽動者創造了煽起人們的非理性激情的機會,並可能導致破壞性的後果。例如,公元前406年六位雅典將軍費公民大會宣判死刑,原因是作為遠征軍的統帥,雖然取得了戰爭的勝利,但是必須為許多雅典士兵的傷亡負責。一些惡意分子煽動民眾的情緒,違反了數條正當審判必要的程式而將六位將軍宣判死刑,他們甚至沒有為自己申辯的機會。  
  不僅如此,古希臘的民主制度還存在政權更替頻繁、執政官任期太短造成的執政經驗不足,工作缺少連續性與積極性,以及選舉中存在的極大偶然性等等侷限,文章不詳細闡述。  
  三、小結  
  以雅典為代表的古希臘民主制度,從梭倫改革開始,到克里斯提尼改革時確立,伯里克利時代發展到頂峰,最後因馬其頓亞歷山大征服而結束。古希臘民主雖然只存了很短時間,同時其制度設計也是相當的簡單而粗糙,且帶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侷限性;但是,它卻是人類實踐民主和追求自由理想的開始,是後代人追求民主、自由不竭的智慧和力量源泉,是人類文明歷史上的璀璨明珠。 
  參考文獻  
  [1] 叢日雲. 西方政治文化傳統,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2002, P58.  
  [2] [美]斯塔夫裡阿諾斯, 全球通史·1500年前的世界[M]. 吳象嬰, 樑赤民譯.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9, P209.  
  [3] [美]羅伯特·A·達爾. 民主及其批評者. 曹海軍譯.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6, P15.  
  [4] 叢日雲. 西方政治文化傳統,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2002, P217.  
  [5] 王楷模. 現代政治概論[M]. 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8, P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