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社會學研究中的實證主義和人文解釋
西方學術界普遍認為社會學的創始人是法國的實證主義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因為他最先提出和使用了“社會學”這一名稱,並且力圖把它建設成一門研究社會的實證科學。自此,西方社會學在研究人類社會上開創了實證主義流派且在19世紀英、法、美等國形成了實證主義或者科學主義的社會學研究。然而,社會學的研究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從不同的視角來解釋社會就能得到新的發現。基於對社會的不同假設和審視,19世紀的德國形成了人文主義或反實證的方法論,這一社會學研究模式流行於整個歐洲大陸。在社會學研究中,實證主義精神和人文解釋這兩個不同視角構成了社會學研究的兩個“極端”,並且二者是對立統一的互補關係。
一、實證主義下的社會學研究
法國社會學家孔德是實證主義社會學的開創者,他堅信對待社會的研究可以像自然科學那樣運用準確的研究方法,他致力於構建關於社會的實證科學。同為法國學者的迪爾凱姆也是實證主義的代表,他的《社會學方法的準則》和《自殺論》被公認為實證主義的經典之作。
在關於社會學研究物件和任務的討論上,孔德從社會學作為一門實證意義上的關於社會的科學這一觀點出發,把社會學關於社會的論述嚴格得同神學和形而上學關於人和社會的思辨區分開來。在他看來,神學將人看做是與動物有本質區別的另類,是神或天命的創造物;而形而上學則脫離現實,把社會解釋為人類離職或個人理性意志的產物。[1]孔德認為,社會學在研究社會時也應該用科學的方法,正如物理學或化學研究物質世界時所運用的嚴格的科學方法那樣。為此,孔德在論述社會學研究方法時首先提出了觀察法和實驗法,這兩種方法都是自然科學所常運用的研究方法,他對社會學研究方法的論述和歸納充分展現了其把社會學建設為一門實證科學的思想和努力。
在迪爾凱姆看來,社會學的研究物件是社會事實,他把發生在社會層面上的種種現象稱為社會事實,正是這些社會現象構成了社會。他在《社會學方法的準則》一書中寫道:“一切行為方式,不論它是固定的還是不固定的,凡是能從外部給予個人以約束的,或者換一句話說,普遍存在於該社會各處並且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個人身上的表現如何,都叫做社會事實。”[2]迪爾凱姆把社會事實作為事物來看待和研究,即社會生活中的種種事實,如信仰體系、社會習俗和社會制度等,都應該被看做事物,同樣也可以被直接地加以觀察和客觀地加以測量,正如物質的變化可以看作是對外部刺激的反應,同樣,人的行為也可以看作是對外部刺激的反應,即人的行為可以看作是對社會事實的外界強制作用的反應。[3]迪爾凱姆繼承和發揚了孔德的科學實證主義方法論思想,主張自然科學為榜樣,通過對經驗材料進行觀察、歸納、分析、預測和檢驗這樣一些步驟,對社會想象作出客觀的說明和解釋。此外,迪爾凱姆的《自殺論》一書開創了西方社會學經驗研究的先河。同時,德國的社會學家滕尼斯也主張對人口與犯罪、工業化等社會問題作經驗性的社會調查。20世紀二三十年代崛起的美國社會學芝加哥學派也十分重視社會調查研究,取得了大量關於城市社會的經驗研究材料;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美國社會學界形成了一種風氣,即特別強調數量化、模型化的分析方式,相繼有布勞、鄧肯、霍斯曼、科林斯、西蒙、蘭德等學者採用數理分析方法進行了系列的社會學實證研究。換言之,實證主義方法論在西方社會學中一直佔據著主導地位。
二、反實證主義的社會學研究
從整體來看,孔德的社會學無疑是處在社會學發展歷史的初創時期,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從科學分類出發對社會學與自然科學進行比較,以此來提出社會學的研究物件。馬克思·韋伯所處的19世紀末20世紀初,正是社會學的形成時期。韋伯將社會學建立在對社會行動作“解釋性的理解和因果性的說明”之上,他曾給社會學下過這樣的定義:“社會學***就這個多義詞在這裡所表達的意義***是指這樣一門科學,即它以解釋的方式來理解社會行動。據此,通過社會行動的過程和結果,對社會行動作出因果解釋。”[4]因此,韋伯把社會學的研究物件規定為人的“社會行動”,而“理解”成為了社會學研究社會行動的主要方法。
理解是在研究者的解釋意圖與解釋物件之間的一個迴圈互動,因此,理解與解釋是永遠沒有完結的。德國社會學家韋伯的見解則代表了社會學領域中人文主義的主觀方法論的一般主張,他認為社會學是一門試圖深入理解社會行動以便對其過程及影響作出因果解釋的科學。韋伯的哲學觀和理解社會學主要來源於狄爾泰以“理解”為核心的精神科學和李凱爾特以反自然主義的歷史和文化的科學觀為核心的新康德主義哲學。韋伯認為,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有著本質的不同,社會現象含有社會成員對自己和他人行為的主觀理解,即社會事實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他反對把人的行為客觀化、定量化的實證主義傾向。
現象學派對人文解釋有了更大的發展,一切社會科學研究或解釋性理解其本質上都包含著價值傾向性,研究者應該關注他們與被研究者以及與生活世界之間的意識活動,對社會現象要進行深度描述,研究者還要深入現象的內在聯絡之中。他們認為採用實證主義研究方法的結果是展示了一幅歪曲社會生活的圖景,這種方法往往把人類行為主體描繪成外界刺激的被動應答著,而不是其自身社會生活的積極創造者。這一流派強調在探尋當事人意義建構的過程中,研究者應該長期在當地與當事人生活在一起,通過親身體驗以瞭解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是如何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他們自己是如何解釋性理解對方的。社會個體對外部世界不僅僅是作出反應和回答,因而他們不僅僅是被動者,而是一個個行動者,他們在與別人的交往過程中創造出自己的意義,構成自己的現實,從而指導自己的行動。社會現實是由意義來加以構建的,社會世界是社會行動者的感性認識和主觀釋義的結果,而不是由存在於社會成員主觀意識之外的客觀實體組成的,事實上,意義正是行動者在社會交往過程中建立和重新構成的。
三、對實證主義和人文解釋的評述及應用
眾所周知,社會學的創始人孔德是一個實證主義哲學家,儘管社會學源自於社會哲學,但是從孔德、斯賓塞開始就能夠看出社會學同實證主義有著密切的聯絡,社會學從建立之初就是一門為重新組織社會而服務的實證性科學。
在實證主義佔主導的形勢下,社會學很明顯地屬於經驗科學,人們很大程度上把蒐集有關社會資訊的活動等同於社會調查,正如前文所論述的那樣,社會學領域裡的實證主義和科學主義方法論形成於19世紀英、法、美等國,而法國社會學家孔德和迪爾凱姆更是直接地表達了實證主義方法論的基本觀點和主張。他們認為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除了研究內容不同外,是沒有多大區別的,其研究的方法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他們還認為人們能夠而且應該運用自然科學的方法或實證的方法,去研究和說明社會現象,發現並揭示社會現象的本質和規律。然而,社會規律性和自然規律性有著相同之處,也有著不同之處。社會規律性主要表現為統計規律,即總體的規律。社會研究所關注的正是有許多個人組成的總體的行為傾向或發展規律,而不是個體行為的規律性。[5]實證主義的社會學方法論認為,大量的社會現象是隨機現象,而統計學是專門研究隨機現象的數學工具,它提供了一系列研究隨機現象的數量化方法。因此,運用統計學的方法,能較好地尋求大量社會現象的本質及其演變規律。在韋伯看來,社會現象不僅取決於社會規律,而且也是人的有意識行動的結果。使用實證的方法或自然而科學所遵循的的方法來研究社會現象,是合理的,但僅此是不夠的,實證的方法不足以解釋和預測社會現象。要引入直接理解或投入理解的方法,即研究者通過自己的感受和體檢,通過對自己的理解,來重構他人的體驗,來理解他人的行為,來闡述或解釋他人行為及其形成的社會現象的意義。
隨著時代的演進,實證主義的思想內容也改變著它的表達方式,如後來的科學哲學家波普爾的證偽理論和庫恩的正規化概念、科學發展階段論等,則進一步地修正和改造了早期的經驗實證主義。目前,大多數社會調查研究仍遵循著實證主義的研究傳統,人們大量地運用實證的方法,特別是運用統計學的方法,以尋求探討社會現象的本質和規律。在韋伯的影響下,一些社會學家從另一個角度批判了實證主義觀點,反實證主義學派提出了許多令人深思的觀點,他們給社會學的發展創新做出了巨大貢獻。實際上,對實證主義堅持懷疑和反對的社會學家,大多數只是反對照搬自然科學的方法或者反對濫用數量分析方法,他們並不是反對以經驗事實為依據來建立和檢驗理論的實證原則,因為社會學要想成為科學,就必須建立在經驗事實的基礎上。
在社會學研究中,不容置疑的是,實證主義和人文主義的研究方法在特定的情形下各有所長,有其主次之分,二者該是對立統一的互補關係。縱觀社會學發展歷史,大部分的社會學家都是在介於這兩大傳統之間來進行研究的。因此,在進行社會學研究的過程中,將兩個視角的研究傳統及其具體的研究方法如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巨集觀層面與微觀層面有機地加以整合運用,並且在不同的研究階段形成主次、互補等關係,這才是應施之措。正如法國學者雷蒙·布東所言:“社會學越發展,任何統一方法論的企圖就越明顯的註定要失敗。偏重定量方法和偏重定性方法一樣都是不合理的;否認數學在社會學上的重要性和不承認社會學的廣大領域和許多問題似乎不應該期望數學的巨大幫助一樣都是不合理的;認為社會學家應該永遠以具體描述社會現象為目標和否棄一切也許得不到抽象模式的研究一樣都是不合理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