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語文考試議論文知識點解析

  學生在準備中考語文的過程中需要掌握議論文的知識點,這樣才能更好提升,以下是小編為你提供的中考語文考試議論文知識點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

  中考語文考試議論文知識點介紹

  特點 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可兼用其它表達方式;以鮮明的態度表明觀點或主張;以充分的材料證明其觀點或主張。

  要素 論點-對所論述的問題所持的觀點、態度。論點有中心論點、分論點兩種,有的議論文只有中心論點,有的議論文中心論點、分論點均有。

  論據-對論點進行證明的材料、依據。論據有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兩類。

  論證-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論證有歸納法***個別到一般***和演繹法***一般到個別***兩類。

  分類 立論文-從正面論述其觀點、說明其觀點的正確,如《懷疑與學問》。

  駁論文-對反面論點進行駁斥,確立起正確觀點。

  結構

  基本結構 引論-開頭部分,提出問題。

  本論-主體部分,分析問題。

  結論-結尾部分,解決問題。 如《談骨氣》開篇提出論點,並作解釋和分析,後用三個例項三個方面證明論點,最後提出號召。

  論證結構 並列式 文章的層次、段落之間、論據之間是平行的、並重的、《紀念白求恩》

  對照式 論述中把兩種事物作對照,如《想和做》。

  層進式 論述的層次一層比一層推進、深入,如《談骨氣》。

  總分式 先總後分

  先分後總 如《哨子》

  總-分-總 如《談骨氣》

  方法

  例證法 運用典型事例說明觀點,如《理想的階梯》中列舉了愛迪生、魯迅、巴爾扎克等例。

  引證法 引用經典或名言、諺語等證明論點,如《畏懼錯誤就是毀滅進步》中引用了達爾文、黑格爾、戴維、歌德等名人的話。

  喻證法 藉助形象的比喻來說明論點,如《批評與自我批評》中用“打掃衛生”、“洗臉”來比方。

  對比法 用反向事例或對比說明論點,如《理想的階梯》中用“沒有理想的人”“不愛惜時間”與“有理想的人”“珍惜一分一秒”加以對比論證。

  中考語文考試記敘文知識點解析

  特點

  以記敘為主要表達方式,綜合其它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通過描述人物、事件及狀物、寫景來表達一定的中心。

  要素 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有時六要素不一定都出現,某些要素是可以省略的。

  分類

  側重寫人的記敘文,以人物的外貌、語言、動作、心理描寫為主,如,《背影》。

  側重記事的記敘文,以敘述事件的發生、發展、經過和結果為重點,如《一面》。

  側重繪景的記敘文,以描繪景物寄託情懷為主,如《春》。

  側重狀物的記敘文,以狀物為主,借象徵抒懷,如《白楊禮讚》。

  順序

  順敘:1、以事情發展的時間先後順序記敘,如《一面》。

  2、以事物或觀察的空間順序記敘,如《從百草原到三味書屋》。

  作用:脈絡清楚,條理分明。

  倒敘:先寫結局,再追述順序敘述事情經過,如《一件珍貴的襯衫》。

  插敘:暫時中斷中心事件的敘述,插入相關的另一事情的敘述,如《同志的信任》。

  作用:對緣由做補充,對人物做介紹。

  方法

  敘述:對事情原委、始末作直接的介紹、說明和交待,基本表達方式

  描寫:對人、事、物、景作具體、形象的刻畫: 人物描寫 肖象描寫 語言描寫 動作描寫 心理描寫

  景物描寫 : 交待環境 烘托氣氛 表現心理 抒發感情

  細節描寫 :具體 生動

  夾敘夾議:敘述或描寫中穿插分析或評論。

  抒情:對感受和感情的抒發、表達。直接抒情,直接抒發歌人或作者的思想感情;間接抒情,通過記敘、描寫、或議論來抒發感情。

  中考語文考試說明文知識點分析

  特點 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兼用敘述、描寫、議論。

  以解說或介紹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構造、功用、類別等或物理的含義、特點、演變等為主要內容。以客觀、準確為基本要求,一般不表示作者的感情傾向。

  分類 按說明物件分 事物說明文:解釋、介紹實體性事物,如《中國石拱橋》。

  事理說明文:解釋、說明抽象性事物,如《死海不死》。

  按寫作方法分 介紹性說明文:一般是介紹實體***建築、用品等***事物,《雄偉的人民大會堂》。

  描述性說明文:說明與描述結合,形象具體地說明事物,具有一定的文藝色彩,如《看雲識天氣》。

  記述性說明文:說明結合記述,常用以說明事物的發展或生產操作過程《縮微圖書》

  闡釋性說明文:說明結合議論,闡釋抽象的事理,《沙漠進軍》。

  按功用範圍分 一般說明文:說明一般事物或事理的說明文,如《統籌方法》

  科技說明文:說明文科技產品或高新科技知識的說明文,如《子計算機的多種功能》

  應用說明文:以說明書、簡介、規則、為主要樣式的說明文,如《從宜賓到重慶》。

  方法 下定義:用判斷句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簡明、概括的說明

  舉例子:列舉例項對事物作具體的說明

  分類別:按照一定標準、角度對較複雜的事物進行分類,再逐一說明

  打比方:運用比喻方法,對事物或勢力進行形象化的說明

  作比較:將此事物與彼事物進行比較,說明此事物的特徵,作比較有橫向比較***類比對比***和縱向比較兩種

  作引用:引用經典、文獻、名言、詩詞、歌謠、傳說等進行說明

  列數字:確數,用準確的數字資料加以說明 。概數,用概數對事物作準確說明

  列圖表;通過畫圖,照片或列表的形式對事物進行說明

  順 序

  空間 空間方位、地點位置的轉換順序如東西南北中、前後左右等。如《故宮博物院》

  時間 以事物發展的時間先後順序說明,如《從甲骨文到縮微圖書》。

  邏輯 1、現象-本質2、特點-用途3、原因-結果4、整體-部分5、主要-次要6、概括-具體如《大自然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