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個人學習複習計劃

  抓好基礎就是要穩紮穩打,早動手,早準備,司法考試可謂是一場持久戰,多一點時間,就多一分把握。那麼想要提高司法學習效率的同學應該如何制定學習計劃?下面一起來看看小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用。

  篇一

  很多人也的確知道司考該學習什麼,也的確知道很多複習的好方法,但是就是考得比別人差,屢考不過,關鍵在於學習效率。如何提高複習效率呢?要注意以下幾項:

  1、保持學習的針對性、目的性

  複習司法考試真正重要的是:“學到的就是要考的知識”。讀司考書籍、聽老師講課、做練習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司考,直接目的是掌握司法考試要求掌握的知識。所以,高效的學習特別需要針對性、目的性。

  司法考試學習的針對性、目的性有兩大來源:

  一是歷年真題,重者恆重,對哪個部門法無從下手時,看看歷年真題吧,無非就是那些知識點,有時還可以依據歷年真題推測尚未考過的知識點。

  二是今年的考綱,因為今年的考綱對每個知識點都標註了掌握程度、內容,到目前為止,司考大綱還沒有出來,建議大家可以及時關注法.律教育網的資訊,因為我去年就是在法律敎育網第一時間看到司考大綱的,整理的非常漂亮到位。

  學習方法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合不適合之分,也是講針對性的問題。同一個知識點,看書、聽課、做題完全都能達到掌握的目的,只要你能理解書的內容,聽得懂老師的講授,題目做得明白。每個人都不一樣,有的人光看書就知道了,有的人聽老師講課比較興奮,還有的做做題就明白考點是什麼。這個因人而異,根據自己的特點靈活掌握。

  2、定計劃計劃很重要,“預則立、不預則廢”

  首先,司法考試考察內容繁多,沒有計劃,下手難,進度更難以掌握,這就像工程一定要有藍圖一樣。

  其次,有的人讀著讀著突然發現還有好多沒念而時間卻不多了,馬上就手足無措,剩下的時間就在惶惶中度過了。所以有個計劃就會不慌不忙,可以穩定軍心,平靜心情。再次,一步步完成計劃,可以不斷增強自信。

  最後,制定計劃並經常核查檢討,能夠保持一定程度的緊張感,保持高效的學習狀態。當然,計劃要留有餘地,以便宜行事;計劃不適合自己目前的狀態,也應及時更改。

  3、心理上的準備

  ***1***心理暗示。不斷跟自己說積極向上的話,激勵自己。但是注意要同時保持兩種心態:必勝的信念、輕鬆的心情。前者從以前的成功或自我暗示而得到的自信中獲取,後者可以從時刻暗示自己不在乎輸贏中獲取。

  ***2***平靜應考,正常發揮。付出不一定成功,但成功必然需要付出,我們必須保持一顆平常心,坦然迎接司考。良好的心態有助於我們在考場上的發揮。

  篇二

  一、真正瞭解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題目的設定,主要針對三個要素:

  1、記憶要素

  司法考試最大的困難在於記憶,考的最多的也是記憶,特別是精確記憶。解決記憶問題,常見的方法如下:

  ***1***縮減記憶量,比如採用標註關鍵詞,做記憶口訣的方式。

  ***2***及時複習,通過即時回顧來強化記憶。

  ***3***複合型記憶,有的人利用聽覺記憶效果好些,有的人利用視覺記憶效果好些,但是大多數人邊聽邊看或者邊說邊看記憶效果最好;所以聽法律敎育網司考課程時,重要部分要在提綱或講義上做標記,看書的時候,關鍵的字句最好能讀出來。

  ***4***總結歸納、製作表格分析圖、用彩色的筆劃出重點記憶的詞句等,用多種方法記憶,形成立體印象。

  面對這麼多的記憶方法,其中一定有適合你的,或者你能受到啟發創造新的記憶方法。

  2、分析要素

  在一道題裡面考察不同的知識點,或者在一道題裡面考察相似知識點的比較,這就需要平時加強對此類問題的思考。更多的情況是,在事實和法條的比較對照中,搜尋相應的法條,以及將事實轉化為法條對應的情形等。

  司法考試難度逐年加大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大題目的分析要素。也就是今年所謂的“客觀題主觀化”的傾向。其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難度在於是否適應這種考察方式。熟悉了也就不覺得難了。

  3、技巧要素

  ***1***司考歷年真題:很多技巧真的是別人告訴你了你也不會的,特別是第四卷的真題,做上一遍的真題,你一定會發現自己忽略了重點,而糾纏於不得分的地方,所以從司考真題練習中總結技巧是很正要的。

  ***2***模擬考場。完全按照司法考試的要求進行考試模擬,讓自己提前適應考場狀態。

  ***3***學習他人做題經驗。借鑑他人的經驗可以讓我們少走彎路,提高複習效率。

  ***4***臨場應試一些問題:先檢查試卷發放正確與否;條形碼要按規定貼好;答題卡的填塗要規則;卷四的作答要仔細,避免塗抹。爭取不要在這些形式問題上失分,影響成績。

  二、備戰司考的指導思想

  司考成功的關鍵是自己要通過分析自身的特點及優劣勢,安排好自己的複習計劃。成功與否不在於有無明確的目標,而在於是否找到了一條實現目標的可行之路,成功永遠屬於目標明確而又辛勤努力的人。

  指導思想:一個字“熟”,熟能生巧。

  一熟教材***即: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三冊,俗稱三大本***,二熟歷年真題,三熟法條。備考計劃一定要圍繞著教材、真題、法條來進行安排。司考只是一場資格考試,以過關為原則。司法考試每年都有大綱和輔導用書,出題範圍不會超出大綱。所以,找到一種適應自己的學習方法,以熟悉教材為中心,抓住歷年真題和法條這兩個基本點,讓自己朝著讀熟、讀透教材這個中心走下去,那麼通過司考是很有希望的。

  篇三

  參加司法考試需要準備一批覆習資料,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這套書原來是司法考試的指定教材,後來國家規定考試不能再指定教材,於是改名為《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這套書是根據司法考試大綱編寫的,是複習司法考試的重要依據,所以絕大多數的考生都會根據新的“三大本”安排自己的複習計劃。那麼在教材出版之前我們應該如何複習呢?如何把這段時間利用起來呢?

  首先,利用舊書。司法考試的大綱是每年都會變化的,但是變化往往不會很大,尤其是卷一中涉及的小法,每年的知識點基本不會有什麼變化。所以考生們在新版教材出版之前,可以先用14年版本的教材。當然並不是說所有科目的複習都用14年的教材,根據以往的經驗,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和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都不會有什麼變化,所以可以在這個階段重點複習上面所說的科目,這樣在4月底5年“三大本”出版後就有充裕的時間去複習經濟法、民法、商法、刑法、刑訴法、行政法、民事訴訟與仲裁這些大頭了。

  其次,研習歷年真題。考過司法考試的人都知道歷年真題的重要,對於第一次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來說,用好歷年真題實在是使複習事半功倍的好辦法。為什麼這麼說?通過對近四年的司法考試真題的分析,真題的重複性比較高,當然這裡說的重複性並非是一模一樣的、簡單的機械性重複,而是重點考點的出題模式基本上是一樣的。而且,通過研習真題,就可以知道哪個考點是經常考的。所以把歷年真題做透,不僅可以找一找司法考試的感覺,更主要的是對重點考點所涉及到的知識有了一定的瞭解。

  第三,複習重點法條。司法考試的重點是考察考生對法條的運用,可見法條在司法考試中有多麼重要了。儘管今年的司法考試有加大考察理論基礎的趨勢,但是法條仍舊是所佔比重非常大的一部分內容。司法考試中有句名言——“輕者恆輕,重者恆重”,重點法條永遠是考試的重點。當考生研習完歷年試題後,對重點考點就會有一定的瞭解,結合這些重點考點去複習重點法條,就能很容易的找到重點,從而去複習、記憶。法律教育網整理

  有些考生還是有疑問,我是非法律專業的考生,本來就沒有什麼法律知識,那麼我應該如何複習呢?對於非法律專業的考生來說,欠缺的就是專業知識,所以我認為在“三大本”出版之前,非法律專業的考生除了利用舊教材學習小法之外,還應該學習一下經濟法、民法、商法、刑法、刑訴法、行政法、民事訴訟與仲裁這些“大法”中的基本知識。比如可以找一些新版的高校教材,對“大法”的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進行初步的學習,這樣在新教材出版後就不會出現“不知所云”的情況,不僅可以取得很好的複習效果,更可以節省寶貴的時間。

  我推薦非法律專業的考生找一些北大·高教版的本科教材,這套教材說理清楚、論述縝密,完全可以用1月到4月這三個月的時間來一個“速成”。除了這套教材外也可以選擇自考教材,自考的教材理解起來比較容易,但是一定要注意,重點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因為自考教材一般都比較滯後,有些法律規定是過時的,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並沒有收入,所以用大量的時間結合自考教材去學習某個法律的具體規定,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上面是我給第一次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在4月前的複習建議,大家可以選擇使用,不必硬性要求,畢竟最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