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要不要順延
北京的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的,那休產假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怎麼辦?要不要順延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是否順延
產假中包括了雙休日與法定節假日。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雖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未明確規定是否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但按立法原意,產假是按自然日計算的,包括了期間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現有的地方規定是予以了明確。例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規定,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北京產假規定是有多少天
***一***產假增至128天 陪產假增加了15天
如果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無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產假至少為:98天基本產假+30天獎勵假=128天,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30天晚育假=128天,產假時間其實並無變化。但亮點是,增加了配偶陪產假15天。
***二***晚婚晚育假取消
另外,草案刪除多條涉及“晚婚晚育”的條款,其中,刪除“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並刪除“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28週歲的規定”,這意味著,未來北京家庭可自主選擇生育兩孩的時間,同時,“晚婚晚育”也將畫上句號。
***三***獨生子女獎勵也將終止
至於生育獨生子女的獎勵問題,同樣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針對“兩孩”時期自願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未來擬不再享受獎勵及優待。此外,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又再生育的也將不再享受獎勵,此前已經享受獎勵費不退還。
***四***能不能生三孩
再婚夫妻符合條件可生三孩,此前,針對“三孩”,新修訂的《計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並表示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或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根據《草案》,以下三種情況可向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後又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且沒有違法生育行為,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最後一種為,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鑑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我國的法定節假日都有哪些
《勞動法》中明文規定,法定節假日是帶薪休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向職工發放工資,不能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而拒絕發放。這種帶薪休假是國家給予勞動者的福利之一,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剝奪。
法定節假日,又稱法定休假日,是指國家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各國法定節日一般從三個方面規定:政治性節日,如國慶節、解放日等;宗教性節日,如國外的聖誕節等;民族習慣性節日。《勞動法》第四十條對法定休假日作了規定,根據本條及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訂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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