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標舉例
現在有什麼是關於假冒商標的例子嗎?假冒商標怎麼判刑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為扭轉企業虧損,非法印製假冒商標獲利
【案例】凌某,男,45歲,某省某市前進印刷廠廠長。凌某為扭轉企業虧損局面,先後兩次安排本廠工人非法制作上海霞飛日用化工廠已註冊的“霞飛”化妝品商標印版,併為其他廠家印製假冒“霞飛”商標標識等10餘套,非法獲利10萬餘元。
【問題】何為單位犯罪?對單位犯罪應如何認定與處罰?
【解析】
根據刑法第30條的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據此,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謀取利益,按單位的意志決定實施的犯罪。構成單位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單位犯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2***為本單位謀取利益,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如果單位內部成員假借單位名義實施犯罪牟取個人私利的,不是單位犯罪,而只能是單位成員的個人犯罪。
***3***必須是經單位決策機構作出的決定或由負責人決定的。若不是單位決策機構或負責人員決定的,應以個人犯罪論處。
***4***構成單位犯罪,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刑法第31條的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本條規定,對單位犯罪一般採用“雙罰制”。本案中,凌某身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無視國家法律,安排工人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罪,應依法對其判處刑罰,並對其所在單位判處罰金。
商標權可以如何利用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註冊人擁有依法支配其註冊商標並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然而在市場經濟下,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商標權的價值呢?
一、商標權的自用
商標的自用係指將商標完全由自己控制使用,是商標最常見的利用方式。
其優點在於易於維護品牌價值,但不能直接利用商標獲利。如武漢周黑鴨:只做直銷,不做加盟。
二、商標許可
***一***許可形式:
***1***普通許可;***2***排他許可;***3***獨佔許可
不同許可方式,被許可人的訴權不同:
在發生註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佔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註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註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註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二***許可合同的訂立
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商標法》第43條規定: 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商標轉讓
***一***商標轉讓常見情形
1、企業併購
如,福特向吉利轉讓沃爾沃商標***轎車商標***及其他資產,總收購價18億美元;通用向騰中重工轉讓悍馬商標***1.5億美元***。
2、為保護自己的主商標,收購他人註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如,蘋果收購漢王科技“i-phone”商標。
***二***商標轉讓程式
企業轉讓註冊商標,應當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聯合商標的轉讓:如果企業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了與轉讓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則必須一併轉讓。
對防禦商標的轉讓:若企業在多種商品類別上註冊有同一商標或近似商標的,企業應當與受讓人約定轉讓的註冊商標的範圍。比如,企業在食品、資訊科技、服裝等類別上都註冊了某一商標,那麼企業應當與對方約定轉讓的註冊商標是指用於哪些商品類別上的商標。
四、商標權的出資
商標權的出資,即將商標權作價出資。
其優點在於直接利用商標獲利,如娃哈哈集團將“娃哈哈”商標折價一億元與達能設立合資公司。但會導致商標權旁落,甚至可能會被封殺。
五、商標權的質押
商標權質押,是指商標權人以債務人或者擔保人的身份將其所擁有的、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權作為債權人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商標專用權折價,可以拍賣、變賣該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企業對其商標權設立質押的,應當與對方訂立書面合同。
企業對其商標權設立質押的,應當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出質登記。
中國企業該如何進行商標國際保護
成都杜瓜子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地註冊了48個商標,其中大都與“杜”字相關,包括老杜、小杜、杜大、杜二、杜三等,甚至連大名鼎鼎的歌手“阿杜”也沒放過。一種小食品一次保護性註冊這麼多商標名稱,在成都還是第一次。但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董事長杜召明還花費20萬元人民幣在美國、中國香港、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進行了商標註冊,這種商標全面防禦性保護意識值得中國企業學習。中國企業除應具有區域品牌保護意識外,更應該有國際品牌概念。杜絕以上案件發生的最有效途徑,就是企業應該變被動為主動,不應該等到別人搶注自己的商標繳完學費後才醒悟,應防患於未然。現今,很多大型國有企業以及老字號企業的商標保護意識很差,相反,中國的眾多民營企業的商標保護意識卻很強。
企業要出口產品,擴大市場範圍,提升品牌影響力,就需要“商標”先行。如何做好國際商標保護,以下三點建議僅供企業參考:
***1***企業在出口產品之前半年左右,就需在相關國家或地區申請自己的商標,以確保自己在當地國的商標申請優先權。
***2***企業在已出口產品的國家或地區提出商標申請,以保護自有品牌不受他國企業侵擾。
***3***在企業長遠規劃中涉及到的國家或地區進行商標申請保護工作,儘量做到未雨綢繆。
另外,由於商品的分類不同,因此商標註冊只能在相應類別中具有保護權。因此,相關專家建議企業,如果有計劃將產品種類擴充套件延伸,可先申請將要生產的產品所屬類別的商標,作為全面防禦保護。
不建議小型企業或可能走出去的企業,在未走出去之前就去國外註冊商標。這些企業不妨先在港、澳、臺等與大陸不屬於相同商標法的中國地區進行註冊,或可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漢語比較普及的地區進行註冊,至於英語區、西班牙語區等可以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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