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各馬可倫理學讀書筆記
《尼各馬可倫理學》是亞里士多德的經典著作,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是基於人的活動的特殊性質來說明和理解倫理學的。下面是小編向各位推薦的,希望對各位能有所幫助!
篇一
這篇文章寫了很久了,但是卻是我第一次發部落格,今天也正好是我的生日,也算是成長的一次銘記吧。加油,未來的自己。
《尼各馬可倫理學》是亞里士多德的經典著作,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是基於人的活動的特殊性質來說明和理解倫理學的,書中,亞里士多德系統地闡述了善、道德德性、行為、具體德性、公正、理智德性、自制、快樂、友愛、幸福等概念,一共十卷。和其他的同時代的或者是他以前的倫理學著作而言,《尼各馬可倫理學》更切中實踐事物的本質。是從人的活動出發來詮釋倫理學的,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在第一卷中,亞里士多德系統的對善做出了詮釋。在人的每種實踐與選擇中,都以善為目的。如果我們所有的活動都只有一個目的,這個目的就是可實行的善。如果有幾個完善的目的,那麼其中那個最完善的東西就是我們所尋求的東西,完滿的善應該是自足的。最高的善必定是因其自身而被追求的,而什麼是最高善?我們都一致認為是幸福!我們在生活中說的自足就是指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無所缺乏,而我們認為的幸福就是這樣的事物。
但是,完善也是需要外在的物質條件。沒有外在的手段,我們就不可能做到或者是很難做到高尚的事,許多高尚的事都是需要有朋友、財富、和權力等這些手段。就如同幸福還需要外在運氣為其補充在此,對於幸福的理解,我們會問到,幸福到底是通過習慣或者是訓練而獲得的,還是神或運氣的恩賜。亞里士多德為我們進行了論述:幸福的人不會因為運氣的變故而改變自己。他們不會輕易的就離開幸福。也不會因為一般的不幸就痛苦。幸福在於靈魂的合德性的活動,並且是一生中的合德性的活動。但是我們也不可以說一個人或者就是幸福,或者說一個人的幸福絲毫不受他的後代人的命運的影響。幸福是一個目的或者某種完善的東西,而一個人的將來是不可以預見的。我們可以在活著的人們中間,把那些享有我們所說的並將繼續享有我們所說的那些善事物的人稱為致福的人。
書的第二捲來詮釋的是道德德性。德性分為兩種,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理智德性是通過教導而發生和發展的,所以需要時間和經驗,而道德德性則是通過習慣養成的,既不出於自然也不反乎自然。德性既是生成於活動也是毀滅於活動,並且只有在活動中實現。道德德性是與快樂和痛苦相關的,快樂使我們去做卑賤的事情,痛苦使我們逃避做高尚的事情。而快樂尤其可能毀滅德性。因為,一則,追求快樂的慾望從小就伴隨著人,能以從人的情感中消除;二則,對於快樂,做得正確就使人善良,做得錯誤就使人邪惡。每一種感情和實踐都伴隨著快樂和痛苦,那麼德性也由於這種原因而與快樂和痛苦相關。
說了那麼多,我們都還未定義到德性是什麼的問題,德性是一種感情,是一種品質。不僅如此,德性還是一種選擇的品質,存在於我們的適度之中,有三種品質,兩種惡,一是過度,二是不及,三是一種作為他們中間的適度的德性。德性不同於技藝。技藝只相關於物件的性質;德性還需出於一定的心態。一個人知道他要做的行為,出於意願地、因其自身之故、並且出於一種確定的品質而選這它時的行為,才是合乎德性的。德性是使得我們在所有事物上做得適度的品質,適度有相對於物件的和相對於我們自身的。相對於物件而言的適度是技藝的目標,是我們在做事時達到對於物件而言的適度的品質。德性的目標則是感情與實踐事物上達到相對於我們自身的適度。適度是一個很難把握的詞,不是每一個人都那麼容易把握的住和做的到的。要想獲得適度,首先要避開那最與適度對立的極端,其次要弄清楚那把我們引向錯誤的東西並努力將自己拉向相反的方向。但是適度也是視具體的情況而定的,我們也要學會變通。
書的第三卷說的是行為,行為有出於意願和違反意願的,凡行為的始因在自身內的行為都是出於意願的。行為與德性是密切相關的。並且更能判斷一個人的品質。行為既然跟意願有關,那麼它就與選擇息息相關,首先,我們會選擇善的東西而去避開惡的東西,其次,我們選擇的只是我們知道是善的東西,而不會去選擇那些我們不知道是否是善的東西。最後,最善於選擇的不是那些善於提出意見的人。選擇是一個包含在先的考慮的意願的行為。
德性也意味著選擇。選擇是出於意願的,但是意願未必都是選擇。選擇不同於慾望、怒氣、希望和意見,它意味著經過事先的考慮。惡和德性一樣是出於意願的,因為對於一件事情做與不做都在我們的能力之內。行為的始因在我們自身。但是人們常常把快樂當做善來選擇,而把痛苦當做惡來逃避。
關於具體的德性,我們先試著說明勇敢,勇敢是恐懼與信心方面的適度,是面對一個高尚的死時在恐懼方面的適度品質。勇敢的人對於超出人的承受能力的事物感到恐懼。但是他能夠以自己正確的方式,按照邏各斯的要求並且為著高尚之故恰當地對待這些事物。勇敢在本質上是痛苦的,他意味著承受痛苦,儘管其目的是令人愉悅的。而且,一個越有德性的人,面對死亡就越有痛苦。因為,他在德性上愈完善,他所得到的幸福愈充足,死將帶給他的痛苦也就愈大。因為,他的生命最值得過,而他又全然的知道將失去這最大的善。
勇敢和節制也是靈魂的無邏各斯的部分的德性,節制是快樂和痛苦方面的適度。節制並非與一切快樂與痛苦相關,而只是同肉體上的尤其是觸覺上的快樂和痛苦相關。節制的人適度地期望獲得那些適當而愉快的事物。他們不已不適當的事物為快樂,對於這些事物中的令人愉快的事物也不會感到過度的快樂。相對於怯懦,放縱更加是出於出於意願,首先,放縱出於快樂,怯懦是出於痛苦,快樂是我們所選擇的東西,痛苦是出於我們所逃避的東西。其次,痛苦是遏制和毀滅一個人的本性,而快樂則是沒有這種效果和作用。所以放縱是更加出於意願的,而且是更加要收到譴責的物件。但是,放縱的品質卻不是出於意願,對快樂的慾望,我們應當時時的加以管教。
對於慷慨,我們往往會想到的是給予,慷慨就是小比財務的給予方面的適度。慷慨的人以最好的方式使用財務。在揮霍和吝嗇這兩個極端中,吝嗇是更大的惡。大方是大筆財務的話費方面的適度。大方的人花費是重大的和適宜的,其結果頁是重大的和適宜的。大的是對重大的榮譽的欲求方面的適度。大度的人自視重要也配的上那種重要性。大度的人最關注榮譽而又對之取適當的態度。對於大度,對於給予,慷慨的人總是會以最高尚的事而給予。他也會以正確的方式給予:在適當的數量、適度的時間、給予適當的人,按照正確的給予的所有條件來給予。他自己在給予的時候還帶著快樂,至少是不帶著痛苦的。因為德性的行為是愉快的或者不帶痛苦的。
同樣,大方的人也是為高尚而花大量的錢,因為為著高尚是所有德性的共同特徵。大方的人願意去考慮如何最美好、最體面地實現自己的設計,而不願意算計這樣做要花多少錢以及怎麼樣才能最省錢。一個大方的人不是為自己而鋪張,而是為公眾而花錢。大方的人當然也要和他的錢財息息相關。我們都知道,沒有雄厚的物質基礎,我們怎麼能夠大方,又從何大方?
溫和是怒氣方面的適度,那些在應當發怒的場合不發怒的人被看做是愚蠢的。那些對該發怒的人,在改發怒的時候也不以適當發怒的人也是愚蠢的。溫和的人是以適當的方式、就適當的事、持續適當的時間發怒的人,儘管他顯得偏向不及一邊。
友善是社交方面的適度,友善的人不隨意的討好他人,也不隨意的使人痛苦。他的友好和所施加的痛苦都出於高尚的目的。誠實也是社交方面的適度。誠實的人拒絕交往虛偽,但是他可能對自己少說幾分。機智是消遣性交談方面的適度,有品位地開玩笑的人被稱作機智的,機智的人只說和聽適合一個慷慨的人所說和聽的東西。羞恥也是一種德性,而是由壞行為引起的一種感情。羞恥感可以幫助青少年少犯錯誤。
接下來說的是公正,公正有兩種意義,一種是守法,一種是平等。守法是總體上的公正,守法是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涵蓋著整個範圍。具體的公正則相關於榮譽、錢物等等這類事物的獲得上的平等或不平等。具體的公正又分為分配的公正和私人交易的公正。公正還有很多的其他方面的思考,比如公正是給予的過多,還是索取的更多?公正與公道也息息相關,公道既與公正同類,又不同於後者,它優於法律的公正,是對法律的由於一般性而帶來缺陷的公正的糾正。
和朋友的相處也是很重要的,而且在現實的生活當中,我們很多的時候都在和朋友打交道。友愛或近似一種德性。他不僅必要而且是最高尚的。做朋友和有德性也是一樣有兩種意義。只是共同的生活才是實際地做朋友。好人因彼此的善、愉快和有用而有意願共同生活。然而友愛不同於愛,愛是一種感情,友愛則是一種品質。不平等的友愛也會發生爭吵,分歧是依照德性、貢獻性還是需要來分配。公正的原則在於使不同的人多分的不同的東西。這種安排既重建了平等又保全了友愛。
最後,我們一起來看看快樂和幸福。快樂和幸福總是息息相關的。快樂是某種善,痛苦是惡,是應當避免的。人們都在追求的,是不同的快樂,儘管大家都在追求著快樂。獸類和人都在追求快樂,而且,如果快樂與實現活動不是某種善,幸福的人的生活就不是令人愉悅的。必要的肉體上的快樂不是惡,它只有在過度的時候才會是惡。肉體快樂特別被人們追求是因為它能驅逐開痛苦並且特別強烈,易於為人們享受。過度的快樂與必要的快樂對立。而不是與痛苦對立。實現每種活動都有完善著他的特殊快樂。每一種動物都有其特殊的快樂,不過在人類中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快樂,完善著好人的實現活動的快樂是真正的快樂。
幸福不是一種品質,而是因其自身而值得追求的,合德性的實現活動,幸福不在於消遣,消遣是一種休息,我們需要休息是為著嚴肅的工作,越是有德性的人,其活動就越是嚴肅。幸福是被我們看做人生追求的目的。幸福與人的活動是息息相關的。幸福也和沉思有關,沉思是最高等的一種實現活動,其次,他最連續,第三,幸福中必定會有快樂。第四,沉思中含有最多的我們所說的自足,第五,沉思似乎是唯一因其自身故而被人們所喜愛的活動。人想要幸福,就要學會努力去追去不朽的東西,過一種與我們身上最好的部分相適合的生活。因為,屬於一種存在自身的東西就對於它最好,最愉快,同樣,怒斯的生活對於人是最好的、最愉悅的,因為努斯最屬於人。所以說這種生活也是最幸福的。
後記:花了整整一個學期,我很認真的讀了這本書至少三遍,雖然其中還是有很多的不懂之處,但是相比較於第一次翻開這本書,我感覺現在的感覺好了很多。人還是在剛剛開始的時候就是要去敢於翻開第一頁,沒有翻開第一頁,你永遠都不會知道你自己的潛力在哪裡。其次,人在年輕的時候還要勇敢的去讀難讀的書,難懂的書,這樣,你才會在驀然回首的時候,發現,你真的可以的。
《尼各馬可倫理學》確實是一個不僅僅是外表難以讀懂的著作,也是實實在在難以讀懂的著作,但是當你真正的去用心的去讀的時候,真正的理解作者的思想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作者是對於多麼的博學多才,思維又是如何的嚴謹。他對於生活的觀察是多麼的深入,對於生活的反思是多麼深沉,可以說,這本著作在當時或是在現在,都是包含了我們現實生活中的種種倫理學現象。包含了對於人類種種行為的反思,從而提出自己的各種各樣的想法,和各方各面的想法。真正的用倫理學的知識來造福人類。
人在不同年齡階段同讀於同一本著作會有截然不同的感受,讀倫理學著作是人一生中重要的經歷,一部好的倫理學著作是作者用心寫的,當然這也需要我們讀者用心去讀,在我以後有了一定生活經歷或者是經歷了一些生活的磨礪以後,再重拾《尼各馬可倫理學》,我一定又會有一次全新的感受。期待著,給心靈又一次真正的洗滌,做一個最透徹、最美麗的自己,也做一個水晶般晶瑩剔透的女子。
篇二
兩年前斷斷續續地拜讀了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印象深刻。現如今重讀經典,隨著理解能力的增長,更能參透字裡行間的意義,同樣也為我的為人之道樹立了一個準則。由此,我覺得有必要拿出其中的精華與大家分享。
. 亞里士多德提出了三種生活,分別是享樂的生活、政治的生活以及沉思的生活。
NOTE:
第一種生活,享樂的生活。一般的人總是會親近享樂的生活,因為在所有人看來幸福是人類生活追求的終極意義,而一般人總是習慣將幸福等同於明顯的、可見的物質,諸如財富或者榮譽。
第二種生活,政治的生活是不適合青年人去體驗的,亞里士多德曾說,“青年人不適合聽政治學,因為他們對人生的行為缺少經驗,而人的行為恰恰是政治學的前提與題材。”政治的生活是條艱難的道路,需要那些合乎德性的人去體驗,由此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培養一代合乎德性,能從事高尚事物的公民理應成為政治學的終極目的,也理應成為政治生活的至善。因此第二種對於一個國度的公民而言,是具有條件的,更多時候甚至是具有選擇性的。
第三種生活,沉思的生活,在亞氏看來是最為理想的一種生活,能選擇此類生活的人猶如柏拉圖理想國中的哲學治國者,可謂鳳毛麟角,屈指可數。追求並維護真理是成為沉思生活的關鍵,因為對於一個智者而言,為了維護真理而犧牲個人的喜愛,理應成為他們不可推卸的責任,或許對於過著沉思生活的人來說,真的已經把優秀當作了自己的習慣。
· 對於人而言,幸福是至善,理應成為所有活動的目的。
NOTE:
每個人都會追求幸福,而在不同時期幸福的定義以及對於人本身的意義又是不確定的,於是何種定義能取代多變的幸福定義在人類價值觀中的地位呢?
幸福,可以被公認的認為是一件世上最完美或者說最完善的東西,那麼什麼又是最完善的東西呢?
在最完善東西的定義上,幾乎亞氏的定義成為數千年來的代表,一種不會因物而值得欲求,而始終因其自身的東西通常稱作最完善的東西。財富會因為社會的變遷而變化,名譽會因為社會的公共價值的變化而變化,同樣我們身體的強健與否以及運氣的好壞始終是個不確定的因素,而唯一不會變遷的唯有我們本身擁有的個性,優秀的性格品質具有穩定的德性特徵,因此理應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達到了這些目標,那麼我們就可以稱作為幸福了。
· 善的事物被分為三類,分別是外在的善、身體的善以及靈魂的善。
外在的善包括,財富、高貴的出身以及好運等。
身體的善包括,健康、強壯、健美以及敏銳的反應等。
靈魂的善包括,節制、勇敢、公正以及明智。
接著上面的說,顯而易見,為了幸福,為了追求最完善的東西,我們理應將靈魂的善視作最恰當意義上的同時也是最真實的善,當然在肯定靈魂的善的同時,一樣不能忽略另兩種善,因為正是另兩種提供了人類追求靈魂善的基礎,或者更實在地說,是一種物質基礎。
在智者的腦中,始終有著一個遞進式,那就是物質永遠是為精神服務的,而物質的取得始終不應成為生活的目的地,追求合乎德性,追求高尚事物的行為始終將成為幸福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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