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有哪幾種

  應收票據是一種債權憑證,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兌現的商業票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憑證可以去申請貼現。應收票據的種類有哪些,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應收票據的種類的疑問。

  應收票據包括的種類

  1、匯票。

  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見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上述匯票的概念中,基本當事人有三個:一是出票人,即簽發票據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託而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銀行在內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匯票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人。

  2、本票。

  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票據法所稱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當事人只有二個: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國的本票和匯票的區別主要有:***1***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而本票當事人只有二個; ***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於是銀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免票即付,而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3、支票。

  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一是出票人,即在開戶銀行有相應存款的簽發票據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我國的支票同匯票的不同,其區別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須是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匯票的付款人不限於金融機構;***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見票即付,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應收票據

  在我國,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兌現的商業票據 。是一種載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點、付款金額和付款人的無條件支付的流通證券,也是一種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轉讓給他人的債權憑證。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符合條件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

  應收票據的企業設定

  企業應設定“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碼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票面利率、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淨額、未計提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後,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