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結核藥的用藥原則

  治療結核病時,將其中的幾種藥物按照一定的原則合理地聯合起來,組成有效的治療方案,臨床上將其叫做化學治療。下面給大家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

  

  用藥注意事項

  治療方案的有效性:醫生會根據患者的痰及其他病灶分泌物中結核菌的情況,病變性質、範圍,臨床結核病的型別,結核菌對藥物的敏感性和抗結核藥物的作用機制、強度等因素選擇藥物。

  安全性:多數抗結核藥物均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對肝腎功能的影響,因此醫生選擇用藥時會了解下列情況:

  ①既往病人的健康狀況,如肝、腎疾病史及其功能狀態等;

  ②慎重考慮具有相同毒副反應的藥物的聯用。

  可接受性:藥物副作用小,使用方便,價格低廉,病人易接受。

  這些原則是國內外學者在多年治療結核病的過程中不斷總結出的經驗,是行之有效的治療措施,是結核病人在結核化療中應採取的方法。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治癒結核病,減少復發。

  如果偏離了這些原則,將會造成結核病的延誤治療、病情惡化、結核菌的耐藥、甚至成為耐多藥結核病或難治性結核病,以至於終身難愈。偏離這些原則的原因主要有病人自身、醫源性和藥物三方面。①有些病人不遵醫囑用藥,只重視症狀的有無,有症狀時服藥,沒有症狀時自行停藥,造成間斷不規律用藥。另有一部分病人看說明書或道聽途說抗結核藥物副反應多而不敢用藥,或用用停停,或症狀稍有好轉後即自行停藥,造成間斷不規律用藥或療程不足。②醫源性方面主要表現在制定的化療方案不合理,藥物聯合不恰當,藥物劑量及療程不合適。③藥源不足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定期複查:在結核病的化療過程中,要遵醫囑定期複查。複查的目的一方面瞭解病情的變化,如胸部X線變化、痰及其他病灶分泌物中結核菌的檢查等。另一方面因抗結核藥物均具有一定的毒副反應,尤其是對肝、腎功能的影響,需定期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尿常規等。如發現問題,可及時予以處理。

  總之,化學治療是當前治療結核病的主要手段,科學、合理地應用抗結核藥物是治癒結核病的基礎,如果我們不失時機的把握好這個有力武器,相信大部分結核病會徹底治癒。

  抗結核藥的副作用

  1.肝損害:血清谷丙轉氨酶***SGPT***升高≤60U118例***酶動力法,正常值60U76例,黃疸9例,SGPT及膽紅素均明顯升高;

  2.位聽神經損害:130例***94.4***由鏈黴素引起,8例由卡那黴素所致.表現為耳鳴,耳閉塞感,聽力下降96例,眩暈,平衡失調31例,二者皆有11例;

  3.血液系統異常:白細胞減少為2.0~3.8×109/L87例,多無臨床症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3例,表現為面板斑點狀或片狀紫癜,血小板減少至40~80×109/L.MDS1例,初期表現為白細胞減少,相應的治療無效,繼而出現全血細胞減少,反覆感染髮熱及出血傾向,經骨髓血細胞檢查及活檢確診;

  4.胃腸反應: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腹脹,腹瀉,便祕等;

  5.藥物熱皮疹:高熱,寒戰,全身性紅斑,伴血管神經性水腫,皮疹;

  6.關節腫痛:關節紅腫熱痛,運動障礙;

  7.神經精神症狀異常:興奮,失眠,頭痛,記憶力減退,精神行為異常;

  8.視神經損害:視物模糊,視力下降,視野縮小;

  9.類赫氏反應:化療~2個月病灶擴大,胸腔積液重新出現,胸腔積液增多;

  10.末稍神經炎:肢端麻木伴蟻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