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交通法客車超員怎麼處罰

  無論是貨車還是客車,只要有超員行為就要接受處罰。那麼,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客車超員處罰規定,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2017客車超員處罰標準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車超載***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2017貨車超載該處罰標準

  1、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2、貨車超載***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提示:

  ①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②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車輛高速超載處罰規定

  通過對新交規政策的解讀,我們得知,凡是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車輛均算是超員超載,將按照新交規進行處罰。新交規對重點車型駕駛人的超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