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班車超員怎麼處罰

  眾所周知,不同車型的汽車都規定的有相應的核準準載人員數量,原則上要求必須按照規定載人,否則的話就屬於交通違章行為。那麼,你知道嗎?下面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客運車輛超員處罰標準,歡迎閱讀。

  客運車輛超員處罰標準

  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客車超載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2、貨車超載

  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貨車超載***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提示:

  ①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②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車輛高速超載處罰標準

  通過對新交規政策的解讀,我們得知,凡是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車輛均算是超員超載,將按照新交規進行處罰。新交規對重點車型駕駛人的超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超員的危害

  1、妨礙操作。乘員多了,擁擠在駕駛室內,駕駛員在操作方向盤、換擋、制動時,往往會因他人身體的阻擋而動作失準,特別是在右轉彎時,乘員的身體會倒向駕駛員,使駕駛員操作不到位或不及時,不能及時有效處理緊急情況。

  2、產生誤動作。乘員擠在駕駛室有限的空間內,當感到不舒服而變換坐姿時,往往會無認識地用手拉一下方向盤以助力,導致車輛方向失控;或腳無處放而碰著變速桿,造成車輛自行脫擋;停車拉手制動後乘員的腳易踢著或手按壓手制動杆而造成手制動失效。

  3、分散注意力。駕駛室內乘員多了難免聊天,有的還會主動找駕駛員搭訕,即使不與駕駛員對話,但因一路上談笑風生,很容易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當突然出現新情況時,可能會因為注意力分散而措手不及。

  4、影響視線。駕駛室內因超員擁擠,很容易擋住右邊的後視鏡,影響駕駛員對右邊道路車輛、行人等交通情況的觀察,人為形成視線盲區,不利於行車安全。

  5、他人亂扳亂動。有些乘員好奇心強,在駕駛室內目睹了駕駛員的操作後也想自己試一試,便趁駕駛員不注意或駕駛員下車時自己亂扳亂動,由於對機械常識及道路安全知識欠缺,往往會造成車輛失控而釀成事故。

  6、易傷乘員。駕駛室內副駕駛座位前無扶手或其他阻擋物,當行車中遇到緊急情況而突然制動時,坐在駕駛室內的乘員很容易撞向前擋風玻璃,嚴重時還會撞破擋風玻璃而甩出動車輛外;另外,當行車中一旦遇到無法躲避的碰撞時,駕駛員往往無認識地打轉方向,將副駕駛座位撞向被撞物體,極易造成乘員的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