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超載怎麼處罰
不管是貨車還是客車,都是有具體的核定準載人數的。那麼,你知道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小客車超載處罰規定吧。
小客車超載處罰標準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車超載處罰標準
1、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2、貨車超載罰款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怎麼才算車輛超載
超載,分為客車超載和貨車超載兩種情況。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